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子测量仪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数字示波器、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
数字示波器 、 射频/微波信号发生器 、 频谱/信号分析仪 、 波形发生器 、 电源及电子负载 、 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
研发、生产、销售:示波器、万用表、信号发生器、频谱仪、分析仪器、光学仪器及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和售后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通信设备、环保设备、轻工产品、非危险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组装虚拟仪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产品 | 数字示波器 | 1.07亿 | 50.58% | 5202.30万 | 52.80% | 48.65% | 51.51% |
| 射频类仪器 | 3075.18万 | 14.50% | 1012.94万 | 10.28% | 18.15% | 67.06% | |
| 波形发生器 | 2108.43万 | 9.94% | 1025.52万 | 10.41% | 9.53% | 51.36% | |
| 电源及电子负载 | 2017.39万 | 9.51% | 1201.44万 | 12.19% | 7.18% | 40.45% | |
| 其他 | 1891.25万 | 8.91% | 605.52万 | 6.15% | 11.32% | 67.98% | |
| 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 | 867.47万 | 4.09% | 501.05万 | 5.09% | 3.23% | 42.24% | |
| 其他业务 | 525.22万 | 2.48% | 304.60万 | 3.09% | 1.94% | 42.01% | |
| 按地区 | 境外 | 1.12亿 | 52.94% | - | - | - | - |
| 境内 | 9458.70万 | 44.59% | - | - | - | - | |
| 其他业务 | 525.22万 | 2.48% | 304.60万 | 100.00% | 100.00% | 42.01% | |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构成情况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数字示波器、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和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等电子测量仪器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8,663.60万元、29,618.86万元、34,302.74万元和20,689.0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超过95%,主营业务突出。2018年和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为稳定,2020年涨幅15.81%,主要是收入占比50%左右的数字示波器产品的销售收入在2020年大幅上涨。 数字示波器产品2020年收入大幅上涨的驱动因素为基于自研示波器芯片组的中高端数字示波器的销售额提...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构成情况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数字示波器、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和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等电子测量仪器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8,663.60万元、29,618.86万元、34,302.74万元和20,689.0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超过95%,主营业务突出。2018年和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为稳定,2020年涨幅15.81%,主要是收入占比50%左右的数字示波器产品的销售收入在2020年大幅上涨。
数字示波器产品2020年收入大幅上涨的驱动因素为基于自研示波器芯片组的中高端数字示波器的销售额提升。公司在2017年发布自研示波器芯片组之后,将发展重点放在基于自研芯片组的中高端数字示波器产品中,在2018年和2019年陆续推出MSO/DS7000系列、MSO5000系列、DS8000-R系列及MSO8000系列中高端数字示波器。基于自研示波器芯片组的中高端数字示波器产品销售收入在2020年实现了快速增长。同时,为了更好地向终端用户提供产品及服务,公司在2019年末开始大力开拓电商渠道,陆续推出DS1000Z-E系列等电商款经济型产品。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租收入和材料销售收入,金额和占比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数字示波器、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和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该五类产品的收入金额占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0.98%、90.93%、92.88%及90.8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单价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陆续推出多款新型产品,如2018年5月推出MSO/DS7000系列、2018年11月推出MSO5000系列、2019年8月推出8000系列、2020年6月推出DS8000-R系列等,新产品的推出使得高价值产品销售占比逐渐提升,导致平均单价提升。
(1)数字示波器
报告期内,公司数字示波器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3,110.24万元、13,500.77万元、17,577.26万元和10,729.3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74%、45.58%、51.24%和51.86%,是公司的核心产品之一。数字示波器是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中最为常用的产品,其市场需求广阔。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数字示波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推出性能更优的产品。公司凭借在数字示波器领域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品质优势,不断研发出更高性能系列产品并逐渐实现销售,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充分认可,2018-2019年数字示波器产品的销售额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2020年销售额实现了突破,涨幅30.19%。
数字示波器产品2020年销售收入大幅上涨的驱动因素为基于自研示波器芯片组的中高端数字示波器的销售额提升。公司在2017年发布自研示波器芯片组之后,将示波器产品发展重点放在基于自研芯片组的中高端数字示波器产品中,在2018年和2019年陆续推出MSO/DS7000系列、MSO5000系列、DS8000-R系列及MSO8000系列中高端数字示波器,基于自研芯片组的中高端数字示波器产品销量在2020年实现了快速增长。中高端示波器产品均价较高,且在报告期内销售占比逐年提升,使得数字示波器的平均单价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
(2)射频类仪器
射频类仪器产品种类丰富,按照功能性主要可分为发射端和接收端两类。公司射频类仪器主要包括发射端的微波射频源和接收端的频谱分析仪。报告期内,公司射频类仪器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095.60万元、4,879.43万元、5,462.40万元和3,075.1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78%、16.47%、15.92%和14.86%,收入金额和占比都比较平稳。
考虑到射频微波领域市场的快速发展和自身的经营策略,公司近年来开始研发、布局射频类仪器。该领域技术门槛高、开发难度大,随着5G技术的普及,下游市场对射频类仪器的需求逐渐显现,市场前景广阔。
①频谱分析仪
报告期内,公司频谱分析仪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985.15万元、3,437.55万元、4,294.70万元和2,341.9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3.90%、11.61%、12.52%和11.32%。2019年销售收入下降主要系临近产品生命周期中末端的DSA800/E系列产品竞争力下降,销售额下降。2020年销售收入上升主要系为补充中低端频谱分析仪产品竞争力,公司在2019年末发布了RSA3000/E系列频谱分析仪,同时,于2020年年中发布了具备矢量网络分析仪功能的RSA5000N系列产品,作为原RSA5000系列产品的有效补充并扩展了该产品的应用范围及客户群体。
②微波射频源
报告期内,公司微波射频源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10.45万元、1,441.89万元、1,167.71万元和733.2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87%、4.87%、3.40%和3.54%。报告期内微波射频源的销售波动主要系单价较高的DSG3000系列产品2019年销售占比较高,由于元器件停产,该系列产品于2020年3月停产。公司已于2020年8月底发布了DSG3000B系列产品,作为DSG3000系列的替代型号。
(3)波形发生器
报告期内,公司波形发生器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878.50万元、3,999.47万元、3,855.08万元和2,108.43万元,较为稳定,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3.53%、13.50%、11.24%和10.19%,2020年收入占比小幅下降主要系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上升。
报告期内波形发生器的销售收入虽然较为稳定,但是随着高性能产品的推出和处于生命周期末端产品的逐步淘汰,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平均售价逐年上升。
(4)电源及电子负载
公司功率类仪表主要包括可编程直流电源和可编程直流电子负载,报告期内,公司电源及电子负载销售收入分别为2,805.20万元、3,110.03万元、3,634.72万元和2,017.3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79%、10.50%、10.60%和9.75%,收入金额和占比均较稳定。
①可编程直流电源
报告期内,公司可编程直流电源销售收入分别为2,374.01万元、2,617.49万元、2,987.63万元和1,672.9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28%、8.84%、8.71%和8.09%。报告期内可编程直流电源销售收入逐年增长主要系伴随公司在工业市场的投入及推广,逐步在一些重要的工业类电子客户中取得突破,使得DP800等主要客户群体为工业类电子客户的产品系列销售额逐年提升。
②可编程直流电子负载
报告期内,公司可编程直流电源销售收入分别为431.19万元、492.55万元、647.09万元和344.4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50%、1.66%、1.89%和1.66%。报告期内可编程直流电子负载销售收入逐年增长主要系海外市场对高性能电子负载接受度较高,随着DL3000系列产品的市场推广及质量和稳定性提升,使得电子负载销售额稳步增长。报告期内海外市场针对高价型号进行了降价促销,使得高价型号销售占比提高,优化了产品结构,平均售价逐年上升。
(5)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
公司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主要包括台式数字万用表和数据采集器,报告期内,公司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销售收入分别为1,188.34万元、1,442.10万元、1,331.76万元和867.4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15%、4.87%、3.88%和4.19%,收入金额和占比均较稳定。
①台式数字万用表
报告期内,公司台式数字万用表销售收入分别为1,092.39万元、1,311.19万元、1,145.23万元和763.6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81%、4.43%、3.34%和3.69%。2020年台式数字万用表销售收入小幅下降主要是因为2020年受疫情影响,高等教育基础实验室项目延期或取消,使得主要客户群体为高等教育基础实验室及工业类电子自动化ATE生产线的DM3058/E系列产品销售额下降。
②数据采集器
报告期内,公司数据采集器销售收入分别为95.95万元、130.91万元、186.53万元和103.8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3%、0.44%、0.54%和0.50%。报告期内销售收入金额和占比很小,随着公司数字示波器等其他产品逐步往中高端发展,工业类客户销售收入占比逐年提升,带动数据采集器等相关产品的销售额逐年提升。
(6)其他
其他主要包括附件与探头、应用软件、化学分析仪、相关配件及维修服务。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分类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拓展境内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业务的收入占比约为40%-46%,境外业务的收入占比约为54%-60%。
公司外销比例较高,主要销售地区包括欧洲、北美洲及亚洲。公司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地设立多个海外子公司,深耕海外市场多年,维护了优质经销商关系、建立了优良品牌信誉。境外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市场更加成熟,消费者对产品有更深的理解,需求也更加明确,公司凭借其高性价比的产品积攒了忠诚度较高的客户群体。
公司境内销售以华北区、华南区、华东区为主,地区分布较为平均,以大型经销商客户为主,大多为合作时间较久、信用度较高的经销商。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析
公司根据不同档次产品及地区市场特点,采取不同销售模式。针对经济型及中端产品,公司主要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针对高端产品及面向重点客户销售的产品,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的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3.68%、91.78%、79.36%及74.71%。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的销售以经销为主,主要系公司的国内诸多终端客户通常所需产品的品类繁杂但单个品类的产品数量有限,经销商有更好的产品整合能力;同时对于货款账期、质保金、售后服务响应速度等有着更高的要求,经销商对于其有限的客户可以投入更多的资源。经销商利用其区位服务优势和渠道优势,为快速推广公司产品和品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内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业的兴起,尤其是中美贸易摩擦以来国内科技创新力度的不断增加,很多企业都纷纷转向自主科技研发,因此大型企业客户对电子测量仪器的需求也大幅增加。在该趋势下,公司逐渐增加了直接面向大型企业用户的销售,因此公司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直销模式的销售比例有所增加。
ODM模式指公司自主进行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客户向公司购买产品后以自身的品牌对外销售的模式,公司ODM模式销售金额很少,非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
5、报告期内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退换货金额分别为279.86万元、297.33万元、333.38万元和286.1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96%、0.98%、0.94%和1.35%,退换货金额及占比均很小。退换货原因主要为电商平台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和产品购买后短期内出现小故障。小故障一般经检修调试即可消除,检验合格后可作为全新产品再次销售,退换货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客户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情形,主要系客户基于业务需要,委托换汇机构、货代公司或同一集团内关联方进行结算。
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417.76万元、208.49万元、282.18万元
及181.0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3%、0.69%、0.80%及0.85%,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小,第三方回款具有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第三方回款相关的销售收入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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