从事以矿产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为主的技术与工程服务业务,以及以高性能空心玻璃微珠为主的新型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技术与工程服务、新型材料
采矿技术服务 、 选矿技术服务 、 岩土技术服务 、 安全环保技术服务 、 采选及岩土工程服务 、 爆破工程服务 、 安全环保工程服务 、 高性能空心玻璃微珠 、 新型矿用固化材料 、 碳气凝胶
矿产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研究,矿物新材料、选矿药剂、炸药生产设备、矿山机械、仪器仪表的技术研发、生产(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咨询、转让;空心玻璃微珠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咨询、转让;安防工程、技防工程、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安装、维修;批发零售冶金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电子产品、交通运输设备(不含小轿车);承办会展、会议服务;工程咨询(钢铁矿山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色冶金专业、建筑材料专业),安全评价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安全标准化评审,清洁生产咨询服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计量认证业务范围内的检测及相关业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地质实验测试;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下经营项目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翻译;技术信息咨询;会议接待;住宿服务;零售日用百货、烟;停车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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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专业服务和新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9,390.25万元、48,576.92万元、61,556.07万元、33,904.5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38%、85.87%、83.53%、85.47%。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专业服务涉及的专业学科与技术众多,公司开展主营业务的同时,在能够发挥公司技术人才优势的相关领域,开展了部分非矿山领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工程服务、设备系统集成业务。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专业服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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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专业服务和新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9,390.25万元、48,576.92万元、61,556.07万元、33,904.5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38%、85.87%、83.53%、85.47%。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专业服务涉及的专业学科与技术众多,公司开展主营业务的同时,在能够发挥公司技术人才优势的相关领域,开展了部分非矿山领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工程服务、设备系统集成业务。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专业服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62.02%、65.29%、70.45%、72.55%。
(1)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专业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服务收入金额分别为8,353.68万元、9,772.82万元、13,969.82万元、7,568.86万元,占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专业服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19%、30.82%、32.21%、30.77%;技术工程服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6,077.37万元、21,941.43万元、29,397.79万元、17,028.40万元,占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专业服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81%、69.18%、67.79%、69.23%。
报告期内,国务院以及国家各部委先后出台了包括“基石计划”在内的一系列致力于保障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供给安全的政策。在保障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满足巨大资源需求和确保高质量安全环保要求的背景下,我国迫切需要对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利用。我国战略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难度大,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亟需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服务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在上述背景下,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凭借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领域近60年的技术积淀、持续研发形成的一系列核心技术和发明专利、优秀的人才队伍、丰富的项目经验,公司获得了大量业务机会。2020年,选矿技术服务、采矿技术工程服务、矿山安全环保技术工程服务快速增长,增速均超过50%;2021年,采矿技术服务、矿山安全环保技术工程服务继续快速增长,增速均超过75%。综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专业服务业务收入持续增长。
(2)新材料
报告期内,空心玻璃微珠业务收入分别为13,566.65万元、15,537.97万元、16,736.35万元、8,946.00万元,占新材料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69%、92.14%、92.02%、96.12%;新型矿用固化材料收入分别为1,392.56万元、1,324.70万元、1,452.11万元、361.30万元,占新材料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1%、7.86%、7.98%、3.88%。报告期内,公司空心玻璃微珠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销量持续增长,因而新材料产品收入呈增长趋势。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内销,内销收入金额分别为37,106.96万元、45,714.50万元、58,291.08万元、31,669.36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20%、94.11%、94.70%、93.41%。
4、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情况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情况”相关内容。
5、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分别为875.60万元、2,959.18万元、4,912.02万元和2,641.96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2%、5.23%、6.67%和6.66%,主要系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代客户统一对外付款和政府采购项目指定财政部门或专门部门统一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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