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频前端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
5G模组、4GPA及模组、2G-3GPA及模组、射频开关、泛连接产品
PAMiF 、 Phase5N MMMB PA模组 、 TxM PA模组 、 L-PAMiF 、 L-PAMiD 、 LNA Bank 、 L-FEM 、 MMMB PA模组+TxM PA模组 、 SMMB PA+SMSBPA 、 CMOS 2G PA 、 GaAs 2G PA 、 3G PA及模组 、 接收开关 、 发射开关 、 天线切换开关 、 天线调谐开关 、 Wi-Fi射频前端模组 、 NB-IoT PA器件 、 车载通信射频模组
电子、信息、网络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提供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经营电子商务;从事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粮食作物、水产品、土特产食品的经营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加载中...
|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A |
1.95亿 | 25.80% |
| 客户F |
1.55亿 | 20.50% |
| 客户B |
1.37亿 | 18.20% |
| 客户E |
5825.70万 | 7.70% |
| 客户D |
5676.80万 | 7.5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B |
1.14亿 | 13.40% |
| 供应商F |
9434.40万 | 11.10% |
| 供应商C |
9237.30万 | 10.90% |
| 供应商E |
6236.40万 | 7.30% |
| 供应商D |
5317.80万 | 6.2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A |
6.04亿 | 24.60% |
| 客户F |
4.20亿 | 17.10% |
| 客户G |
3.53亿 | 14.40% |
| 客户B |
2.98亿 | 12.10% |
| 客户D |
2.31亿 | 9.4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F |
3.27亿 | 14.60% |
| 供应商C |
2.73亿 | 12.20% |
| 供应商B |
2.37亿 | 10.60% |
| 供应商A |
2.16亿 | 9.70% |
| 供应商E |
1.27亿 | 5.7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B |
4.40亿 | 25.60% |
| 客户A |
4.07亿 | 23.70% |
| 客户C |
1.61亿 | 9.40% |
| 客户F |
1.52亿 | 8.80% |
| 客户G |
1.15亿 | 6.7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F |
1.92亿 | 12.10% |
| 供应商A |
1.77亿 | 11.20% |
| 供应商B |
1.68亿 | 10.60% |
| 供应商E |
1.53亿 | 9.60% |
| 供应商C |
1.39亿 | 8.8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A |
1.95亿 | 19.10% |
| 客户B |
1.90亿 | 18.60% |
| 客户C |
1.43亿 | 14.00% |
| 客户D |
1.27亿 | 12.40% |
| 客户E |
9875.50万 | 9.7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A |
1.18亿 | 12.20% |
| 供应商B |
1.17亿 | 12.10% |
| 供应商C |
9840.10万 | 10.20% |
| 供应商D |
9649.10万 | 10.00% |
| 供应商E |
8847.10万 | 9.20% |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99%,金额分别为11,589.61万元、36,465.45万元、91,476.96万元和25,021.61万元,公司主营业务突出。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80.95%,实现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零星的材料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快速增长,主要原因系: (1)射频前端市场空间巨大,公司抓住国产替代窗口期 射频前端市场规模主要受移动终端需求的驱动。根据QYResearch的数据,2016年至2021年...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99%,金额分别为11,589.61万元、36,465.45万元、91,476.96万元和25,021.61万元,公司主营业务突出。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80.95%,实现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零星的材料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快速增长,主要原因系:
(1)射频前端市场空间巨大,公司抓住国产替代窗口期
射频前端市场规模主要受移动终端需求的驱动。根据QYResearch的数据,2016年至2021年,全球射频前端器件市场规模从125.67亿美元增长至204.59亿美元,预计至2027年,市场规模将达370.27亿美元,2021至2027年的复合增长率为10.39%。
在射频前端市场,美系和日系厂商目前仍占据主要地位。根据Yole数据,2020年,思佳讯(Skyworks)市场份额排名第一,占比21%;村田(Murata)市场份额排名第二,占比17%;博通(Broadcom)市场份额排名第三,占比16%;科沃(Qorvo)与高通(Qualcomm)市场份额相当,均为15%;其他厂商合计占16%。国内射频前端厂商仍有充足的发展及提升空间。
报告期内,发行人抓住射频前端市场的整体需求增长以及国际贸易摩擦不断的大背景下国产替代的机遇,基于前期研发投入、客户资源积累、供应链安全、性价比等优势,积极争夺主要智能终端品牌主要射频前端供应商地位,实现收入的快速增长。
(2)全球5G市场渗透率快速提升,5G产品单位价值量提升,公司5G模组产品快速放量
IDC预测,2022年全球5G手机出货量预计将达到7亿台,同比增长25.5%,5G手机渗透率达到53%。5G手机出货量持续增长将带动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保持增长,IDC预测2021-2026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9%,全球5G手机渗透率于2026年将达到78%。
5G手机除支持新增的5G频段外,还需同时支持2G/3G/4G频段,同时原有通信能力的协同升级(支持更多4G频段),MIMO与载波聚合技术深度应用,都使得5G单机射频器件需求量大幅增加以及5G模组单位价值量增加,即5G智能手机需要的5G模组数量以及类似功能的5G模组相对4G模组的单位价格会更高。
2019年我国正式开启5G商用,公司在2020年对5G模组实现量产销售。公司5G模组产品与国际厂商推出时间间隔较短,是国内首批推出5G模组产品的射频前端厂商之一。公司依托存量客户资源以及前期出货量对于产品性能的验证快速向新老客户导入5G产品,实现5G模组产品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亦是主营业务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
(3)存量终端客户出货量快速增长,终端客户资源不断丰富,应用终端手机品牌不断拓展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涵盖蜂窝通信、Wi-Fi通信、窄带物联网(NB-IoT)等领域,目前以蜂窝通信为主。公司拥有多元的产品线,产品以功率放大器(PA)为核心,包含2G-4GPA产品、5G模组(包括收发模组、发射模组、接收模组)、射频开关、泛连接等产品,能满足终端客户的多元需求。
在中美贸易摩擦等错综复杂的国际局势对全球集成电路供应链体系带来重大不确定性的大背景下,国产主要手机终端品牌逐渐对国内射频前端芯片厂商开放供应链验证,国产厂商在近年迎来重大国产替代发展机遇。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完成传音、联想(摩托罗拉)、华勤技术、闻泰科技、天珑移动等主要终端客户导入并快速放量,目前已占据前述终端客户同类产品主供应商地位。此外,公司对终端客户A公司、荣耀、天珑移动、中诺通讯、龙旗科技等智能终端品牌或主流ODM厂商亦在导入后逐步放量。
报告期内,公司已成功将产品应用于A公司、荣耀、三星、联想(摩托罗拉)、传音、Realme等终端品牌手机中,并逐步放量。
(4)核心原材料供应链国产化程度高,保障自身及终端客户供应链安全性、稳定性
公司的产品主要由PA芯片、控制器芯片、开关芯片、LNA芯片中的2种及以上封装制造而成,其中PA芯片最为核心。PA芯片目前可采用GaAs晶圆及CMOS晶圆两种,其中4G及5G产品的PA芯片主要采用GaAs晶圆。
公司积极与本土晶圆代工厂、封测厂通力合作,在射频器件晶圆代工及封测工艺方面实现迭代升级,推动射频前端产业链国产替代进程。公司目前主要的GaAs晶圆供应商为三安集成、宏捷科技。
公司是通过国产GaAs工艺平台实现出货量最多的射频前端企业,目前全品类产品均能通过国产GaAs工艺平台实现出货,也是最早在国产GaAs工艺平台实现5G射频前端器件量产的公司。错综复杂的国际贸易摩擦大背景下,核心原材料GaAs晶圆的国产化能为终端客户的供应链安全性提供较好的保证,有利于发行人终端客户导入,亦是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的良好基础。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①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结构和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射频前端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包括5G模组、4GPA及模组、2G-3GPA及模组、射频开关、泛连接等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收入、销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A.5G模组
a.销售额
2019年系我国5G商用元年,带来5G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5G模组是公司大力发展的重要产品。公司5G模组产品包括发射模组、收发模组、接收模组。报告期内,公司5G模组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0万元、1,173.87万元、22,132.56万元和10,494.3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22%、24.19%和41.94%,均呈现快速增长的良好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前期研发投入、技术沉淀、客户资源积累以及在2G-4G产品阶段的出货量验证、供应链安全等,5G模组产品的销售额快速增长。
2020年,公司发射模组、收发模组、接收模组均开始出货,以发射模组为主,主要对应终端客户联想(摩托罗拉)。2021年-2022年1-3月,公司进一步丰富了5G模组产品品类,在全品类5G产品上实现了较为均衡的收入,5G模组产品收入及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快速提升。2020年-2022年1-3月,公司5G模组产品对应终端客户包括移动终端品牌手机厂商和主流ODM厂商,并已逐步最终应用于联想(摩托罗拉)、A公司、荣耀、三星、传音、中兴、TCL等移动终端品牌手机的机型。
b.平均单价
2020年-2022年1-3月,公司5G模组产品的单价分别为4.80元/颗、3.53元/颗和4.34元/颗,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原因为:①5G产品结构变化影响。2020年,公司5G模组销售以单价相对较高的发射模组为主。2021年,单价较低的接收模组占5G模组销售数量超过40%,整体拉低了5G产品售价。2022年1-3月,接收模组占5G模组销量比降至17%以内,5G模组单价有明显提升;具体到细分类别,其单价亦受具体型号影响存在一定差异。②2020年至2021年末,人民币呈升值态势,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从7元人民币/美元左右逐渐升值至6.4元人民币/美元左右,2022年一季度走势较为平稳,维持在6.3-6.4元人民币/美元的水平;5G模组产品外销收入占5G模组收入的比重超过80%,公司外销主要以美元定价,人民币整体升值导致外销售价折算为人民币售价相应降低。
B.4GPA及模组
a.销售额
在中美贸易摩擦等错综复杂的国际局势对全球集成电路供应链体系带来重大不确定性的大背景下,国产主要手机终端品牌逐渐对国内射频前端芯片厂商开放供应链验证,近年为射频芯片国产替代的窗口期。报告期内,全球4G智能手机出货量仍然较大,国产射频芯片厂商的主要通过提高4G产品国产渗透率,基于前期研发投入、客户资源积累、供应链安全、性价比等综合优势,积极导入终端客户。
报告期内,4GPA及模组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类别之一。报告期内,4GPA及模组销售收入分别为6,319.20万元、26,393.24万元、57,529.06万元和11,736.02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52%、72.38%、62.89%和46.90%。
发行人自2018年通过传音验证后,以传音作为战略客户,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逐步成为传音射频前端芯片中的核心供应商。2019年,公司4GPA及模组产品的主要终端客户为传音、伟创力等。2020年,公司对原有主要终端客户对应经销商的销售规模均有所增长,2020年翰世宇科技的销售额较上年增长10,610.81万元,是2020年4GPA及模组销售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此外,2020年,公司通过对终端客户天珑移动(主要为联想(摩托罗拉)ODM项目)、联想(摩托罗拉)的4G产品批量出货,大规模应用于联想(摩托罗拉)终端品牌手机的机型,也带来4GPA及模组产品销售额的明显增长。2021年,公司的销售增长主要来自于对终端客户华勤技术、闻泰科技、联想(摩托罗拉)的快速放量以及主要终端客户传音对发行人产品需求的稳步增长,规模应用于三星、联想(摩托罗拉)、传音、A公司、荣耀、Reliance等终端品牌手机的机型。
b.平均单价
报告期内,公司4GPA及模组单价分别为1.63元/颗、1.94元/颗、2.03元/颗和2.06元/颗,呈现持续增长趋势,主要系单价较高的4GPhaseII系列产品销售占比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4GPA及模组主要为PhaseII和PhaseI的2个系列产品。
随着4GPhaseII成为行业内的主流产品,其在公司4GPA及模组中的销售占比持续提升;4GPhaseII系列为模组类产品,在功能上较分立器件更为综合,集成度上亦高于分立器件。因此,4GPhaseII系列单价高于以PA分立器件为主的PhaseI系列产品。
C.2G-3GPA及模组
报告期内,2G-3GPA及模组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398.74万元、7,356.04万元、9,506.07万元和2,112.5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95%、20.17%、10.39%和8.44%,主营业务销售占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目前,移动通信已逐步由4G时代迈入5G时代,2G功能机和3G智能手机出货量在近年来大幅下滑,受此影响,2G-3GPA产品中仅应用于2G、3G手机的相关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逐渐萎缩;但是,应用于5G手机的2G极高功率GSMPA仍然有较为旺盛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2G-3GPA及模组的收入基于存量市场以及新增的5G市场,保持一定的增速。
公司部分2GPA及模组产品应用于5G手机,系GaAs工艺的极高功率2GGSMPA,为5G手机实现通话功能支持。2GGSMPA自2020年开始批量出货,主要应用于联想(摩托罗拉)、荣耀、A公司等终端品牌手机。其他2G-3GPA及模组相应应用于2G、3G手机,主要应用于传音、TCL等终端品牌手机。
D.射频开关
报告期内,公司布局多元的产品线,在PA及模组、5G模组等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射频开关收入也在量产后逐步放量,满足终端客户多元的产品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射频开关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71.67万元、1,475.21万元、1,890.87万元和487.46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2%、4.05%、2.07%和1.95%。报告期内,公司射频开关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主要对应中兴康讯、中诺通讯、伟创力等终端客户。
报告期内,射频开关的单价分别为0.21元/颗、0.20元/颗、0.19元/颗、0.24元/颗,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各期销售的产品型号存在一定差异所致。
E.泛连接等
报告期内,公司泛连接等产品主要为Wi-Fi射频前端模组、NB-IoTPA产品等,销售收入分别为0万元、67.08万元、418.40万元、191.23万元,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且未来增长预期良好。目前,已对终端客户A公司、比亚迪等进行发货。
2020年-2022年1-3月,泛连接等产品的单价分别为0.98元/颗、1.21元/颗、1.17元/颗,主要系各期Wi-Fi射频前端模组和NB-IoTPA产品结构的变化造成。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公司采用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该模式是集成电路行业较为通行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355.04万元、34,878.80万元、89,373.91万元和24,481.36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98%、95.65%、97.70%和97.84%。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域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外销售为主,境外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87%、78.95%、80.47%和67.79%。
公司的境外销售区域主要为中国香港,主要以美元与客户进行结算。公司在香港销售的主要原因为香港是亚太地区电子元器件产品的重要贸易集散地,在外汇结算、税收政策等方面均有诸多便利,且公司客户主要为电子元器件产品的经销商,其终端客户中有较多面向全球经营的ODM厂商和移动智能终端品牌厂商,亦偏好以美元进行定价和结算。因此,公司客户通常选择在香港进行包括芯片在内的电子元器件产品的交易,该模式符合集成电路行业特征。
(4)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2019至2021年,公司下半年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59%、71.11%和61.19%,公司下半年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呈现一定的季节性。
①通常而言,受春节假期影响,一季度下游行业开工率低,对零部件需求相对较少,因此一季度是公司的销售淡季;
②受国庆节、中秋节、圣诞节和春节等节假日消费需求增长的影响,并考虑手机的生产、备货周期,对零部件的采购旺季在下半年;
③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由于收入增长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具体到每个季度,整体而言,当季收入高于上一季度与报告期内收入持续增长的整体趋势相匹配。
(5)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由同一控制下关联人代付,包括关联公司代付以及客户实际控制人代付。报告期内,公司对厦门信和达境外销售货款通过其关联境外主体华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款,华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厦门信和达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厦门信和达的第三方回款系客户与其境外关联公司之间的资金调配,报告期内,厦门信和达相关的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0万元、204.96万元、11,917.24万元、3,797.96万元。
除厦门信和达外,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小,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2%、0.73%、0.05%、0.00%,主要系公司个别境外客户统筹安排其合作伙伴、客户实际控制人代为支付货款等,均有明确的代付款委托书。
报告期内,公司的第三方回款均对应真实销售业务产生的货款,可以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具有可验证性。同时,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受托代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