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透过其中国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的第一类(证券交易)、第二类(期货交易)、第四类(就证券提供咨询)及第五类(就期货提供咨询)持牌业务向客户提供期货及期权、股票期权及证券经纪,相关的咨询服务及保证金融资服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截止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的收入对比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上一期间’)增加8.0百万港元,或212%。这主要来自更活跃的市场导致经纪业务收入增加所导致。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主要透过其中国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的第一类(证券交易)、第二类(期货交易)、第四类(就证券提供咨询)及第五类(就期货提供咨询)持牌业务向客户提供期货及期权、股票期权及证券经纪,相关的咨询服务及保证金融资服务。集团的收益主要来自作为介绍人经纪或直接从客户就其交易的执行或促进获取经纪费用,或提供给客户的保证金融资中收取利息。
集团截止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的收入对比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上一期间’)增加8.0百万港元,或212%。这主要来自更活跃的市场导致经纪业务收入增加所导致。
经纪业务、相关咨询服务及保证金融资业务经纪业务、相关咨询服务及保证金融资业务收入在本期间增加9.2百万港元,或229%。这主要来自更活跃的市场导致经纪业务收入增加所导致。
放债业务集团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骏溢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放债业务。集团主要利用其内部资源为其放债业务提供资金。公司的目标贷款规模介乎约10万港元至5.0百万港元,旨在相对于集团总资产规模维持适当的风险分散。每笔贷款可能有抵押或无抵押,相应的利率将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进行调整。集团通常透过业务合作伙伴的推荐或从集团员工。对于有抵押的贷款,公司的目标客户范围相对广泛,因为公司更关注可接受的抵押率和抵押品的流动性。对于无抵押贷款,公司将专注于信用记录良好及还款来源较强的客户。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集团的应收贷款及利息余额约为1.9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7.1百万港元),扣除预期信用损失零港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0.3百万港元)。集团本期间从营收贷款取得利息收入大约为0.9百万港元(上一期间:2.0百万港元)。应收贷款及利息余额的减少主要由于组合中的无抵押贷款获得全部偿还。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有四笔未偿还贷款,本金金额约为0.2百万港元至0.7百万港元,均以中国香港住宅物业作为抵押,其抵押率约为16%至63%之间。所有未偿还贷款的年利息约为18.0%至19.2%之间。
集团已采纳信贷政策管理其放债业务,包括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对潜在借款人以及其资产、潜在借款人的信用度、获取抵押品的必要性进行信贷评估以及厘定合适利率以反映提供有关贷款的风险水平。集团于授出贷款前已对潜在借款人进行背景及信贷风险评估,方法是:(a)审阅及评估彼等的财务资料;及(b)对彼等的信用度进行评估。集团亦于考虑(包括但不限于)还款记录、对借款人进行公开调查的结果、借款人所拥有资产的价值及位置以及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等因素后,按个别基准评估及决定授出各笔贷款(无论授予个人或企业)时获取抵押╱抵押品的必要性及抵押╱抵押品的价值。
...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