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材料改性、精密加工及血管通路数字诊疗。
血管通路类产品、颅脑外引流系统、先进高分子材料制品
PICC 、 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系统 、 持续腰椎引流 、 脑室外引流 、 硬膜外引流 、 微创颅内引流 、 外科引流系统 、 导尿管 、 经皮气管旋切组套
开发、生产、销售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不含非自毁式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及血袋生产);药用包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企业所需原料、产品及相关设备的进出口业务。(须凭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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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8%、74.15%、99.08%、99.56%。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PICC产品、颅脑外引流系统及外科引流系统的销售。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租赁和灭菌服务收入,2020年因销售防疫物资,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高,其他各年的其他业务收入占比均不超过1.00%。
2、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PICC产品、颅脑外引流系统及外科引流系统是公司的三大主要产品,三者合计销售收入占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22%、83.81%、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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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8%、74.15%、99.08%、99.56%。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PICC产品、颅脑外引流系统及外科引流系统的销售。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租赁和灭菌服务收入,2020年因销售防疫物资,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高,其他各年的其他业务收入占比均不超过1.00%。
2、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PICC产品、颅脑外引流系统及外科引流系统是公司的三大主要产品,三者合计销售收入占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22%、83.81%、83.96%和86.06%。
(1)PICC产品
报告期各期,公司PICC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979.13万元、7,483.88万元、9,043.91万元和4,655.37万元。公司PICC产品技术实力过硬,规格型号较为丰富,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PICC产品销量持续增长。
报告期各期PICC产品的平均单价分别为623.65元/套、611.10元/套、576.01元/套和531.06元/套,单价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平均单价较低的规格型号PICC销量占比上升。
(2)颅脑外引流系统
报告期各期,公司颅脑外引流系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364.32万元、4,383.25万元、5,092.44万元和2,608.86万元,2021年颅脑外引流系统销售收入增长主要由于脑室外引流系统销量增加。
报告期各期颅脑外引流系统的平均单价分别为754.34元/套、782.69元/套、778.91元/套和774.74元/套,总体较为稳定。
(3)外科引流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外科引流系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325.62万元、2,844.53万元、3,349.76万元和1,316.00万元。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外科引流系统销量低于其他年度。
报告期各期外科引流系统的平均单价分别为53.09元/套、52.86元/套、49.94元/套和51.29元/套,单价整体保持稳定。
(4)其它医用耗材
报告期各期,其他医用耗材收入分别为2,957.18万元、2,841.88万元、3,339.45万元和1,390.30万元,其中2021年销售收入较高主要因导尿类产品销量增加。
3、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及变动分析
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17,299.40万元、17,148.95万元、20,327.30万元和9,815.1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15%、97.70%、97.61%和98.44%。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具体表现为:由于春节前后全国物流效率有所下降,客户一般选择在第四季度提前备货,因此公司第四季度产品销售收入相对偏高,一季度的销售额偏低。此外,受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销售收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较低,仅为14.96%。
5、主营业务收入分销售模式分析
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报告期各期,公司经销收入金额分别为17,368.91万元、17,463.91万元、20,687.01万元和9,923.1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8.54%、99.49%、99.33%和99.52%,整体保持稳定。
6、退换货约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退换货金额分别为454.20万元、170.93万元、458.48万元和120.82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低于3.00%,金额较小。
7、销售折让及销售返利相关约定。
公司不存在向客户提供销售折让的情况。
公司销售返利的情况如下:公司根据客户当年的订货或采购金额按不同比例在年末计提给予经销商的销售返利,由满足条件的客户在下一年提出返利申请并由发行人完成返利的兑付。公司计提对经销商的返利时,直接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各期末,按照预计兑现金额计提返利形成预计负债/合同负债158.60万元、165.56万元、245.59万元、232.0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0%、0.94%、1.18%和2.33%。
8、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38.13万元、6,118.56万元、194.34万元和44.56万元,主要由防疫物资收入、厂房租金、灭菌收入组成。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基于自身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经验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及时开展了医用外科口罩、隔离衣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以满足社会紧急需求,2020年实现防疫物资销售收入6,060.29万元;2021年、2022年1-6月,新冠疫情缓解,公司防疫物资仅有少量收入,分别为33.31万元、1.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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