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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4-12-20 发布公告:
2024-12-20 资产出售: 拟出让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8%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新好”)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澳资讯”或“标的公司”)6.8%的股权以人民币1,020万元出售给关联方浙江健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健德”),并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浙江健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港澳资讯的股权。
2024-12-11 发布公告: 《全新好: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0 发布公告: 《全新好: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2024-12-07 发布公告: 《全新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4-11-26 发布公告: 《全新好: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2024-11-21 限售解禁: 具体解禁▼
公告符合解禁条件的值为3750万股,除去因股权质押、高管禁售等原因无法出售的部分,实际可以在市场出售为375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0.82%
2024-11-12 投资互动:
2024-11-06 异动提醒: 更多>> 全新好09:30分触及涨停,分析或为:曾收购港澳资讯(已终止)+物业租赁+汽车销售+深圳+举牌 涨停分析 ▼
曾收购港澳资讯(已终止)+物业租赁+汽车销售+深圳+举牌
1、19年3月1日互动:公司前期收购港澳资讯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终止。港澳资讯是专业从事技术平台开发、数据库建设、证券资讯终端信息服务、手机短信、理财终端、证券投资咨询及互联网相关项目开发的资讯高科技企业,具有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2、10月16日晚公告: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自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合计买入公司股票1732.2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5%。本次权益变动后,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票1732.2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 3、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由物业租赁及管理、汽车销售及服务、杀菌卫生产品及日常用品贸易组成。
(免责声明:分析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根据不同行情独立判断)
2024-10-31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092元,净利润317.6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70.72%
2024-10-31 股东人数变化:
2024-10-28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10-17 股东减持: 浙江隽林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07.02累计减持639.1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2.07% 详细内容 
浙江隽林控股有限公司 于2024.07.02 大幅减持639.1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2.07%

2024-10-17 股东增持: 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隽林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05.06至2024.10.16期间累计增持2371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7.68% 详细内容 
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于2024.10.08至2024.10.16期间 增持9800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032%

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于2024.08.01至2024.08.30期间 增持4.29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1%

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于2024.07.02 大幅增持639.1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2.07%

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于2024.06.03至2024.06.28期间 大幅增持388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1.26%

浙江隽林控股有限公司 于2024.06.03至2024.06.28期间 增持41.74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14%

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于2024.05.06至2024.05.31期间 大幅增持70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2.27%

浙江隽林控股有限公司 于2024.05.06至2024.05.31期间 大幅增持597.3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1.93%

2024-10-08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邹林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贺红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审议独立董事选举
2024-09-19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物业管理”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物业管理: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物业租赁及管理、汽车销售及服务、杀菌卫生产品及日常用品贸易。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及停车费、房屋租赁、日常用品中杀菌纸巾、日常用品其他类、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汽车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等)。
2024-08-31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4-08-31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中报每股收益0.0089元,净利润309.6万元,同比去年增长-74.49%
2024-08-31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8-31 参控公司: 参控深圳市零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6.04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零度大健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5.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深圳丰远投资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全新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全新好福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全新好辉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广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08-02 资产收购: 拟受让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为落实公司业务多元化战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自2020年底涉足汽车销售及服务行业,经过近三年的业务发展,公司已在汽车销售及服务行业取得了相对成熟的经营管理经验,同时汽车销售及服务也成为公司重要业务板块。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孙公司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福德”)与交易对手方海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花集团”)及自然人陆尔东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以建信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企业财务状况专项审核报告》审核后企业净资产15,533,015.89元为定价依据,以人民币1,553万元收购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耀众”)100%股权。
2024-07-13 业绩预告: 预计中报业绩:净利润200.0万元至300.0万元,下降幅度为-83.52%至-75.28% 变动原因 
原因:
1.业绩变动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有确认北京泓钧债务重组收益1262万元及计提谢楚安案利息549万元造成上年同期较本期收益多出713万元,本期物业租赁收益减少约140万元。   2.2024年上半年,预计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20-22万元,主要为报告期内核销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2024-07-04 龙 虎 榜:
2024-07-03 龙 虎 榜:
2024-07-02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摘帽”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摘帽:申请撤销风险警示获交易所批准,证券简称变更为全新好。
2024-07-02 特别处理: 摘帽
2024-07-02 名称变更: *ST全新 -> 全新好
2024-07-02 大宗交易:
2024-07-01 停牌提示: 2024-07-01因“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停牌,停牌期限:1天,复牌日期:2024-07-02 09:30:00
2024-05-21 分配预案: 详情>> 2023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4-05-20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3.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本转增方案》 4.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6.审议《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4-05-16 监管问询: 2024-05-16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4-05-15 大宗交易:
2024-05-10 大宗交易:
2024-04-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年报每股收益0.10元,净利润3596.93万元,同比去年增长773.50%
2024-04-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18元,净利润64.0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375.97%
2024-04-29 非标审计意见: 2023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4-04-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4-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4-29 参控公司: 参控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5.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深圳丰远投资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全新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全新好福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全新好辉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广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零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零度大健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04-24 大宗交易:
2024-04-17 龙 虎 榜:
2024-03-22 大宗交易:
2024-01-25 业绩预告: 预计年报业绩:净利润2400万元至3100万元,增长幅度为5.48倍至6.79倍 变动原因 
原因: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汉富控股诉讼仲裁补偿款1500万元及与北京泓钧债务重组取得收益约1,262万元所致。 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约1,568万元,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收益约1,262万元;汉富控股诉讼仲裁补偿款冲抵应收练卫飞款1500万元,转回坏账准备1500万元;谢楚安案件新增利息约-1,108万元;证券投资收益约54万元;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约44万元;政府补助等约14万元;其他营业外收支约9万元;所得税影响约-182万元;少数股东损益影响约-25万元。 2023年度预计扣除后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变动较大原因系:由于日用品贸易业务和汽车销售业务属于2021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日用品贸易业务和汽车销售业务营业收入在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两个年度内均应当作为“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事项进行扣除,2023年已不触及上述规定的情形,相关营业收入2023年预计不再被扣除。
2023-07-17 监管问询: 2023-07-17收到关注函
2023-06-06 监管问询: 2023-06-06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3-05-23 监管问询: 2023-05-23收到关注函
2023-04-29 非标审计意见: 2022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3-03-28 监管问询: 2023-03-28收到关注函
2023-03-25 增减持计划: 公司其他股东王可欣计划自2023-03-24起至2023-09-23,拟增持不低于62.3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18%
2023-02-27 监管问询: 2023-02-27收到关注函
2023-01-19 监管问询: 2023-01-19收到关注函
2022-12-23 监管问询: 2022-12-23收到关注函
2022-12-14 监管问询: 2022-12-14收到三季报问询函
2022-05-04 监管问询: 2022-05-04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2-04-30 非标审计意见: 2021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2-04-23 监管问询: 2022-04-23收到问询函
2022-04-21 监管问询: 2022-04-21收到关注函
2022-01-28 监管问询: 2022-01-28收到关注函
2021-04-29 非标审计意见: 2020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020-04-29 非标审计意见: 2019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19-04-30 非标审计意见: 2018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18-04-24 非标审计意见: 2017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015-04-30 非标审计意见: 2014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11-04-23 非标审计意见: 2010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高管持股变动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担保明细

序 号:1 担保金额:63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1-10至2026-12-31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零度大健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8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08-02至-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深圳全新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63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06-10至-
担 保 方:零度大健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8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08-02至-
担 保 方:深圳全新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63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06-10至-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63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06-10至2025-12-31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8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08-02至-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江门市都合商贸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42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4.9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42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42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4.9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42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7.74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4-28至2019-12-22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42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4.9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42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7.74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4-28至2019-12-22
担 保 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3-11-2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黄国铭,总经理陆波,财务总监陈桂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黄国铭、陆波、陈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3-10-1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黄国铭,总经理陆波,财务总监陈桂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国铭、总经理陆波、财务总监陈桂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告日期:2023-08-0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22-04-2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汉富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汉富控股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公告日期:2021-12-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21-12-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伟彬,公司董事长黄国铭,公司总经理陆波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黄国铭、陆波、陈伟彬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21-12-1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第一大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韩学渊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汉富控股有限公司、韩学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1-12-0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易永健,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泽浩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易永健、王泽浩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21-11-2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1-11-2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长黄国铭,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伟彬,公司总经理陆波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黄国铭、陈伟彬、陆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1-06-1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21-05-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汉富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2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汉富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公告日期:2021-03-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刘红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公司股东刘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0-11-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针对上述问题,现对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公司董事会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制定专项清收工作方案,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及时主张权利,采取包括协商、仲裁、诉讼等一切必要手段清收上述债权,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应披露上述董事会专题会议情况,并对上述债权清收工作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日期:2020-11-1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20-11-1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监管指引第4号》第六条“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相关方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我会依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对承诺相关方采取监管谈话、责令公开说明、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将承诺相关方主要决策者认定为不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选等监管措施”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汉富控股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汉富控股有限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义务,严格履行公开承诺,维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公告日期:2020-08-11 处罚金额:6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练卫飞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练卫飞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20-08-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时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刘红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刘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告日期:2020-08-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卓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尔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昌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红,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玩虹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卓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尔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昌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红,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玩虹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9-05-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公告日期:2019-04-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本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公告日期:2019-03-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9-03-2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9-03-2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小宏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小宏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9-03-1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关联方唐小宏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全新好、唐小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8-11-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北京朴和恒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王昕,公司股东朱勇胜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北京朴和恒丰投资有限公司、王昕及朱勇胜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7-01-0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股东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6-05-1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丁玮,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天闻,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德棉,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郭亚雄,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孙华,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党仑,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罗旭红,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智德字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丁玮,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天闻,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德棉,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郭亚雄,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孙华,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党仑,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罗旭红,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智德字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6-05-0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其他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练卫飞,时任董事、代董事长、总经理叶健勇,时任董事会秘书冯军武,时任董事、总经理柴宝亭,时任独立董事陈亮,时任总会计师赵谦,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黄晓峰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练卫飞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三、对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代董事长、总经理叶健勇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四、对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冯军武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五、对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柴宝亭、时任独立董事陈亮、时任总会计师赵谦、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黄晓峰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公告日期:2016-04-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练卫飞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练卫飞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6-03-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6-02-26 处罚金额:8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练卫飞,公司董事、资金部负责人叶健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责令零七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二、对广州博融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三、对练卫飞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四、对叶健勇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5-12-23 处罚金额:115.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练卫飞,时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柴宝亭、叶健勇、黄晓峰、陈亮、冯军武,广众投资董事长刘彩荣,广众投资总经理戴光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零七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练卫飞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戴光、刘彩荣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四、对柴宝亭、叶健勇、黄晓峰、陈亮、冯军武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5-10-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要求公司在收到本决定的3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对如下事项进行说明: 一、公司对于《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包括逐项落实整改的措施、整改责任人、预计完成时间及截至目前整改完成的情况。 二、公司对于汇银通支付股权转让款、对海湾投资欠款承担担保责任的履约能力的评估以及采取的保障措施。 三、公司分3年收回海湾投资欠款的原因以及采取的保障措施。

公告日期:2015-08-1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决定向公司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

公告日期:2015-08-08 处罚金额:6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股东刘榕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刘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5-08-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刘榕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刘榕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公告日期:2015-05-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责令整改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决定向你公司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你公司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15年6月2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1、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上述你公司在资金、印鉴和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积极采取措施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对预付款项、应收款项等进行清收;对天津鑫宇隆公司相关诉讼中涉及资金和借款进行追查;就相关人员私刻公章可能造成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应对措施,追查光大银行被盗开账户开出支票的去向并予以收回。3、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建立重大事项的信息传递、逐级报告机制,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4、对练卫飞等人未在你公司任职但领取报酬、报销费用等情况进行清理和追缴,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5、尽快查明、及时披露相关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资产被查封的原因。你公司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15-03-1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练卫飞,总会计师赵谦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9.3条,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练卫飞、总会计师赵谦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抄报有关部门。

公告日期:2014-09-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在收到本决定的3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对如下事项进行说明:一、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合同履行、违约责任追究采取的保障措施和安排。二、公司暂不将本次发行事项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原因和考虑、后续工作安排和计划。

公告日期:2014-08-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博融,公司实际控制人练卫飞,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滔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博融、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练卫飞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滔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抄报有关部门。

公告日期:2014-06-18 处罚金额:8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练卫飞,原副总经理刘滔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零七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罚款; (二)对练卫飞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三)对刘滔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3-09-0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练卫飞,副董事长李成碧,董事兼总经理黄晓峰,总会计师赵谦,董事会秘书智德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公司董事长练卫飞、副董事长李成碧、董事兼总经理黄晓峰、总会计师赵谦、董事会秘书智德宇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告日期:2012-01-1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长练卫飞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练卫飞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练卫飞作出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练卫飞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抄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