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通用湿电子化学品、功能湿电子化学品
电子级磷酸 、 电子级硫酸 、 硅蚀刻液 、 金属蚀刻液 、 清洗剂 、 显影液 、 剥膜液 、 再生剂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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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湿电子化学品的销售及代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1,039.22万元、73,482.51万元、85,919.29万元和49,356.8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39%、92.72%、97.82%和96.46%,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贸易收入、水蒸气、磷酸二氢钠水溶液和工业级硫酸的销售收入等,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1,039.22万元、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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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湿电子化学品的销售及代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1,039.22万元、73,482.51万元、85,919.29万元和49,356.8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39%、92.72%、97.82%和96.46%,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贸易收入、水蒸气、磷酸二氢钠水溶液和工业级硫酸的销售收入等,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1,039.22万元、73,482.51万元、85,919.29万元和49,356.89万元。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通用湿电子化学品及功能湿电子化学品的生产销售、湿电子化学品代工、湿电子化学品回收综合利用、食品级磷酸及工业双氧水的生产销售,湿电子化学品生产及代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6.12%、96.04%、97.03%和95.5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逐年递增趋势,主要原因如下:第一,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贸易摩擦升级,特别是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中国公司获取半导体行业相关材料、技术和服务进行限制的影响,2018年以来国家陆续颁布多项政策大力扶持国产芯片及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受益于国家政策支持,国内集成电路企业数量及生产规模不断增加,并逐步加大对国产设备、材料的采购规模。在此背景下,公司凭借在湿电子化学品领域十余年的技术积累,陆续实现众多集成电路客户产品认证及批量供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规模及销售收入都实现快速增长。目前,公司已替代部分境外企业成为国内多家知名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湿电子化学品领域的重要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电子级磷酸销售量分别达到18,781.07吨、19,652.00吨、27,464.84吨和17,223.70吨;公司电子级硫酸销售量分别达到17,418.30吨、32,574.83吨、55,426.92吨和34,054.39吨。
第二,伴随下游客户需求增长,公司多渠道提升生产能力,为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提供充足保障。一方面,公司通过对原有产能进行技改以提升电子级产品的产出比例,2021年通过对原有3万吨/年磷酸产线进行技改,提高了IC级磷酸产出比例;另一方面,加快相关产能建设,2020年6月发行人3万吨/年功能湿电子化学品生产线开始试生产,2021年发行人电子级硫酸产能扩建至2万吨/年,2022年公司继续投资新建电子级硫酸产线,至2022年底公司电子级硫酸总产能达到6万吨/年,2023年发行人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产线投产。生产能力的快速提升为公司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充足保障,为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市场份额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三,2021年至2022年,部分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持续增长进一步带动销售收入增长。公司主要产品电子级磷酸主要原材料黄磷销售价格从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总体呈上涨趋势,公司根据原材料价格上涨情况陆续调整了电子级磷酸等相关产品销售价格。2021年至2022年,公司电子级磷酸销售平均价格分别达到11,824.28元/吨、18,946.78元/吨,功能湿电子化学品整体销售平均价格分别达到22,156.22元/吨、27,400.99元/吨。
第四,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销售单价及毛利率水平较高的集成电路用湿电子化学品销售占比持续增加。伴随公司技术水平及生产工艺不断提升,公司主要产品电子级磷酸及电子级硫酸品质不断提高,经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组织专家组鉴定,上述产品相关成果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公司通过产品认证的集成电路客户进一步增多以及下游需求持续增长,因此,公司产品在集成电路领域应用不断增多。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在集成电路行业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断提升,分别为61.82%、78.30%、82.26%和84.55%。
①通用湿电子化学品公司生产的通用湿电子化学品为电子级磷酸、电子级硫酸和电子级双氧水,主要应用于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主要包括湿法蚀刻、清洗、显影、剥离等环节);同时,电子级磷酸亦是高选择性磷酸蚀刻液、高选择性金属钨去除液、钴蚀刻液等混酸类蚀刻液的主要配方原料之一。
通用湿电子化学品的收入构成中,电子级磷酸占比较高,报告期内收入占比分别为75.59%、73.55%、67.10%和68.95%。报告期内,公司通用湿电子化学品各产品销售数量均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产能提升及市场需求逐步提高所致。2021年至2023年电子级硫酸占比不断提高,主要系报告期内电子级硫酸产品陆续实现部分集成电路客户的产品认证及批量供货、销售规模快速增长所致。2023年公司新增电子级双氧水产品。
A、电子级磷酸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级磷酸销量呈增长趋势,销量分别达到18,781.07吨、19,652.00吨、27,464.84吨和17,223.70吨,平均单价分别为11,824.28元/吨、18,946.78元/吨、15,575.62元/吨和14,838.24元/吨。公司电子级磷酸销量提升主要得益于下游客户需求增加,2022年度平均价格提升主要基于核心原材料黄磷价格上涨适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所致,同时,销售单价更高的IC级磷酸销售占比不断提高也进一步提升了电子级磷酸平均销售单价。2023年度,公司电子级磷酸平均单价下降,主要系一方面核心原材料黄磷价格下降导致发行人下调部分产品价格,另一方面2023年电子级磷酸新产线投产,投产初期生产不稳定,产生了较多品质和单价较低的面板级磷酸。2024年1-6月,公司电子级磷酸平均单价下降,主要系核心原材料黄磷价格下降导致发行人下调产品价格所致。
B、电子级硫酸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级硫酸销量呈增长趋势,销量分别达到17,418.30吨、32,574.83吨、55,426.92吨和34,054.39吨,平均单价分别为4,116.88元/吨、4,111.46元/吨、3,729.91元/吨和3,220.87元,公司电子级硫酸销量提升主要得益于报告期内电子级硫酸产品陆续完成部分集成电路客户的产品认证及批量供货所致。公司2022年电子级硫酸平均单价与2021年基本持平。2023年度平均单价下降主要系下游行业需求放缓加之供给端产能增加,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下调了电子级硫酸价格所致;2024年1-6月平均单价下降主要系电子级硫酸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下调了电子级硫酸价格所致。
C、电子级双氧水
2023年,公司新增电子级双氧水业务,由于处于集成电路客户开发过程中,因此主要销售至非集成电路客户;2024年,发行人通过长江存储电子级双氧水认证,因此对集成电路客户销售数量大幅增加。
②功能湿电子化学品
公司生产的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主要为蚀刻液、清洗剂、再生剂、显影液、剥膜液等,主要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相关制造工段的清洗、蚀刻、去膜等环节。
发行人功能湿电子化学品收入构成中,蚀刻液占比较高,报告期内蚀刻液销售收入占功能湿电子化学品收入比例分别为69.45%、72.59%、72.97%和78.05%。发行人其他功能湿电子化学品包括清洗剂、剥膜液、显影液、再生剂等,报告期内合计收入占比为30.55%、27.41%、27.03%和21.95%。
报告期内,基于下游集成电路客户需求不断增多,公司集成电路用功能湿电子化学品销量不断增多,分别达到1,950.40吨、3,550.25吨、5,299.48吨和3,431.87吨;公司集成电路用功能湿电子化学品报告期内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37,572.88元/吨、37,492.25元/吨、29,684.67元/吨和24,533.25元/吨。公司2022年集成电路用功能湿电子化学品平均单价与2021年基本持平。2023年和2024年1-6月集成电路用功能湿电子化学品平均单价较上年下降,主要系销售价格较低的高选择性蚀刻液销售比例上升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显示面板用功能湿电子化学品销量及收入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发行人显示面板用功能湿电子化学品客户上海三福明终端客户需求下降及份额调整所致。
③湿电子化学品代工业务
公司代工业务主要指为客户进行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代工生产,由客户提供产品配方,并提供或要求从指定供应商购买专用原材料,公司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加工生产,生产后将相关产品交付客户并收取代工服务费。报告期内,公司湿电子化学品代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2,786.15万元、2,795.09万元、2,538.28万元和1,313.5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6%、3.80%、2.95%和2.66%,相对较低。开展代工业务是满足下游客户相关个性化需求的重要手段,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客户响应能力及服务能力。
④湿电子化学品回收综合利用业务
考虑到下游客户在使用湿电子化学品后会不可避免的产生部分废液,为解决客户废液处理难题及更好的进行资源循环利用,发行人加大了对废液回收技术的研发投入。2021年底,公司电子级磷酸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产,发行人通过回收客户使用后的磷酸废液作为原料,通过蒸馏、浓缩等一系列提纯精滤工序后生成工业级磷酸对外销售。
考虑到未来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及下游客户需求增多导致的废液增多,预计发行人未来回收综合利用业务会持续发展,通过回收综合利用业务,可以为下游客户提供从销售到回收全流程的服务,加大与客户合作的业务范围,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公司2022年度湿电子化学品回收综合利用业务收入较2021年度有较大幅度提升,其主要原因在于该业务在2021年底才建成投产,当年经营时间较短。公司2023年度湿电子化学品回收综合利用业务收入较2022年度下降,主要系2023年度回收的废混酸磷酸含量相对较低,导致磷酸产量下降,同时由于黄磷价格下跌,导致磷酸销售价格下降所致。2024年1-6月,发行人湿电子化学品回收综合利用业务收入增长较多,主要系2024年上半年回收废液数量增多,导致产出的工业级磷酸增多所致。
⑤食品级磷酸
食品级磷酸为磷酸产线尾气回收装置产生的磷酸。报告期内,公司食品级磷酸销售量分别为4,140.95吨、2,414.10吨、3,357.02吨和1,988.46吨,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6,998.25元/吨、7,991.75元/吨、6,180.07元/吨和5,394.21元/吨,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2,897.94万元、1,929.29万元、2,074.66万元和1,072.6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8%、2.63%、2.41%和2.17%。公司食品级磷酸平均价格波动主要是基于核心原材料黄磷价格变动适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所致。
⑥工业双氧水为了进一步聚焦湿电子化学品业务,公司在2021年10月将工业双氧水业务相关资产进行了剥离,自此,公司不再生产和销售工业双氧水。
(2)按区域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以境内销售为主,内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5.58%、84.84%、86.89%和87.67%。内销收入主要来源于华东地区、华中地区,主要原因在于下游客户主要位于中国东部及中部地区所致,公司境内销售的区域特征与下游行业集聚特点相符。报告期内境内各区域销售占比变化均系原有或新增客户需求量变化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7,362.01万元、11,137.29万元、11,263.98万元和6,086.9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4.42%、15.16%、13.11%和12.33%。境外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磷酸类产品,主要销售区域为韩国、新加坡及中国台湾地区等。
(3)按销售模式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少量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直销模式下,按销售对象是否为产品终端使用客户分为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2022年下半年,公司在终端客户下新拓展了寄售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直销模式,各期直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9.55%、87.61%、90.80%和92.98%。非寄售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将产品交付至指定地点,客户或客户指定收货人签收后确认收入;寄售模式下,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将产品发往客户指定仓库,公司每月根据客户对账系统中寄售产品的领用情况与客户对账并根据对账结果确认收入。公司的经销模式为买断式经销,在将货物交付给经销商时确认控制权转移。报告期内,部分海外终端客户需要公司将产品运输至海外指定目的地,且对安全库存有一定的要求,为了降低海外仓储及沟通成本,发行人部分海外业务采取经销模式(买断式经销)。同时,境内业务也存在少量经销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为FEWM、上海康双、CCL等,经销模式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45%、12.39%、9.20%和7.02%。
(4)按产品应用行业分类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应用行业结构中,集成电路行业占比最高,分别为61.82%、78.30%、82.26%和84.55%,占比不断提升,主要原因在于伴随公司技术水平及生产工艺不断提升,公司主要产品电子级磷酸及电子级硫酸品质不断提高,通过产品验证的集成电路客户增多。与此同时,集成电路行业国产替代化趋势加强及下游客户需求持续增长,导致公司产品在集成电路领域应用不断增多。
(5)按季度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整体不存在较大的季节性波动。2021年发行人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达到43.43%,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系部分客户通过产品验证后开始进行批量采购导致的暂时性波动所致;同时,2021年下半年电子级磷酸价格上涨也进一步导致2021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提升。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布较为平均。
4、其他业务收入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908.98万元、5,767.24万元、1,918.13万元和1,808.92万元。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贸易收入以及工业级硫酸、磷酸二氢钠水溶液、水蒸气、工业双氧水等产品销售收入。工业级硫酸为硫酸新产线联合试车阶段以及清洗槽车、取样检测后的产生的硫酸,2023年度液体三氧化硫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工业级硫酸。磷酸二氢钠水溶液为公司生产电子级磷酸过程中副产品,水蒸气为公司生产电子级磷酸和液体三氧化硫过程中副产品,工业双氧水为生产电子级双氧水过程中产生的杂质较多的双氧水。
2022年发行人贸易收入增多主要系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对外采购了部分产品销售给客户,针对该部分收入公司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贸易部分。2023年随着发行人产能增多,贸易业务减少。2024年1-6月,新建电子级磷酸投产后副产水蒸气增多,且电子级硫酸由于客户需求增多及发行人4万吨/年电子级硫酸改扩建项目正在进行中,发行人进行了少量电子级硫酸贸易业务,导致2023年1-6月其他业务收入增多。
5、现金交易及第三方回款情况
(1)现金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现金交易情形。
(2)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笔第三方回款,发生在2022年7月,金额为91.96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为0.12%。该笔款项主要系海外客户(委托企业)因银行信用额度限制委托其他企业(受托企业)进行进口代办业务,销售合同由受托企业与兴福电子签署。2022年7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委托企业表示目前有资金额度可以直接向兴福电子付款,在委托企业与受托企业双方签署协议后,委托企业直接将货款支付给兴福电子。
上述第三方回款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及商业合理性,不存在通过第三方回款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形,第三方回款真实来源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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