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家装产品及提供商标及分销网络。
报告期业绩:
整体收入由二零二零年同期约人民币1,404,512,000元增加66.0%至期内约人民币2,331,364,000元。
集团在中国的业务已恢复正常,并恢复到COVID-19疫情爆发前的水平。生产及销售地板产品分部的收入由二零二零年同期约人民币975,452,000元增加90.7%至期内约人民币1,859,854,000元。
生产及销售定制家装产品分部的收入由二零二零年同期约人民币429,060,000元增加9.9%至期内约人民币471,510,000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去年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及全球各地爆发,对各国的经济及市场活动造成严重打击。于二零二零年下半年,由于中国防疫措施见成效,加上疫苗开始普及,中国的COVID-19疫情得到控制。中国家装产品零售市场已大致回复正常。
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内’),集团于中国的零售业务已恢复正常及回复至COVID-19疫情爆发前的水平。因此,相对零售业务,集团的工程项目业务增长放慢。期内集团整体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录得增长,由去年同期的约人民币1,404,512,000元增加66.0%至期内的约人民币2,331,364,000元。
须予披露交易—出售浙江永裕股份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公司的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卖方’)与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买方’)订立一项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及买方同意收购浙江永裕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前称为浙江永裕竹业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的10,306,765股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股本的约11.22%,总代价为人民币120,000,000元(‘出售事项’)。
出售事项构成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
出售事项已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完成。
1.
地板产品受惠于零售业务回复疫情爆发前的水平,集团地板产品相关的总收入由去年同期的约人民币975,452,000元增加90.7%至期内的约人民币1,859,854,000元。
地板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于期内,集团地板产品业务已复苏,加上受惠于二零二零年下半年起在柬埔寨新设石塑地板工厂及于中国新收购复合地板工厂的销售贡献,集团生产及代理销售地板产品的总收入由去年同期约人民币946,464,000元增加92.3%至期内的约人民币1,819,932,000元。
在地板销售网络方面,集团于中国拥有覆盖广泛之销售网络。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地板门店总数目为3,366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395家)。集团目前拥有十二间地板工厂,主要生产强化地板、复合地板及石塑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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