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动力电池、电驱系统产品、车载电源产品
电机控制器 、 驱动电机 、 减速器 、 车载充电机 、 车载DC/DC变换器 、 动力电池
一般经营项目是:DC-DC模块电源、AC-DC模块电源、电子、电气控制设备的设计、生产(凭环保批文经营); 能源转换设备、节能产品及自产产品的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产品 | 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 | 37.61亿 | 98.13% | 30.23亿 | 98.28% | 97.51% | 19.63% |
| 工业电源 | 5917.11万 | 1.54% | 4488.52万 | 1.46% | 1.89% | 24.14% | |
| 其他业务收入 | 1260.14万 | 0.33% | 804.86万 | 0.26% | 0.60% | 36.13% | |
| 按地区 | 境内 | 36.04亿 | 94.04% | 28.82亿 | 93.70% | 95.41% | 20.05% |
| 境外 | 2.29亿 | 5.96% | 1.94亿 | 6.30% | 4.59% | 15.20% | |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5,544.52万元、169,071.95万元和382,016.4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9.73%、99.74%和99.67%,公司主要产品为车载电源以及电驱系统产品,主营业务突出,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其中2020-2022年期间,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1.49%,主要是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国产化“弯道超车”的历史机遇等因素影响,公司车载电源以及电驱系统产品销量持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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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5,544.52万元、169,071.95万元和382,016.4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9.73%、99.74%和99.67%,公司主要产品为车载电源以及电驱系统产品,主营业务突出,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其中2020-2022年期间,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1.49%,主要是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国产化“弯道超车”的历史机遇等因素影响,公司车载电源以及电驱系统产品销量持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77.80万元、438.37万元和1,260.14万元,主要为材料销售收入及其他零星收入,占比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1)按产品及服务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开发收入构成。其中,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63,945.20万元、167,091.08万元和378,404.63万元,占比分别为97.56%、98.83%和99.05%;技术开发收入分别为1,599.32万元、1,980.87万元和3,611.78万元,占比分别为2.44%、1.17%和0.95%。
(2)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产品的销售,合计收入分别为55,495.87万元、163,978.12万元和376,099.30万元,占比分别为84.67%、96.99%和98.45%。
①车载电源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车载电源产品收入分别为52,928.85万元、148,426.65万元和339,626.75万元,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车载电源产品的销量持续增长。
A.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收入分别39,902.26万元、137,028.67万元和325,985.4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88%、81.05%和85.33%,收入及占比均呈快速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的销量快速增长。
(A)销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销量分别为152,700台、621,546台和1,358,646台,销量持续增长,主要原因是:一是在国务院2012年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确立的“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方针指引下,相关产业支持和补贴政策支持下,我国坚持纯电驱动战略取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0-2022年期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136.7万辆、352.1万辆和688.7万辆。其中,2020年,国内汽车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冲击,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速继续放缓,但随着市场对补贴退坡政策的逐渐消化、“双积分”政策的落地,叠加特斯拉上海工厂量产以及比亚迪等新能源车企的成熟优质车型发布等因素影响,国内新能源车销量实现逆势增长13.35%。进入2021年,随着终端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程度不断提高,叠加“双积分”政策的约束,各大传统车企纷纷扩大了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352.1万辆,同比增长达到157.57%。2022年,尽管上海、长春等地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对新能源汽车行业造成了较大的不利影响,但随着工信部等四部门部署的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落地、“双积分”政策对整车厂的持续激励作用、以比亚迪为代表的主流整车厂推出多款优质车型等积极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仍继续保持高增长趋势,销量达到688.7万辆,同比增长95.60%。综上,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是报告期内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销量快速增加的主要背景。
二是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在汽车轻量化和优化空间布局等指标上要求越来越高,以实现在汽车动力性与降低能耗、乘坐舒适性与储物便利性等方面的提升,从而对上游相关核心零部件产品降本、降重和降体积的集成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集成了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的功能,在功率密度、重量、体积、成本控制等核心指标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并获得了小鹏汽车、理想汽车、合众新能源、零跑汽车等造车新势力以及上汽集团、上汽通用、吉利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等众多知名车企的认可,销售数量快速增加。
(B)单价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平均单价分别为2,613.11元/台、2,204.64/台和2,399.34元/台,平均单价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一是随着公司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投产并进入大规模量产供货阶段以及生产技术经验的积累,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产量大幅增加,产量从2020年的188,621台上升至2022年的1,601,094台,规模经济效应显现及生产效率提高,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损耗有所降低,使得单位生产成本有所降低,公司相应调整了售价。
二是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主力市场从中高端车型向中低端车型逐步下探,形成高、中、低的全覆盖市场布局,使得市场区域逐步从大中城市向三四线城市甚至农村市场扩展,价格成为重要的市场拓展要素,公司相应调整产品定价策略。
三是在汽车行业,随着新车型的不断推出,原有车型的价格存在下行压力,进而对供应商核心零部件的采购价格也有逐步下调的要求。在前述背景下,公司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参与市场竞争,首先是在保证产品品质、满足客户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和产品设计、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材料消耗等方式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其次是积极与下游整车厂商互动,开展同步开发,不断开发出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以提升盈利能力。
其中,2022年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平均单价较2021年有所增加,主要系受功率器件、磁元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单位售价适当调整。
B.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车载充电机产品收入分别为12,084.95万元、8,309.95万元和10,014.7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44%、4.92%和2.62%,金额及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随着车载电源集成产品销量的增加,传统独立式车载充电机销售规模总体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车载DC/DC变换器产品收入分别为941.64万元、3,088.02万元和3,626.5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4%、1.83%和0.95%,整体占比较小。
(A)销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式车载充电机产品销量分别为48,962台、41,122台和58,078台,车载DC/DC变换器产品销量分别为8,502台、30,621台和36,493台,公司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产品总体上均呈现一定上升趋势但整体销量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产品销量总体上均呈现一定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产品主要是配套上汽集团、上汽通用、吉利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等知名车企存量车型的生产,在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前述部分存量车型市场销量增加,使得公司产品销量相应增加。
(B)单价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车载充电机产品平均单价分别为2,468.23元/台、2,020.81元/台和1,724.36元/台,平均单价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独立式车载充电机产品主要是配套客户存量车型的生产,多处于整车产品生命周期的成熟阶段,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的存在一定降价趋势;二是公司客户中部分单价较高的车载充电机产品对应的车型正在进行零部件更新迭代,车载充电机逐渐被集成产品取代,导致车载充电机平均单价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车载DC/DC变换器产品平均单价分别为1,107.55元/台、1,008.46元/台和993.76元/台,平均单价基本保持稳定。
②电驱系统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电驱系统产品主要包括电机控制器、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和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等。
报告期内,电驱系统产品收入分别为27.29万元、10,434.71万元和21,711.73万元,收入规模及占比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电驱系统集成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发展趋势下,公司积极向电驱系统领域进行拓展和产业布局,先后实现电机控制器、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的量产出货,销售规模快速增加。
③新能源汽车领域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539.72万元、5,116.77万元和14,760.8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7%、3.03%和3.87%,金额及占比均较小,主要为液冷充电桩模块、EVCC以及技术服务收入等。
④工业电源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电源产品主要包括通信电源、电梯电源、医疗电源等产品,收入分别为10,048.66万元、5,093.83万元和5,917.11万元,收入规模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总体呈下降趋势。
A.销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通信电源、电梯电源、医疗电源等工业电源产品合计销量分别为341,332台、159,066台和227,998台,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通信电源、电梯电源系公司设立后的起步业务,目前仅保留少量客户,基本属于原有产品型号的后续持续供货状态,销售规模较小,且总体呈下降趋势。
B.单价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通信电源、电梯电源、医疗电源等工业电源产品平均单价分别为294.40元/台、320.23元/台和259.52元/台,销售价格呈现一定的波动性,主要原因是:公司工业电源产品收入规模较小,易受单个订单情况影响较大。
⑤公司车载电源按不同功率和电压分类的收入情况
A.不同功率车载电源产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和车载充电机按不同功率主要分为3.3kW和6.6kW产品,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国产化“弯道超车”的历史机遇等因素影响,其销售收入持续增加。
其中,6.6kW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和车载充电机产品是公司销售的主力产品,其主要运用车型包括理想L9、理想ONE、零跑T03等;3.3kW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和车载充电机产品,系公司销售的重要产品之一,其主要应用车型包括长安奔奔、荣威RX5等。其他功率产品的收入在2022年快速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出口销售给Stellantis集团、上汽集团等客户的11kW产品规模迅速增加。
B、不同电压车载电源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车载电源按不同电压主要分为400V、144V、48V和800V等产品,其销售收入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持续增加。其中400V产品系公司主力产品,其主要运用车型包括理想L9、理想ONE、零跑T03等。
(3)按销售模式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寄售方式销售收入分别为21,350.59万元、61,618.63万元和138,069.12万元,占比分别为32.57%、36.45%和36.14%,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行业地位的提升,非寄售方式的销售占比有所提升。
(4)按销售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境内销售为主,占比分别为99.88%、98.76%和94.02%,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已向海外知名车企Stellantis量产销售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并取得雷诺、通用汽车等海外车企定点,是行业内最早实现向境外知名品牌整车厂商出口的境内厂商之一,从而逐步形成境外销售收入。
(5)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性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其中第一、二季度为淡季,第三、四季度为旺季,主要原因是:一是在生产端,受元旦、春节等假期影响,第一季度国内物流及生产能力一般有所下降,行业厂商产销量亦受到一定影响;二是在消费端,汽车终端市场存在“金九银十”的消费特征以及春节期间消费者购车意愿上升,使得汽车产业的终端整车销量在每年第四季度及次年1月大幅增加,为提前备货,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一般在第三、四季度的产量有所增加,使得相应的核心零部件采购亦大幅增加。
3、第三方回款情况
2020年-2022年期间,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8,969.52万元、18,470.77万元和18,813.7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65%、10.90%和4.91%。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为集团型客户统一结算,包括集团中央付款中心、集团内兄弟公司代付款等代付账款。其中,公司主要客户重庆理想汽车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由该公司股东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付款,报告期内涉及金额分别为8,798.52万元、18,320.99万元和16,826.15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均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不存在虚构交易,亦不存在货款归属纠纷,不会对发行人收入真实性产生重大影响。
4、现金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现金交易的情形,金额分别为6.84万元、18.07万元和8.32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收取的零星废料款,属于偶发性小额交易,客户出于便捷性考虑以现金形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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