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操作系统产品研发及技术服务,并以操作系统为根技术创新发展信息安全,云计算等产品及服务业务。
操作系统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云计算产品
麒麟信安操作系统 、 麒麟信安云桌面系统 、 超融合一体机 、 轻量级云平台
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制造;数字内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行业 | 国防 | 2.52亿 | 74.69% | - | - | - | - |
| 电力 | 6014.83万 | 17.80% | - | - | - | - | |
| 党政 | 1564.27万 | 4.63% | - | - | - | - | |
| 其他业务收入 | 588.04万 | 1.74% | 533.47万 | 100.00% | 100.00% | 9.28% | |
| 其他 | 386.10万 | 1.14% | - | - | - | - | |
| 按产品 | 信息安全 | 1.69亿 | 49.89% | 5495.71万 | 48.25% | 50.72% | 67.41% |
| 云计算 | 9180.59万 | 27.16% | 5056.52万 | 44.39% | 18.40% | 44.92% | |
| 操作系统 | 7021.91万 | 20.77% | 258.30万 | 2.27% | 30.18% | 96.32% | |
| 其他业务收入 | 588.04万 | 1.74% | 533.47万 | 4.68% | 0.24% | 9.28% | |
| 技术开发服务 | 146.54万 | 0.43% | 45.90万 | 0.40% | 0.45% | 68.68% | |
| 按地区 | 华北地区 | 2.03亿 | 59.98% | - | - | - | - |
| 华东地区 | 8272.51万 | 24.47% | - | - | - | - | |
| 西北地区 | 1968.12万 | 5.82% | - | - | - | - | |
| 东北地区 | 794.28万 | 2.35% | - | - | - | - | |
| 西南地区 | 776.83万 | 2.30% | - | - | - | - | |
| 华中地区 | 740.77万 | 2.19% | - | - | - | - | |
| 其他业务收入 | 588.04万 | 1.74% | 533.47万 | 100.00% | 100.00% | 9.28% | |
| 华南地区 | 385.59万 | 1.14% | - | - | - | - | |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4,131.29万元、23,123.86万元和33,800.1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增加8,992.58万元,增幅为63.64%,2021年度营业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10,676.25万元,增幅为46.17%,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54.66%,保持良好的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操作系统、信息安全、云计算等主营业务,主营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操作系统、信息安全、云计...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4,131.29万元、23,123.86万元和33,800.1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增加8,992.58万元,增幅为63.64%,2021年度营业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10,676.25万元,增幅为46.17%,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54.66%,保持良好的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操作系统、信息安全、云计算等主营业务,主营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操作系统、信息安全、云计算业务。从主营业务构成看,发行人操作系统、信息安全、云计算业务均呈现较快增长趋势。
需要说明的是,发行人以操作系统技术为根技术,操作系统产品为基石,形成了“操作系统-云计算-信息安全,三位一体”的产品体系。麒麟信安安全存储系统内嵌了专用的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两个软件相互融合以实现安全、高效加解密的产品性能,最终确定产品价格时将整个产品统一定价。鉴于部分信息安全、云计算产品内嵌操作系统,且无单独报价,因此,上表数据信息安全、云计算收入中包含了部分操作系统实现的收益。
(1)操作系统
报告期内,发行人操作系统收入分别为4,853.82万元、4,935.85万元和7,021.91万元,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19年至2021年,操作系统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20.28%(发行人部分信息安全和云计算产品内嵌操作系统,内嵌操作系统收入包含在信息安全和云计算业务收入中,无法单独计算)。发行人报告期内操作系统业务的增长主要系随着国家安全的意识逐步提升,各行业信息技术需要满足自主可控要求,尤其在国防、电力、政务等安全性要求较高的行业,国产操作系统的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扩大所致。
发行人操作系统根据应用场景和功能不同,可细分为服务器操作系统、专用操作系统模块、桌面操作系统等。其中,服务器操作系统、专用操作系统模块为操作系统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此两项业务报告期内合计占操作系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74%、90.28%和90.51%。
①服务器操作系统
报告期内,发行人服务器操作系统的收入分别为3,528.70万元、2,926.60万元和4,816.25万元,占操作系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70%、59.29%和68.59%,服务器操作系统构成发行人操作系统收入的主要来源。
发行人服务器操作系统收入2020年小幅下降,2021年增长64.57%,主要原因为:A、受电网国产化调度系统部署进度的影响,2020年国家电网验收的服务器操作系统收入金额下降,2021年验收的服务器操作系统收入金额上升;B、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风、光、水、核”发电端核心系统不断推进国产化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电力市场化改革带来电力信息化市场较大增量空间,发行人服务器操作系统产品已切入以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领域,以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带动发行人2021年服务器操作系统收入的较快增长。
②专用操作系统模块
报告期内,发行人专用操作系统模块收入分别为632.82万元、1,529.28万元和1,539.29万元,占操作系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04%、30.98%和21.92%。发行人专用操作系统模块主要包括高可用集群管理系统、多路径管理系统、安全主机监视软件等,与麒麟信安操作系统紧耦合并依赖操作系统运行,报告期内不同行业客户主要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和应用场景,选择不同模块进行增强配置,随着发行人服务器操作系统部署规模的扩大,发行人专用操作系统模块收入呈上涨的趋势。
③桌面操作系统
报告期内,发行人桌面操作系统收入分别为614.81万元、250.67万元和377.50万元,占操作系统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67%、5.08%和5.38%。桌面操作系统收入2020年下降,主要原因为:2019年北京众志芯科技有限公司向发行人采购477.88万元桌面操作系统用于其集成项目,2019年桌面操作系统收入金额较大,基数较高,2020年发行人桌面操作系统销售金额相对减少。
④操作系统服务
发行人操作系统服务主要系为客户提供与操作系统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原厂运维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操作系统服务收入分别为77.49万元、229.30万元和288.86万元,报告期内整体收入规模较小。
⑤操作系统业务收入按应用行业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操作系统收入按应用行业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操作系统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力和国防领域客户,来源于电力和国防领域客户收入占比合计分别为97.92%、99.79%和91.89%。
A、电力领域。报告期内,发行人应用于电力行业的操作系统收入分别为3,684.47万元、3,643.12万元和5,274.95万元,2020年电力行业的操作系统收入大致保持稳定,2021年增长1,631.83万元,增幅44.79%。
电力行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领域,电网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较早开始在电网调度领域基于国产安全操作系统进行项目建设。发行人经过多年在电力行业的深耕拓展,对电力行业需求理解较深,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客户群体和收入来源。
现阶段,国产操作系统已经从电网的主站调控领域进一步延伸到场站端,从主网延伸到配网,进而延伸到变电、发电等领域。近年来,发行人服务器操作系统产品已切入以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领域,拓展了风电领域的相关客户,以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带动发行人服务器操作系统收入的较快增长。
B、国防领域。发行人操作系统产品以安全为特色,可满足国防领域高安全需求,已在军队机关办公、教育培训、训练指挥、型号装备配套等国防领域广泛部署。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国防领域操作系统的销售额分别为1,068.23万元、1,282.13万元和1,177.41万元,2019年-2021年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波动趋势,主要原因为:国防领域的操作系统国产化项目在不同单位建设的周期、节奏存在差异,加上国防领域部分项目验收的时间受到多重因素影响,以验收口径确认的销售额呈现一定的波动性。
C、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操作系统业务除持续深耕电力和国防等传统优势行业外,逐步向党政和其他行业拓展,目前在这些行业的收入金额较小。
(2)信息安全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息安全业务收入分别为7,446.07万元、12,552.46万元和16,863.04万元,2019年-2021年复合增长率为50.49%,主要原因为:近年来,在国防和军队建设“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35
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确保
2027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等战略目标的指引下,加之中美战略博弈的影响,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军队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我军在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之后,正加速向实现信息化、智能化迈进,与之相关的信息安全需求不断提升,发行人信息安全产品批量交付客户。
发行人信息安全产品主要由安全存储产品、电子文档安全管理解决方案构成,报告期内,此两项业务合计占信息安全业务收入的比例达99.98%、99.52%和99.40%。
①安全存储产品
发行人安全存储产品面向数据中心提供电子文件和数据库统一数据安全存储管理,实现数据集中存储、加密保护,保证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主要适用于国防和企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和云计算中心的数据安全防护场景。
报告期内,发行人安全存储产品收入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随着国防信息化建设的加速推进,国防客户对发行人安全存储产品需求大幅增加,发行人两款型号的安全存储产品报告期内陆续开始规模交付并取得国防客户验收。
②电子文档安全管理解决方案
发行人的电子文档安全管理解决方案对办公环境电子文档进行集中安全管控,实现办公过程中电子文档强制集中存储、流转访问受控和防止本地泄露。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子文档安全管理解决方案收入的金额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主要系随着国防信息化建设的加速推进,国防客户对办公环境下电子文档进行集中安全管控的需求不断提升所致。2020年电子文档安全管理解决方案收入增加,主要系国防客户A2单位等较大金额项目实现交付验收所致;2021年电子文档安全管理解决方案收入增加,主要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A27单位、A82单位等金额较大项目实现交付验收所致。
③信息安全业务收入按应用行业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息安全业务收入按应用行业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报告期内信息安全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国防领域客户,来源于国防领域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86.57%、96.37%和97.51%,与近年来国防和军队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的背景相一致。除国防领域之外,2019年其他行业收入增多,主要系发行人2019年向金品计算机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销售了927.89万元的安全存储产品所致。
(3)云计算
①云计算业务收入波动分析
发行人云计算业务定位私有云市场,主要产品包括云桌面及云平台系统。在业务模式上,发行人根据与客户签署的合同,单独销售云计算软件产品、软硬一体产品或者结合外采配套硬件(如服务器整机、存储、机柜等)为客户搭建私有云模式下的信息系统。
报告期内,发行人云计算业务收入分别为1,183.91万元、3,967.64万元和9,180.59万元,2019年-2021年复合增长率为178.47%,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主要原因为:与传统桌面操作系统相比,云桌面和私有云平台具有便捷性、低成本、资源利用率高、数据安全性高等优势,近年来,云桌面产品在各场景渗透率不断提升,云桌面产品普及率逐渐升高,伴随着发行人在云计算业务条线的大力拓展,发行人云计算业务收入在国防、电力和党政行业整体呈增长趋势,其中云计算业务2020年度收入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发行人向A3单位、A9单位、A10单位、国家电网等客户交付验收了金额较大的云计算项目;云计算业务2021年度收入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发行人向A8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A7单位、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9单位、A33单位、国家电网等客户交付验收了金额较大的云计算项目。
②云计算业务收入按应用行业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云计算收入按应用行业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云计算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国防领域客户,国防领域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68.69%、85.40%和82.01%,国防领域收入占比较大,主要原因为:近年来,随着国防和军队信息化建设的加速推进,发行人承接的国防单位办公网络云平台搭建的项目逐渐增多,且国防单位的云平台搭建从办公领域逐步向其他领域推进,国防领域云计算相关业务收入快速上涨。
报告期内,随着云计算产品在各行业的普及率逐渐升高,除国防领域外,发行人的云计算业务也逐渐向电力、党政以及其他行业拓展。
(4)技术开发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分别为216.98万元、1,081.53万元和146.54万元。发行人技术开发服务收入主要系为客户提供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定制开发服务。发行人技术开发服务收入2019年度规模较小,2020年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2020年发行人金额较大的技术开发服务合同实施完成获得客户验收所致。
(5)主要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数量、价格与结构变化对主营业务收入增减变化的具体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主要产品的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84%、93.92%和98.38%。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价格和结构变化和对主营业务收入增减变化的具体影响分析如下。
①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变动分析
2021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加10,674.59万元,增幅47.36%,上述主要产品的收入增加11,508.04万元,增幅51.06%,各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价格与结构变化对主营业务收入增减变化的具体影响分析如下:
A、云计算业务
2021年发行人云计算业务收入增加5,212.95万元,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增幅23.13%,对发行人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贡献最大。
2021年发行人云计算业务平均合同金额小幅增加,对2021年云计算业务收入增长影响较小,云计算业务主要受2021年获得客户验收的云计算业务合同数量大幅增加影响,2021年获得客户验收的云计算业务合同较2020年增加72个,增幅105.88%,贡献2021年云计算业务收入增量4,721.45万元。2021年发行人云计算业务分行业领域获得客户验收的合同数量及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2021年发行人获得客户验收的云计算业务合同和收入主要分布在国防、电力、党政领域,上述行业领域合同数量和收入均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
a、国防领域,随着国防单位的云平台建设从办公领域逐步向其他领域推进,发行人获得国防领域客户验收的云计算项目进一步增多,2021年获得国防领域相关客户验收的合同数量为97个,较2020年增加41个,增幅73.21%,确认收入金额为7,529.37万元,较2020年增加4,141.12万元,增幅122.22%;
b、电力领域,近年来,以云计算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正依托于智能电网项目逐渐向电力领域渗透,并进入开发和应用阶段,发行人云计算业务在2019年开始在国家电网中试点,2020年初步展开,随着电网系统升级的持续部署和推进逐步将产品拓展到配电、变电、发电、电网信通系统等不同领域,2021年在电力领域的云计算业务全面展开,获得电力领域客户验收的云计算合同26个,较2020年增加18个,增幅225.00%,确认收入金额732.47万元,较2020年增加353.56万元,增幅93.31%;
c、党政领域,2021年,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终端使用客户为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湖南省生态环境建设管理办公室等云计算项目验收,发行人党政领域云计算项目数量为7个,较2020年增加5个,确认收入798.70万元,较2020年增加607.06万元,增幅316.77%。
综合来看,2021年,发行人云计算业务在国防、电力和党政等领域获得客户验收的合同数量、收入金额均实现了较大幅度增加,2021年云计算业务贡献主营业务收入5,212.95万元,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增幅23.13%。
B、信息安全业务
2021年发行人信息安全业务主要产品收入增加4,268.60万元,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增幅18.94%,对发行人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贡献位居其次,主要原因为:
a、安全存储产品。从价格方面看,2021年安全存储产品的平均价格波动微小,平均价格变化对收入变动影响较小;从数量方面看,受国防单位对发行人安全存储产品的需求持续增加影响,安全存储产品销售数量增幅32.36%,对收入变动影响较大;
b、电子文档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一方面,伴随着国防单位对办公环境下电子文档进行集中安全管控需求的持续提升,发行人获得客户验收的电子文档安全管理解决方案合同数量从2020年的11个增加到2021年的15个;另一方面,受2021年验收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A82单位等金额较大的电子文档安全管理解决方案合同影响,电子文档安全管理解决方案平均合同金额小幅提升,对收入变动影响较小。
综合来看,2021年,随着发行人信息安全业务在国防等领域的收入持续增长,信息安全业务主要产品贡献主营业务收入4,268.60万元,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增幅18.94%。
C、操作系统业务
2021年发行人操作系统业务主要产品收入增加2,026.50万元,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增幅8.99%,主要原因为:
a、服务器操作系统。2021年发行人服务器操作系统价格波动较小,对收入变动影响较小,服务器操作系统收入变动主要受销售数量变动影响。服务器操作系统的销售数量增幅45.75%,主要系国家电网部署验收的服务器操作系统稳步增长以及新能源发电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发行人风电领域客户部署验收的服务器操作系统增加所致;
b、专用操作系统模块。从数量方面看,2021年发行人专用操作系统模块销售数量持续增长,增幅324.02%,主要系伴随着发行人服务器操作系统部署规模的扩大,客户采购专用操作系统模块进行增强配置的情形持续增加所致;从价格方面看,由于2021年专用操作系统模块中的麒麟安全主机监视软件销量占比92.74%,该类软件订单通常采购数量较大,且需发行人现场投入的技术支持人员的服务较少,定价较低,拉低了专用操作系统模块的平均价格,2021年专用操作系统模块平均价格下降76.26%;合计来看,2021年专用操作系统模块贡献主营业务收入10.01万元,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增幅0.04%,对收入变动影响较小;
c、桌面操作系统。2021年度桌面操作系统价格波动较小,桌面操作系统对收入变动主要受销售数量影响,2021年桌面操作系统销售数量增幅52.52%,主要系对风电领域客户销售数量增加所致。合计来看,2021年桌面操作系统贡献收入增量126.83万元,贡献收入增幅0.56%,对收入变动影响较小。
综合来看,2021年发行人操作系统业务中服务器操作系统、专用操作系统
模块、桌面操作系统分别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增幅8.38%、0.04%、0.56%,操作系统三类主要产品2021年合计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增幅8.99%。
②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变动分析
2020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加8,836.70万元,增幅64.50%,上述主要产品的收入增加7,761.82万元,增幅56.65%,各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价格与结构变化对主营业务收入增减变化的具体影响分析如下:
A、信息安全业务
信息安全业务主要产品贡献发行人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36.84%,对发行人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贡献最大,主要原因为:
a、安全存储产品。从价格方面看,受国防单位对发行人配套定型列装的某型号安全存储产品需求持续提升的影响,配套定型列装的安全存储产品销售数量占安全存储产品的整体比例有较大幅度提升,拉高了安全存储产品整体的平均价格,安全存储产品的平均价格提升;从数量方面看,2020年安全存储产品销售数量小幅下降,系受安全存储产品向其他行业客户销售数量下降的影响。综合而言,2020年安全存储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和平均价格提升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为提升4,159.03万元,贡献了主营业务收入增幅30.36%,是驱动发行人2020年收入增长的主要产品;
b、电子文档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一方面,伴随着国防单位对办公环境下电子文档进行集中安全管控需求的提升,发行人获取并验收的电子文档安全管理解决方案合同数量、平均合同金额均有所增加。另一方面,电子文档安全管理解决方案业务整体较小,合同平均金额容易受到个别合同金额波动的影响,其中2020年确认收入的A2单位的单个合同金额较大,超过600万元,提升了当年电子文档安全管理解决方案的平均合同金额。2020年电子文档安全管理解决方案综合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增量888.84万元,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增幅6.49%。
B、云计算业务
云计算业务贡献发行人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20.32%,其中云计算业务合同数量的增加是主要因素。
从合同数量看,受国防和军队信息化建设推进的影响,发行人承接和获得验收的国防领域办公网络云平台搭建的项目增加较多,发行人2020年获得客户验收的云计算合同68个,较2019年增加30个,增幅78.95%,云计算合同数量增加贡献收入1,750.43万元;
从平均合同金额看,2020年验收的云计算合同中,A3单位、A9单位、A10单位、国家电网等合同金额相对较大,提升了云计算业务的平均合同金额,平均合同金额从2019年31.16万元/个提升为2020年58.35万元/个,平均合同金额增加贡献收入1,033.31万元;
综合来看,2020年发行人云计算业务贡献主营业务收入2,783.74万元,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增幅20.32%。
C、操作系统业务
操作系统业务主要产品贡献发行人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0.51%,对发行人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影响较小,主要原因为:
a、服务器操作系统。从数量方面看,2020年服务器操作系统的销售数量略有增加;从价格方面看,2020年服务器操作系统的平均价格减少,主要系服务器操作系统销售结构中工控版数量增加,工控版服务器操作系统因模块功能相比较于一般的服务器操作系统更为简单,开发成本较低、采购量大且运维相对简便,定价较低,拉低了2020年服务器操作系统的平均价格,2020年服务器操作系统的平均价格下降20.65%。综合来看,服务器操作系统对主营业务收入的总体影响为减少收入602.10万元,导致主营业务收入下降4.39%;
b、专用操作系统模块。从数量方面看,2020年发行人专用操作系统模块销售数量持续增长,主要系伴随着发行人服务器操作系统部署规模的扩大,部分客户采购专用操作系统模块进行增强配置的情形增加;从价格方面看,当年平均价格略有提升,对收入影响较小。综合来看,2020年发行人专用操作系统模块销售数量和平均价格的增长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合计影响为增加收入896.46万元,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增幅6.54%;
c、桌面操作系统。2020年度桌面操作系统业务销售收入为250.6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11%,桌面操作系统业务规模整体较小,容易受到个别业务订单波动的影响。从数量方面看,受2019年桌面操作系统销售数量基数较高影响,2020年发行人桌面操作系统销量下降63.74%;从价格方面看,桌面操作系统平均价格基本保持平稳,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较小。综合来看,桌面操作系统对主营业务收入的总体影响为减少收入364.15万元,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增幅-2.66%;
综合来看,2020年发行人操作系统业务中专用操作系统模块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增幅6.54%,但服务器操作系统和桌面操作系统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为-4.39%、-2.66%,操作系统三类主要产品2020年合计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增幅-0.51%,对发行人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影响较小。
3、主营业务收入按行业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国防以及电力行业,国防以及电力行业报告期各期收入占比分别为89.55%、96.79%和94.13%。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高,在国防以及电力行业应用较多,国防以及电力行业属于发行人优势行业和领域。报告期内,除国防以及电力行业外,发行人积极向党政和其他行业或领域拓展业务。
发行人各业务按应用行业的分析,参见本节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的相关内容。
4、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积极拓展全国市场,产品销售收入已覆盖全国主要区域,其中华北、华东区域的销售收入各期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为:(1)发行人操作系统、信息安全和云计算业务的客户主要来源于国防、电力行业,国防、电力行业的管理机构多分布在京津冀、长三角的中心城市,且我国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信息化建设投入较多;(2)发行人在华北、华东区域开展业务较早,在上述区域搭建了较为完善的销售和技术支持团队,获取、维护以及服务客户的能力较强。
5、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性分析
2019年-2021年,发行人销售收入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其中,上半年(第一、二季度)的销售收入占比较低,下半年(第三、四季度)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下半年收入占比分别为84.86%、89.34%和79.70%。
(1)客户的采购特点是形成收入季节性特征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发行人操作系统、云计算和信息安全业务的主要客户以国防、电力行业为主,上述客户通常采取预算管理制度和集中采购制度,一般为下半年制订次年年度预算和投资采购计划,审批通常集中年末或次年上半年,项目采购招标或商业谈判一般则安排在次年上半年或年中。因此,客户在上半年验收的情况也较少,年中订单开始增加,产品交付验收则集中在下半年。
(2)发行人销售收入的季节性特征符合行业特点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收入具有类似的季节性特征。2019年-2021年。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9年-2021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样集中于下半年,而发行人2019年-2021年下半年收入占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更高,主要系发行人收入来自于国防、电力行业的占比更高,季节性更强所致。
6、其他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430.50万元、586.38万元和588.04万元,整体规模较小,收入占比较低。
发行人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贸易类收入和其他收入。贸易类收入系发行人向上游供应商采购相关软件、硬件后直接销售给下游客户形成的相关收入,该类收入对应的销售合同中无发行人自有产品,不与发行人自有产品相配套,不同于发行人云计算业务中的外采配套收入;其他收入系湖湘促进中心对外提供咨询、培训、项目对接服务等实现的收入。
7、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0万元、128.36万元和18.98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收入的比例较小。
发行人的第三方回款均为发行人日常销售业务形成,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客户通过其关联单位付款,系国防领域客户通过关联单位付款;(2)客户通过指定的相关方代付款,系某集成商客户账面无足够的资金向发行人付款,发行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与该集成商客户达成和解,该集成商客户通过其指定的相关方向发行人付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第三方回款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货款归属纠纷的情况。
8、提供服务的收入按照时点确认收入的说明
(1)报告期内发行人服务类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服务类收入包括操作系统、信息安全、云计算业务相关的服务,以及技术开发服务,金额合计分别为296.12万元、1,398.75万元和566.2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6%、6.21%和1.71%,其中,2020年金额相对较大,占比略有提升,主要系当年金额较大的技术开发服务合同实施完成获得客户验收所致。报告期内,与操作系统、信息安全、云计算业务相关的服务收入的规模相对较小,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
(2)服务类收入按照时点确认收入说明
①操作系统服务、信息安全服务和云计算服务收入
发行人报告期的操作系统服务、信息安全服务和云计算服务,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包含在相关操作系统、信息安全或云计算业务合同中的技术支持服务;另一类是报告期内与客户签订的单项运维服务合同。
对于第一类情形,因为合同中存在多种产品或者服务,各产品通常为客户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子系统或子系统的组成部分,一般在通过安装调试之后,各部分之间彼此有机地协调工作,并发挥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整体效益,即单个子系统或其组成部分往往不能为客户带来全部经济利益,通常在整体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发行人才能完成合同履约义务,因此对整个合同作为单一履约义务,按照时点法在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对于第二类情形,合同通常约定服务内容、期限、服务费用、服务指标要求及考核(如客户要求应按照合同附件《技术协议书》所约定的服务指标要求提供服务,客户按照《服务考核标准》的要求对发行人的服务进行考核)等,并在服务期结束后获得客户的一次性验收。如果发行人履约中达不到运维报告的考核标准,客户在公司履约时无法完全消耗并取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故发行人为客户提供的运维服务不满足“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条件。同时,发行人为客户提供的运维服务也不涉及“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等情形,故发行人为客户提供的运维服务不满足收入准则关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发行人在服务期结束后按照自客户取得的一次性验收单确认收入。
中介机构查阅了已经上市的案例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296,以下简称“和达科技”),系水务领域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在IPO首次申报时依据分阶段的运维报告将运维服务作为一段期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后经过一轮问询反馈,和达科技认为首次申报时根据分阶段的运维报告确认运维收入不满足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条件,并对运维服务的收入确认政策进行了更正,改为按时点确认收入。
故发行人为客户提供的操作系统服务、信息安全服务和云计算服务不属于一段期间内的履约义务,发行人在相关服务完成后以取得的验收单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确认方法准确。
②技术开发服务收入
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通常约定发行人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达到相关的技术指标要求,向客户交付相关开发产品并提出验收申请,客户验收通过后,向发行人出具验收单,发行人按照验收单的出具时点确认收入。
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按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要求进行逐项对比分析:
A、不满足“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要求。在技术开发期间,开发、测试等过程均由发行人控制并由发行人执行,在最终的成果交付给客户之前,客户无法从发行人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内容中获益。因此,客户不能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不满足该条款的要求。
B、不满足“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要求。在业务开展期间,技术开发过程均由发行人控制并由发行人执行和掌握各流程,客户不能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不满足该条款的要求。
C、不满足“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报告期内,根据发行人技术开发服务的合同,发行人未与客户约定如若中途停止技术开发收取成本补偿及合理利润,因此发行人对相关合同款项不具备合格收款权,不满足该条款的要求。
因此,发行人不符合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情形,发行人在技术开发服务完成,向客户交付相关开发产品,并以取得的客户验收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确认方法准确。
综上,发行人操作系统服务、信息安全服务、云计算服务以及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按照时点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确认方法准确。
9、云计算业务按照时点确认收入的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云计算产品定位于私有云市场,专注国防、电力、政务等优势行业市场。在销售形态上,公司根据与客户签署的合同,单独销售云计算软件产品或者通过外采配套硬件(如服务器整机、存储、机柜等)为客户搭建私有云模式下应用系统,目前公司云计算产品典型的解决方案有安全办公云解决方案、电网云工作站解决方案、职业教育解决方案、信创云解决方案、训练指挥解决方案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云计算细分业务中不存在云租赁服务、公有云订阅式服务等类似业务。
发行人的云计算业务,通常按照合同约定,发行人在将相关产品交付给客户,完成安装调试,到达相关的产品技术指标以及运行条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向发行人出具验收单,发行人按照验收单出具时点确认收入。发行人云计算业务在未完成实施安装并到达相关运行条件时,无法为客户带来相关经济利益,不满足“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条件,同时也不涉及“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等情形,故发行人按照验收单的出具时点确认收入。
发行人云计算业务与同行业公司云计算业务模式、云计算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对于云产品销售和云计算解决方案业务,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均按照向客户交付相关产品,完成安装实施(如有),取得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差异;对于报告期少量的云计算相关的运维服务、技术支持服务等收入,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与锐捷网络相同,与深信服、品高股份和青云科技不同,发行人已在招股意向书之“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8、提供服务的收入按照时点确认收入的说明”中进行说明。
对于同行业公司品高股份的云租赁服务,品高股份按照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收入;青云科技的订阅式公有云服务,青云科技按照定价方式、产品使用量和使用时间计算消费金额确认收入或根据经客户确认的实际耗用量及相应的受益期确认租金收入;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类似的云计算业务,不具有可比性。
综上,发行人云计算业务按照时点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确认方法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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