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聚焦口腔膜剂、气体微球、缓控释制剂等高技术壁垒的创新制剂开发。

  • 产品类型:

    盐酸帕洛诺司琼口颊膜、盐酸多塞平口颊、注射用全氟丙烷人血白蛋白微球

  • 产品名称:

    盐酸帕洛诺司琼口颊膜 、 盐酸多塞平口颊 、 注射用全氟丙烷人血白蛋白微球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娶纯化、合成技术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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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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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系药品销售相关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包括药品研发服务收入和技术转让收入。发行人是一家以创新制剂技术为核心的改良型新药企业,核心在研新药产品虽尚未形成大规模销售,但发行人以药品商业化销售为当下和未来的主要商业模式,因此相关收入于主营业务收入核算。发行人在发展早期,出于经营现金流的需求,承接了少量药品研发和技术转让服务,目前已压减相关业务,因此相关收入于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系药品销售相关收入。
  2019年度和2020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整体保持稳定;2021年度...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系药品销售相关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包括药品研发服务收入和技术转让收入。发行人是一家以创新制剂技术为核心的改良型新药企业,核心在研新药产品虽尚未形成大规模销售,但发行人以药品商业化销售为当下和未来的主要商业模式,因此相关收入于主营业务收入核算。发行人在发展早期,出于经营现金流的需求,承接了少量药品研发和技术转让服务,目前已压减相关业务,因此相关收入于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系药品销售相关收入。
  2019年度和2020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整体保持稳定;2021年度相关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2021年度发行人陆续推出盐酸普拉克索缓释片、盐酸达泊西汀片、氨磺必利片等产品。
  (1)核心技术平台相关收入
  发行人基于核心技术平台,陆续开发了注射用全氟丙烷人血白蛋白微球、盐酸普拉克索缓释片、盐酸可乐定缓释片等产品。
  1)注射用全氟丙烷人血白蛋白微球
  注射用全氟丙烷人血白蛋白微球系气体微球技术平台核心产品,系一种心脏超声造影增强剂,于2019年取得生产批件,于2020年上市销售。2020年至2021年间,发行人与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就该产品进行MAH合作尝试,期间仅为早期推广之目的少量生产和销售该产品,因此尚未形成规模销售。与扬子江终止合作后,公司自行主导该产品的商业化,相关工作开展顺利,目前该产品已于2021年12月列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2)盐酸普拉克索缓释片
  盐酸普拉克索缓释片系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产品,该药品适应症为成人特发性帕金森病。发行人已于2021年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并于当年实现部分销售。该药品已于2021年2月中选国家集采、2021年6月在美国获得上市批准,后续销售金额有望持续增长。
  3)盐酸可乐定缓释片
  盐酸可乐定缓释片系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产品,该药品适应症为儿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该品种已在美国获得上市批准,发行人已与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签订独家合作协议进行境外销售。
  (2)非核心技术平台相关收入
  1)盐酸达泊西汀片
  盐酸达泊西汀片适应症为男性早泄。发行人已于2021年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并于当年实现部分销售。发行人就该产品目前已与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形成合作关系,由该等合作方将产品分销至各药店终端。该等合作方在男性用药零售渠道具有丰富资源,后续销售金额有望持续增长。
  2)氨磺必利片
  氨磺必利片适应症为精神分裂症。鉴于发行人在精神疾病领域用药的研发上有较多积累,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谷药业”)委托发行人为其提供该药品的研发服务。另一方面,发行人看好该药品销售前景,经与泛谷药业协商,按照“提供药品研发服务+药品销售+利润分成的模式开展合作。
  ①泛谷药业委托发行人提供氨磺必利片的研发服务,其自身作为上市许可持有人并负责对外销售;②前述氨磺必利片,由泛谷药业委托发行人生产;③前述氨磺必利片对外销售所获净利润,由泛谷药业和发行人按照7:3进行分成。
  上述合作的收入核算如下:药品生产业务的收入于主营业务收入核算,药品研发服务、利润分成的收入于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3)辛伐他汀胶囊
  辛伐他汀胶囊系收购福满药业(力卓药业前身)时取得。鉴于辛伐他汀品种市场竞争加剧,同时其他新产品需要推出,因此发行人于2021年度主动收缩辛伐他汀胶囊的市场供应计划,导致相关收入于2021年度减少。
  3、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包括药品研发服务收入和技术转让收入。
  药品研发服务和技术转让的主要对象为仿制药研发,其区别在于:前者系发行人按照客户要求,为其提供药学研究、BE试验、药品申报等部分或全流程的研发服务;后者系客户就发行人已先行研发的项目开展合作,并由发行人在完成一定的项目阶段后整体转让。
  报告期初期,发行人主营的改良型新药业务多处在研发的较早阶段,其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及达到一定规模的收入尚需时日,因此管理层决定在不影响发行人自有管线研发开展及不涉及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前提下,调拨部分技术人员对外提供药品研发服务,作为发行人业务及现金流量的补充。
  2020年度,其他业务收入中的药品研发服务收入较高,主要系相关服务订单于该年度相继达到收入确认时点所致。目前,鉴于改良型新药产品研发不断推进、管线布局日益丰富,发行人持续提升主营业务聚焦度,并主动逐步压减药品研发服务的开展。
  4、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药品销售收入以经销收入为主,系由于发行人药品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医院、诊所、药店等,具有数量众多、区域分布广泛、采购产品种类繁多、规模大小不一的特点,采用经销模式有助于发行人扩大产品的销售范围,符合行业特点。
  5、营业收入按地域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内。境外收入为发行人向境外合作方销售盐酸可乐定缓释片和盐酸普拉克索缓释片相关收入。
  6、营业收入按季度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季度分布情况如下所示:
  就发行人主营的药品销售业务而言,不存在显著的收入季节性分布特征。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季度营业收入存在波动情况,主要系:
  (1)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中,药品研发服务占比较高,其收入确认时点受项目执行进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性。2020年度,发行人早年承接的药品研发服务订单完成了较多的交付,占据了超过65%的营业收入比重,从而使得该年度的季度收入波动较大。
  (2)2021年度,发行人盐酸普拉克索缓释片、盐酸达泊西汀片、氨磺必利片等多款药品于二季度陆续实现销售,因此第一季度收入占比较低。
  7、退换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退换货金额和占营业收入比重均较低,退换货原因主要系运输过程中发生包装破损。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