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于减振降噪相关的技术开发、产品研制、工程设计、检测评估、项目服务和智慧运维。
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声屏障、大荷载阻尼弹簧隔振器、轨道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
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 、 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 、 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 、 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 、 声屏障 、 大荷载阻尼弹簧隔振器 、 轨道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检测;噪音污染治理;数据处理;专业承包;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轨道交通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安装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维修机电设备、机械设备、轨道交通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代理进出口;生产现代化减振和防震系统、钢弹簧浮置板及其配件、隔振装置;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产品 | 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 | 3194.44万 | 69.43% | 1771.89万 | 59.93% | 86.50% | 44.53% |
| 其他 | 577.57万 | 12.55% | 589.01万 | 19.92% | -0.70% | -1.98% | |
| 声屏障 | 461.09万 | 10.02% | 337.05万 | 11.40% | 7.54% | 26.90% | |
| 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 | 367.99万 | 8.00% | 258.54万 | 8.74% | 6.66% | 29.74% | |
| 按地区 | 华北地区 | 1879.19万 | 40.84% | 972.03万 | 32.88% | 55.16% | 48.27% |
| 华东地区 | 1443.06万 | 31.36% | 990.54万 | 33.50% | 27.52% | 31.36% | |
| 华南地区 | 624.32万 | 13.57% | 540.48万 | 18.28% | 5.10% | 13.43% | |
| 华中地区 | 340.14万 | 7.39% | 238.75万 | 8.08% | 6.17% | 29.81% | |
| 东北地区 | 240.66万 | 5.23% | 147.86万 | 5.00% | 5.64% | 38.56% | |
| 西南地区 | 73.71万 | 1.60% | 66.83万 | 2.26% | 0.42% | 9.33% | |
(一)营业收入分析
公司作为减振降噪综合服务商,专注于减振降噪技术的研发、产品制造、工程设计、市场推广、测试咨询和技术服务。
1、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声屏障、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等产品收入构成。
公司上述产品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经客户收货、安装、验收后确认收入。
2、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整体变动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声屏障、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产品等,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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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公司作为减振降噪综合服务商,专注于减振降噪技术的研发、产品制造、工程设计、市场推广、测试咨询和技术服务。
1、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声屏障、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等产品收入构成。
公司上述产品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经客户收货、安装、验收后确认收入。
2、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整体变动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声屏障、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产品等,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公司边角料销售产生的收入。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9%以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受到以下几方面原因所致:
①公司产品及项目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在城市轨道减振降噪领域深耕多年,技术及产品一直处于较高水平。经过多年的项目实施经验,公司在产品质量、交付效率、售后服务响应等方面树立了较好的口碑。自公司成立起,公司产品已经参与30余座城市的城市轨道项目中,积累大量优质客户资源。同时,公司可提供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声屏障等多种类产品的减振降噪方案,可满足项目建设方差异化的方案安排,使得公司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②政策驱动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程加速,减振降噪需求不断攀升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城轨交通运营城市累计达到45个,2020年度共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路1,241.99公里;25个城市有新城轨交通线路(段)投运,共新增运营线路36条,新开延伸段或后通段20段。在“十三五规划”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程快速发展,多地城轨建设进入网络化阶段。随着“十四五规划”的落地,新增运营路线、在建线路规模将继续增长。近年来随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经验的积累,轨道交通项目规划对于减振降噪设计的重视程度也逐渐提高,以减少地铁运行对建筑物及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
上述因素使得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减振降噪类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不断扩大。
(2)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结构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声屏障、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产品等,其中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声屏障、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四类产品业务收入对公司贡献较大,上述四项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合计分别为99.85%、98.80%、98.89%,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业务收入规模不断扩大。2019年度,公司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声屏障、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四类产品销售收入较2018年度增长1,149.75万元,增长率为5.13%;2020年度,公司上述四类产品收入较2019年度增长10,358.62万元,较2019年度增长43.95%,主要原因如下:
①公司已经形成了以“阻尼钢弹簧浮置道床隔振系统”为核心代表的减振降噪产品体系,以自主研发的“唧筒式阻尼结构”打破了行业技术垄断,为公司满足客户技术需要,快速实现减振降噪方案设计等奠定坚实基础;
②多年来,公司持续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深耕,已经累积丰富的项目经验,使得公司对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在减振降噪方面的市场需求、技术及产品的发展趋势理解深厚;
③大量成熟的项目经验为公司的产品质量、交付能力、服务能力背书,公司在行业内已经树立了良好的口碑,累积大量的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的业务拓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核心产品销量及单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主要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特殊等级及高等级轨道减振降噪工程,主要销售对象系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下属国有城市轨道交通施工方及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
销量方面,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项目需要根据不同的环境因素设计差异化的减振降噪方案,因此,不同项目、不同地区的业主方对采购减振降噪类产品的具体配置及要求存在显著的差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使用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或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或者是其他减振降噪产品取决于项目的规划与设计。随着减振降噪领域需求持续上升,报告期内,公司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的总体销量呈上升趋势。
定价方面,公司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或是竞争性谈判获得,公司为各产品设立指导价,但其销售定价以项目方式进行整体报价,由于客户的建设预算、竞争对手、区域竞争度的差异等因素,使得不同项目的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最终销售价格存在差异。
(4)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建设较好的华南、华北、华东地区,上述三区域合计营业收入贡献占比分别为69.52%、70.23%及78.13%。
公司主营业务按照区域分布的情况符合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实际情况。
近年来,公司在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在新技术新产品上不断加大研究力度,市场竞争力得到不断提升。随着我国二三线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加速及未来TOD上盖减振降噪专项防治业务、轨道智慧运维及病害治理服务类业务的拓展,公司在全国的业务也将进入快速发展期,业务地区范围将越来越广泛。
(5)主营业务收入的季度分布分析
公司业务收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差异,主要与城市轨道交通整体建设进度安排和行业施工惯例有关。一般来说,第一季度由于春节假期等因素,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施工时间较少,公司营业收入呈现出第一季度销售收入较少的特征。不同地区不同线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施工进度安排不一,除了第一季度受到施工安排的影响外,其他季度未呈现明显的季节性规律。
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第一季度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16.46万元、2,674.08万元,占全年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0%、11.21%,收入贡献较低。2020年度,新冠疫情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度影响较大,公司第一季度未有项目完成安装验收工作,导致2020年度第一季度未确认的销售收入。
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由客户提供原材料,公司为客户提供机加工服务的情形。由于公司仅收取加工费用并按加工费用确认收入,故上述情形不构成生产加工后向客户销售的情形。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因加工服务形成收入金额分别为28.06万元、121.61万元和113.0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2%、0.51%和0.33%。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