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及变动分析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0,836.63万元、54,040.20万元、47,608.80万元和25,543.1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各期间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MCU、EEPROM和PMIC等芯片产品的销售,上述各期间内该三类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8.84%、99.42%、99.40%和99.54%。 上述销售收入中,公司存在向客户直接销售少量未封装晶圆的情形,相较于成品芯片,未封装晶圆产品仅对晶圆进行测试,而成品芯片不仅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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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及变动分析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0,836.63万元、54,040.20万元、47,608.80万元和25,543.1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各期间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MCU、EEPROM和PMIC等芯片产品的销售,上述各期间内该三类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8.84%、99.42%、99.40%和99.54%。
上述销售收入中,公司存在向客户直接销售少量未封装晶圆的情形,相较于成品芯片,未封装晶圆产品仅对晶圆进行测试,而成品芯片不仅需对晶圆进行测试,还需对晶圆进行切割、封装,对封装完成的芯片进行成品测试。对于未封装晶圆,客户根据自身生产需要,采购未封装的晶圆后送至封装测试厂,将发行人产品自行切割并和客户自身产品合并封装。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销售未封装晶圆的收入分别为5,208.20万元、1,492.56万元、845.63万元和360.53万元,占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16.89%、2.76%、1.78%和1.41%。
(1)MCU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公司MCU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8,795.67万元、39,048.57万元、36,625.54万元和19,477.7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0.95%、72.26%、76.93%和76.25%。
公司自2015年开始量产销售MCU芯片,得益于公司对于MCU技术的掌握以及长期以来自主设计IP经验的积累,公司通用MCU芯片具备广泛的应用场景,产品适用终端包括智能家居、个人护理、家用电器等多种现代电子消费产品,满足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各类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调整产品研发结构,已于2020年末实现量产基于ARM内核的32位MCU,其后不断拓展新的应用场景,促进公司MCU产品线向家电、消费电子之外的工业控制、汽车应用等蓝海领域延伸,提高公司MCU产品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2021年度MCU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252.90万元,增长率为107.75%,主要原因系:(1)受芯片行业产能紧缺以及对MCU产品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MCU销售价格显著提升;(2)公司通过在MCU芯片领域的深耕和开拓,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市场口碑,成品MCU芯片产品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叠加下游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国际政治局势引发国内电子终端厂商供应链国产化需求提升、下游企业备货需求强劲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当年度MCU产品销售数量快速增长。
2022年度MCU产品销售收入相较2021年度下降2,423.03万元,同比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1)2022年度受终端需求周期性波动、公司主动优化客户结构等因素影响,叠加2021年芯片市场高基数,MCU产品销售数量同比下降;(2)2022年度,受芯片供应缓解,上游产能逐渐宽松,同时在下游需求减弱、部分客户进入库存调整周期等因素影响下,主要同类型MCU成品芯片产品的单价同比有不同程度的回调,但鉴于该年度公司销售的更高单价的MCU产品占比有所增加,使得MCU产品整体平均单价同比略有提升。上述因素综合导致2022年MCU产品整体销售收入的下降。
2023年上半年,公司MCU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占比相对稳定,销售平均单价有所下降,但出货量同比有所提升。
(2)EEPROM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公司EEPROM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440.22万元、7,778.42万元、6,139.25万元和3,500.8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0.88%、14.39%、12.90%和13.71%。
报告期各期间内,公司EEPROM产品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是由行业供需关系变化、产品结构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其中,2021年度EEPROM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38.21万元,增长率为20.78%,主要系一方面公司根据行业当时下游的供需关系,提高了EEPROM产品的销售单价,另一方面在晶圆产能整体供应紧张的态势下,公司主动减少EEPROM未封装晶圆的销售数量转而加工为成品芯片对外出售,进一步提高其产品的销售规模;2022年度,主要受下游行业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EEPROM产品销售数量整体有所下降,虽因未封装晶圆销售数量的下降使得EEPROM产品的整体平均单价略有增长,但同类型EEPROM成品芯片的销售单价均有不同程度的回落,导致EEPROM产品的销售收入相较2021年度下降1,639.17万元。
(3)PMIC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公司PMIC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243.56万元、6,900.90万元、4,556.10万元和2,448.3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7.00%、12.77%、9.57%和9.59%。
公司PMIC芯片主要应用于各类数码产品的充电器、供电适配器、LED电源等领域。报告期内,在保证原有业务发展的前提下,随着应用领域特别是消费市场对高瓦数电池充电器需求的增长,公司积极开发更大功率的PMIC芯片产品,提升PMIC产品在标准电源的可应用范围。同时,随着应用领域特别是消费市场对电池充电器的“快充”需求的增长,公司的大功率产品的销售数量占比持续提升,推动公司PMIC产品的平均单位售价于报告期内保持增长。2022年度,公司PMIC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344.80万元,主要系受到了下游行业需求减弱、客户进入库存调整周期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PMIC产品销售数量有所下降所致。
2、营业收入的销售模式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向经销商进行买断式销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公司采用经销模式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8,174.83万元、51,108.53万元、45,631.92万元和24,719.69万元,占销售额的比重别为91.37%、94.58%、95.85%和96.78%,报告期内占比逐年提升。
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符合芯片设计行业的经营模式惯例,其中,经销模式是集成电路行业普遍采用的销售模式,主要系由于芯片产品应用范围广泛,终端客户分散,通过经销商拓展客户,有利于快速扩大产品覆盖面,服务下游各细分行业不同体量规模的客户;此外,经销模式也有效地分担了业务规模快速扩大给公司销售、技术支持和管理等方面带来的压力。
3、营业收入国家和地区分布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公司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28,255.95万元、49,432.43万元、44,730.92万元和24,524.48万元,占报告期各期间内的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1.63%、91.47%、93.96%和96.01%。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境内实现了一定的地域覆盖,境内销售区域主要为华南与华东区域。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2,580.68万元、4,607.77万元、2,877.88万元和1,018.64万元,境外销售占比规模均小于10%;其中,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客户为位于韩国的LGElectronicsInc,报告期内主要向其销售产品为EEPROM芯片。
4、营业收入季节性分析
公司的销售收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变化,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下半年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所致。通常情况下,“双11”、元旦、圣诞节、春节期间消费电子产品需求相对旺盛,下游客户需要提前备货准备生产,导致芯片等原材料需求增长,因此导致下半年的销售规模一般高于上半年。2022年度下半年,全国宏观经济形势下行,终端消费市场需求受到影响,同时终端及渠道由“缺芯”阶段的备货导向逐步转变为去库存导向,综合导致2022年下半年销售收入占比下降。
5、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情形,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通过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分别为333.48万元、9.84万元、66.85万元和48.65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为1.08%、0.02%、0.14%和0.19%。上述情形发生的主要原因系客户因自身资金安排及付款的便利性指定其他主体等代为支付货款,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
公司已针对第三方回款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包括不限于:(1)当客户提出委托第三方向公司回款的请求后,需客户进行说明确认;(2)公司销售部根据客户提供的收款信息通知财务部,财务部确认收到款项并核对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3)财务部将回款信息进行记录并留存相应的原始凭证。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具有可验证性。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且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未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和收入真实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个人卡情况
2020年度,公司存在通过其员工的私人卡代为收取与经营有关的款项的情形,收款金额为205.92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金额0.67%;该等员工私人卡代为收取货款后即归还给发行人。对于通过员工私人卡代为收款的情形,公司于2020年度内对该不规范行为整改,将上述有关代为收取款项的金额进行退回,并要求有关客户通过其法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至发行人的银行账户。
上述通过个人卡收支与公司有关的款项均已纳入公司相关科目核算,公司收入及成本费用核算完整,不存在账外收支的情况,对财务报表及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此外,发行人已制定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杜绝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再出现通过个人卡收支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款项的情形。上述使用个人卡的行为已于2020年12月起完全停止。
7、现金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因少量样品销售时,存在部分客户直接以现金的方式支付有关货款的情形,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现金收款金额分别为21.13万元、0万元、0万元和0万元,2020年度现金收款额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为0.07%,公司产生现金交易主要原因为部分客户为简化交易方式且基于其便捷支付方式,直接采取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交易。上述现金收款行为已于2020年12月起完全停止。
发行人已对现金收款流程、现金核对保管与缴存、财务核对等多个现金管理环节进行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1)对特定用途且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收款,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现金;(2)收到的现金应当日及时且足额的存入银行;(3)公司出纳在会计人员审核单据完整及准确的情况下负责现金收付业务,并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结出余额后与实存现金核对。发行人针对现金交易的规范措施执行有效,具备可验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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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及变动分析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0,836.63万元、54,040.20万元和47,608.8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各期间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MCU、EEPROM和PMIC等芯片产品的销售,上述各期间内该三类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8.84%、99.42%和99.40%。
上述销售收入中,公司存在向客户直接销售少量未封装晶圆的情形,相较于成品芯片,未封装晶圆产品仅对晶圆进行测试,而成品芯片不仅需对晶圆进行测试,还需对晶圆进行切割、封装,对封装完成的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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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及变动分析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0,836.63万元、54,040.20万元和47,608.8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各期间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MCU、EEPROM和PMIC等芯片产品的销售,上述各期间内该三类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8.84%、99.42%和99.40%。
上述销售收入中,公司存在向客户直接销售少量未封装晶圆的情形,相较于成品芯片,未封装晶圆产品仅对晶圆进行测试,而成品芯片不仅需对晶圆进行测试,还需对晶圆进行切割、封装,对封装完成的芯片进行成品测试。对于未封装晶圆,客户根据自身生产需要,采购未封装的晶圆后送至封装测试厂,将发行人产品自行切割并和客户自身产品合并封装。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销售未封装晶圆的收入分别为5,208.20万元、1,492.56万元和845.63万元,占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16.89%、2.76%和1.78%。
(1)MCU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MCU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8,795.67万元、39,048.57万元和36,625.5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0.95%、72.26%和76.93%,占比逐年提升。
公司自2015年开始量产销售MCU芯片,得益于公司对于MCU技术的掌握以及长期以来自主设计IP经验的积累,公司通用MCU芯片具备广泛的应用场景,产品适用终端包括智能家居、个人护理、家用电器等多种现代电子消费产品,满足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各类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调整产品研发结构,已于2020年末实现量产基于ARM内核的32位MCU,其后不断拓展新的应用场景,促进公司MCU产品线向家电、消费电子之外的工业控制、汽车应用等蓝海领域延伸,提高公司MCU产品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2021年度MCU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252.90万元,增长率为107.75%,主要原因系:
(1)受芯片行业产能紧缺以及对MCU产品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MCU销售价格显著提升;
(2)公司通过在MCU芯片领域的深耕和开拓,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市场口碑,成品MCU芯片产品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叠加下游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国际政治局势引发国内电子终端厂商供应链国产化需求提升、下游企业备货需求强劲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当年度MCU产品销售数量快速增长。
2022年度MCU产品销售收入相较2021年度下降2,423.03万元,同比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
(1)2022年度受终端需求周期性波动、公司主动优化客户结构等因素影响,叠加2021年芯片市场高基数,MCU产品销售数量同比下降;
(2)2022年度,受芯片供应缓解,上游产能逐渐宽松,同时在下游需求减弱、部分客户进入库存调整周期等因素影响下,主要同类型MCU成品芯片产品的单价同比有不同程度的回调,但鉴于该年度公司销售的更高单价的MCU产品占比有所增加,使得MCU产品整体平均单价同比略有提升。上述因素综合导致2022年MCU产品整体销售收入的下降。
(2)EEPROM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EEPROM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440.22万元、7,778.42万元和6,139.2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0.88%、14.39%和12.90%。
报告期各期间内,公司EEPROM产品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是由行业供需关系变化、产品结构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其中,2021年度EEPROM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38.21万元,增长率为20.78%,主要系一方面公司根据行业当时下游的供需关系,提高了EEPROM产品的销售单价,另一方面在晶圆产能整体供应紧张的态势下,公司主动减少EEPROM未封装晶圆的销售数量转而加工为成品芯片对外出售,进一步提高其产品的销售规模;2022年度,主要受下游行业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EEPROM产品销售数量整体有所下降,虽因未封装晶圆销售数量的下降使得EEPROM产品的整体平均单价露略有增长,但同类型EEPROM成品芯片的销售单价均有不同程度的回落,导致EEPROM产品的销售收入相较2021年度下降1,639.17万元。
(3)PMIC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PMIC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243.56万元、6,900.90万元和4,556.1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7.00%、12.77%和9.57%。
公司PMIC芯片主要应用于各类数码产品的充电器、供电适配器、LED电源等领域。报告期内,在保证原有业务发展的前提下,随着应用领域特别是消费市场对高瓦数电池充电器需求的增长,公司积极开发更大功率的PMIC芯片产品,提升PMIC产品在标准电源的可应用范围。同时,随着应用领域特别是消费市场对电池充电器的“快充”需求的增长,公司的大功率产品的销售数量占比持续提升,推动公司PMIC产品的平均单位售价于报告期内保持增长。2022年度,公司PMIC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344.80万元,主要系受到了下游行业需求减弱、客户进入库存调整周期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PMIC产品销售数量有所下降所致。
2、营业收入的销售模式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向经销商进行买断式销售。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采用经销模式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8,174.83万元、51,108.53万元和45,631.92万元,占销售额的比重别为91.37%、94.58%和95.85%,报告期内占比逐年提升。
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符合芯片设计行业的经营模式惯例,其中,经销模式是集成电路行业普遍采用的销售模式,主要系由于芯片产品应用范围广泛,终端客户分散,通过经销商拓展客户,有利于快速扩大产品覆盖面,服务下游各细分行业不同体量规模的客户;此外,经销模式也有效地分担了业务规模快速扩大给公司销售、技术支持和管理等方面带来的压力。
3、营业收入国家和地区分布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28,255.95万元、49,432.43万元和44,730.92万元,占报告期各期间内的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1.63%、91.47%和93.96%。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境内实现了一定的地域覆盖,境内销售区域主要为华南与华东区域。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2,580.68万元、4,607.77万元和2,877.88万元,境外销售占比规模均小于10%;其中,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客户为位于韩国的LG Electronics Inc,报告期内主要向其销售产品为EEPROM芯片。
4、营业收入季节性分析
公司的销售收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变化,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下半年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所致。通常情况下,“双11”、元旦、圣诞节、春节期间消费电子产品需求相对旺盛,下游客户需要提前备货准备生产,导致芯片等原材料需求增长,因此导致下半年的销售规模一般高于上半年。2022年度下半年,全国宏观经济形势下行,终端消费市场需求受到影响,同时终端及渠道由“缺芯”阶段的备货导向逐步转变为去库存导向,综合导致2022年下半年销售收入占比下降。
5、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情形,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通过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分别为333.48万元、9.84万元和66.85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为1.08%、0.02%和0.14%。上述情形发生的主要原因系客户因自身资金安排及付款的便利性指定其他主体等代为支付货款,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
公司已针对第三方回款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包括不限于:
(1)当客户提出委托第三方向公司回款的请求后,需客户进行说明确认;
(2)公司销售部根据客户提供的收款信息通知财务部,财务部确认收到款项并核对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3)财务部将回款信息进行记录并留存相应的原始凭证。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具有可验证性。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且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未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和收入真实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个人卡情况
2020年度,公司存在通过其员工的私人卡代为收取与经营有关的款项的情形,收款金额为205.92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金额0.67%;该等员工私人卡代为收取货款后即归还给发行人。对于通过员工私人卡代为收款的情形,公司于2020年度内对该不规范行为整改,将上述有关代为收取款项的金额进行退回,并要求有关客户通过其法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至发行人的银行账户。
上述通过个人卡收支与公司有关的款项均已纳入公司相关科目核算,公司收入及成本费用核算完整,不存在账外收支的情况,对财务报表及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此外,发行人已制定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杜绝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再出现通过个人卡收支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款项的情形。上述使用个人卡的行为已于2020年12月起完全停止。
7、现金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因少量样品销售时,存在部分客户直接以现金的方式支付有关货款的情形,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现金收款金额分别为21.13万元、0万元和0万元,2020年度现金收款额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为0.07%,公司产生现金交易主要原因为部分客户为简化交易方式且基于其便捷支付方式,直接采取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交易。上述现金收款行为已于2020年12月起完全停止。
发行人已对现金收款流程、现金核对保管与缴存、财务核对等多个现金管理环节进行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对特定用途且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收款,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现金;
(2)收到的现金应当日及时且足额的存入银行;
(3)公司出纳在会计人员审核单据完整及准确的情况下负责现金收付业务,并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结出余额后与实存现金核对。发行人针对现金交易的规范措施执行有效,具备可验证性。
收起▲
1、营业收入结构及变动分析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048.16万元、17,883.78万元、30,836.63万元和22,795.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39%、97.37%、100.00%和100.00%,主营业务突出。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MCU、PMIC和EEPROM等芯片产品的销售,上述各期间内该三类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5.62%、97.61%、98.84%和99.24%,占比逐年提升。
(1)MCU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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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结构及变动分析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048.16万元、17,883.78万元、30,836.63万元和22,795.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39%、97.37%、100.00%和100.00%,主营业务突出。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MCU、PMIC和EEPROM等芯片产品的销售,上述各期间内该三类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5.62%、97.61%、98.84%和99.24%,占比逐年提升。
(1)MCU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MCU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09.58万元、8,748.44万元、18,795.67万元和15,107.11万元,2019年度和2020年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23.77%和114.85%。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快速增长。
公司2015年开始量产销售MCU芯片,基于市场需求不断开发新的产品。得益于公司对于MCU技术的掌握以及持续以来自主设计IP经验的积累,公司通用MCU芯片具备广泛的应用场景,产品适用终端包括智能家居、个人护理、家用电器、工业雷管等多种现代电子消费产品,满足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各类需求。近年来,随着国民消费升级热潮蓬勃兴起和新生代的消费者逐渐占据市场主流,公司通用MCU芯片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出货量累计持续增长,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MCU销售数量从18,398.84万颗增长至69,956.13万颗,增长迅速。
(2)PMIC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PMIC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085.60万元、3,941.00万元、5,243.56万元和3,422.16万元,2019年度和2020年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7.72%和33.05%。
公司PMIC芯片主要应用于各类数码产品的充电器、供电适配器、LED电源等领域。报告期内,在保证原有业务发展的前提下,随着应用领域特别是消费市场对高瓦数电池充电器需求的增长,公司积极开发更大功率的PMIC芯片产品,提升PMIC产品在标准电源的可应用范围。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PMIC产品的销售数量从9,691.37万颗增长至14,937.00万颗。
(3)EEPROM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EEPROM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525.00万元、4,767.78万元、6,440.22万元和4,093.06万元,2019年度和2020年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5.37%和35.08%。
报告期内,EEPROM芯片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主要系随着我国的消费、通讯等领域发展,芯片下游市场具有广阔发展空间,公司凭借着其能耗低、响应快、芯片小等工艺优势,其产品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顺应市场需求制定销售策略,EEPROM芯片销售规模从2018年度的55,758.03万颗增长至2020年的114,599.63万颗。公司未来将继续革新产品工艺,加强与主要厂商的密切联系和合作,进一步巩固在EEPROM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市场领先地位。
2、营业收入的销售模式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向经销商进行买断式销售。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采用经销模式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633.02万元、15,154.74万元、28,174.83万元和21,454.86万元,占销售额的比重别为78.67%、82.51%、91.37%和94.12%,报告期内占比逐年提升。
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符合芯片设计行业的经营模式惯例,其中,经销模式是集成电路行业普遍采用的销售模式,主要系由于芯片产品应用范围广泛,终端客户分散,通过经销商拓展客户,有利于快速扩大产品覆盖面,服务下游各细分行业不同体量规模的客户;此外,经销模式也有效地分担了业务规模快速扩大给公司销售、技术支持和管理等方面带来的压力。
3、营业收入国家和地区分布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10,417.10万元、15,895.68万元、28,255.95万元和20,841.27万元,占报告期各期间内的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5.07%、86.54%、91.63%和91.43%。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实现了一定的地域资源覆盖,境内销售区域主要为华南与华东区域。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827.86万元、2,471.83万元、2,580.68万元和1,953.86万元,境外销售占比规模均小于15%;其中,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客户为位于韩国的LG Electronics Inc,报告期各期间内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境外销售收入比重分别约为41.82%、44.36%、39.08%和25.75%,主要向其销售产品为EEPROM芯片。
4、营业收入季节性分析
公司的销售收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变化,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下半年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均保持快速增长,同时与下游终端产品的市场需求相关。通常情况下,“双11”、元旦、春节期间消费电子产品需求相对旺盛,下游客户需要提前备货准备生产,导致芯片等原材料需求增长。
5、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向Synoxo提供服务的有关收入,报告期各期间内占销售收入金额很小。
6、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情形,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通过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分别为455.91万元、941.62万元、333.48万元和9.85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为3.72%、5.13%、1.08%和0.04%。上述情形发生的主要原因系客户因自身资金安排及付款的便利性指定其他主体等代为支付货款,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针对第三方回款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包括不限于:
(1)当客户提出委托第三方向公司回款的请求后,公司、客户以及第三方需要共同确
认;
(2)公司销售部根据客户提供的收款信息通知财务部,财务部确认收到款项并核对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3)财务部将回款信息进行记录并留存相应的原始凭证。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具有可验证性。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同时逐年下降,且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未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和收入真实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个人卡情况
2018年度,公司存在使用以员工名义开设并由公司实际控制的个人卡的情形;2018年度,公司通过该等个人卡支付公司经营有关的部分费用总额为109.29万元,费用类型主要包括支付员工工资和部分报销费用等;同时于该期间内,公司存在通过上述个人卡收取少量货款292.05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金额为2.39%。截至2018年末,用于支付费用及收取货款的个人卡均已注销。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亦存在通过其员工的私人卡代为收取与经营有关的款项的情形,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通过上述员工私人卡代为收取款项的金额分别约为12.36万元、305.19万元、205.92万元和0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0.10%、1.66%、0.67%和0%;该等员工私人卡代为收取货款后即归还给发行人。
对于通过员工私人卡代为收款的情形,为对该不规范行为整改,公司于2020年度内,将上述有关代为收取款项的金额进行退回,并要求有关客户通过其法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至发行人的银行账户。
上述通过个人卡收支与公司有关的款项均已纳入公司相关科目核算,公司收入及成本费用核算完整,不存在账外收支的情况,对财务报表及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同时,针对利用个人银行账户收付款项所涉及的税务事项,公司已相应进行申报并补缴税款。此外,发行人已制定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杜绝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再出现通过个人卡收支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款项的情形。上述使用个人卡的行为已于2020年12月起完全停止。
8、现金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因少量样品销售时,存在部分客户直接以现金的方式支付有关货款的情形,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现金收款金额分别为26.01万元、14.85万元、21.13万元和0万元,占各期间内的销售收入比例均不足0.5%,公司产生现金交易主要原因为部分客户为简化交易方式且基于其方便支付的方法,直接采取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交易。
发行人已对现金收款流程、现金核对保管与缴存、财务核对等多个现金管理环节进行了规范,包括不限于:
(1)对特定用途且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收款,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现金;
(2)收到的现金应当日及时且足额的存入银行;
(3)公司出纳在会计人员审核单据完整及准确的情况下负责现金收付业务,并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结出余额后与实存现金核对。发行人针对现金交易的规范措施执行有效,具备可验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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