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机组的研发、制造与销售,风电场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以及光伏电站运营管理业务。
风机产品、运维服务、风电建设服务业务、风电场运营管理业务、光伏电站运营管理业务
2.XMW系列 、 3.XMW系列 、 4.XMW系列 、 5.XMW系列 、
生产风力发电机、增速机、电气机械及器材、机电设备;多种系列机型压裂设备的装配生产;道路货物运输;电气机械及器材、重型工业装备及通用设备、机电设备、普通机械、专业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的研究开发、销售;电力生产设备安装;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产品 | 风机及配件收入 | 88.61亿 | 87.09% | 65.42亿 | 89.99% | 79.84% | 26.18% |
| 发电收入 | 6.17亿 | 6.06% | 1.56亿 | 2.15% | 15.85% | 74.65% | |
| 风电建设服务 | 5.59亿 | 5.50% | 4.47亿 | 6.16% | 3.86% | 20.02% | |
| 其他业务收入 | 1.37亿 | 1.34% | 1.24亿 | 1.70% | 0.45% | 9.60% | |
| 按地区 | 西北 | 31.39亿 | 30.86% | - | - | - | - |
| 华中 | 22.21亿 | 21.83% | - | - | - | - | |
| 华北 | 15.05亿 | 14.79% | - | - | - | - | |
| 东北 | 14.22亿 | 13.97% | - | - | - | - | |
| 华东 | 10.66亿 | 10.48% | - | - | - | - | |
| 西南 | 3.53亿 | 3.46% | - | - | - | - | |
| 华南 | 3.33亿 | 3.27% | - | - | - | - | |
| 其他业务收入 | 1.37亿 | 1.34% | 1.24亿 | 100.00% | 100.00% | 9.60% | |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8,123.50万元、931,063.76万元和1,017,470.75万元,公司2020年度收入规模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国家在2019年陆续出台多项政策,从补贴政策、消纳机制、上网电价等多个方面推动风电行业逐步向平价上网时代过渡,加之2021年“双碳”长期发展战略的推行。受此影响,2020年风电设备市场需求大幅提升,公司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业务规模相应大幅提升,并且于2021年保持较好态势。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突出,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0%。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8,123.50万元、931,063.76万元和1,017,470.75万元,公司2020年度收入规模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国家在2019年陆续出台多项政策,从补贴政策、消纳机制、上网电价等多个方面推动风电行业逐步向平价上网时代过渡,加之2021年“双碳”长期发展战略的推行。受此影响,2020年风电设备市场需求大幅提升,公司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业务规模相应大幅提升,并且于2021年保持较好态势。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突出,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0%。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收入、厂房租赁等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风机及配件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7,768.69万元、872,298.74万元和886,135.93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04%、94.88%和88.28%,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20年四季度以来,风机设备市场繁荣,发行人首度实现叶片外销。同时,公司具备全生命周期的风电建设服务能力,风电建设服务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为向外部风电场提供建设服务;公司发电收入主要为自建风电场和太阳能发电子公司经营的光伏电站外售发电收入。
(1)风机及配件业务
公司销售的风机产品基本全功率覆盖陆上系列,报告期实现销售的风机机型主要为2.XMW、2.5MW、3.XMW。其中2.XMW产品是报告期前期主力机型,销售金额和占比均逐年下降;2.5MW产品系2020年度的主力产品机型,3.XMW系列产品于2020年度实现收入确认并成为次主力产品;4.XMW、5.X-6.XMW大兆瓦机型也于2021年度实现外销。公司产品类型结构变化主要是因为随着现代风电技术的不断发展,为提高机组的发电效率、降低单位功率成本,风机组大型化成为发展趋势。公司顺应市场需求,近年来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公司经营方向及产品结构变化符合行业发展趋势。2020年,公司风机及配件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2019年5月,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了风电补贴退出的最后期限。受此影响,下游主要风电运营商均在2019年下半年以来加快项目招标建设进度,集中开展大规模风电场建设规划,形成风电抢装潮。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统计数据,2020年,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新增装机容量54.4GW,同比增长105.1%,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发行人风机及配件业务销售增长与行业发展保持一致。2021年度,随着“双碳”长期能源战略的推行,发行人业务规模保持较高的良好态势。
随着风电补贴政策的退出,下游客户投资意愿将在一定时期内由于成本压力而降低,短期内可能导致市场需求下降。长期来看,由于风电技术的不断进步,风电建造成本及度电成本近年来迅速下降,未来能够逐步适应风电平价上网的要求;加之我国可再生能源多项去补贴、保消纳、促建设的政策支持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的能源发展目标,风电产业将形成可持续发展态势。
运维服务系风机销售的配套服务。公司风机产品销售合同中约定,公司在销售风机设备的同时负有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的合同义务。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根据历史发生的成本数据及产品特性评估确定单台运营维护报价,根据单台运营维护报价乘以合同台数确认运营维护服务收入并于质保期内递延确认,在以后实际提供服务的运营维护期间内采用直线法摊销计入营业收入;通过不含税的合同总价减去运营维护服务收入来确定风机销售收入。公司根据风机运维实际成本的历史经验数据和新产品预算数据调整确定运维服务价格,不低于实际运维成本水平,为每年3.5万元/台;2021年10月1日起,公司根据运维服务人工、材料价格上涨情况,将单机运维服务价格调整为每年3.9万元/台。
(2)发电业务
公司发电业务收入来源于报告期内自持风电场并网发电销售收入。随着公司建设的宁乡县观音阁风电场、三一宁乡东湖塘风电场、济源市大峪镇朝村24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神仙洞18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中赢正源(盐池)惠安堡150MW风电项目等陆续完工并网投产,发电业务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3)风电建设服务
风电建设服务主要提供风电建设相关的顾问服务,以及风电场建设服务。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三一智慧新能源主营风电场建造服务,报告期内主要对公司自建风电场提供风电建设服务,主要包括EPC业务、风电场勘测、风电场设计等。公司计划逐渐对外开展相关业务。2019年以来,公司风电建设服务收入大幅提升,主要为对外提供风电建设服务实现的收入。
3、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区域结构变化呈现由中东部向西北、华北、东北扩展的整体趋势。
三北地区风能储备占据中国陆上风资源总储量的70%以上,是我国陆上风电开发的主要区域。“十二五”期间,国内风电快速发展,但限于三北地区当地消纳能力,出现了严重的弃风限电现象。新疆、甘肃、吉林等省区一度被国家能源局列入风电消纳红色预警地区,相关区域的风电开发几乎陷入停滞状态。2017年至2018年,三北地区风电开发的放缓促使了风电开发向中东南部低风速市场转移。在此期间,受市场变化影响,公司订单主要来源于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河南等中东南部市场。
为有效解决三北地区风电消纳瓶颈,我国兴建了多条特高压输电线路工程,将三北地区过剩的电能输送到河南、山东等中东南部的用电大省,从根本上解决了三北地区的弃风限电问题。至2019年,相关省份的弃风率均降至15%以下,因此2019年以来,风电开发市场逐渐回归“三北”地区。为引导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理性投资,推动建设运营环境不断优化,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3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对新疆、甘肃地区解除红色预警并调整至橙色,同时蒙东地区由橙色预警调整至绿色。至此,全国风电红色预警全面解除,三北地区的风电发展进一步加快,甘肃、新疆两地脱下了多年的“红帽”,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建设。2020年在行业高速发展、“三北”地区已解除红色预警的市场条件下,公司执行西北区域项目中青海、甘肃、陕西、宁夏项目较多,2020年于西北地区实现销售占比较高。公司2019年、2020年销售区域变动趋势与市场区域性变化一致。
报告期早期,在中东南部低风速市场地区,公司“905”平台产品采用小容量、大叶片模式,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青睐。2019年以来,随着风电市场向三北地区的转移,公司开发的适用于中高风速市场的大兆瓦平台产品,能够大幅度降低发电度电成本,顺应“平价时代”,更加适应风资源集中的西北、华北、东北地区风电场投建需求。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我国风电场建设的周期通常是:年初开工、年内建设、年底竣工投产。由于年底通常是风电场业主内部工程考核的时间节点,风电设备的生产周期及发货时点与风电场的建设有较高的相关性,行业内发货时点多集中于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因此,公司的销售收入主要在二季度至四季度确认,呈现一定的季度性差异。尤其2019年以来进入“抢装潮”周期,除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及冬季开工不足原因外,2019年四季度以来公司交付订单金额整体上逐季增长。公司下半年确认收入较多与行业趋势较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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