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
光收发模块 、 掺铒光放大器系列 、 拉曼光放大器系列 、 半导体光放大器系列 、 超长距传输子系统 、 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 、 前传子系统
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93号-C地块光电子产品、光纤放大器、光模块、子系统、光器件、高速光电收发芯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制造、销售;通讯、数据中心系统集成及工程承包,并提供测试及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产品 | 光放大器 | 2.59亿 | 35.42% | 1.69亿 | 35.19% | 35.86% | 34.74% |
| 光收发模块 | 2.51亿 | 34.30% | 1.66亿 | 34.48% | 33.95% | 33.97% | |
| 光传输子系统 | 1.80亿 | 24.62% | 1.14亿 | 23.74% | 26.31% | 36.67% | |
| 其他 | 3860.98万 | 5.28% | 2944.20万 | 6.13% | 3.65% | 23.74% | |
| 其他业务 | 273.39万 | 0.37% | 218.34万 | 0.45% | 0.22% | 20.13% | |
| 按地区 | 境内 | 5.29亿 | 72.30% | - | - | - | - |
| 境外 | 2.00亿 | 27.33% | - | - | - | - | |
| 其他业务 | 273.39万 | 0.37% | 218.34万 | 100.00% | 100.00% | 20.13% | |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公司定位于光电子器件行业,是一家致力于为光电子通信等领域提供高质量、定制化光电子器件的供应商,公司主要产品为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及光传输子系统等,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9.00%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8,741.68万元、66,470.68万元和73,109.73万元,2020年及2021年分别较上年增长71.57%及9.99%,公司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主要有以下原因: (1)国家加快“新基建”建设力度,为公司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增量 当前,全球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方兴未艾,不断...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公司定位于光电子器件行业,是一家致力于为光电子通信等领域提供高质量、定制化光电子器件的供应商,公司主要产品为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及光传输子系统等,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9.00%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8,741.68万元、66,470.68万元和73,109.73万元,2020年及2021年分别较上年增长71.57%及9.99%,公司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主要有以下原因:
(1)国家加快“新基建”建设力度,为公司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增量
当前,全球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方兴未艾,不断推动信息网络快速发展,以5G、千兆光网为代表的“双千兆”网络建设为光通信行业提供了大量的增量市场需求。伴随着数据流量的快速上升,通信网络建设对大容量、长距离、高性能产品的需求为公司收入规模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019年下半年5G商用正式启动,国内移动互联网流量保持较快增长。国内三大运营商积极推进5G建设部署,5G网络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21年底,我国累计建成并开通5G基站142.5万个,建成全球最大5G网,实现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市城区、超过98%的县城城区和80%的乡镇镇区,并逐步向有条件、有需求的农村地区逐步推进。5G网络在工业、交通、能源、医疗、教育、媒体等多个行业领域率先使用。
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我国加快“新基建”建设力度,并于2020年明确新基建涉及“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七大领域。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发布的《“新基建”发展白皮书》显示,预计到2025年,“新基建”七大领域的直接投资超10万亿,带动投资累积或超17万亿。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5G建设、特高压等新基建发展机遇,深度参与5G商用建设,实现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2)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是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内生动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2007年公司“WDM超长距离光传输设备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此基础上,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累计研发投入12,081.37万元,在长距离5G前传子系统、高速率长距离光收发模块、超长距特高压电力通信系统、数据链路采集等领域长期保持领先地位,在报告期内均取得了丰硕成果。
(3)全球化供应链支撑下的国际客户结构为经营业绩提供有效保障
公司供应链实行全球化采购模式,与行业知名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坚持国产与进口并重的原则,积极拓展与行业上游供应商合作空间,有力保障了供应链的安全可靠。
公司产品覆盖电信设备制造商、数据通信设备制造商、电信运营商、专网等客户,客户分布中国、日韩、北美、印度、欧洲等主要国家和地区,多次荣获主要客户年度优秀供应商和产品质量优秀奖。
得益于全球化供应链支撑下的国际客户结构,公司经受住了2020年疫情的严峻考验,2020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了27,729.00万元,涨幅71.57%;净利润增长9,567.60万元,涨幅205.07%。
(4)下游客户的稳定合作和持续开拓促使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报告期内,得益于5G通信和特高压等新基建的快速发展,公司客户数量增长迅速,分别为151家、213家及235家。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进一步深化与原有客户中兴通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Infinera、Ciena等主要客户的合作;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新客户,新增光收发模块主要客户Baytec、光放大器主要客户Fabrinet及光传输子系统主要客户诺基亚等。
①2019年
2019年,随着5G建设启动,中兴通讯对光放大器及高速率光收发模块需求快速增长,因此其销售收入增长对公司当年收入增长有较大贡献。
②2020年
2020年,全球5G建设蓬勃发展,中兴通讯等电信设备制造商对高速率光收发模块的需求大幅上升;同时,因数据流量爆发式增长,网络安全管理需求旺盛,电信运营商加大了对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和前传子系统的招标采购。
③2021年
2021年,公司持续深化与现有客户合作的同时不断开拓新客户市场,光收发模块的境外销售增长迅速;伴随着国家对5G通信和特高压等新基建的推进,公司本年光传输子系统的销售亦取得较大增长。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数量和客户质量实现双提升,带动公司自身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三大主要产品,其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4.00%、96.71%和94.70%;其他主要为自产半成品光器件的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抓住5G通信、特高压新基建的契机,加大高速率光收发模块和光传输子系统产品的研发投入力度,加快产品的升级换代,其中高速率光收发模块率先在5G中传和回传建设中批量生产和应用,成为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新引擎;光传输子系统业务在2020和2021年亦取得长足发展,公司陆续中标5G前传、数据链路采集和超长距光传输项目,业务规模获得大幅增长,2020年和2021年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2,894.31万元和18,000.6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由2019年7.08%提升至2021年24.71%。报告期内,公司光放大器业务收入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三大业务齐头并进,推动收入规模快速增长。
(1)光收发模块
报告期各期,光收发模块平均销售单价、销量和销售收入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光收发模块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3,069.12万元、30,977.34万元及25,078.00万元,2020年及2021年,光收发模块销售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137.03%及下降19.04%。
报告期内,光收发模块按速率分类销售收入占比、销量占比及单价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全球5G开始规模化建设,带宽加大,数据容量需求增大,行业客户对高速率光收发模块需求日趋旺盛。为此,公司提早规划产品开发,加快光收发模块产品结构的升级换代,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从以10G及以下低速率为主的产品结构,切换到以100G及以上的高速率为主,取得了光收发模块营业收入规模和产品结构的双提升。
2019年下半年5G建设启动,公司100G及以上高速率光收发模块产品开始向市场批量交付。
2020年,公司光收发模块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137.03%,其中因销售数量减少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为-15.54%,因销售单价增长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为152.56%。2020年起,5G进入规模化建设阶段,市场对高速率光收发模块的需求进一步上升,低速率光收发模块出货量相对减少,100G及以上高速率光收发模块销售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至74.63%,其中对中兴通讯和Infinera高速率光收发模块销售占比达72.98%,因其平均销售单价较高,致使光收发模块的整体销售单价上涨180.63%。
2021年,公司光收发模块销售收入较2020年减少19.04%,其中因销售数量减少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为-7.38%,因销售单价降低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为-11.66%。2021年,随着行业技术进步,2.5G以下产品销量大幅下降,主要是对中兴通讯2.5G以下光收发模块销量下降幅度明显;2021年光收发模块销售单价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市场对单价较高的100G以上光收发模块需求减少,销售收入占光收发模块总额比例由上年的50.27%下降至7.22%,综合导致光收发模块的销售单价整体下降12.59%。
(2)光放大器
报告期各期,光放大器平均销售单价、销量和销售收入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光放大器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20,558.87万元、20,304.42万元和25,896.72万元,光放大器产品系公司成立之初至今的产品,报告期内对产品不断进行更新迭代,销量及收入整体有所上升。2019年和2020年,公司光放大器销售单价基本一致,2021年增长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当年销售的光放大器中扩展波段和小型化产品比重显著提升,因其单价较高,带动光放大器销售单价整体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光放大器产品的销售主要以EDFA为主,销售占比均在99%以上;拉曼放大器直接对外销售占比极小,以自用为主。
2019年随着全球5G网络建设兴起,光放大器作为光传输网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光放大器产品的客户结构和订单来源稳定,销量及收入整体有所上升。
(3)光传输子系统
报告期各期,光传输子系统平均销售单价、销量和销售收入如下表所示:
公司紧紧抓住5G建设契机,从市场调研、客户交流、产品开发及销售等方面及早规划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光传输子系统产品收入分别为2,738.34万元、12,894.31万元及18,000.65万元,整体增长迅速。报告期内,公司陆续中标多个数据链路采集和5G前传子系统项目,光传输子系统销售收入快速扩大,成为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在技术的引领下,公司光传输子系统产品在传输速率、系统性能等方面持续提升,销售单价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
报告期内,光传输子系统产品分类销售收入占比、销量占比及单价情况如下:
2020年,5G开始全面规模化建设,公司前传子系统和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的销售收入合计占比由上年的67.37%提升至79.31%,涨幅明显,主要得益于销售数量和平均销售单价的双重增长,涨幅均超过100%。公司当年向三大运营商批量交付25G波分复用方案的前传子系统、大容量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同时完成多个专网客户的超长距传输子系统项目,带动光传输子系统产品量价齐升,销售收入大幅上涨。
2021年,光传输子系统的销售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销售收入较2020年增长39.60%,其中因销售数量增加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为58.13%,因销售单价降低对销售收入的影响为-18.53%。随着我国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了数据流量爆发式增长,下游运营商对前传子系统和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的需求持续旺盛,导致光传输子系统的销售收入进一步提升。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内,境内收入分别为26,246.52万元、51,176.25万元和52,855.03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7.84%、77.12%和72.57%。2020年,受国内5G规模化建设的影响,公司外销收入虽然绝对额有所增长,但销售占比较上年降低了9.28个百分点;2021年,随着全球5G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外销收入及占比均有所提升。
公司内销客户主要为中兴通讯、烽火通信、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公司的境外销售区域主要覆盖亚太地区和北美地区,外销客户主要包括Hakuto、Infinera、Ciena、ACE、Celestica、Flextronics等。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析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少量经销的销售渠道;同时,在直销模式下存在寄售和非寄售的销售模式。
(1)销售渠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销售收入分别为34,425.38万元、60,520.24万元及68,477.04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98%、91.20%和94.01%,直销占比保持稳定且维持在较高水平。
(2)寄售模式分析
公司采用寄售模式进行销售的客户主要为行业内知名公司,包括中兴通讯、烽火通信和Ciena等。上述客户的采购及存货管理较为规范,公司可以通过对方供应链系统及时了解寄售产品的领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寄售模式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58.06%、55.84%和50.73%,寄售与非寄售模式的销售比重较为稳定。
5、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通信干线传输、5G前传、5G中回传、数据链路采集、数据中心互联、特高压通信保护等多个领域,上述领域一般在下半年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下游客户一般在上半年制定全年投资规划,而下半年是投资规划重点完成阶段,因此公司通常情况下产品在下半年实现收入较多。受客户采购、结算特点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通常具有下半年占比较上半年占比高的特点。
受新冠疫情等宏观因素和市场环境的综合影响,5G建设加速使得公司在2020年和2021年第二季度的销售收入出现快速增长,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往年同期大幅上升,导致下半年实现收入低于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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