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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3-12-04 交易金额:3.00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53%股权

买方: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林矿业”)及成都麦瑟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麦瑟科技”)、成都甲店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店矿业”)、周清龙、陈富仲、陈霖、黎德昌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公司或通过公司子公司拟以不超过3亿元的现金增资取得鸿林矿业不低于53%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以实现对鸿林矿业的控股权,该作价未包含鸿林矿业于2023年6月进行的4,000万元增资,该部分增资将于各方签署正式增资协议之前完成减资。   鸿林矿业100%股权估值将参考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告日期:2023-10-31 交易金额:5.00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内蒙古盛达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买方:--
卖方: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盛达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盛达”)的注册资本减少49,950万元人民币,本次减资事项完成后,内蒙古盛达注册资本将由5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50万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内蒙古盛达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减资相关的所有事宜。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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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交易性金融资产 1 2772.00万 1472.44万 -1299.56万 每股收益增加-0.02元
长期股权投资 1 0.00 5.52亿 5.52亿(估) 无影响
合计 2 2772.00万 5.67亿 5.39亿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兰州银行 长期股权投资 1.55亿(估) 2.72% 5.52亿
津膜科技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未公布% -1299.56万

参股IPO

所持IPO对象 持股占比(%) 初始投资成本(万) 审核进度 所持对象所属行业 所持对象最新每股收益(元)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2 15500.00 已反馈 货币金融服务 0.00

注:所持IPO对象为本公司或子公司持有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15-09-19 交易金额:34182.56 万元 转让比例:8.17 %
出让方:新余明城矿业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卢宝成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股份转让有利于优化公司股东结构,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告日期:2015-09-12 交易金额:118019.76 万元 转让比例:20.65 %
出让方:新余明城矿业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赵满堂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转让后,明城矿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9,333,4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1%;盛达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赵满堂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0%。明城矿业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赵满堂。 本次股份转让有利于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实现公司高管和股东价值的长期高度一致,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4-01-23 交易金额:20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赵满堂,崔小琴,赵庆,李元春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及其配偶崔小琴女士、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融资业务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2023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20230616: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矿业”)在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以下简称“蒙商银行赤峰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光大矿业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光大矿业以其拥有的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银铅锌矿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矿业”)在蒙商银行赤峰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光大矿业以其拥有的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银铅锌矿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公司、光大矿业、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分别与蒙商银行赤峰分行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范围内。 20230830: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都矿业”)向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以下简称“蒙商银行赤峰分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都矿业以持有的克什克腾旗东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晟矿业”)4,767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东晟矿业以其拥有的巴彦乌拉银多金属矿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公司、银都矿业、东晟矿业、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分别与蒙商银行赤峰分行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银都矿业上述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20230914: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都矿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分别与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银都矿业上述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20230922:为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矿业”)拟与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山矿业拟以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河北金租融资人民币10,000万元,租赁/融资期限3年,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为金山矿业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为金山矿业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金山矿业、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将分别与河北金租签署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协议。 20230929: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业环保”)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金业环保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金业环保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金业环保其他股东将以其出资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股权质押式反担保。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金业环保上述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20231014:为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矿业”)拟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都矿业用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融和租赁融资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60个月,金都矿业向融和租赁提供租赁物抵押、采矿权抵押、收益权质押担保,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金都矿业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持有的金都矿业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近日,金都矿业与融和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公司与融和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与融和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金都矿业上述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20240116:近日,金山矿业与兴业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为共同承租人),金都矿业与兴业金租签署了《抵押合同》,公司与兴业金租签署了《质押合同》,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与兴业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 20240123: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山矿业”)向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行(以下简称“蒙商银行呼伦贝尔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集团”)以持有的金山矿业股权提供质押担保,金山矿业以其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金山矿业、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分别与蒙商银行呼伦贝尔分行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金山矿业上述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告日期:2023-12-26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仪陇彭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鸿林矿业于2020年8月21日与四川仪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陇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仪陇彭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陇彭博”)向仪陇农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鸿林矿业为仪陇彭博提供担保的本金余额为1,400万元,担保期限为相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25年2月10日)起三年。鉴于鸿林矿业董事易贻辉为仪陇彭博的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增资完成后,仪陇彭博将成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因增资鸿林矿业后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20231226: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3-12-22 原始质押股数:19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0-10-19至 --
出质人:赵庆
质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赵庆于2020年10月19日将其持有的19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解押公告日期:2023-12-22 本次解押股数:19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3-12-19
解押相关说明:

赵庆于2023年12月19日将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的19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质押公告日期:2023-12-22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1-07-02至 --
出质人:赵庆
质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赵庆于2021年07月02日将其持有的3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解押公告日期:2023-12-22 本次解押股数:35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3-12-19
解押相关说明:

赵庆于2023年12月19日将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的3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