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公司产品主要为各类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及其配套硬件、软件和服务。公司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涵盖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等系列。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整车及配件、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轨道交通以及万物数字化、教学科研等多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2021年的其他业务收入系房屋转租收入,2023年和2024年1-6月的其他业务收入系向CarlZeissGOMMetrologyGmbH的专利授权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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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公司产品主要为各类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及其配套硬件、软件和服务。公司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涵盖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等系列。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整车及配件、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轨道交通以及万物数字化、教学科研等多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2021年的其他业务收入系房屋转租收入,2023年和2024年1-6月的其他业务收入系向CarlZeissGOMMetrologyGmbH的专利授权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106.32万元、20,602.47万元、27,170.77万元和15,024.81万元,2021-2023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88%,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步、快速增长。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5,024.81万元,同比增长25.75%。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配套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收入。
(1)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可进一步划分为便携式3D扫描仪、彩色3D扫描仪。
1)便携式3D扫描仪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式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2,579.02万元、14,189.49万元、15,722.33万元和6,664.3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19%、68.87%、57.87%和44.36%。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式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整体平稳,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近年来不断丰富产品线,其他三维数字化产品的销售占比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式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式3D扫描仪的销售单价保持相对稳定,销售数量快速增长,导致销售金额逐年增长。2023年和2024年1-6月,公司便携式3D扫描仪的平均单价下降,主要系销售价格相对较低的SIMSCAN掌上3D扫描仪的销售占比上升所致。
2)彩色3D扫描仪
报告期内,公司彩色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44.58万元、1,060.87万元、1,314.56万元和482.4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3%、5.15%、4.84%和3.21%。2022年,公司彩色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同步稳步提升。2023年和2024年1-6月,受新老型号交替影响,公司彩色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增长,但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彩色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彩色3D扫描仪为公司新推出的产品系列,报告期内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快速增长。2022年,公司彩色3D扫描仪销售单价下降,一方面系公司为推动彩色3D扫描仪业务的发展,定价略有调整,另一方面系具体销售的产品型号构成变动所致。2023年和2024年1-6月,公司彩色3D扫描仪销售单价上升,主要系公司2023年推出的配置和售价更高的iRealM3的销售占比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包括便携式3D扫描仪、彩色3D扫描仪两大类,其中,便携式3D扫描仪又可分为SIMSCAN掌上3D扫描仪、KSCAN复合式3D扫描仪、AXE全局式3D扫描仪、PRINCE便携式3D扫描仪和HSCAN便携式3D扫描仪五大系列。五大系列便携式3D扫描仪的划分依据如下:
SIMSCAN掌上3D扫描仪最早于2021年3月发布,后续不断更新换代,从结构形态上实现了三维视觉数字化行业的全新突破,发布后销售金额稳步提升;KSCAN复合式3D扫描仪最早于2019年4月发布,后续不断更新换代,融合了公司多线激光、孔测量、小光笔等行业创新技术,以及多波段扫描、多波段标定、内置摄影测量复合扫描三项核心技术,发布后销售金额总体保持稳步提升;AXE全局式3D扫描仪最早于2017年11月发布,后于2019年12月更新换代,报告期内销售金额有所波动;HSCAN便携式3D扫描仪、PRINCE便携式3D扫描仪分别于2015年4月、2016年11月发布,为公司早期产品系列,随着新产品系列的推出,销售金额逐步下降。
彩色3D扫描仪最早于2018年10月发布,后续不断更新换代,是一款主要面向非工业领域客户的专业级彩色3D扫描仪,可快速实现彩色扫描建模。彩色3D扫描仪丰富了公司产品矩阵,发布后销售金额稳步提升。
(2)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93.69万元、3,711.22万元、7,222.66万元和5,000.5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77%、18.01%、26.58%和33.28%。报告期内,公司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的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同步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为公司近年新推出的产品系列,报告期内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快速增长。2022年销售单价相对稳定。2023年销售单价上升,一方面系当期销售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时搭配销售的配套产品增加所致,另一方面系具体销售的产品型号构成有所变动。2024年1-6月销售单价下降,主要系公司当期推出的、小型轻便化设计的NimbleTrack系列的销售占比上升所致。
(3)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13.69万元、885.51万元、1,797.80万元和2,271.8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5%、4.30%、6.62%和15.12%。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的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同步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为公司近年新推出的产品系列,报告期内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快速增长。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的各期平均销售单价存在差异,主要系产品之间的配置及型号不同所致。
(4)配套产品
公司销售的配套产品主要包括第三方软件、全局摄影测量系统和嵌入式扫描产品等自产配套产品及物料、移动工作站和电源数据线缆等外采配套产品等,与公司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搭配使用。报告期内,配套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33.21万元、535.13万元、858.49万元和410.8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9%、2.60%、3.16%和2.73%。报告期内,公司配套产品销售金额相对较小。
(5)服务
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维修服务、技术开发服务、扫描服务等。报告期内,服务销售收入分别为124.01万元、220.24万元、254.33万元和194.4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77%、1.07%、0.94%和1.29%。报告期内,公司服务业务销售金额相对较小。
3、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区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11,850.58万元、13,921.26万元、18,008.04万元和9,573.65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66%、67.57%、66.28%和63.72%。公司境内销售目前主要集中于华东地区,一方面系公司本身坐落于华东地区,在华东地区的布局相对较早和较成熟,另一方面系华东地区是国内主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之一,区域内对三维扫描仪的需求相对旺盛。除华东区域外,公司国内业务广泛分布于华中、华北、华南等区域。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4,237.62万元、6,681.21万元、9,162.14万元和5,450.80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34%、32.43%、33.72%和36.28%。公司境外销售主要分布在亚太、欧洲和北美洲等较发达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市场拓展情况良好,境外业务占比稳步上升。
4、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的收入分别为12,153.88万元、15,337.89万元、22,174.64万元和12,229.97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55%、74.45%、81.61%和81.40%;直销模式的收入分别为3,934.33万元、5,264.58万元、4,995.53万元和2,794.48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45%、25.55%、18.39%和18.60%。2023年和2024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直销模式的收入占比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直销客户蔡司高慕因其自身业务发展布局已逐步停止合作。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具有商业合理性,主要体现为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终端用户数量众多,公司直接对接所有终端用户的成本较高,因此公司针对大部分用户倾向于采用经销模式进行覆盖,针对少部分重要用户为响应客户需求、增强客户粘性、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品牌影响力,公司倾向于采用直销模式进行覆盖。
公司与部分直销客户采用ODM的合作模式,即公司负责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与生产,销售给客户后以客户品牌对外进一步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销售模式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所
示: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业务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经销模式,主要系公司境内业务布局较早,境内自有销售网络相对成熟。
5、收入的季节性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各季度占比较为稳定,各季度营业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一方面系公司销售规模逐步提升,另一方面系公司下游工业客户根据全年预算安排下半年相对采购较多。
6、第三方回款
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分别为46.56万元、163.78万元、70.91万元及152.47万元,主要为境外客户的第三方回款,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9%、0.79%、0.26%及1.01%,占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比例分别为0.27%、0.73%、0.26%及1.04%,比例较小。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客户委托第三方专业付款机构付款、客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付款、客户控制的其他主体付款和与客户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主体付款,具备商业合理性,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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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公司产品主要为各类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及其配套硬件、软件和服务。公司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涵盖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等系列。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整车及配件、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轨道交通以及万物数字化、教学科研等多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99%左右,主营业务突出。2021年的其他业务收入系房屋转租收入,2023年的其他业务收入系向Carl Zeiss GOM Metrology GmbH的专利授权收入。
202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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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公司产品主要为各类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及其配套硬件、软件和服务。公司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涵盖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等系列。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整车及配件、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轨道交通以及万物数字化、教学科研等多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99%左右,主营业务突出。2021年的其他业务收入系房屋转租收入,2023年的其他业务收入系向Carl Zeiss GOM Metrology GmbH的专利授权收入。
2021-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106.32万元、20,602.47万元和27,170.77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88%,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步、快速增长。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7,170.77万元,同比增长31.88%。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配套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收入。
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的同比变动情况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1.88%,主要系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4.62%、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3.02%所致。2023年,公司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和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较快,主要系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为公司近年来推出的新系列产品,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近年来推出了包括TrackScan-P550/542、TrackScan-Sharp等较多新型号产品。新系列产品可满足客户不同使用场景的需求,拓宽了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新型号产品在工作性能、性价比等方面有较大提升,增强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此新系列产品和新型号产品的销售收入增长较快。
(1)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可进一步划分为便携式3D扫描仪、彩色3D扫描仪,具体情况如下:
1)便携式3D扫描仪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式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2,579.02万元、14,189.49万元和15,722.3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19%、68.87%和57.87%。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式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近年来不断丰富产品线,其他三维数字化产品的销售占比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式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式3D扫描仪的销售单价保持相对稳定,销售数量快速增长,导致销售金额逐年增长。2023年,公司便携式3D扫描仪的平均单价下降,主要系销售价格相对较低的SIMSCAN掌上3D扫描仪的销售占比上升所致。
2)彩色3D扫描仪
报告期内,公司彩色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44.58万元、1,060.87万元和1,314.5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3%、5.15%和4.33%。2022年,公司彩色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同步稳步提升。2023年,受新老型号交替影响,公司彩色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增长,但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彩色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情况如下:彩色3D扫描仪为公司新推出的产品系列,报告期内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快速增长。2022年,公司彩色3D扫描仪销售单价下降,一方面系公司为推动彩色3D扫描仪业务的发展,定价略有调整,另一方面系具体销售的产品型号构成变动所致。2023年,公司彩色3D扫描仪销售单价上升,主要系公司当期推出的配置和售价更高的iReal M3的销售占比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包括便携式3D扫描仪、彩色3D扫描仪两大类,其中,便携式3D扫描仪又可分为SIMSCAN掌上3D扫描仪、KSCAN复合式3D扫描仪、AXE全局式3D扫描仪、PRINCE便携式3D扫描仪和HSCAN便携式3D扫描仪五大系列。五大系列便携式3D扫描仪的划分依据如下:SIMSCAN掌上3D扫描仪最早于2021年3月发布,后续不断更新换代,从结构形态上实现了三维视觉数字化行业的全新突破,发布后销售金额稳步提升;KSCAN复合式3D扫描仪最早于2019年4月发布,后续不断更新换代,融合了公司多线激光、孔测量、小光笔等行业创新技术,以及多波段扫描、多波段标定、内置摄影测量复合扫描三项核心技术,发布后销售金额总体保持稳步提升;AXE全局式3D扫描仪最早于2017年11月发布,后于2019年12月更新换代,报告期内销售金额有所波动;HSCAN便携式3D扫描仪、PRINCE便携式3D扫描仪分别于2015年4月、2016年11月发布,为公司早期产品系列,随着新产品系列的推出,销售金额逐步下降。
彩色3D扫描仪最早于2018年10月发布,后续不断更新换代,是一款主要面向非工业领域客户的专业级彩色3D扫描仪,可快速实现彩色扫描建模。彩色3D扫描仪丰富了公司产品矩阵,发布后销售金额稳步提升。
(2)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93.69万元、3,711.22万元和7,222.6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77%、18.01%和26.58%。报告期内,公司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的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同步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为公司近年新推出的产品系列,报告期内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快速增长。2022年销售单价相对稳定。2023年销售单价上升,一方面系当期销售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时搭配销售的配套产品增加所致,另一方面系具体销售的产品型号构成有所变动。
(3)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13.69万元、885.51万元和1,797.8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5%、4.30%和6.62%。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的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同步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情况如下: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为公司近年新推出的产品系列,报告期内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快速增长。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的各期平均销售单价存在差异,主要系产品之间的配置及型号不同所致。
(4)配套产品
公司销售的配套产品主要包括第三方软件、全局摄影测量系统和嵌入式扫描产品等自产配套产品及物料、移动工作站和电源数据线缆等外采配套产品等,与公司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搭配使用。报告期内,配套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33.21万元、535.13万元和858.4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9%、2.60%和3.16%。报告期内,公司配套产品销售金额相对较小。
(5)服务
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维修服务、技术开发服务、扫描服务等。报告期内,服务销售收入分别为124.01万元、220.24万元和254.3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77%、1.07%和0.94%。报告期内,公司服务业务销售金额相对较小。
3、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区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11,850.58万元、13,921.26万元和18,008.04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66%、67.57%和66.28%。公司境内销售目前主要集中于华东地区,一方面系公司本身坐落于华东地区,在华东地区的布局相对较早和较成熟,另一方面系华东地区是国内主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之一,区域内对三维扫描仪的需求相对旺盛。
除华东区域外,公司国内业务广泛分布于华中、华北、华南等区域。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4,237.62万元、6,681.21万元和9,162.14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34%、32.43%和33.72%。公司境外销售主要分布在亚太、欧洲和北美洲等较发达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市场拓展情况良好,境外业务占比稳步上升。
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销售区域构成的同比变动情况。2023年,公司境内业务和境外业务均同比快速增长,带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1.88%,主要随着公司产品体系及境内外销售网络的完善,公司境内外业务保持稳步较快增长。
4、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的收入分别为12,153.88万元、15,337.89万元和22,174.64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55%、74.45%和和81.61%;直销模式的收入分别为3,934.33万元、5,264.58万元和4,995.53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45%、25.55%和和18.39%。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直销模式的收入占比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直销客户蔡司高慕因其自身业务发展布局已逐步停止合作。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具有商业合理性,主要体现为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终端用户数量众多,公司直接对接所有终端用户的成本较高,因此公司针对大部分用户倾向于采用经销模式进行覆盖,针对少部分重要用户为响应客户需求、增强客户粘性、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品牌影响力,公司倾向于采用直销模式进行覆盖。
公司与部分直销客户采用ODM的合作模式,即公司负责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与生产,销售给客户后以客户品牌对外进一步销售。
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销售模式构成的同比变动情况2023年,公司经销模式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4.57%,直销模式销售收入同比下降5.11%,主要系上期主要直销客户蔡司高慕因其自身业务发展布局已逐步停止合作。2023年蔡司高慕未产生新增ODM订单,直销业务销售同比有所下降;经销业务随着经销网络的布局拓展及产品的创新迭代,继续保持稳步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销售模式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业务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经销模式,主要系公司境内业务布局较早,境内自有销售网络相对成熟。
5、收入的季节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季度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各季度占比较为稳定,各季度营业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一方面系公司销售规模逐步提升,另一方面系公司下游工业客户根据全年预算安排下半年相对采购较多。
6、第三方回款
公司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分别为46.56万元、163.78万元和70.91万元,均为境外客户的第三方回款,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9%、0.79%和0.26%,占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比例分别为0.27%、0.73%和0.26%,比例较小。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客户委托第三方专业付款机构付款、客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付款、客户控制的其他主体付款和与客户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主体付款,具备商业合理性,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况。
收起▲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公司产品主要为各类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及其配套硬件、软件和服务。公司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涵盖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等系列。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整车及配件、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轨道交通以及万物数字化、教学科研等多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99%左右,主营业务突出。2020年及2021年的其他业务收入系房屋转租收入。
2020-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150.87万元、16,106.32万元和20,602.47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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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公司产品主要为各类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及其配套硬件、软件和服务。公司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涵盖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等系列。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整车及配件、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轨道交通以及万物数字化、教学科研等多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99%左右,主营业务突出。2020年及2021年的其他业务收入系房屋转租收入。
2020-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150.87万元、16,106.32万元和20,602.47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0.05%,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步、快速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配套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收入。
(1)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手持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可进一步划分为便携式3D扫描仪、彩色3D扫描仪,具体情况如下:
1)便携式3D扫描仪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式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903.44万元、12,579.02万元和14,189.4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70%、78.19%和68.87%。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式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近年来不断丰富产品线,其他三维数字化产品的销售占比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式3D扫描仪的销售单价保持相对稳定,销售数量快速增长,导致销售金额逐年增长。
2)彩色3D扫描仪
报告期内,公司彩色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55.10万元、744.58万元和1,060.8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0%、4.63%和5.15%。报告期内,公司彩色3D扫描仪的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同步稳步提升。
彩色3D扫描仪为公司新推出的产品系列,报告期内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彩色3D扫描仪销售单价逐年下降,一方面系公司为推动彩色3D扫描仪业务的发展,定价略有调整,另一方面系具体销售的产品型号构成变动所致。
(2)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61.28万元、1,893.69万元和3,711.2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6%、11.77%和18.01%。报告期内,公司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的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同步稳步提升。
跟踪式3D视觉数字化产品为公司近年新推出的产品系列,报告期内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快速增长。2021年和2022年销售单价较2020年下降,主要系具体销售的产品型号构成变动所致。
(3)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0.35万元、313.69万元和885.5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5%、1.95%和4.30%。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的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同步稳步提升。
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为公司近年新推出的产品系列,报告期内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快速增长。2020年,公司仅销售一套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不具有代表性。工业级自动化3D视觉检测系统的各期平均销售单价存在差异,主要系产品之间的配置及型号不同所致。
(4)配套产品
公司销售的配套产品主要包括第三方软件、全局摄影测量系统和嵌入式扫描产品等自产配套产品及物料、移动工作站和电源数据线缆等外采配套产品等,与公司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搭配使用。报告期内,配套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68.93万元、433.21万元和535.1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5%、2.69%和2.60%。报告期内,公司配套产品销售金额相对较小。
(5)服务
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维修服务、技术开发服务、扫描服务等。报告期内,服务销售收入分别为76.86万元、124.01万元和220.2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4%、0.77%和1.07%。报告期内,公司服务业务销售金额相对较小。
3.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7,293.89万元、11,850.58万元和13,921.26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01%、73.66%和67.57%。公司境内销售目前主要集中于华东地区,一方面系公司本身坐落于华东地区,在华东地区的布局相对较早和较成熟,另一方面系华东地区是国内主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之一,区域内对三维扫描仪的需求相对旺盛。
除华东区域外,公司国内业务广泛分布于华中、华北、华南等区域。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822.08万元、4,237.62万元和6,681.21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99%、26.34%和32.43%。公司境外销售主要分布在亚太、欧洲和北美洲等较发达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市场拓展情况良好,境外业务占比稳步上升。
4.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的收入分别为5,478.58万元、12,153.88万元和15,337.89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10%、75.55%和74.45%;直销模式的收入分别为3,637.38万元、3,934.33万元和5,264.58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90%、24.45%和25.55%。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具有商业合理性,主要体现为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终端用户数量众多,公司直接对接所有终端用户的成本较高,因此公司针对大部分用户倾向于采用经销模式进行覆盖,针对少部分重要用户为响应客户需求、增强客户粘性、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品牌影响力,公司倾向于采用直销模式进行覆盖。
公司与部分直销客户采用ODM的合作模式,即公司负责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与生产,销售给客户后以客户品牌对外进一步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业务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经销模式,一方面系公司ODM类直销客户均为境内客户,另一方面系公司境内业务布局较早,境内自有销售网络相对成熟。
5.收入的季节性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各季度占比较为稳定,各季度营业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一方面系公司销售规模逐步提升,另一方面系公司下游工业客户根据全年预算安排下半年相对采购较多。
6.第三方回款
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分别为110.68万元、46.56万元和163.78万元,均为境外客户的第三方回款,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1%、0.29%和0.79%,占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比例分别为1.05%、0.27%和0.73%,比例较小。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客户委托第三方专业付款机构付款、客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付款、客户控制的其他主体付款和与客户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主体付款,具备商业合理性,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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