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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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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7 | 增发A股 | 2007-06-05 | 6.79亿 | 2009-12-31 | 0.00 | 100% |
1999-10-16 | 配股 | 1999-11-01 | 1.31亿 | - | - | - |
1996-08-30 | 首发A股 | 1996-09-05 | 6014.00万 | - | - | - |
公告日期 | 项目名称 | 承诺使用募集资金(元) | 已投入募集资金(元) | 建设期(年) | 税后收益率 | 预测年新增净利润(元) | 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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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7 | 北京阳光上东三期-公寓项目 | 14.77亿 | 14.77亿 | - | - | - | - |
2007-06-07 | 北京阳光上东三期-酒店项目 | 37.25亿 | 37.25亿 | - | - | - | - |
2007-06-07 | 补充流动资金 | 1.59亿 | 1.59亿 | - | - | - | - |
1999-10-16 | 北京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 | 5300.00万 | 5300.00万 | 2.00 | 23.00% | - | - |
1999-10-16 | 北京万泉庄苗圃住宅小区项目 | 7970.00万 | 7836.00万 | 2.00 | 23.00% | - | - |
1996-08-30 | 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万 | 2000.00万 | - | - | - | - |
1996-08-30 | 北京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 | 2165.00万 | 2165.00万 | - | - | - | - |
1996-08-30 | 机械立窑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 | 1309.17万 | 1849.00万 | - | - | 584.51万 | - |
1996-08-30 | 西式瓦生产线项目 | 2220.01万 | - | - | - | 833.84万 | - |
1996-08-30 | 贝赛尔砌块生产线项目 | 2498.00万 | - | 1.00 | - | 1037.00万 | - |
公告日期:2020-05-15 | 交易金额:14.4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9.1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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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LTD. | ||
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或“阳光股份”)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ETERNALPROSPERITYDEVELOPMENTPTE.LTD.(以下简称“EPDP”)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根据《转让协议》,EPDP拟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29.12%股权,即21,840万股上市公司的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及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转让给京基集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转让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1,441,440,000元,相应标的股份单价为6.6元/股。本次股份转让的先决条件为取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 |
公告日期:2019-08-24 | 交易金额:1.7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03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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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DRAGON KING GLOBAL LIMITED | ||
卖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出让方或阳光新业”)拟与DRAGONKINGGLOBALLIMITED(龙君环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将出让方所持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51.032%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受让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壹亿柒仟肆佰肆拾贰万陆仟贰佰叁拾伍元(RMB174,426,235)。 交易完成后龙君环球有限公司持有目标公司51.032%股权,目标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止本公告日,目标公司除转让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已书面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其各自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
公告日期:2018-03-31 | 交易金额:1.6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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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德然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瑞金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出让方或阳光新业”)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德然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然”或“转让方1”)、北京瑞金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金”或“转让方2”);(转让方1和转让方2以下统称为“转让方”)与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或“受让方”)于2017年5月1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关于天津西青杨柳青项目合作的订金协议》,将转让方所持有的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森林绿野”)10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受让转让方全部股权并承接目标公司所持有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1,074,786.5元,其中支付转让方1人民币112,752,350.55元,支付转让方2 人民币48,322,435.95元,受让方另需偿还目标公司应付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借款人民币1,967,925,213.5元。交易完成后蓝光和骏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目标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公告日期:2017-03-21 | 交易金额:3.16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北京瑞腾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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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出让方或阳光新业”)拟与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信托”或“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全资子公司北京瑞腾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北京瑞腾”)10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16亿元,交易完成后大业信托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公告日期:2017-02-22 | 交易金额:4.2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5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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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璞”)于2014年5月8日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对上海晟璞收购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河”)90%股权的资格予以确认,上海晟璞拟受让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所持有的上海银河90%股权,上海银河90%股权转让款总计人民币75902.040434万元。 上海银河持有上海市中山西路888号2-9幢房屋商业项目(以下简称:“银河宾馆裙楼项目”),该物业位于中山西路888号2-9幢,总建筑面积31806.39平方米,所占宗地(丘)面积为15365.00平方米,该宗地是与上海市中山西路888号1幢房屋共用。 |
公告日期:2016-03-03 | 交易金额:3.3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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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嘉源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众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2015年3月18日与北京嘉源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源盛达”)、北京众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元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出售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景阳光”)45%股权,股权转让对价共计331,890,542元;其中,嘉源盛达受让28.8%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212,409,947元,众元投资受让16.2%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119,480,595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瑞景阳光10%股权,嘉源盛达持有28.8%股权,众元投资持有16.2%股权,君汇(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汇”)持有 45 %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6-03-03 | 交易金额:5.0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菱华阳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阳菱光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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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 ||
卖方:北京瑞菱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出让方或阳光新业”)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瑞菱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菱阳光”)拟与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或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分别出让以下两家公司(上述两家公司以下可合称“目标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1)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菱阳光拟以人民币31,705万元向华远置业出售其持有的菱华阳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华阳光”)全部51%股权;(2)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菱阳光拟以人民币18,536万元向华远置业出售其持有的阳菱光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菱光辉”)全部51%股权。上述交易的股权转价款总计人民币50,241万元,交易完成后华远置业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
公告日期:2016-03-03 | 交易金额:13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瑞港阳光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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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万众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出让方或阳光新业”)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拟与北京万众兴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众兴业”或“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北京瑞丰持有100%股权的北京瑞港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北京瑞港”)转让给受让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00万元,交易完成后万众兴业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告日期:2016-02-05 | 交易金额:9.8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RECO SHINE PRIVATE LIMITED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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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Leading Big Limited | ||
卖方:RECOSIA CHINA PTE LTD | ||
交易概述: 2015年8月7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SHINEPRIVATELIMITED(简称“RECOSHINE”)及其唯一股东RECOSIACHINAPTELTD分别发送的《通知函》,RECOSHINE的唯一股东RECOSIACHINAPTELTD于2015年8月7日与LeadingBigLimited(中文名称:领大有限公司)签署了《RECOSIACHINAPTELTD与LEADINGBIGLIMITED关于RECOSHINEPRIVATELIMITED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 |
公告日期:2015-08-21 | 交易金额:11.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9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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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Ray Development Private Limited | ||
交易概述: 本次收购前,本公司通过子公司瑞丰阳光持有光明新丽10%的股权。本公司拟收购光明新丽9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光明新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外公司将对收购完成后的光明新丽进行增资。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光明新丽的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经初步评估,截至2015年6月30日,光明新丽100%股权的预估值为98,203.58万元,光明新丽90%股权的预估值为88,383.22万元。 |
公告日期:2015-01-31 | 交易金额:1.2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德然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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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天津瑞尚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杜然,杜厦 | ||
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金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金")拟与杜然、杜厦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由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天津瑞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瑞尚")收购杜然持有的天津德然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然")100%股权,股权转让款总计人民币119527081.15元,从而间接取得天津德然持有的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70%的股权.鉴于北京瑞金已持有项目公司30%的股权,本项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从而获得项目公司所持有天津西青区杨柳青综合体项目(以下简称"杨柳青项目"或"项目"、"本项目")100%的权益. |
公告日期:2014-08-23 | 交易金额:6368.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津北阳光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9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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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公司”)拟在2013年12月23日与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受让天津津北阳光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北阳光”)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瑞丰公司拟以6,368万元人民币向购买光明新丽持有的津北阳光90%股权。 |
公告日期:2014-08-23 | 交易金额:12.26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锦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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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上海晟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饭店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晟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域”)于2014年1月28日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对上海晟域收购上海锦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锦赟”)100%股权的资格予以确认,上海晟域拟与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河”)、上海锦江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锦江”)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上海晟域拟受让上海银河所持有的上海锦赟99%股权,受让上海锦江所持有的上海锦赟1%股权。上海锦赟100%股权转让款总计人民币126,246.7806万元,上海晟域拟分期支付,本公司将为上海晟域拟支付的股权交易价款人民币61,860.922494万元及相应利息提供担保。 |
公告日期:2014-07-18 | 交易金额:14.5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56%股权,Coralvest Private Limited.100%股权,Merino Private Limited.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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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豪威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RECO SHINE PRIVATE LIMITED,RECOSIA CHINA PTE LTD | ||
交易概述: 豪威投资拟进行第一期商业地产资产并购计划,内容如下:(1)豪威投资拟受让RECOSHINEPRIVATELIMITED(以下简称“RecoShine”)所持有的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景”)45%股权,本次投资前本公司持有北京瑞景55%股权;(2)豪威投资拟受让RecoShine所持有的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世达”)56%股权,本次投资前本公司持有沈阳世达44%股权,且为该商业项目提供资产管理服务;(3)豪威投资拟受让RECOSIACHINAPTELTD(以下简称“RecosiaChina”)所持有的CoralvestPrivateLimited.(以下简称:“Coralvest”)100%股权,本公司为Coralvest持有的商业项目提供资产管理服务;(4)豪威投资拟受让RecosiaChina所持有的MerinoPrivateLimited.(以下简称:“Merino”)100%全部股权,本公司为Merino持有的商业项目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上述(1)、(2)、(3)、(4)以下可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总价款约为人民币14.5亿元(包括Coralvest和Merino归还欠付RecosiaChina的款项)。 |
公告日期:2014-03-14 | 交易金额:9797.4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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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
卖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拟与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朝开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向朝开公司出售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控阳光”)85%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共计31,999,272.57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电控阳光股权。 |
公告日期:2012-10-16 | 交易金额:2.3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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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 ||
卖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阳光新业")拟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以下简称"食品研究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 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阳光")以现金 23,000 万元向食品研究院出售合计持有的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兴业"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东光兴业股权. |
公告日期:2011-11-08 | 交易金额:2.36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青岛阳光滨海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青岛千千树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烟台阳光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阳光骊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烟台阳光骊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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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
卖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拟与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朝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就分别出让以下五家公司(上述5家公司以下可合称"目标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 (1)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阳光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滨海")拟以现金3,190万元向首创朝阳(以下简称"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的青岛阳光滨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滨海")100%股权. (2)公司拟以现金1,102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青岛千千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千树")100%股权. (3)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诚展业")拟以现金6,835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的烟台阳光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新业")100%股权. (4)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诚展业拟以现金5,000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的烟台阳光骊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骊都")100%股权. (5)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诚展业拟以现金7,450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的烟台阳光骊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骊臻")100%股权. 上述交易的股权转价款总计23,577万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
公告日期:2010-12-28 | 交易金额:231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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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Guthrie(Shenyang)Pte.Ltd. | ||
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Guthrie(Shenyang)Pte.Ltd.将共同签署《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将受让Guthrie(Shenyang)持有的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4%的股权,并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310万元. |
公告日期:2010-02-11 | 交易金额:1.77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10%股权,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10%股权,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1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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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杜厦,王致华 | ||
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于2009年8月28日与杜厦、王致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分别受让以下三家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 (1)北京瑞丰拟以现金6,129.02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9.652%股权,拟以现金220.98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友谊新资0.348%股权. (2)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887.72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9.652%股权,拟以现金212.28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光明新丽0.348%股权. (3)北京瑞丰拟以现金5,067.30万元向杜厦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汇远景")9.652%股权,拟以现金182.70万元向王致华购买其持有的津汇远景0.348%股权. 上述交易的股权转价款总计17,700万元,交易完成后,北京瑞丰将分别持有友谊新资、光明新丽和津汇远景(以下简称:"三家目标公司")各1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0-02-11 | 交易金额:4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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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Reco Shine Pte Ltd | ||
卖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各方为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和Reco Shine;《增资协议》和《合资合同》签署双方为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瑞景阳光和Reco Shine.根据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结果,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向Reco Shine 转让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450 万元。 |
公告日期:2009-08-19 | 交易金额:5961.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新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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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Reco UES Private Limited | ||
卖方: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7年12月5日,阳光股份,星泰公司和UES签署的《北京新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及星泰公司拟向UES转让所持北京新资100%的股权及对应的酒店物业.阳光股份和星泰公司向UES转让北京新资100%股权的总价约为人民币53,737万元.其中UES向阳光股份支付约人民币48,363万元,向星泰公司支付人民币约5,374 万元. 阳光股份,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与北京新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co UES Pte. Ltd. 针对北京新资的股权转让最终结算金额签署《<合作性框架协议>之结算协议》.阳光股份,星泰公司,北京新资,UES根据《合作性框架协议》相关条款进行核算的结果,在《结算协议》中约定在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3,737万元基础上增加人民币5,871万元,UES收购北京新资的最终结算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9,608万元.阳光股份收取人民币53,648万元,星泰公司收取人民币5,961万元. |
公告日期:2009-08-19 | 交易金额:5.36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新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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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Reco UES Private Limited | ||
卖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7年12月5日,阳光股份,星泰公司和UES签署的《北京新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及星泰公司拟向UES转让所持北京新资100%的股权及对应的酒店物业.阳光股份和星泰公司向UES转让北京新资100%股权的总价约为人民币53,737万元.其中UES向阳光股份支付约人民币48,363万元,向星泰公司支付人民币约5,374万元. 阳光股份,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与北京新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co UES Pte. Ltd. 针对北京新资的股权转让最终结算金额签署《<合作性框架协议>之结算协议》.阳光股份,星泰公司,北京新资,UES根据《合作性框架协议》相关条款进行核算的结果,在《结算协议》中约定在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3,737万元基础上增加人民币5,871万元,UES收购北京新资的最终结算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9,608万元.阳光股份收取人民币53,648万元,星泰公司收取人民币5,961万元. |
公告日期:2009-04-11 | 交易金额:3.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2 号项目的商业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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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成都首创新资置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宏诚展业”)于2007 年9 月19 日与成都首创新资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成都新资”)签署《成都A-Z Town 商业楼买卖合同》,宏诚展业拟购买成都新资开发建设的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2 号项目(推广名:A-Z Town)的商业楼(简称“成都A-Z Town商业楼”)。双方经过协商,成都A-Z Town 商业楼买卖基本价款合计约为30,000 万元,最终转让价格尚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确定.交易价格3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09-04-11 | 交易金额:6.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新资开发建设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十里堡1 号“十里堡住宅” 项目的商业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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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瑞景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北京首创新资置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阳光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瑞景阳光”)于2007年9 月19 日与北京首创新资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新资”)签署《北京A-ZTown 项目商业楼买卖合同》,瑞景阳光拟购买北京新资开发建设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十里堡1 号“十里堡住宅” 项目(推广名:A-Z Town)的商业楼(简称“北京A-Z Town 商业楼”)。交易价格6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08-06-0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1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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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除Ray Development以外股东 | ||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8 年6 月6 日与Ray Development Pte Ltd(简称“RayDevelopment”)签署《关于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光明新丽”)的意向书》,公司拟在条件成熟后,收购Ray Development 以外股东合计持有的光明新丽1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08-02-02 | 交易金额:258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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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Reco Shine Pte Ltd | ||
卖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风度公司”)拟与Reco Shine Pte Ltd 共同签署《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和风度公司拟将其持有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世达物流”)70%的股权转让予Reco Shine Pte Ltd. |
公告日期:2008-02-02 | 交易金额:1.17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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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金浩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宜商嘉和剩余20%的股权以实现对宜商嘉和100%股权的整体收购,对应宜商嘉和100%股权及资产的整体收购价款约为35,800万元.按照2006年7月31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合作协议》约定,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累计向股权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合计为24,055万元.因此,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宜商嘉和20%股权及相关资产的价款为11,745万元. |
公告日期:2007-09-11 | 交易金额:5685.71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青岛千千树置业有限公司7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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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青岛颐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千千树置业公司70%股权的转让款为人民币5685.714万元,其中:转让的股本为1400万元,股权溢价为4285.714万元。在本合作协议签署后3日,公司将以本协议定金的形式将此笔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青岛颐中。股权转让行为将在青岛颐中取得项目土地证并以土地出资方式按照评估价值出资或增资注入千千树置业公司后发生。 |
公告日期:2007-07-21 | 交易金额:224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宜商嘉和投资有限公司82%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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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金浩集团有限公司,航港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百世嘉投资有限公司,关学军 | ||
交易概述: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与金浩集团有限公司,航港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百世嘉投资有限公司,关学军于2006年7月31日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集团有限公司,航港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百世嘉投资有限公司,关学军各将其所持有宜商嘉和公司38%,20%,20%,2%的股权转让予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240万元 |
公告日期:2007-02-1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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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北京道乐投资有限公司,宋薇,何晔 | ||
交易概述: 2006年8月8日,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道乐科技”),道乐科技的股东(包括:北京道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道乐投资”),宋薇,何晔)于北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书》(简称“协议”),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受让道乐科技80%的股权,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大羊坊10号科技创业大厦项目(简称“科创大厦项目”或“项目”)进行投资.根据《股权转让协议》,道乐投资,宋薇,何晔各自将持有道乐科技60%,12%,8%的股权转让予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价款为160万元(公司将代道乐科技向转让方支付在项目开发中已经形成的债务和费用6,340万元). 2007年2月10号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显示股权交易事项已完成。 |
公告日期:2007-02-10 | 交易金额:86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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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风度公司与商业城,铁西百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风度公司受让了商业城持有世达物流95.5%中25.5%的股权,及铁西百货持有世达物流4.5%的股权.风度公司合计受让世达物流3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2,580万元.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与商业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了商业城持有世达物流公司95.5%中的7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6,020万元.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及风度公司通过受让世达物流100%的股权,获得了其拥有的位于沈阳市东陵区长青街121号房屋的所有权及其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公告日期:2006-08-1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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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Reco Shine Pte Ltd | ||
卖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拟与RecoShinePteLtd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道乐科技”)80%的股权中39%的股权转让予RecoShinePteLtd |
公告日期:2004-12-23 | 交易金额:9473.57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15.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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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4年3月30日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股份转让协议.根据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首创置业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32,333,000股股权转让予燕赵公司,总价款为94,735,690元. 2004年12月15日,首创置业与北京燕赵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规定,根据阳光股份分配方案,首创置业转让予北京燕赵的股份相应由3233.3万股增至4526.62万股,占阳光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仍为15.5%,转让股份对应的现金股利由北京燕赵享有. |
公告日期:2004-11-02 | 交易金额:6675.53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11.1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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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
交易概述: 北流市财政局和北国投公司于2003年9月5日签定《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北流市财政局将持有的阳光股份2334.10万股国家股转让给北国投公司,占阳光股份股份总额的11.19%;双方同意以2002年12月31日阳光股份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2.73元/股,转让的价款合计为人民币63,720,930元。 经进一步协商,双方于2004年2月29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转让价格由2.73元/股变更为2.86元/股,转让总价款由63,720,930元变更为66,755,300元。本次转让已经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
公告日期:2004-03-02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信诚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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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东海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卖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与2003年9月18日与北京东海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信诚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50%股权全部转让给东海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04-03-02 | 交易金额:37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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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12日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我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首创阳光公司. |
公告日期:2004-03-02 | 交易金额:17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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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运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卖方: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我公司占80%的股份,星泰公司占17%的股份。我公司于2003年9月8日与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我公司将持有的阳光宏业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源深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000千元;同日,星泰公司与北京运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星泰公司将持有宏业公司17%的股权转让给运帷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00千元。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工商变更手续也办理完毕。 |
公告日期:2004-03-02 | 交易金额:16.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8%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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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流市华力基础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0千元,我公司持有其8%的股权。2003年11月30日,我公司与北流市华力基础设施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8%的股权转让华力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0千元。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工商变更手续也办理完毕。 |
公告日期:2004-03-02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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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占80%的股份,星泰公司占17%的股份。公司于2003年9月8日与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阳光宏业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源深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000千元;同日,星泰公司与北京运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星泰公司将持有宏业公司17%的股权转让给运帷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00千元。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工商变更手续也办理完毕。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其他 | 1 | 150.50万 | 586.20万 | -- | |
合计 | 1 | 150.50万 | 586.2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长江电力 | 其他 | 40.85万 | 0.00(估)%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其他 | 1 | 150.50万 | 586.20万 | -- | |
合计 | 1 | 150.50万 | 586.2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长江电力 | 其他 | 40.85万 | 0.00(估)%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其他 | 3 | 622.00万 | 1605.20万 | -- | |
合计 | 3 | 622.00万 | 1605.2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长江电力 | 其他 | 40.85万 | 0.00(估)% | |
工商银行 | 其他 | 50.00万 | 0.00(估)% | ||
招商银行 | 其他 | 50.00万 | 0.00(估)%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其他 | 4 | 2067.40万 | 8571.30万 | -- | |
合计 | 4 | 2067.40万 | 8571.3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长江电力 | 其他 | 40.85万 | 0.00(估)% | |
工商银行 | 其他 | 327.70万 | 0.00(估)% | ||
招商银行 | 其他 | 266.03万 | 0.02(估)% | ||
中国石化 | 其他 | 11.52万 | 0.00(估)%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其他 | 4 | 2068.60万 | 1.13亿 | -- | |
合计 | 4 | 2068.60万 | 1.13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长江电力 | 其他 | 40.85万 | 0.00(估)% | |
工商银行 | 其他 | 327.70万 | 0.00(估)% | ||
招商银行 | 其他 | 266.03万 | 0.02(估)% | ||
中国石化 | 其他 | 11.52万 | 0.00(估)% |
公告日期:2016-02-05 | 交易金额:9828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
出让方:RECOSIA CHINA PTE LTD | 交易标的:RECO SHINE PRIVATE LIMITED | |||
受让方:Leading Big Limited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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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对阳光股份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阳光股份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保障阳光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及阳光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规范运作。 |
公告日期:2010-12-28 | 交易金额:231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4.00 % |
出让方:Guthrie(Shenyang)Pte. Ltd. | 交易标的: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公司受让世达物流14%股权,将优化项目股权结构,提高公司对该项目的控制力.2009年1月项目开业后即委托交易对方Guthrie(Shenyang)管理,由于1年多以来Guthrie(Shenyang)受托经营后虽然经过积极努力,但本项目营业状况并不理想,而本公司仍看好项目未来的收益和资产升值的空间,但由于经营理念和Guthrie(Shenyang)不一致而无法在本项目上得以实施.因此,经过世达物流三方股东协商,本公司将受让Guthrie(Shenyang)持有的14%股权,并且,本交易完成后,该项目将不再由Guthrie(Shenyang)方面管理,而完全委托本公司管理.因此,增持世达物流股权将能够改善世达物流公司治理结构,加强本公司对世达物流的控制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更好的托管世达物流项目资产,提升项目盈利能力. |
公告日期:2009-10-30 | 交易金额:1235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5.01 % |
出让方: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星泰公司负责开发的阳春光华-橡树园已基本销售完毕、阳光上东项目大部分已出售,公司实现对星泰公司100%的控股,有助于顺利完成上述项目后期销售和清盘工作.通过增持星泰公司股权,公司在星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权益和盈利的 所占比例也将相应提高,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 |
公告日期:2009-10-30 | 交易金额:830.00 万元 | 转让比例:8.33 % |
出让方: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风度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泰公司")18.75%的股权,由于星泰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为实现对星泰公司全资控股,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受让首创置业所持有的风度公司8.33%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09-10-27 | 交易金额:137.46 万元 | 转让比例:0.35 % | ||
出让方:王致华 | 交易标的: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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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两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两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两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 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 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本次交易标的两家目标公司拥有的共计九处物业,均位于所在区域的商业中心地段,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较大的升值潜力. |
公告日期:2009-10-27 | 交易金额:210.54 万元 | 转让比例:0.35 % | ||
出让方:王致华 | 交易标的: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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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两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两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两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 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 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本次交易标的两家目标公司拥有的共计九处物业,均位于所在区域的商业中心地段,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较大的升值潜力. |
公告日期:2009-10-27 | 交易金额:3812.54 万元 | 转让比例:9.65 % | ||
出让方:杜厦 | 交易标的: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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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两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两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两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 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 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本次交易标的两家目标公司拥有的共计九处物业,均位于所在区域的商业中心地段,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较大的升值潜力. |
公告日期:2009-10-27 | 交易金额:5839.46 万元 | 转让比例:9.65 % | ||
出让方:杜厦 | 交易标的: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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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两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两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两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 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 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本次交易标的两家目标公司拥有的共计九处物业,均位于所在区域的商业中心地段,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较大的升值潜力. |
公告日期:2009-10-09 | 交易金额:137.46 万元 | 转让比例:0.35 % | ||
出让方:王致华 | 交易标的: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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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两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两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两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 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 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本次交易标的两家目标公司拥有的共计九处物业,均位于所在区域的商业中心地段,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较大的升值潜力. |
公告日期:2009-10-09 | 交易金额:210.54 万元 | 转让比例:0.35 % | ||
出让方:王致华 | 交易标的: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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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两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两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两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 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 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本次交易标的两家目标公司拥有的共计九处物业,均位于所在区域的商业中心地段,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较大的升值潜力. |
公告日期:2009-10-09 | 交易金额:3812.54 万元 | 转让比例:9.65 % | ||
出让方:杜厦 | 交易标的: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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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两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两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两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 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 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本次交易标的两家目标公司拥有的共计九处物业,均位于所在区域的商业中心地段,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较大的升值潜力. |
公告日期:2009-10-09 | 交易金额:5839.46 万元 | 转让比例:9.65 % | ||
出让方:杜厦 | 交易标的: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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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两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两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两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 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 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本次交易标的两家目标公司拥有的共计九处物业,均位于所在区域的商业中心地段,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较大的升值潜力. |
公告日期:2009-09-22 | 交易金额:220.98 万元 | 转让比例:0.35 % | ||
出让方:王致华 | 交易标的: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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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三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三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三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项目改造或重建,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公司收购三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使公司不仅是物业的管理者,而且也成为 物业的持有者,公司将可以业主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因为公司的定位不仅是一间商业管理公司,更是一间商业地产公司,这种业主兼管理者的身份对于公司自有品牌的推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本阶段,公司控股的自有物业尚未形成规模,公司自有品牌知名度较弱,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 |
公告日期:2009-09-22 | 交易金额:212.28 万元 | 转让比例:0.35 % | ||
出让方:王致华 | 交易标的: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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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三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三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三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项目改造或重建,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公司收购三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使公司不仅是物业的管理者,而且也成为 物业的持有者,公司将可以业主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因为公司的定位不仅是一间商业管理公司,更是一间商业地产公司,这种业主兼管理者的身份对于公司自有品牌的推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本阶段,公司控股的自有物业尚未形成规模,公司自有品牌知名度较弱,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 |
公告日期:2009-09-22 | 交易金额:182.70 万元 | 转让比例:0.35 % | ||
出让方:王致华 | 交易标的: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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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三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三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三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项目改造或重建,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公司收购三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使公司不仅是物业的管理者,而且也成为 物业的持有者,公司将可以业主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因为公司的定位不仅是一间商业管理公司,更是一间商业地产公司,这种业主兼管理者的身份对于公司自有品牌的推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本阶段,公司控股的自有物业尚未形成规模,公司自有品牌知名度较弱,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 |
公告日期:2009-09-22 | 交易金额:5067.30 万元 | 转让比例:9.65 % | ||
出让方:杜厦 | 交易标的: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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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三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三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三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项目改造或重建,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公司收购三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使公司不仅是物业的管理者,而且也成为 物业的持有者,公司将可以业主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因为公司的定位不仅是一间商业管理公司,更是一间商业地产公司,这种业主兼管理者的身份对于公司自有品牌的推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本阶段,公司控股的自有物业尚未形成规模,公司自有品牌知名度较弱,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 |
公告日期:2009-09-22 | 交易金额:6129.02 万元 | 转让比例:9.65 % | ||
出让方:杜厦 | 交易标的: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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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三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三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三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项目改造或重建,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公司收购三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使公司不仅是物业的管理者,而且也成为 物业的持有者,公司将可以业主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因为公司的定位不仅是一间商业管理公司,更是一间商业地产公司,这种业主兼管理者的身份对于公司自有品牌的推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本阶段,公司控股的自有物业尚未形成规模,公司自有品牌知名度较弱,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 |
公告日期:2009-09-22 | 交易金额:5887.72 万元 | 转让比例:9.65 % | ||
出让方:杜厦 | 交易标的: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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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三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三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三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项目改造或重建,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公司收购三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使公司不仅是物业的管理者,而且也成为 物业的持有者,公司将可以业主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因为公司的定位不仅是一间商业管理公司,更是一间商业地产公司,这种业主兼管理者的身份对于公司自有品牌的推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本阶段,公司控股的自有物业尚未形成规模,公司自有品牌知名度较弱,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 |
公告日期:2009-09-04 | 交易金额:5887.72 万元 | 转让比例:9.65 % | ||
出让方:杜厦 | 交易标的: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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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三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三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三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项目改造或重建,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公司收购三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使公司不仅是物业的管理者,而且也成为 物业的持有者,公司将可以业主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因为公司的定位不仅是一间商业管理公司,更是一间商业地产公司,这种业主兼管理者的身份对于公司自有品牌的推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本阶段,公司控股的自有物业尚未形成规模,公司自有品牌知名度较弱,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 |
公告日期:2009-09-04 | 交易金额:182.70 万元 | 转让比例:0.35 % | ||
出让方:王致华 | 交易标的: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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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三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三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三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项目改造或重建,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公司收购三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使公司不仅是物业的管理者,而且也成为 物业的持有者,公司将可以业主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因为公司的定位不仅是一间商业管理公司,更是一间商业地产公司,这种业主兼管理者的身份对于公司自有品牌的推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本阶段,公司控股的自有物业尚未形成规模,公司自有品牌知名度较弱,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 |
公告日期:2009-09-04 | 交易金额:220.98 万元 | 转让比例:0.35 % | ||
出让方:王致华 | 交易标的: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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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三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三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三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项目改造或重建,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公司收购三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使公司不仅是物业的管理者,而且也成为 物业的持有者,公司将可以业主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因为公司的定位不仅是一间商业管理公司,更是一间商业地产公司,这种业主兼管理者的身份对于公司自有品牌的推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本阶段,公司控股的自有物业尚未形成规模,公司自有品牌知名度较弱,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 |
公告日期:2009-09-04 | 交易金额:6129.02 万元 | 转让比例:9.65 % | ||
出让方:杜厦 | 交易标的: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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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三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三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三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项目改造或重建,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公司收购三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使公司不仅是物业的管理者,而且也成为 物业的持有者,公司将可以业主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因为公司的定位不仅是一间商业管理公司,更是一间商业地产公司,这种业主兼管理者的身份对于公司自有品牌的推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本阶段,公司控股的自有物业尚未形成规模,公司自有品牌知名度较弱,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 |
公告日期:2009-09-04 | 交易金额:212.28 万元 | 转让比例:0.35 % | ||
出让方:王致华 | 交易标的: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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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三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三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三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项目改造或重建,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公司收购三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使公司不仅是物业的管理者,而且也成为 物业的持有者,公司将可以业主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因为公司的定位不仅是一间商业管理公司,更是一间商业地产公司,这种业主兼管理者的身份对于公司自有品牌的推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本阶段,公司控股的自有物业尚未形成规模,公司自有品牌知名度较弱,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 |
公告日期:2009-09-04 | 交易金额:5067.30 万元 | 转让比例:9.65 % | ||
出让方:杜厦 | 交易标的: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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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选择收购三家目标公司10%的股权,保证了公司享有未来继续增持三家目标公司而非仅限于某一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优先认购权,即如果未来目标公司另一方股东有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意向,在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将享有对三家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的权力.标的资产通过运营管理的提升、项目改造或重建,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具备收购价值,并且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资金条件下,收购少数股权,虽然不能实现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但是公司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公司收购三家目标公司的股权使公司不仅是物业的管理者,而且也成为 物业的持有者,公司将可以业主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因为公司的定位不仅是一间商业管理公司,更是一间商业地产公司,这种业主兼管理者的身份对于公司自有品牌的推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本阶段,公司控股的自有物业尚未形成规模,公司自有品牌知名度较弱,通过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定量资金分散投资于更多项目的方式,公司得以将公司自有品牌运用到被收购项目的标识、宣传、推广及运营过程中,因其连锁效应扩大了公司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有助于公司提高自有物业的知名度和价值. |
公告日期:2009-08-19 | 交易金额:53648.00 万元 | 转让比例:90.00 % | ||
出让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新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Reco UES Pte Ltd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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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快速实现资金的回笼,获得公司经营中所需要的资金,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改善阳光股份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成果.本次股权转让将对阳光股份合并报表产生约16,000 万元净利润. |
公告日期:2009-08-19 | 交易金额:5961.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 % | ||
出让方: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新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Reco UES Pte Ltd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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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快速实现资金的回笼,获得公司经营中所需要的资金,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改善阳光股份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成果.本次股权转让将对阳光股份合并报表产生约16,000 万元净利润. |
公告日期:2009-08-19 | 交易金额:45.00 万元 | 转让比例:45.00 % |
出让方: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Reco Shine Pte Ltd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融资将有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通过财务杠杆效应实现资产规模扩张,分散公司投资风险. |
公告日期:2008-08-09 | 交易金额:3307.50 万元 | 转让比例:49.00 % | ||
出让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Reco Shine Pte Ltd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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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融资将有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通过财务杠杆效应实现资产规模扩张,分散公司投资风险.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更有利于公司借鉴国际化的管理理念和经验,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
公告日期:2008-08-09 | 交易金额:450.00 万元 | 转让比例:45.00 % |
出让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Reco Shine Pte Ltd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融资将有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通过财务杠杆效应实现资产规模扩张,分散公司投资风险. |
公告日期:2008-06-07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 |
出让方:Ray Development以外股东 | 交易标的: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03-29 | 交易金额:45.00 万元 | 转让比例:45.00 % |
出让方: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Reco Shine Pte Ltd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融资将有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通过财务杠杆效应实现资产规模扩张,分散公司投资风险. |
公告日期:2008-03-29 | 交易金额:450.00 万元 | 转让比例:45.00 % |
出让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Reco Shine Pte Ltd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融资将有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通过财务杠杆效应实现资产规模扩张,分散公司投资风险. |
公告日期:2008-02-02 | 交易金额:3440.00 万元 | 转让比例:40.00 % |
出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Reco Shine Pte Ltd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融资将有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通过财务杠杆效应实现资产规模扩张,分散公司投资风险. |
公告日期:2008-02-02 | 交易金额:11745.00 万元 | 转让比例:20.00 % |
出让方:金浩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宜商嘉和所拥有的商业物业为商业成熟型物业,已经开始运营.公司基于对该物业的良好预期,以及物业进一步开发的经营需要,公司拟受让宜商嘉和剩余的2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08-02-02 | 交易金额:258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0.00 % |
出让方:北京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Reco Shine Pte Ltd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融资将有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通过财务杠杆效应实现资产规模扩张,分散公司投资风险. |
公告日期:2007-12-06 | 交易金额:5961.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 % | ||
出让方: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新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Reco UES Pte Ltd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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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快速实现资金的回笼,获得公司经营中所需要的资金,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改善阳光股份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成果.本次股权转让将对阳光股份合并报表产生约16,000 万元净利润. |
公告日期:2007-12-06 | 交易金额:53648.00 万元 | 转让比例:90.00 % | ||
出让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新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Reco UES Pte Ltd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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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快速实现资金的回笼,获得公司经营中所需要的资金,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改善阳光股份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成果.本次股权转让将对阳光股份合并报表产生约16,000 万元净利润. |
公告日期:2007-12-06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4.00 % |
出让方:Reco Shine Pte Ltd | 交易标的: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Guthrie International Pte Ltd | ||
交易影响:Guthrie 是新加坡一流的商业管理和运营公司,本次世达物流引入Guthrie 有利于本公司借鉴国际化的商业管理理念和经验,提升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
公告日期:2007-07-21 | 交易金额:11745.00 万元 | 转让比例:20.00 % |
出让方:金浩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宜商嘉和所拥有的商业物业为商业成熟型物业,已经开始运营.公司基于对该物业的良好预期,以及物业进一步开发的经营需要,公司拟受让宜商嘉和剩余的2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07-07-21 | 交易金额:56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0.00 % |
出让方:北京百世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宜商嘉和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目标商业物业为商业成熟型物业,工程进度已基本完工,项目风险较小,今后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
公告日期:2007-07-21 | 交易金额:56.00 万元 | 转让比例:2.00 % |
出让方:关学军 | 交易标的:北京宜商嘉和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目标商业物业为商业成熟型物业,工程进度已基本完工,项目风险较小,今后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
公告日期:2007-07-21 | 交易金额:56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0.00 % |
出让方:航港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宜商嘉和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目标商业物业为商业成熟型物业,工程进度已基本完工,项目风险较小,今后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
公告日期:2007-07-21 | 交易金额:1064.00 万元 | 转让比例:38.00 % |
出让方:金浩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宜商嘉和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目标商业物业为商业成熟型物业,工程进度已基本完工,项目风险较小,今后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
公告日期:2007-02-10 | 交易金额:258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0.00 % |
出让方:北京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Reco Shine Pte Ltd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融资将有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通过财务杠杆效应实现资产规模扩张,分散公司投资风险. |
公告日期:2007-02-10 | 交易金额:3440.00 万元 | 转让比例:40.00 % |
出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Reco Shine Pte Ltd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融资将有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通过财务杠杆效应实现资产规模扩张,分散公司投资风险. |
公告日期:2006-11-15 | 交易金额:6020.00 万元 | 转让比例:70.00 % |
出让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资产使本公司增加了一宗商业项目,该项目已完工,因需要进行部分工程改造工作,预计明年四季度投入运营,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
公告日期:2006-11-15 | 交易金额:387.00 万元 | 转让比例:25.50 % |
出让方: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资产使本公司增加了一宗商业项目,该项目已完工,因需要进行部分工程改造工作,预计明年四季度投入运营,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
公告日期:2006-11-15 | 交易金额:2193.00 万元 | 转让比例:25.50 % |
出让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资产使本公司增加了一宗商业项目,该项目已完工,因需要进行部分工程改造工作,预计明年四季度投入运营,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
公告日期:2006-08-10 | 交易金额:24.00 万元 | 转让比例:12.00 % |
出让方:宋薇 | 交易标的: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科创大厦项目为出租型物业,已经取得项目开发的主要批文,项目风险较小,今后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
公告日期:2006-08-10 | 交易金额:120.00 万元 | 转让比例:60.00 % |
出让方:北京道乐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科创大厦项目为出租型物业,已经取得项目开发的主要批文,项目风险较小,今后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
公告日期:2006-08-10 | 交易金额:12.00 万元 | 转让比例:8.00 % |
出让方:何晔 | 交易标的: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科创大厦项目为出租型物业,已经取得项目开发的主要批文,项目风险较小,今后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
公告日期:2006-08-1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9.00 % |
出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潜在控股公司) | |
受让方:Reco Shine Pte Ltd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融资将有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通过财务杠杆效应实现资产规模扩张,分散公司投资风险.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更有利于公司借鉴国际化的管理理念和经验,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
公告日期:2006-08-04 | 交易金额:3307.50 万元 | 转让比例:49.00 % | ||
出让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Reco Shine Pte Ltd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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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融资将有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通过财务杠杆效应实现资产规模扩张,分散公司投资风险.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更有利于公司借鉴国际化的管理理念和经验,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
公告日期:2006-08-04 | 交易金额:56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0.00 % |
出让方:航港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宜商嘉和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目标商业物业为商业成熟型物业,工程进度已基本完工,项目风险较小,今后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
公告日期:2006-08-04 | 交易金额:56.00 万元 | 转让比例:2.00 % |
出让方:关学军 | 交易标的:北京宜商嘉和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目标商业物业为商业成熟型物业,工程进度已基本完工,项目风险较小,今后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
公告日期:2006-08-04 | 交易金额:56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0.00 % |
出让方:北京百世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宜商嘉和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目标商业物业为商业成熟型物业,工程进度已基本完工,项目风险较小,今后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
公告日期:2006-08-04 | 交易金额:1064.00 万元 | 转让比例:38.00 % |
出让方:金浩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宜商嘉和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目标商业物业为商业成熟型物业,工程进度已基本完工,项目风险较小,今后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
公告日期:2006-01-21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4.79 % |
出让方:北京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12-23 | 交易金额:9473.57 万元 | 转让比例:15.50 % |
出让方: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11-02 | 交易金额:6372.09 万元 | 转让比例:11.19 % |
出让方: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交易标的: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03-31 | 交易金额:9473.57 万元 | 转让比例:15.50 % |
出让方: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03-31 | 交易金额:9473.57 万元 | 转让比例:15.50 % |
出让方: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03-02 | 交易金额:16.00 万元 | 转让比例:8.00 % |
出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北流市华力基础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为-1,280000元. |
公告日期:2004-03-02 | 交易金额:17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7.00 % |
出让方: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运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上述股权转让对本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为314000元. |
公告日期:2004-03-02 | 交易金额:8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80.00 % |
出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上述股权转让对本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为314000元. |
公告日期:2004-03-02 | 交易金额:1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50.00 % |
出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信诚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东海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对本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为0元. |
公告日期:2004-03-02 | 交易金额:37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60.00 % |
出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 |
受让方: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转让,我公司将收回投资3700万元.由于本协议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因此该项交易对2002年年度财务报告不产生影响,将对下期财务报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投资收益约为100万元左右. |
公告日期:2003-09-20 | 交易金额:1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50.00 % |
出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信诚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东海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对本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为0元. |
公告日期:2003-09-10 | 交易金额:6372.09 万元 | 转让比例:11.19 % |
出让方: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交易标的: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3-09-06 | 交易金额:6675.53 万元 | 转让比例:11.19 % |
出让方:北流市财政局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12-27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6.50 % |
出让方: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12-14 | 交易金额:37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60.00 % |
出让方: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 |
受让方: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转让,我公司将收回投资3700万元.由于本协议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因此该项交易对2002年年度财务报告不产生影响,将对下期财务报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投资收益约为100万元左右. |
公告日期:2002-11-26 | 交易金额:1699.74 万元 | 转让比例:3.50 % |
出让方:广西嘉隆经贸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10-09 | 交易金额:1699.74 万元 | 转让比例:3.50 % |
出让方:广西嘉隆经贸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10-09 | 交易金额:1699.74 万元 | 转让比例:3.50 % |
出让方:广西嘉隆经贸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03-27 | 交易金额:6372.09 万元 | 转让比例:11.19 % |
出让方: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交易标的: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03-27 | 交易金额:6372.09 万元 | 转让比例:11.19 % |
出让方:广西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03-08 | 交易金额:2419.00 万元 | 转让比例:4.79 % |
出让方:北京中环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03-08 | 交易金额:2419.00 万元 | 转让比例:4.79 % |
出让方:北京中环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北京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4-11-16 | 交易金额:672.1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京基一百物业服务中心 | 交易方式:续租办公场所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2年9月,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和”)、深圳瑞成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成”)分别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房地产”)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承租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6901-01E单元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租赁房产建筑面积为1,120.1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为人民币250元/㎡/月(建筑面积),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280,042.50元(大写:贰拾捌万零肆拾贰元伍角)(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2年8月30日的2022-L43号、2022-L46号、9月17日的2022-L51号公告)。目前该租赁合同已于2024年9月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深圳瑞和、深圳瑞成拟分别与京基房地产签订《租赁补充协议一》(续租),续租面积、续租期租金与原合同一致,续租期限自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6年9月19日。 2024111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8-01 | 交易金额:97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合同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纳新业”)拟与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百纳”)签署《装修补偿合同》。 |
公告日期:2024-06-2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资产管理规模,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和”)拟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房地产”)签署《委托租赁服务协议》,京基房地产拟委托深圳瑞和整体为其持有的京基一百大厦(以下简称“标的物业”)的租赁招商及租户管理等事务提供服务,每期服务费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以一个自然季度为一期。服务期限一年六个月,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公告日期:2024-03-20 | 交易金额:18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合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璞”)2024年度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公司合营企业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河”)提供180万元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期限为上海银河有偿还能力时或至上海银河项目转让时,本次财务资助为无息借款。 2024032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2-01 | 交易金额:17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1、关于向京基集团申请1.7亿元借款展期的基本情况(1)2020年9月,为满足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泰”)业务发展及短期资金周转需要,北京星泰与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合同》,北京星泰向京基集团借款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5%。本借款为信用借款,北京星泰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的2020-L48号、2020-L51号、9月16日的2020-L59号公告)。(2)2021年9月及2022年8月、2023年10月北京星泰分别与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及《借款展期协议二》、《借款展期协议三》,北京星泰向京基集团申请上述1.7亿元人民币借款展期,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3月16日,展期借款利率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偿还借款本金时一并偿还利息(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1年8月27日的2021-L35号、2021-L37号、9月15日的2021-L41号、2022年8月30日的2022-L43号、2022-L45号、9月17日的2022-L51号、2023年10月27日的2023-L27号、2023-L29号、11月15日的2023-L31号公告)。(3)为了保证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北京星泰拟与京基集团签署《统借统还借款展期协议四》,申请上述1.7亿元借款展期,展期期限12个月,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3月16日,展期借款利率维持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2、关于向京基集团申请87,207,916.67元借款展期的基本情况(1)2022年7月,为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北京星泰与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合同》,北京星泰拟向京基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3.5%,北京星泰有权提前归还本金和利息。本借款为信用借款,北京星泰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2年7月16日的2022-L41号、2022-L42号公告)。截至2023年7月,公司剩余未归还本金人民币1.25亿元。(2)2023年10月北京星泰与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展期协议》,申请上述剩余未归还本金人民币1.25亿元借款展期,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1月14日,展期借款利率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3年10月27日的2023-L27号、2023-L29号、11月15日的2023-L31号公告)。截至2024年1月14日公司剩余未归还本金人民币87,207,916.67元。(3)为了保证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北京星泰拟与京基集团签署《统借统还借款展期协议二》,申请上述剩余未归还本金人民币87,207,916.67元借款展期,展期期限12个月,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1月14日,展期借款利率维持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024020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11-15 | 交易金额:17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阳光新业”)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泰”)拟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合同》,北京星泰拟向京基集团借款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5%,可提前归还本金和利息。本借款为信用借款,北京星泰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本借款用于满足北京星泰及公司业务发展及短期资金周转需要。 20200916:股东大会通过。 20210827:根据目前实际经营的需要,北京星泰拟和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北京星泰拟向京基集团申请上述1.7亿元人民币借款展期,展期期限为原合同借款期限顺延12个月,展期借款利率维持不变,仍为年化利率5%,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偿还借款本金时一并偿还利息。除《借款展期协议》约定内容外,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20210915:股东大会通过 20220830:鉴于北京星泰经营情况,北京星泰拟和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展期协议二》,北京星泰拟向京基集团申请上述1.7亿元人民币借款展期,借款期限自原合同借款到期日的次日起展期12个月,即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3年9月16日,展期借款利率维持不变,仍为年化利率5%,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偿还借款本金时一并偿还利息。 20220917:股东大会通过 20231027:为了保证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北京星泰拟与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展期协议三》,申请上述1.7亿元借款展期,展期期限6个月,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3月16日,展期借款利率维持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023111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11-15 | 交易金额:17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了满足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泰”)及其所属各公司业务发展及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北京星泰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合同》,北京星泰拟向京基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3.5%,北京星泰有权提前归还本金和利息。本借款为信用借款,北京星泰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0231027:为了保证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北京星泰拟与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展期协议》,申请上述人民币1.25亿元借款展期,展期期限6个月,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1月14日,展期借款利率维持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023111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9-16 |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合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璞”)2023年度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公司合营企业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河”)提供100万元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期限为上海银河有偿还能力时或至上海银河项目转让时,本次财务资助为无息借款。 2023091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9-17 | 交易金额:86.0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京基一百物业服务中心 | 交易方式: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1、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阳光新业”)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乙方”)拟与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物业”)的分支机构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京基一百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物业服务中心”、“甲方”)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中心拟向北京瑞丰租赁的所处京基一百大厦的办公场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租赁房产建筑面积为1120.1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两年,物业管理期限自租赁房产交付之日起计算,物业管理费用为32元人民币/月/㎡,按照租赁房产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管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5845.44元(大写:叁万伍仟捌佰肆拾伍元肆角肆分)。2、北京瑞丰拟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房地产”)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拟承租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作为办公场所。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的2020-L52号《关于拟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京基房地产委托物业服务中心对京基一百大厦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承租方北京瑞丰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与物业服务中心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0200916:股东大会通过。 20220830: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和”)、深圳瑞成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成”)拟分别与物业服务中心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中心拟向其租赁的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69层01-01A单元、69层01-01E单元(以下简称“租赁房产”)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租赁房产建筑面积为1,120.1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两年,物业管理期限自租赁房产交付之日起计算,物业管理费用为人民币32元/月/㎡,按照租赁房产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管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5,845.44元(大写:叁万伍仟捌佰肆拾伍元肆角肆分)。深圳瑞和、深圳瑞成拟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房地产”)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拟承租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6901-01E单元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的2022-L46号《关于拟续租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京基房地产委托物业服务中心对京基一百大厦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深圳瑞和、深圳瑞成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与物业服务中心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022091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9-17 | 交易金额:672.1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办公场所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阳光新业”)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承租方”)拟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房地产”、“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拟承租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作为办公场所,租赁房产建筑面积为1120.1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为人民币250元/㎡/月(建筑面积),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280042.50元(大写:贰拾捌万零肆拾贰元伍角)。 20200916:股东大会通过。 20220830: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和”)、深圳瑞成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成”)拟分别与京基房地产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6901-01E单元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租赁房产建筑面积为1,120.1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为人民币250元/㎡/月(建筑面积),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280,042.50元(大写:贰拾捌万零肆拾贰元伍角)。 2022091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4-13 |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合营企业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璞”)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公司合营企业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河”)提供100万元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期限为上海银河有偿还能力时或至上海银河项目转让时,本次财务资助为无息借款。 2022041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9-1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经营托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有效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在商业管理与经营业务上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新业”)拟与京基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百纳”)签署《经营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京基集团拟同意京基百纳将其经营管理权委托瑞和新业行使。瑞和新业按托管期间经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审定后的京基百纳净利润的5%收取托管费(含税),托管期限自托管协议生效后2021年9月30日起至同业竞争解决之日止。 2021091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3-31 |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确保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阳光新业”)合营企业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河”或“合营企业”)存续及资产管理费用的刚性支出,根据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璞”)拟与上海银河签署借款协议,按照持股比例在与上海银河其它股东同等条件下,不定期同步对上海银河提供财务资助。公司2021年度拟按照股权比例向上海银河提供的财务资助不超过120万元,累计不超过805万元。借款利率与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相同。 |
公告日期:2020-05-15 | 交易金额:1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阳光新业”)拟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合同》,公司拟向京基集团借款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5%,可随时偿还。本借款为信用借款,上市公司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本借款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周转需要。 |
公告日期:2020-05-06 | 交易金额:19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确保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阳光新业”)合营企业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河”或“合营企业”)存续及资产管理费用的刚性支出,根据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与上海银河签署借款协议,按照持股比例在与上海银河其它股东同等条件下,不定期同步对上海银河提供财务资助。公司2020年度拟按照股权比例向上海银河提供的财务资助不超过190万元,累计不超过685万元。借款利率与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相同。 |
公告日期:2016-06-2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阳光新业”)拟分别与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汇远景”)签署《资产管理协议》,本公司将接受上述三家公司(以下可合称:“委托方”)的委托,为委托方持有所有标的物业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服务和招商管理服务,并按《资产管理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 |
公告日期:2016-06-2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阳光新业”)拟分别与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新嘉”)、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新汇”)、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世达”)、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景阳光”)、天津滨河新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河新亚”)签署《资产管理协议》,本公司将接受上述五家公司(以下可合称:“委托方”)的委托,为委托方持有所有标的物业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服务和招商管理服务,并按《资产管理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 |
公告日期:2016-03-03 | 交易金额:50241.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出让方或阳光新业”)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瑞菱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菱阳光”)拟与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或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分别出让以下两家公司(上述两家公司以下可合称“目标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1)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菱阳光拟以人民币31,705万元向华远置业出售其持有的菱华阳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华阳光”)全部51%股权;(2)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菱阳光拟以人民币18,536万元向华远置业出售其持有的阳菱光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菱光辉”)全部51%股权。上述交易的股权转价款总计人民币50,241万元,交易完成后华远置业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
公告日期:2015-12-18 | 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新资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贷款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阳光新业”)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借款人”)拟与新资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可简称:“SIRED”、“委托贷款人”)、星展银行或委托贷款人指定的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受托贷款人”)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委托贷款人通过受托贷款人向北京瑞丰发放委托贷款,贷款基本条件如下:借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若借款人要求且委托贷款人同意,可展期6个月),借款年利率为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上贷款简称“本笔贷款”)。同时,公司、北京瑞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锦尚”)拟与委托贷款人达成股权/商品房买入选择权协议(以下可简称“期权协议”),如借款人未按期还款,或本公司违反期权协议的约定,委托贷款人有权按双方共同指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行使期权即部分或全部买入以下目标资产: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持有的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10%的股权; (2)北京瑞丰持有的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10%的股权; (3)北京瑞丰持有的天津津汇远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汇远景”)0%的股权; (4)本公司持有的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阳嘉和”)51%的股权; (5)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办公楼部分房屋所有权。 因Recosia China Pte. Ltd.(以下简称“Recosia China”)的控股子公司Reco Ruby Pte Ltd为委托贷款人的控股股东,Recosia China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Reco Shine”)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50404:股东大会通过 20151218: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阳光新业”)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借款人”)拟与新资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可简称:“SIRED”、“委托贷款人”)、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受托贷款人”、“星展银行”)签署《委托贷款主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双方于2015年4月2日签署的《委托贷款主合同》(以下简称:“原《委贷合同》”),就借款人提前还款等相关事宜,订立补充协议 |
公告日期:2015-11-0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RECO JIANSHEPRIVATE LIMITED,RECO BEIYUAN PRIVATE LIMITED,RECO TONGZHOU PRIVATE LIMITED | 交易方式:放弃优先购买权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业”、“本公司”或“公司“)收到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 RECO SHINE PTE LTD(中文译名:瑞阳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ECO SHINE”)拟向其关联企业 RECO JIANSHE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RECO JIANSHE”)转让其持有的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瑞新丽”)45%的股权,拟向其关联企业 RECO BEIYUAN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RECO BEIYUAN”)转让其持有的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道乐”)48.547%的股权,拟向其关联企业 RECO TONGZHOU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RECO TONGZHOU”)转让其持有的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阳嘉和”)49%的股权(上述转让股权以下可合称“目标股权”,目标股权所对应的公司可合称“目标公司”)。上述目标股权转让价格为不低于目标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数额对应的目标股权比例所确定的目标股权价值。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阳光”)间接持有紫瑞新丽 55%股权;本公司直接持有北京道乐 51.032%股权、直接持有瑞阳嘉和 51%股权。 本公司拟放弃对上述目标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所持紫瑞新丽、北京道乐、瑞阳嘉和股权不变,RECO JIANSHE 将持有紫瑞新丽 45%的股权、RECO BEIYUAN 将持有北京道乐 48.547%的股权、RECO TONGZHOU 将持有瑞阳嘉和 49%的股权。紫瑞新丽、北京道乐、瑞阳嘉和仍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因 RECO SHINE 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 JIANSHE、RECO BEIYUAN、RECO TONGZHOU 与 RECO SHINE 同为 RECOSIA CHINA PTE. LTD. (以下简称:“RECOSIA CHINA”)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放弃上述目标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2015110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9-18 | 交易金额:5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的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的全资子公司天津阳光新城市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城市公司”或“借款人”),拟向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银行借款,借款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其中,A部分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发放日起84个月;B部分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发放日起6个月。 2015091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9-0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放弃优先购买权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菱华天津拟向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转让其持有的阳菱光辉49%股权,转让价款为18,171万元。菱华天津拟向华远置业转让其持有的菱华阳光49%股权,转让价款为31,081万元。因本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在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地产”)担任董事职务,华远置业系华远地产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20150825:董事会通过 2015090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8-21 | 交易金额:1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Ray Development Private Limited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110,000.00万元向瑞德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光明新丽90%的股权并对光明新丽增资。瑞德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Shine的控股股东RecosiaChinaPte.Ltd.的全资附属公司,本公司与瑞德公司属于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向瑞德公司收购标的资产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4-12-2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签署资管协议及框架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本公司拟分别与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新嘉”)、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新汇”)、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汇远景”)、沈阳世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世达”)签署《资产管理协议》,本公司将接受上述六家公司(以下可合称:“委托方”)的委托,为委托方持有所有标的物业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服务和招商管理服务,并按《资产管理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 2、本公司拟与光明新丽、友谊新资、紫金新嘉、建设新汇、津汇远景、沈阳世达共同签署《资产管理框架协议》,就《资产管理协议》关于商业运营管理费的商业中心总部费用分摊部分作补充约定。 3、光明新丽、友谊新资、津汇远景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ShinePte.Ltd.的控股股东RecosiaChinaPte.Ltd.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紫金新嘉、建设新汇在2014年7月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豪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威投资”)间接收购之前,为RecoShine的控股股东Recosia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沈阳世达在2014年7月为豪威投资收购之前,为RecoShine控股的子公司。因此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4-08-23 | 交易金额:6368.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对外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公司”)拟在2013年12月23日与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受让天津津北阳光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北阳光”)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瑞丰公司拟以6,368万元人民币向购买光明新丽持有的津北阳光90%股权。 |
公告日期:2014-03-0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聚信阳光(昆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合作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阳光新业”)、本公司的4家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北京荣合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荣合”)、上海晟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域”)、天津瑞升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瑞升”),及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北京永盛智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智达”),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聚信阳光(昆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信阳光”)于2014年2月7日签署合作协议,以聚信阳光作为普通合伙人,中信信托、天津瑞升、永盛智达作为有限合伙人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有限合伙”),受让北京荣和的100%股权,从而间接全资持有上海市中山西路888号幢号1房屋商业项目(以下简称:“银河宾馆主楼项目”)。本次合作成立后,北京荣和及下属公司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40225:股东大会通过 20140301:截至目前,本公司收到中信信托通知,中信信托已经通过发行信托募集39,500万元资金,并缴付出资认购聚信新业(昆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份额,其中:A类信托单位为纯债性质,本次发行20,014万元,总成本为11%;B类信托为股债结合性质,本次发行19,486万元。鉴于中信信托已经按约定募集39,500万元资金并向有限合伙缴付出资认购有限合伙份额,本公司无需再向上海晟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或上海锦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
公告日期:2013-12-2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等1 | 交易方式:资产管理,项目管理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分别与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沈阳世达物流有限公司签署《资产管理协议》,本公司将接受上述六家公司的委托,为委托方持有所有标的物业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服务和招商管理服务,并按《资产管理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 20120814:董事会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天津阳光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签署《项目管理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曾先后于2008年、2011年与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明新丽”)、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等五家公司签署《项目管理协议》、《2011年项目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五家公司全部物业资产,上述交易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2008年6月7日、2011年2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08—L33号公告、2011—L05号公告。鉴于《2011年项目管理协议》已于2011年12月31日到期,经协商,由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天津阳光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光明新丽、友谊新资分别签署《项目管理合同》,为这两家公司所持有的项目建设全程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服务报酬。截止披露日,公司初步预计整个服务期间将实现项目建设管理费收入约6000万元,此项收入公司将分期确认。 由于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 Pte. Ltd.的控股股东Recosia China Pte. Ltd.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2090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3-12-2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资产管理框架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分别与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新嘉”)、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新汇”)、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汇远景”)、沈阳世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达物流”)共同签署《资产管理框架协议》(以下可简称“框架协议”),就关于商业运营管理费的商业中心总部费用分摊部分作补充约定。 |
公告日期:2013-12-25 | 交易金额:14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ECO SHINE PRIVATE LIMITED,RECOSIA CHINA PTE LTD | 交易方式:对外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豪威投资拟进行第一期商业地产资产并购计划,内容如下:(1)豪威投资拟受让RECOSHINEPRIVATELIMITED(以下简称“RecoShine”)所持有的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景”)45%股权,本次投资前本公司持有北京瑞景55%股权;(2)豪威投资拟受让RecoShine所持有的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世达”)56%股权,本次投资前本公司持有沈阳世达44%股权,且为该商业项目提供资产管理服务;(3)豪威投资拟受让RECOSIACHINAPTELTD(以下简称“RecosiaChina”)所持有的CoralvestPrivateLimited.(以下简称:“Coralvest”)100%股权,本公司为Coralvest持有的商业项目提供资产管理服务;(4)豪威投资拟受让RecosiaChina所持有的MerinoPrivateLimited.(以下简称:“Merino”)100%全部股权,本公司为Merino持有的商业项目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上述(1)、(2)、(3)、(4)以下可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总价款约为人民币14.5亿元(包括Coralvest和Merino归还欠付RecosiaChina的款项)。 |
公告日期:2013-06-2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eco Shine Pte Ltd,Recosia China Pte Ltd | 交易方式:项目权益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与RecoShinePteLtd(以下简称:“RecoShine”)及RecoShine的控股股东RecosiaChinaPteLtd(以下简称:“RecosiaChina”)就共同持有的部分商业地产项目的权益(以下统称“项目权益”)进行交易。2、由于RecoShine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siaChina为RecoShine的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3-05-31 | 交易金额:5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本公司参股公司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天津东丽区阳光新城市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丽项目公司”)将向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人民币5.2亿元的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五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 东丽项目公司将以其拥有的天津东丽项目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光明新丽将为东丽项目公司该笔银行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以下简称为:“光明新丽再担保债务”)。 光明新丽控股股东RayDevelopmentPte. Ltd.(以下简称:“RayDevelopment”)的控股股东RecosiaChinaPte. Ltd.的控股股东RecosiaPte. Ltd.(以下简称:“Recosia”),将与本公司按照在光明新丽的股东权益比例(90%:10%),为光明新丽再担保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2、由于光明新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ShinePte. Ltd.(以下简称:“RecoShine”)的控股股东RecosiaChinaPte.Ltd.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因此上述担保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3053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3-05-3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利通商宜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经营管理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景阳光商业”)拟与北京利通商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商宜”或“业主方”)签署《首创·北京国际中心商场经营管理协议》(以下简称:“《经营管理协议》),瑞景阳光商业将接受利通商宜的委托,经营管理利通商宜所持有的北京国际中心商场项目,并按《经营管理协议》约定收取管理服务费。 2、由于本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同时在北京利通商宜投资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置业”)担任总裁职务,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3053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2-06-16 | 交易金额:2244.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与Reco Shine Pte. Ltd. (以下简称:“Reco Shine”)按原持股比例(44%:56%)对本公司参股公司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世达物流”)进行增资,将世达物流的注册资本自人民币2027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5370 万元;同时,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自人民币225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 亿元。世达物流将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RMB5100 万元,Reco Shine 认缴人民币2856 万元,本公司认缴人民币2244 万元。由于Reco Shine 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2-03-17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新资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参股公司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达物流”) 拟与新资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 “《委贷合同》”),根据《委贷合同》,新资公司通过受托银行向世达物流提供本金数额共计人民币贰仟万元(RMB20,000,000.00)的委托贷款(以下简称:“标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六(6)个月;贷款利率为《委贷合同》签署之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半年期(含半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上浮10%。 2012031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1-10-21 | 交易金额:23577.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股权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拟与首创朝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朝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就分别出让以下五家公司(上述5家公司以下可合称“目标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 (1)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阳光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滨海”)拟以现金3,190万元向首创朝阳(以下简称“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的青岛阳光滨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滨海”)100%股权。 (2)公司拟以现金1,102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青岛千千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千树”)100%股权。 (3)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诚展业”)拟以现金6,835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的烟台阳光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新业”)100%股权。 (4)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诚展业拟以现金5,000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的烟台阳光骊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骊都”)100%股权。 (5)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诚展业拟以现金7,450万元向首创朝阳出售合计持有的烟台阳光骊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骊臻”)100%股权。 上述交易的股权转价款总计23,577万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
公告日期:2011-06-30 | 交易金额:2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ay Development Pte. Ltd.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拟与Ray Development Pte. Ltd.(以下简称:“Ray Development”)共同签署《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双方将按在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的原持股比例(10% :90%)共同对光明新丽进行增资,将光明新丽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 千元增至人民币550,000 千元。增资总金额人民币250,000 千元,其中,北京瑞丰出资人民币25,000 千元,Ray Development 出资人民币225,000 千元。由于光明新丽的控股股东Ray Development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Pte. Ltd. (以下简称:“Reco Shine”)的控股股东Recosia China Pte. Ltd.的全资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1-02-2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资产交易服务,资产管理服务等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与委托方光明新丽、建设新汇、津汇远景、友谊新资、紫金新嘉共同签署《2011 年项目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委托方将委托本公司就标的物业向业主提供资产交易服务、资产管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商业策划服务、招商管理服务等项服务。 |
公告日期:2011-01-20 | 交易金额:89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参股公司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将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和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借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900 万元的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利率为同期银行基准利率。 友谊新资控股股东 Home Alliance Pte. Ltd.(以下简称:“Home Alliance”)的控股股东 Recosia China Pte. Ltd.的控股股东 Recosia Pte. Ltd. (以下简称:“Recosia”),与本公司将按照在友谊新资的股东权益比例(90%:10%),为友谊新资上述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
公告日期:2010-12-28 | 交易金额:231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Guthrie(Shenyang)Pte. Ltd. | 交易方式:股权转让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Guthrie(Shenyang)Pte.Ltd.(以下简称“Guthrie(Shenyang)”)将共同签署《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受让Guthrie(Shenyang)持有的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达物流”)14%的股权,并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310万元。 |
公告日期:2010-12-28 | 交易金额:44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eco Shine Pte. Ltd.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与RecoShinePte.Ltd.(以下简称:“RecoShine”)共同签署《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双方将按在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景”)的原持股比例(55%:45%)共同对北京瑞景进行增资,将北京瑞景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千元增至人民币380,000千元。增资总金额人民币80,000千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44,000千元,RecoShine出资人民币36,000千元。 |
公告日期:2010-10-12 | 交易金额:2317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Home Alliance Pte. Ltd.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拟与HomeAlliancePte.Ltd.(以下简称:“HomeAlliance”)共同签署《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双方将按在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的原持股比例(10%:90%)共同对友谊新资进行增资,将友谊新资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千元增至人民币531,770千元。增资总金额人民币231,770千元,其中,北京瑞丰出资人民币23,170千元,HomeAlliance出资人民币208,600千元。由于友谊新资的控股股东HomeAlliance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ShinePte.Ltd.(以下简称:“RecoShine”)的控股股东RecosiaChinaPte.Ltd.的全资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0-06-18 | 交易金额:1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eco Shine Pte. Ltd. | 交易方式:反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成都紫瑞”)将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千元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成都A-ZTOWN商业楼项目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由于上述项目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本公司拟为成都紫瑞该笔银行借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同时,成都紫瑞另一股东RecoShinePte.Ltd.(以下简称:“RecoShine”)将按照其在成都紫瑞的股权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在成都紫瑞取得项目产权证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后,本公司担保责任及RecoShine反担保责任即解除。 |
公告日期:2009-06-20 | 交易金额: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瑞景”)将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简称:“工商银行北京珠市口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300,000千元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北京A-Z Town商业楼项目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由于上述项目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本公司拟为北京瑞景该笔银行借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
公告日期:2009-06-2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eco Shine Pte. Ltd.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瑞景”)将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简称:“工商银行北京珠市口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300,000千元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北京A-Z Town商业楼项目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由于上述项目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本公司拟为北京瑞景该笔银行借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同时,北京瑞景另一股东Reco Shine Pte. Ltd.(简称:“Reco Shine”)将按照其持有北京瑞景的股权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
公告日期:2009-02-21 | 交易金额:53648.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eco UES Pte Ltd | 交易方式:股权转让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星泰公司、UES拟签署《北京新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及星泰公司拟向UES转让所持北京新资100%的股权及对应的酒店物业。本公司和星泰公司向UES转让北京新资100%股权的总价约为人民币53,737万元。其中UES 向本公司支付约人民币48,363 万元,向星泰公司支付人民币约5,374 万元。 在《合作性框架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款额人民币53,737万元基础上,结合前述增加等值股权转让价款5,871万元的约定,在《结算协议》中交易各方一致核定UES收购北京新资的最终结算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9,608万元,本公司收取人民币53,648万元,星泰公司收取人民币5,961万元。 |
公告日期:2008-09-27 | 交易金额:282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eco Shine Pte Ltd.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Reco Shine Pte Ltd.(简称“Reco Shine”)、Guthrie (Shenyang) Pte Ltd.(简称“Guthrie (Shenyang)”)共同签署《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三方将按照原持股比例共同对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世达物流”)进行增资,世达物流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6,000千元增至人民币180,000 千元。 |
公告日期:2008-06-07 | 交易金额:37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委托管理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与委托方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共同签署《项目管理协议》(简称“《协议》”),委托方将委托本公司就标的物业向业主提供资产交易服务、资产管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工程建设服务、商业策划服务。本次全部标的物业的资产交易总额约37 亿元 |
公告日期:2008-04-24 | 交易金额:2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eco Shine Pte Ltd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Reco Shine Pte Ltd(简称“Reco Shine”)、Guthrie (Anshan) Pte Ltd(简称“Guthrie(Anshan)”)拟共同签署《鞍山新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三方拟共同投资成立鞍山新阳光置业有限公司.鞍山阳光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 万元,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Reco Shine 拟出资人民币19,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Guthrie(Anshan)出资人民币5,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
公告日期:2008-03-29 | 交易金额:4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eco Shine Pte Ltd | 交易方式:股权转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各方为本公司和Reco Shine;《增资协议》和《合资合同》签署双方为本公司、瑞景阳光和Reco Shine。 |
公告日期:2008-03-29 | 交易金额:159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eco Shine Pte Ltd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各方为本公司和Reco Shine;《增资协议》和《合资合同》签署双方为本公司、瑞景阳光和Reco Shine。根据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结果,本公司向Reco Shine 转让股权的价格为 人民币450 万元。同时本公司和Reco Shine 按照55%:45%的股权比例对瑞景阳光进行增资,增资后瑞景阳光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6,500 万元,Reco Shine 出资13,500 万元。 |
公告日期:2007-07-21 | 交易金额:17542.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eco Shine Pte Ltd | 交易方式:股权转让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与Reco Shine Pte Ltd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所持有宜商嘉和公司80%的股权中39%的股权(及目标商业物业)转让予以Reco Shine Pte Ltd。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92万元。 本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200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将所持有宜商嘉和公司80%股权中39%的股权转让予Reco Shine PteLtd 的议案》进行调整,调整为《公司将所持有宜商嘉和公司100%的股权中49%的股权转让予Reco Shine Pte Ltd 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公司拟与Reco Shine Pte Ltd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所持宜商嘉和100%股权中49%的股权转让予以Reco Shine Pte Ltd。同时,本公司、Reco Shine Pte Ltd 还将签署《合资合作合同》。股权转让价格依据下列原则制定: 宜商嘉和100%股权及相应资产总价款合计约为35,800 万元,Reco Shine Pte Ltd 受让本公司所持有宜商嘉和100%股权中49%的股权及相应的资产价格约为17,542 万元。最终转让价格尚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确定。 |
公告日期:2007-06-25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拟为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沈阳市商业银行吉隆支行申请8,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同时,Reco Shine Pte Ltd 就该项担保按照70%的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
公告日期:2007-02-10 | 交易金额:344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eco Shine Pte Ltd | 交易方式:股权转让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将持有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世达物流”)40%的股权转让予Reco Shine Pte Ltd。 |
公告日期:2006-12-19 |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eco Shine Pte Ltd | 交易方式:合资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2006年12月18日,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公司”)与Reco Shine Pte Ltd共同签署了《中外合资沈阳上东新资置业有限公司合同书(》以下简称“《合资合同》”),本公司与Reco Shine Pte Ltd拟共同投资成立沈阳上东新资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取得资质后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最终经营范围以沈阳新资公司营业执照上所记载的内容为准。 |
公告日期:2006-08-1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eco Shine Pte Ltd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Reco Shine Pte Ltd 拟与北京道乐投资有限公司、宋薇、何晔共同签署《中外合作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书》以共同投资科创大厦项目。 |
公告日期:2006-08-1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eco Shine Pte Ltd | 交易方式:股权转让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与Reco Shine Pte Ltd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道乐科技”)80%的股权中39%的股权转让予Reco Shine Pte Ltd |
公告日期:2006-08-0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Reco Shine Pte Ltd,金浩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Reco Shine Pte Ltd、宜商嘉和公司之原股东金浩集团有限公司拟签署《合资合作合同》,以共同投资北京通州九棵树48号院的瑞都景园北区1A#楼项目。目标商业物业尚需追加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19,520万元。本公司与Reco Shine Pte Ltd将共同对宜商嘉和公司进行增资,并按照增资后的股权比例追加注册资本金不足部分。 |
公告日期:2006-05-3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合作开发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06年5月26日,本公司、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组成投标联合体的方式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大屯北顶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招标编号为京土整储招(朝)〔2006〕31号,土地成交价格为176,100万元。 本公司将与首创置业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对大屯项目进行开发建设。本公司拟占该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0%。现本交易已解除。 |
公告日期:2004-03-3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04年3月30日,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协议》。 |
公告日期:2003-11-08 | 交易金额:5207.2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代理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取得北京阳光丽景项目北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风度公司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就北京阳光丽景项目北区签订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共计52,072,157元。首创置业根据与风度公司签订的《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支付协议》代风度公司先行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支付前述款项 |
公告日期:2003-11-08 | 交易金额:36305.3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代理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取得北京阳光上东园的土地使用权,星泰公司与北京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共计363,053,628元。首创置业根据与星泰公司签订的《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支付协议》 |
公告日期:2002-12-14 | 交易金额:37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转让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日期:2002-10-29 | 交易金额: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信诚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投资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和中信房地产公司将根据北京信诚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外文印刷厂项目的进度,分别按股权比例对信诚公司追加投资或为其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作为其项目启动资金和建设开发费,其中我公司对其追加投资或为其提供担保的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6-29 | 原始质押股数:7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6-28至 -- |
出质人: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06月28日将其持有的73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7-21 | 原始质押股数:2184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7-17至 -- |
出质人: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07月17日将其持有的2184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1-30 | 本次解押股数:459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1月28日将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459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22 | 原始质押股数:9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20至 -- |
出质人: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20日将其持有的9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1-04 | 本次解押股数:9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1-03 |
解押相关说明: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01月03日将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9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7-14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12至 -- |
出质人: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12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10-12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0-11 |
解押相关说明: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将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06 | 原始质押股数:21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04至 2019-01-03 |
出质人: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04日将其持有的21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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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1-04 | 本次解押股数:21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1-03 |
解押相关说明: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3日星期四,将原质押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我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3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3%)解除质押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06 | 原始质押股数:586.6667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18至 2018-10-11 |
出质人: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将其持有的586.6667万股股份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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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10-12 | 本次解押股数:586.6667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0-11 |
解押相关说明: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星期四,将原质押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我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7,86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1.05%)解除质押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8-08 | 原始质押股数:217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8-04至 2018-07-30 |
出质人: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08月04日将其持有的217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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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8-01 | 本次解押股数:217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7-30 |
解押相关说明: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星期一,将原质押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我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29,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97%)解除质押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8-08 | 原始质押股数:1372.89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1-17至 2018-01-12 |
出质人: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01月17日将其持有的1372.89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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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1-16 | 本次解押股数:1372.89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1-12 |
解押相关说明: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将原质押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我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13,72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3%)解除质押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8-08 | 原始质押股数:774.29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1-06至 2018-01-01 |
出质人: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01月06日将其持有的774.29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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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1-03 | 本次解押股数:774.29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29 |
解押相关说明: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1月2日收到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通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A股解除质押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将原质押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我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7,7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3%)解除质押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8-08 | 原始质押股数:1559.89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21至 2017-12-16 |
出质人: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将其持有的1559.89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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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12-15 | 本次解押股数:1559.89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13 |
解押相关说明:
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将原质押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我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15,59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8%)解除质押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近2年内上市公司无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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