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信汇峡”)是我公司与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炼化”)、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东”)于2017年3月8日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我公司占33%的股权,山东汇东占33%的股权,广汇炼化占34%的股权。新疆信汇峡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白油、沥青、白蜡的生产与销售、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新疆信汇峡根据三方股东签署的《120吨/年粗芳烃加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在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建设12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项目(一期60万吨/年),项目建设资金11.94亿元人民币,其中6亿元人民币由新疆信汇峡以其自有资金解决,剩余5.94亿元人民币计划通过融资方式筹集。现新疆信汇峡收到我公司、山东汇东和广汇炼化三方投资款6亿元,已用于12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项目(一期60万吨/年)的项目建设,项目融资正以向金融机构申请项2目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进,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新疆信汇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98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5年,山东汇东和广汇炼化按各自出资比例拟为新疆信汇峡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1013:股东大会通过
20190322:本次担保前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对新疆信汇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98亿元,本次对新疆信汇峡提供4,074万元担保后,剩余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5,726万元。
20190904:新疆信汇峡为了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于2019年9月2日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并于同日收到《实际租金支付表》,根据合同约定,有关起租条件已满足,起租日为2019年9月2日,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间为2019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2日,租赁成本金额为15,000万元,租金总金额为16,244.80万元。公司与另一保证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分别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不可撤销的保证函》,为承租人新疆信汇峡履行相应义务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另一保证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33:67的比例分担担保责任,公司按比例分担的担保金额为5,361万元。
20191129:公司与另外保证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分别与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债务人新疆信汇峡与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主合同/协议所形成的债务(借款、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另外保证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33:34:33的比例分担担保责任,公司按比例分担的担保金额为4,950万元。
20211228:本次担保前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对新疆信汇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98亿元;新疆信汇峡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公司于2019年3月按比例分担提供担保金额为4,074万元;新疆信汇峡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公司于2019年9月按比例分担提供担保金额为5,361万元;新疆信汇峡向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银行项目贷款方式进行融资,公司于2019年11月按比例分担的担保金额为4,950万元;公司本次对新疆信汇峡向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方式进行融资提供4,950万元担保后,对外担保总额为19,335万元,剩余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65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新疆信汇峡按期归还融资金额后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218万元(含本次提供的担保4,9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