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特种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电子特种气体、三氟甲磺酸
高纯三氟化氮 、 高纯六氟化钨 、 高纯氯化氢 、 高纯氟化氢 、 高纯四氟化硅 、 高纯氘气 、 高纯六氟丁二烯 、 高纯八氟环丁烷 、 高纯电子混合气 、 三氟甲磺酸 、 三氟甲磺酸酐 、 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 、 三氟甲磺酸锂 、 三氟甲磺酸三甲基硅酯 、 八氟丙烷 、 六氟乙烷
研发、生产、销售特种气体六氟丁二烯、三氟化氮、六氟化钨、氘气、氟化钡、硫酸(93%);工业气体;电子化学品;锂电新材料;有机氟化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酸衍生品、三氟甲磺酸锂、三氟甲磺酰氟、三氟甲磺酸酐、三氟甲磺酸三甲基硅酯、双(三氟甲磺酰)亚胺、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钾、双氟磺酰亚胺锂、双氟磺酰亚胺钾、N-苯基-双(三氟甲磺酰)亚胺、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溶液(75%-80%)、三氟甲磺酸三氟甲酯、三氟甲磺酸三氟乙酯、三氟甲磺酸锌、三氟甲磺酸钾、三氟甲磺酸甲酯、三氟甲磺酸钡;全氟丙基双乙烯基醚、全氟对乙基环己烷磺酸钾;钽制品;危险化学品(具体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0月13日);氟化钙、硫酸钡、氯化钾、磷酸钙、四氟化锗、乙硅烷、六氟乙硅烷、六氯乙硅烷、磷酸三甲酯、磷酸三乙酯、四氟化锗-72、乙酸钯、九氟丁基甲醚(HFE-7100)、九氟丁基乙醚(HFE-7200)、七氟丙基甲醚(HFE-7000)、八氟环戊烯、六氯化二硅、五(二甲胺基)钽(V)、双(叔丁基胺基)硅烷、N,N-二硅烷基硅烷胺、二异丙胺基硅烷、六氟四氯丁烷、三氟二氯碘乙烷、二乙胺基三氟化硫,【双(2-甲氧基乙基)胺】三氟化硫、叔丁基亚胺基三(乙基甲基胺基)钽、四(二甲基胺基)钛、四(二甲基胺基)铪、双(二乙基胺基)硅烷、硫酸镁、氧化镍、氢氧化镍、碘、碘化锌、硫酸钙、焦磷酸,氯化钠、碱式碳酸锌、氢氧化锌、粗镍盐、钨酸钙、镍合金;六氟丙烯二聚体、六氟丙烯三聚体及其混合工质(六氟丙烯二聚体和六氟丙烯三聚体)、氮中氘、氦中氘、氧中六氟乙烷、氦中一氧化碳、氦中氨、一氧化碳、乙硅烷的销售;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公司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商品和技术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商品或技术除外);以下限分公司生产经营:八氟丙烷;四氟化硅;氯化氢;氟化氢;六氟乙烷;八氟环丁烷;4%氢气/氮气、1.25%氪气/氖、1.2%氦/氮、3.5%氩气/10ppm氙气/氖气、30%氧气/氦气、0.52%氮气/氦气、1%氧气/氩气、10%甲烷/氩气、5%氢气/氦气、0.5%氧气/氦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产品 | 电子特种气体 | 8.58亿 | 89.82% | 5.09亿 | 90.34% | 89.08% | 40.63% |
| 酸类产品 | 7790.77万 | 8.16% | 5203.42万 | 9.23% | 6.61% | 33.21% | |
| 其他业务 | 1929.20万 | 2.02% | 242.71万 | 0.43% | 4.31% | 87.42% | |
| 按地区 | 境内 | 7.59亿 | 79.50% | - | - | - | - |
| 境外 | 1.77亿 | 18.48% | - | - | - | - | |
| 其他业务 | 1929.20万 | 2.02% | 242.71万 | 100.00% | 100.00% | 87.42% | |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及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以电子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各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4%以上。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阳极等废料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模拟合并后主营业务收入2021年较2020年增幅36.57%,2020年较2019年增幅18.47%,保持快速增长,主要受益于以下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利好和下游客户需求增加
作为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半导体产业的关键原材料,电子特种气体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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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及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以电子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各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4%以上。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阳极等废料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模拟合并后主营业务收入2021年较2020年增幅36.57%,2020年较2019年增幅18.47%,保持快速增长,主要受益于以下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利好和下游客户需求增加
作为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半导体产业的关键原材料,电子特种气体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等宏观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的助推下,成为国家重点发展和鼓励性产业,伴随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市场需求显著增长。
(2)客户基础稳固
作为国内领先的电子特种气体供应商,凭借多年积攒的行业口碑和产品、技术优势,公司主要产品取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国内客户包括中芯国际、长江存储与华润微电子等国内主流集成电路厂商,以及京东方、咸阳彩虹等大型面板厂商,境外客户包括海力士、台积电等。随着公司客户数量的增加及合作的进一步深入,公司特种气体业务市场优势持续增强。
(3)主要产品产能和产量持续增加
随着电子特种气体产品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医药及新材料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持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增加,产品种类进一步丰富,产品应用向医药、锂电新能源等领域延伸。
2、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特种气体、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等。
报告期内,电子特种气体销售收入分别为36,443.05万元、101,492.34万元及149,381.18万元,其中2020年及2021年电子特种气体销售占比超过90%,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随着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产能增加及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销售收入逐年增加,已成为公司重要产品之一。2020年4月公司完成同一控制下业务重组,2020年电子特种气体业务规模增幅较大,2020年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收入占比略有下降,2021年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模拟合并后电子特种气体销售收入占各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超过90%,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析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按客户类型可分为终端客户和贸易商;与贸易商合作,实行买断式销售。此外,公司直销模式可分为非寄售模式和寄售模式。
2019年公司贸易商收入占比为45.89%,占比较高,主要系2019年公司尚未完成业务重组,通过关联方派瑞科技和七一八所销售的金额较大。公司2020年4月完成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后,除少数特殊情况外,公司不再通过上述关联方销售电子特种气体等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模拟合并后贸易商销售收入占比较为稳定,与主要贸易商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4、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境内销售收入占比超过80%。公司境内销售客户区域较为分散,其中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华北地区和西南地区的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华中地区的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与长江存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其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所致。2019年度,公司华北地区销售金额较大,主要系2019年公司通过派瑞科技和七一八所销售的金额较大,公司将派瑞科技和七一八所划分为华北地区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模拟合并后主要销售区域的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增长。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不断开拓境外市场,境外销售收入逐步增加,整体占比相对稳定,2020年境外销售收入占比高于2019年和2021年,主要系2020年境外销售增幅高于境内。
5、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产量持续增加,下游客户稳定、需求旺盛。公司销售收入的实现主要取决于下游客户的生产计划和交货安排,一般来说四季度实现的收入较多,但销售收入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6、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领域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模拟合并后电子特种气体产品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及显示面板行业,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85%。公司与国内外知名集成电路及显示面板厂商均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市场占有率较高。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公司产品应用领域逐步拓宽,用于化工材料、医药、锂电新能源等领域的产品销售稳步增长。
7、其他业务收入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为废阳极、废槽体槽盖、镍边角料等废料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的金额分别为1,322.36万元、1,898.93万元、9,234.91万元,占各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7%、1.68%、5.33%,2021年增速较快,主要系:(1)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废料规模也逐年增加;(2)公司废料主要是废阳极等,主要成分为镍,报告期内,废镍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根据废镍市场价格的走势,于2021年处置了较多的废料,因此2021年其他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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