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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能

i问董秘
企业号

000631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和物业服务。

  • 产品类型:

    电力

  • 产品名称:

    电力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充电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水资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5-04-19 
业务名称 2024-12-31 2024-06-30 2023-12-31 2023-06-30 2022-12-31
出租面积:主要项目出租情况:累计已出租面积(平方米) 7.21万 5.92万 - - -
占地面积:累计土地储备情况:总占地面积(平方米) 7.41万 - - - -
可租面积:主要项目出租情况:可出租面积(平方米) 8.56万 - - - -
建筑面积:累计土地储备情况: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平方米) 8.49万 - - - -
建筑面积:累计土地储备情况: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8.49万 - - - -
结算面积:主要项目销售情况:本期结算面积(平方米) 2405.72 2232.44 - - -
结算面积:主要项目销售情况:累计结算面积(平方米) 42.66万 - - - -
计容面积:主要项目销售情况: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47.66万 9.37万 - - -
销售面积:主要项目销售情况:本期预售(销售)面积(平方米) 1361.99 1430.84 - - -
销售面积:主要项目销售情况:累计预售(销售)面积(平方米) 42.67万 - - - -
预售收入:主要项目销售情况:本期预售(销售)金额(元) 5017.14万 3815.66万 - - -
可售面积:主要项目销售情况:浙江(平方米) 45.45万 9.12万 - - -
储备面积:累计土地储备情况: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 - 8.49万 - - -
出租面积:主要项目出租情况:可出租面积(㎡) - 6.79万 - - -
占地面积: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 7.41万 - - -
建筑面积: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 8.49万 - - -
结算收入:主要项目销售情况:本期结算金额(元) - 7286.61万 - - -
营业收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元) - - 20.13亿 - -
销量:房地产开发项目(平方米) - - 1800.00 - -
储备面积: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平方米) - - 8.49万 8.49万 50.10万
储备面积: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淮国土挂06021地块三期(平方米) - - 8.49万 8.49万 8.49万
储备面积:总占地面积(平方米) - - 7.41万 7.41万 45.23万
储备面积:总占地面积:淮国土挂06021地块三期(平方米) - - 7.41万 7.41万 7.41万
储备面积: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 8.49万 8.49万 50.10万
储备面积:总建筑面积:淮国土挂06021地块三期(平方米) - - 8.49万 8.49万 8.49万
出租面积:已出租面积:佳境天城(平方米) - - 729.90 729.90 729.90
出租面积:已出租面积:吉祥半岛(平方米) - - 0.00 - -
出租面积:已出租面积:和美家(平方米) - - 4693.22 5120.94 4693.22
出租面积:已出租面积:旺角城一期(平方米) - - 3682.38 3682.38 3682.38
出租面积:已出租面积:旺角城二期(平方米) - - 4.87万 5.17万 5.24万
出租面积:已出租面积:泽润园一期(平方米) - - 455.95 - -
出租面积:已出租面积:美之园(平方米) - - 5128.92 5128.92 5128.92
可售面积:吉祥半岛:浙江(平方米) - - 13.71万 - -
可售面积:恒园:浙江(平方米) - - 11.11万 11.11万 -
可售面积:美之园东区:浙江(平方米) - - 11.51万 11.51万 -
可售面积:美颂城:浙江(平方米) - - 9.12万 - -
土地面积:美颂城:浙江(平方米) - - 3.75万 3.75万 3.75万
竣工面积:美颂城:浙江(平方米) - - 9.12万 0.00 0.00
结算金额:吉祥半岛:浙江(元) - - 1960.81万 - -
结算金额:恒园:浙江(元) - - 1809.52万 1809.52万 -
结算金额:美之园东区:浙江(元) - - 785.54万 785.54万 -
结算金额:美颂城:浙江(元) - - 6.28亿 - -
结算面积:吉祥半岛:浙江(平方米) - - 1233.86 - -
结算面积:恒园:浙江(平方米) - - 301.09 301.09 -
结算面积:美之园东区:浙江(平方米) - - 309.19 309.19 -
结算面积:美颂城:浙江(平方米) - - 6.28万 - -
计容面积: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美颂城:浙江(平方米) - - 9.37万 9.37万 9.37万
计容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吉祥半岛:浙江(平方米) - - 13.87万 - -
计容面积:计容建筑面积:恒园:浙江(平方米) - - 11.28万 11.28万 -
计容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美之园东区:浙江(平方米) - - 13.14万 13.14万 -
预售金额:吉祥半岛:浙江(元) - - 2058.85万 - -
预售金额:恒园:浙江(元) - - 1900.00万 1900.00万 -
预售金额:美之园东区:浙江(元) - - 856.10万 856.10万 -
预售金额:美颂城:浙江(元) - - 0.00 - -
预售面积:吉祥半岛:浙江(平方米) - - 1233.86 - -
预售面积:恒园:浙江(平方米) - - 301.09 301.09 -
预售面积:美之园东区:浙江(平方米) - - 309.19 309.19 -
预售面积:美颂城:浙江(平方米) - - 0.00 - -
出租面积:可出租面积:佳境天城(平方米) - - - 729.90 729.90
出租面积:可出租面积:和美家(平方米) - - - 5120.94 4693.22
出租面积:可出租面积:旺角城一期(平方米) - - - 3682.38 3682.38
出租面积:可出租面积:旺角城二期(平方米) - - - 5.37万 5.40万
出租面积:可出租面积:美之园(平方米) - - - 5128.92 5128.92
房地产开发项目销量(平方米) - - - - 1500.00
房地产开发项目营业收入(元) - - - - 6509.49万
可售面积:佳境天城:浙江(平方米) - - - - 29.41万
可售面积:和美家:浙江(平方米) - - - - 15.76万
可售面积:美哉美城:浙江(平方米) - - - - 15.96万
结算金额:佳境天城:浙江(元) - - - - 575.49万
结算金额:和美家:浙江(元) - - - - 3434.58万
结算金额:美哉美城:浙江(元) - - - - 4087.58万
结算面积:佳境天城:浙江(平方米) - - - - 279.75
结算面积:和美家:浙江(平方米) - - - - 1717.29
结算面积:美哉美城:浙江(平方米) - - - - 503.45
计容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佳境天城:浙江(平方米) - - - - 38.76万
计容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和美家:浙江(平方米) - - - - 16.13万
计容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美哉美城:浙江(平方米) - - - - 16.36万
预售金额:佳境天城:浙江(元) - - - - 604.26万
预售金额:和美家:浙江(元) - - - - 3606.31万
预售金额:美哉美城:浙江(元) - - - - 4480.46万
预售面积:佳境天城:浙江(平方米) - - - - 279.75
预售面积:和美家:浙江(平方米) - - - - 1717.29
预售面积:美哉美城:浙江(平方米) - - - - 503.45
储备面积:总建筑面积:淮南HGTP09015地块(平方米) - - - - 41.61万
储备面积:总占地面积:淮南HGTP09015地块(平方米) - - - - 37.82万
储备面积: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淮南HGTP09015地块(平方米) - - - - 41.61万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加载中...

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加载中...
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1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3.28%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四
  • 客户五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2.33亿 47.30%
客户二
2942.13万 5.97%
客户三
1907.46万 3.87%
客户四
1690.35万 3.43%
客户五
1334.80万 2.7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2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3.39%
  • 供应商一
  • 供应商二
  • 供应商三
  • 供应商四
  • 供应商五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一
9883.76万 28.40%
供应商二
7308.16万 21.00%
供应商三
2713.44万 7.80%
供应商四
1084.99万 3.12%
供应商五
1070.14万 3.0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9876.3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1.54%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四
  • 客户五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4081.77万 13.03%
客户二
2300.71万 7.35%
客户三
1452.93万 4.64%
客户四
1221.10万 3.90%
客户五
819.86万 2.6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33亿元,占总采购额的57.33%
  • 供应商一
  • 供应商二
  • 供应商三
  • 供应商四
  • 供应商五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一
6873.07万 29.65%
供应商二
3157.85万 13.62%
供应商三
1834.86万 7.92%
供应商四
742.47万 3.20%
供应商五
681.51万 2.94%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9805.7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38%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四
  • 客户五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3748.64万 1.68%
客户二
1924.20万 0.86%
客户三
1809.52万 0.80%
客户四
1427.48万 0.64%
客户五
895.87万 0.4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8816.9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9.75%
  • 供应商一
  • 供应商二
  • 供应商三
  • 供应商四
  • 供应商五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一
3885.94万 17.52%
供应商二
1831.16万 8.26%
供应商三
1579.73万 7.12%
供应商四
912.03万 4.11%
供应商五
608.06万 2.74%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1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7.24%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四
  • 客户五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4207.06万 13.70%
客户二
2876.42万 9.36%
客户三
1760.64万 5.73%
客户四
1673.94万 5.45%
客户五
922.13万 3.0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0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5.23%
  • 供应商一
  • 供应商二
  • 供应商三
  • 供应商四
  • 供应商五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一
2734.80万 11.46%
供应商二
2646.10万 11.09%
供应商三
1946.08万 8.16%
供应商四
1885.00万 7.90%
供应商五
1579.63万 6.6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992.4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3.06%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四
  • 客户五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3342.22万 12.29%
客户二
2708.26万 9.96%
客户三
2092.47万 7.69%
客户四
424.76万 1.56%
客户五
424.75万 1.56%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03亿元,占总采购额的81.16%
  • 供应商一
  • 供应商二
  • 供应商三
  • 供应商四
  • 供应商五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一
1.84亿 73.55%
供应商二
725.11万 2.90%
供应商三
417.46万 1.67%
供应商四
399.20万 1.59%
供应商五
361.75万 1.45%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和物业服务。  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经营模式:将风能、太阳能转换为绿电,以天然气为燃料生产电力后销售;主要产品:电力。公司目前主要运营天然气电厂、集中式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  综合智慧能源服务经营模式:提供综合智慧能源服务获取收益;主要产品:需求响应服务、分布式能源服务。项目分布浙江、江苏、湖北、重庆、广东等省份。  物业服务经营模式:房产销售,并自持部分物业运营,以及提供物业服务。公司目前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杭州。  (二)公司主营业务...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和物业服务。
  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经营模式:将风能、太阳能转换为绿电,以天然气为燃料生产电力后销售;主要产品:电力。公司目前主要运营天然气电厂、集中式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
  综合智慧能源服务经营模式:提供综合智慧能源服务获取收益;主要产品:需求响应服务、分布式能源服务。项目分布浙江、江苏、湖北、重庆、广东等省份。
  物业服务经营模式:房产销售,并自持部分物业运营,以及提供物业服务。公司目前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杭州。
  (二)公司主营业务所在市场分析
  1、清洁能源电力市场分析
  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同时是我国重要的电力负荷中心。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华东能源监管局、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和各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发电企业协同推进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构建“电力互济、错峰互补、容量互备、供需互动”的省市间电力互济市场化机制。
  浙江省属于资源小省,用能大省,三分之一的用电量需要依靠省外输入。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浙江省持续增强电力供给能力,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以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正逐渐成为能源转型的主力军。2026年上半年,全省新增电力装机884万千瓦。截至2026年6月底,浙江省电力总装机达到1.86亿千瓦,同比增长12.3%。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约0.94亿千瓦,占省内电源装机比重约56%;风光总装机达到0.75亿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比重超四成。
  (1)风电
  风电布局上,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快推进存量风电项目的升级改造,开展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机组技改升级,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政策层面,浙江省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海上风电资源丰富,而陆上风电资源相对有限。2026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十五五”时期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沿海核电,大力发展深远海风电,加大光伏开发力度,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有序发展,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增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75%以上。将提升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新增非化石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作为2026年重点工作。2026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加快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提速海上风电建设,力争风电装机3000万千瓦以上,建成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同时明确向民间资本开放海上风电领域,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2026年5月,浙江省发布《陆上风电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首次针对陆上风电出台系统性发展方案,明确到2028年底累计推进200万千瓦项目实施,力争并网100万千瓦,探索形成陆上风电发展"浙江模式",实现陆上风电占全省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稳步提升。2026年1-6月,浙江省新增风电并网容量3.39万千瓦,同比增长162.79%。截至2026年6月底,浙江省累计风电装机容量673.73万千瓦,同比增长3.6%。2026年1-6月风电累计发电72.5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62%。
  (2)光伏
  光伏布局上,公司始终坚持“新建+并购”并举、“集中式+分布式”并举,围绕重点区域积极挖掘优质分布式光伏客户资源,按照"建设一批、成熟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分批推进、有序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积极探索“光伏+”项目,将光伏发电与农业、渔业等产业深度融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的双赢。同时,筛选存量优质光伏资产开展收并购工作,进一步扩大长三角区域分布式光伏资产规模。
  政策层面,2026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大光伏开发力度。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探索建设风光同场等海上光伏项目。有序开展老旧光伏更新改造,力争光伏装机9000万千瓦。2026年1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一般工商业光伏和户用非自然人光伏可作为集中式光伏项目通过集中汇流形式向用户专线供电,用户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需为同一法人主体。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投资绿电直连项目。产业方面,浙江省光伏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目前已构建以嘉兴和金华为核心引领,杭州、宁波、湖州、衢州等地协同发展的智能光伏产业集群,形成国内领先的产业优势。浙江省太阳能资源属Ⅲ类地区,根据自身独特的资源和环境,适宜多场景分布式开发。省内明确要加大光伏开发力度,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工业光伏“宜建尽建”原则,合理推动工业光伏开发建设。同时,大力实施“光伏+农业”“光伏+工业”“光伏+交通”“光伏+建筑”等“光伏+”行动,积极拓展光伏多元融合应用场景。鼓励园区绿电直连、专线直供,就近消纳光伏电力。2026年1-6月,浙江省新增光伏发电并网容量397.37万千瓦,同比下降67.43%。截至2026年6月底,浙江省累计光伏装机容量6826.75万千瓦,同比增长14.79%。2026年1-6月光伏累计发电量326.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14%。
  (3)天然气发电
  天然气布局方面,公司将天然气发电作为业务发展的重要抓手,凭借沿海区域优势积极扩张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一方面,提升在运机组运营效率,通过技改等手段实现存量项目提质增效,加强燃料市场与电力市场的协同联动;另一方面,积极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同时,针对优质气电机组筹划收并购工作,进一步扩大气电资产规模。
  浙江省作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大省,主要经济产业发达,电力需求旺盛,是电力“缺口”最大的省份之一,尤其在夏、冬季负荷高峰期间,电力供需矛盾突出。随着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其波动性、间歇性问题日益凸显,亟需灵活性电源平衡电网波动、保障电力稳定供应。天然气发电机组具备建设周期短、启停调峰灵活、爬坡速率快、调峰调压应用范围广、碳排放水平低等特性,在沿海负荷中心区域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价值。政策层面,2026年3月,浙江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天然气发电机组参与电力市场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4月1日起,放开发电用气计划,推动省内合规在运的统调天然气发电机组上网电量进入电力市场,建立"政府授权合约+现货交易+容量电价"三位一体的收益模式。
  2、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市场分析
  (1)新型储能
  随着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不断提升,电力供需匹配性问题日益突出,储能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器迎来快速发展。储能布局上,公司积极拓展外部优质电网侧储能资源,紧密跟踪政策动向,通过系统性政策研判筛选优质区域,并储备多个项目资源;同时,探索多元化商业模式,提升市场竞争力。
  政策层面,浙江省积极推动新型储能的高质量发展。对于电网侧储能,现阶段可以通过接受统调获取相应服务收益,未来将随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逐步进入现货市场参与电能量套利,并凭借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而获取容量电价收入,收益模式预计将优化为“电能量套利+辅助服务+容量电价”。2026年2月,《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进储能多元发展,有序推进锂电池储能建设,探索固态电池、氢储能等应用。“十五五”期间抽蓄和新型储能装机达3000万千瓦以上。
  (2)综合智慧能源服务
  作为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与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引擎,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双碳”目标引领和新型电力系统加速建设的背景下,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技术创新日趋活跃,应用场景逐渐丰富。长三角、珠三角作为全国经济发展水平领先区域,数字化水平高,政策响应快,在智慧能源供应市场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业务布局上,公司紧跟国家能源战略,在浙江、广东等经济活跃省份深度布局,依托项目经验,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数智化技术提供定制化综合能源服务,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公司积极拓展业务领域,目前业务涵盖用户侧储能、节能改造、售电等多个领域。
  2026年上半年,受峰谷价差波动、多地陆续取消固定分时电价政策等因素影响,用户侧储能项目收益率预期下降,装机规模同比显著回落。工商业储能运行方面,根据中电联发布的数据,2026年上半年工商业配储整体运行情况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平均运行小时数和平均利用小时数均出现下滑,平均等效充放电次数同比下降。珠三角是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活跃度高,企业规模较大且经营稳定性较强,在高耗能企业用电平衡的政策调节能力较强,尤其是广东地区电力市场改革走在前列,工商业场景丰富,激发市场活力;浙江省同样作为经济发达和能源转型先行区,在政策支持下新型储能产业得以快速发展。2026年5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工商业用户峰谷时段,调整计价基数和浮动比例,以更好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2026年6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到2030年,全省建成2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为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在园区场景的落地提供了政策指引和发展空间。
  3、产城综合运营服务市场分析
  2026年,"十五五"规划正式出台实施,浙江省与杭州市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在物业服务、商业资产服务、产业全周期运营等领域持续优化政策环境,行业监管优化、市场规模实现结构性增长、行业发展底层逻辑发生深度重塑。公司所处的长三角核心地带,具有强劲的经济动能、雄厚的产业基础与旺盛的消费需求,是全国产城综合运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先行高地,区域发展势能充沛、市场潜力持续释放,为公司业务深耕与拓展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与充足的发展机遇。
  2026年,省市两级政府持续构建完善产城综合运营全链条政策支撑体系,分别从合规监管、服务提质、业态创新、要素保障四个维度密集出台政策文件,既为行业合规运行划定了硬性约束,也为综合运营服务商拓展业务边界、创新商业模式预留了充足的政策空间。省级维度上,2026年6月正式印发的新版《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了维修资金全流程管控机制。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接续出台,将商业运营管理、产业园区运营列为重点发展赛道,鼓励业态交叉融合与商业模式创新。市级维度上,杭州市针对产城综合运营各应用场景密集推出落地举措,构筑起"规范引导+政策扶持+创新驱动"的完整政策闭环。物业服务领域,配套出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健全维修资金全流程监管体系,积极推广片区化大物业服务模式与智慧物业一体化管理系统。商业运营服务领域,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6年版)》与《杭州市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助力核心商圈品质提档、存量商业设施数字化改造,大力扶持首店经济、夜间经济、体验经济等新兴业态,对表现突出的商业运营机构、总部型企业给予资金奖励与政策倾斜。产城运营服务领域,相继发布《杭州市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工商业用地改革促进空间精准有效配置的实施意见》,探索产业用地弹性管理新模式,推动工业用地集约化利用与"工业上楼"模式,统筹推进产业社区与工业邻里中心建设。
  2026年,产城综合运营服务行业彻底告别了依靠规模快速扩张的发展阶段,迈入"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周期的纵深推进期。行业发展的核心逻辑已由规模导向转向质效并重,业务边界不断拓展延伸,覆盖全链条的产城综合运营已成为行业最重要的增长极。单一住宅物业服务的增长空间持续收窄,行业领先企业纷纷布局非住宅赛道,业务范围从基础物业服务逐步延伸至商业资产管理、产业园区运营、城市公共服务、产城融合一体化服务等多个领域。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清洁能源电力行业
  2026年上半年,能源国内能源供应平稳有序,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高,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保供能力与系统韧性持续提升。2026年1-6月,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17亿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近74%,保持新增装机主体地位。截至2026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40.4亿千瓦,同比增长10.8%。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4.55亿千瓦,同比增长13.7%,约占总装机的61%。2026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接近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9%,占比全部发电量超四成,超过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之和,可满足全社会近四成的用电需求。风光发电量合计1.2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占全社会用电量近四分之一。
  政策层面,202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跨省跨区和省内实现联合交易,现货市场全面转入正式运行,市场基础规则和技术标准全面统一,市场化电价机制基本健全,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成熟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跨省跨区和省内交易有机融合,电力资源的电能量、调节、环境、容量等多维价值全面由市场反映,电力资源全面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电力为主体、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初步形成。202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修订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明确优先鼓励有绿色电力需求的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进一步明确省间现货的实物交易属性,稳步扩大市场交易范围,提出研究推动用户侧主体有序参与省间现货市场。202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提出主要目标: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全面提升,能源进口多元可控;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坚强韧性、绿色低碳、集成融合、智能高效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能源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总体自主可控,迈入世界能源科技创新国家前列;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加快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同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编制印发《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首次从“消费端”与“消纳端”双维度构建可再生能源保障体系,对促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1)风电
  2026年上半年,国内风电产业从“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6年1-6月,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3862万千瓦,同比下降24.85%,其中陆上风电3778万千瓦,海上风电84万千瓦。截至2026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6.79亿千瓦,同比增长18.5%,其中陆上风电6.3亿千瓦,海上风电0.4841亿千瓦。2026年1-6月,全国风电累计发电量5984亿千瓦时,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0.9%。
  产业技术层面,陆上风电主流机型加速向大型化升级,“沙戈荒”大基地、“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订单释放,10MW及以上大容量风机在大基地场景应用比例显著提升;国产核心部件自主化水平大幅提升;智能风机渗透率持续提高,成为提升度电价值的竞争核心。海上风电大容量机组规模化发展,单机容量持续突破;漂浮式风电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为深远海风电规模化开发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多省启动“以大代小”改造,推动存量风电项目提质增效;构网型风机技术突破,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提供稳定支撑;应用场景不断丰富,融合创新构建源网荷储新生态,为全球能源转型贡献中国方案。
  政策和市场双轮驱动风电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2026年1月,国家林草局、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风电开发建设规范使用林地草地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到,鼓励风电场项目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优先布局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重点国有林区林地草地内不得新建、扩建风电场项目。在上述禁建区外,支持风电场项目开发建设并规范使用林地草地。202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到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在发展方向上,《规划》提出,推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平稳发展,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推进“风光+生物质”一体化项目建设,重点建设“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海上风电基地。
  (2)光伏
  2026年上半年,国内光伏行业从“价格竞争”向“价值竞争”转变,新型场景打开新的增长空间。根据国家能源数据,2026年1-6月,全国光伏新增并网7177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295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4222万千瓦。截至2026年6月底,全国光伏累计并网容量达到12.72亿千瓦,同比增长15.8%,其中集中式光伏6.96亿千瓦,分布式光伏5.76亿千瓦。2026年1-6月,全国光伏累计电发电量6555亿千瓦时,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1.4%。
  产业技术层面,光伏制造端在技术创新推动下实现降本增效。应用场景不断拓宽,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治沙、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融合模式蓬勃发展,光储一体化场景规模化落地,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
  政策层面,2026年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光伏行业“出口退税补贴”时代结束,出口总成本将上升,但同时也有助于推动海外市场价格合理回归,降低贸易摩擦风险。202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在发展方向上,《规划》提出,推进光伏发电大规模平稳发展,推进“风光+生物质”一体化项目建设,重点建设“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分布式新能源。在内蒙古、甘肃、新疆、青海、西藏等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建设一批光热发电工程,并提出到2030年,光热发电累计装机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
  (3)天然气
  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灵活的过渡性能源,在推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和实现经济低碳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全球范围来看,天然气发电是仅次于煤电的第二大主要电源,我国天然气发电装机受到资源禀赋和成本因素制约,整体发展水平仍低于全球平均水平。2025年,全国新增气电装机容量1992万千瓦,同比增长约5%。截至2025年底,全国气电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同比增长14%,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4.2%。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气电累计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187小时,同比降低190小时。
  产业技术层面,天然气发电正向大容量、高效率、多元化发展,大功率燃气轮机技术持续突破,F级和H级机组占比提升。机组联合循环效率显著提高,重型燃机国产化进程加快,为我国天然气发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随着风电、光伏发电等随机性电源大规模并网,天然气发电凭借启停灵活、响应速度快、调节范围广、可靠性高等特点,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调峰价值日益凸显,成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灵活性资源。
  政策层面,2026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明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对天然气发电建立容量电价机制,容量电价按照回收天然气发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为气电机组的“备用”和“调节”价值提供基础收入保障。202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推动火电(含气电)转向支撑调节性电源。合理规划建设天然气电站,加大国产化燃机示范及推广应用。
  2、综合智慧能源服务行业
  (1)新型储能
  2026年上半年,国内新型储能项目并网节奏回归常态化,区域布局集中化。据CNESADataLink全球数据库统计,2026年上半年,国内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规模21.64GW/58.20GWh,功率与能量同比降幅均超过15%。截至2026年6月底,国内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168.2GW,占比电力储能装机超过70%,同比增长58.6%,成为驱动行业增长的核心引擎。储能时长方面,2小时储能系统仍为市场主流,4小时及以上储能容量占比显著提升,已达到43.9%,长时储能需求快速释放。应用场景方面,独立储能主导地位持续强化,占比提升至74.3%。技术路线方面,锂电储能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压缩空气、液流电池,以及多技术融合的示范项目加速落地。此外,产业多元技术迭代升速,2026年上半年多项新技术应用取得突破,大容量储能电芯加速迭代、构网型储能技术加速落地、高压级联技术正快速推广。
  政策层面,2026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确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标志着网侧独立储能“电能量+辅助服务+容量电价”的商业模式基本确立。202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提高算力设施多元电力供给能力,鼓励算力设施配置构网型储能,增强供电稳定性对电力系统的主动支撑能力。202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加力发展长时储能,鼓励多种储能技术路线发展,拓展新型储能在电源协同运行、电网稳定支撑及微电网、虚拟电厂等领域应用。推动新型储能调控方式创新,合理提升利用水平。同时设定目标,到2030年,新型储能装机达到3亿千瓦,相较于2025年底的1.36亿千瓦,五年累计增长超过120%。
  (2)综合智慧能源服务
  综合智慧能源服务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能源用户,提供电、热、冷、气等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通过智能控制服务平台,实现主体能源的梯级利用、各类能源的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用”各环节间的协同互动。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与数字化技术快速迭代的双重驱动下,综合智慧能源服务的商业模式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已延伸至分布式能源、节能减排、需求侧响应、大数据增值等多个领域。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速推进。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6年1-6月,全国累计完成电力市场交易电量368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2%。其中,省内交易电量291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9%;跨省跨区交易电量77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交易品种上,中长期交易电量32568亿千瓦时;现货交易电量4280亿千瓦时。绿电交易电量16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电网企业市场化代理购电电量3985亿千瓦时。
  用户侧储能市场短期承压。2026年以来,受各地陆续取消固定分时电价政策影响,峰谷电价差有所收窄,用户侧储能项目收益率预期下滑,装机规模同比显著回落。据CNESA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不完全统计,2026年1-6月,用户侧新型储能新增并网项目规模为1.28GW/2.85GWh。区域分布上正从传统东部沿海优势区域向中西部省份加速扩散,新增项目主要分布在江苏、山东、四川等省;应用场景更加丰富,覆盖工商业储能、光储充、微电网、数据中心配储等多种场景。
  虚拟电厂发展提速。截至2026年6月底,广东、陕西、上海、山东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出台虚拟电厂专项政策,虚拟电厂全面参与电能量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及需求侧响应市场的机制已基本搭建完成。江苏、贵州、上海、广东等地进一步出台专项补贴政策,有效降低虚拟电厂运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随着分布式光伏、充电桩、可调节负荷等其他分布式资源的增多,虚拟电厂将作为破解分布式消纳的关键技术,聚合各类分布式资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系统调节,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绿电与碳市场协同发展。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6年1-6月,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12.9208亿个,交易绿证3.433亿个。碳市场方面,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披露,2026年1-6月,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成交量0.53亿吨,成交额40.89亿元;截至2026年6月底,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9.18亿吨,累计成交额617.52亿元。公开数据显示,2026年1-6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成交量约5295.86万吨,成交额约40.89亿元,年度均价77.21元/吨。
  政策层面,国内持续发力,推动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发展。2026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分阶段梯度培育零碳工厂的总体目标:2026年起遴选一批标杆零碳工厂;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等行业培育一批零碳工厂;到2030年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石化等传统高载能行业。同月,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明确工业绿色微电网是以向工业用户提供绿色电力为主要目的,集成应用光伏、风电、高效热泵、新型储能、氢能、余热余压余气、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可融合工业生产过程、与电网友好互动并实现协同自治的综合能源系统。同时提出五大建设原则:推动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高比例消纳、加强与电网友好互动、具备工业负荷调节能力、提高数字化系统运行管理水平。202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充分挖掘用户侧调节潜力,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提高电力需求响应比例。充分利用电动汽车储能资源,开展车、桩、站、网融合互动探索,全面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扩大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范围。同时设定目标,2030年车网互动聚合可调充电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左右。加快推进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2030年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3、产城综合运营服务
  2026年,伴随"十五五"规划的全面启动与稳步落地,物业服务、商业运营与产城服务三大领域同步进入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型的纵深发展期。行业发展的底层逻辑已发生根本性转变:增量开发让位于存量提质,单一服务转向多元融合,粗放管理升级为精细运营。行业整体回归服务本源,依托技术赋能与模式创新,在深度参与城市治理、民生保障与消费升级的进程中,探索可持续的商业价值创造路径。
  (1)商业资产运营服务:存量盘活下的资管进阶与价值重塑
  2026年,商业地产领域的存量特征愈发凸显,严格控制增量、着力盘活存量已成为行业发展的主基调。在消费行为转变与线上零售分流的双重作用下,商业运营的定位正由单纯的交易场所,向集体验、社交、文化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公共空间转型。运营模式方面,轻资产运营模式持续深化并向专业化方向迈进。面对投资趋于谨慎、资产沉淀压力加大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多市场主体选择品牌输出、管理输出与内容运营的发展路径,由重资产持有模式转向轻资产运营,推动运营管理朝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空间形态方面,开放式街区商业持续迭代升级,差异化非标商业的兴起有效破解了同质化困局。传统封闭式购物中心的市场影响力持续下滑,融合自然景观、艺术装置与市集业态的开放式商业空间更受市场青睐;定位精准的主题商业、社区邻里中心、工业遗存改造项目等小型化、特色化商业项目,凭借差异化的客群定位与独特的体验感崭露头角。商业项目通过增设公共绿化空间、社交休憩区域与文化展演场地,不断打破物理空间的界限,强化其作为城市"第三空间"的公共属性,以回应消费者对体验感与社交属性的深层需求。
  (2)产城运营服务:从空间载体到产业生态的系统升级
  2026年,产城运营服务的内涵持续拓展,早已超越传统园区管理的范畴,演变为集产业发展、城市功能、人文关怀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体系。政策层面持续释放存量资产盘活的积极信号,推动产城融合向更深层次发展,也对运营服务商的资源整合能力与生态构建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存量盘活方面,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支持老旧厂房、低效楼宇、闲置商业设施进行功能调整与复合利用。杭州市出台多项配套政策,允许商服用地在商业、商务业态间灵活转换,支持存量商办物业临时调整使用功能,用于发展国家、省、市鼓励的产业业态,补齐民生服务短板。通过引入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业态,产城运营商正将长期闲置的存量资产转化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实现了由"单纯空间出租"向"产业生态培育"的价值跃迁。服务集成方面,产城运营更加注重"社企融合"与宜居城市建设,产业与商业融合发展成为新的行业标准。政策引导运营服务商不仅要完善产业配套,更要着力提升人才居住生活的品质感。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推行错时共享停车、强化电梯与消防安全管理、打造"骑手友好型社区"等举措,已成为评价产城服务品质的重要指标。产业园区不断完善生活配套、商业消费、休闲娱乐等功能,构建"工作-生活-消费"的完整闭环,围绕主导产业开展精准招商,形成产业带动商业、商业促进产业的良性互动格局。通过构建完善的"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打造职住平衡、产居相宜的产业社区生态。发展模式方面,运营方的角色定位正由传统"物业出租方"向"产业发展合伙人"深度转变。产业载体的价值评判标准不再以租金水平为核心,而是取决于其承载的产业价值与企业赋能能力。绿色发展方面,低碳运营与安全韧性已成为产城运营的硬性指标。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建筑的规模化推广力度持续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全面推进。与此同时,城市安全韧性建设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运营服务商强化对地下管网、排水防涝、生命线工程等基础设施的智能化监测与运维服务,确保产业园区不仅是经济增长的引擎,更是安全、绿色、智能的城市功能单元。
  (3)物业服务:从社区管家到城市运营商的价值跃迁
  2026年,物业服务行业迎来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机遇期,全面步入以"品质提升、质效优先、价值创造"为核心的全新发展阶段。"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首次被写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与政府工作报告,行业官方称谓也由"物业管理"正式调整为"物业服务",这一系列顶层设计的变化标志着行业定位实现了从"房地产业配套"向"民生服务业"的根本性跨越。国家层面将物业服务归入鼓励类商务服务业范畴,政策着力点由基础规范转向品质升级,引导行业由"价格竞争"向"价值竞争"升级,推动"优质优价"的市场共识加速形成。物业服务与城市治理体系的融合程度不断加深。《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正式发布,将物业服务全面纳入城市更新与完整社区建设的整体框架,城市更新的驱动逻辑由"拆建主导"转向"运营主导",由"空间服务"转向"资产经营",为物业服务企业开辟了广阔的发展赛道。民生服务融合方面,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物业服务+"的多元发展模式迎来重要机遇期。住建部明确提出,"十五五"期间要推动"物业服务走进家庭",支持具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拓展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健康、助残等多元服务;"社区+物业+养老服务"的融合模式持续深化,全面融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综合来看,2026年,物业服务持续向城市治理的基层单元渗透,商业运营不断向城市公共生活的价值核心靠拢,产城服务加速向城市经济与社会功能的系统集成升级,三大业务领域联系日益紧密,共同指向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通过精细化、专业化、智能化的运营服务,充分激活存量资产价值,持续提升服务品质,最终实现社会价值与商业价值的协同共赢。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多业协同发展能力。公司依托清洁能源核心业务,积极拓展零碳园区、虚拟电厂、节能改造等相关领域,推动产业协同发展与深度融合。通过整合风电、光伏、储能、智能微电网等多种能源技术,公司打造多能互补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充分发挥项目开发能力,积极争取优质产业资源,力争在市场中占得先机。
  2、队伍优势。作为民营企业,精细化成本控制稳步增强了企业的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建立健全的能源政策获取及研究机制,通过及时响应政策变化,动态调整经营策略与运营方针;具有高度一致的核心价值观,保证了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3、公司目前现金流较充沛,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通过“自建+并购”双轮驱动模式加速清洁能源资产布局,不断扩大风电、光伏、气电、储能等业务规模。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了支持。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1、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清洁能源主体地位提升
  电力及能源板块的核心逻辑已从“保供稳价”转向“低碳转型”,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特征日益凸显,清洁能源发展正从“量的增长”转向“质的提升”。2025年,政策和市场共同驱动新能源发电行业迈入“重消纳、提质效”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政策层面,年初《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发布,取消强制配储,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随后,分布式光伏“7号文”、推动零碳园区建设“910号文”、促进绿电直连“650号文”到就近消纳“1192号文”、支持新型储能“1144号文”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密集出台,构建起多层次的新能源消纳政策保障体系。202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首次从电力系统整体适配性出发,对新能源开发、消纳、调控、入市提供了系统指导,推动新能源向“可靠替代”支撑高质量发展转型。资金支持方面,中央财政加大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支持力度,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规模,继续支持能源电力等领域设备更新。
  2、智能电网和虚拟电厂重塑电力运营体系
  电力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新能源消纳压力陡增。随着储能技术、氢能技术、智能电网等前沿领域不断成熟,将推动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能源的深度融合。智能电网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载体,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统筹“源-网-荷-储”各类资源的发展,实现电力高效、可靠、智能化管理,为清洁能源发电提供更好的接入与消纳条件。202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电网关键技术攻关,依托智能电网重大专项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新型电网平台先进技术研发应用,并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和数字化技术赋能电网发展。虚拟电厂作为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新型组织形态,对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具有重要作用。2025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7年、2030年,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分别达到20GW以上、50GW以上。2025年10月出台的《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推动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因地制宜推动智能微电网与大电网协同发展。充分发挥虚拟电厂聚合负荷侧调节资源作用,拓展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加快提升系统调节能力。
  3、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推动企业能力升级
  电力市场化改革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提升,推动新能源企业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零碳园区”、“虚拟电厂”等模式提升消纳水平,并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优化项目运营策略、辅助电力现货交易,进而提升盈利能力。目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基本建成,“统一市场、协同运作”的市场总体框架初步形成。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有山西、广东、山东、甘肃、蒙西、湖北、浙江7个省级现货市场及省间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陕西、安徽、辽宁、河北南网、黑龙江、江苏等省级现货市场已开启连续结算试运行。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全面开展连续结算运行,充分发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调节供需的关键作用。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践行以能源科技为主体,以各类清洁能源发电、清洁能源零碳资产和技术的投资业务拓展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发展格局。依托前期积累成果和优势,深入研究零碳园区、零碳城市建设和运营,致力于成为数字科技和能源科技赋能的、产融结合的清洁能源综合投资运营商及城市综合服务商。
  (三)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稳健发展、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整合企业内外资源,加大优质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力度,积极推进业务发展,力争全年投运200兆瓦以上。公司将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清洁能源装机稳步增长,夯实优质资产底盘
  (1)强化项目管理,提升经营质效
  推动项目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建立标准化、数字化的项目管控体系。围绕设备、技术、生产等核心环节,落实全流程成本控制、进度管理和投产成效,提升清洁能源项目的综合收益;持续优化气电机组运行效能,加强燃料管理,提升机组运行经济性;建立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与评估机制,确保项目高质量落地。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年度安全管控指标。加强天然气发电机组的运行安全,完善风险预警与监测体系;强化新能源及新型储能涉网安全管理,提升涉网设备的安全性能;实施重大风险源头防范,分类建立项目安全标准体系与隐患排查机制;持续提升消防与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可控。
  2、稳步拓展售电市场,提升综合能源服务能力
  积极拓展售电业务,提升绿电交易和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推动从单纯售电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以用户为中心提供差异化增值服务。积极开发绿证、碳资产等衍生业务,延伸收益链条。同时,探索并总结电力现货市场的新商业模式、考核细则及盈利机会,积累交易经验;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的业务协同,为未来自营规模扩大做好准备。
  3、提升物业管理能力,推进智慧服务升级
  继续做好持有物业的招商和稳健运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推动物业服务内功提升与外延扩张并举。加快服务转型升级,拓展多业态服务,赋能智慧管理,注入新型运营模式;争优创先,持续提升品牌价值。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组织发展新动能
  加大清洁能源领域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优化人才素质结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更好地引育、激励人才,加强业务投拓、经营等关键部门建设,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5、发挥预算引领作用,加强预算管理
  保持财务稳健,确保项目拓展与经营发展持续可控。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在新项目拓展方面充分发挥财务预算引领作用;完善资金监管机制,严控项目建设成本与运维成本;积极争取信贷政策支持,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1、政策风险
  国家宏观调控及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随着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新能源项目电价从政策主导过渡到市场主导。“136号文”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由于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新能源入市将加大电力现货市场价格的波动,在新能源集中出力时段可能出现较低电价情况。增量项目虽短期受机制电价保护,但未来机制电量比例将逐渐下降,可能对公司拓展新业务造成一定冲击。
  对策:面对复杂的市场及政策形势,公司将紧密跟踪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变化,及时调整项目策略。面对电价政策变化,公司将积极储备优质项目资源,在确保投资收益的基础上加大新项目开发力度,充分论证项目经济性,提高项目抗风险能力;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从电力消纳、风光资源、造价等方面持续开展调研,努力抢抓优质资源,实现风险控制,最大限度降低电价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
  2、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公司业务范围发生调整,对人才储备、运营管理及公司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对策:加速契合战略发展的专业人才储备,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水平、专业性人才;继续探索并试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人才凝聚力。同时,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保障企业有序发展。
  3、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清洁能源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在项目开发、技术创新和资源获取方面面临较大挑战。随着行业集中度提升,优质项目资源日益稀缺,公司在市场开拓方面可能不及预期。同时,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加速推进,各省电力交易规则逐步完善,对企业的电力交易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可能对公司的售电量和交易电价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
  对策:国家“双碳”目标为公司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公司将乘势而为,加快资源整合,确保优质项目资源获取与储备,扩大装机容量与资产规模,形成规模效应,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与自身“造血功能”,提升在清洁能源发电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与外部技术伙伴的战略合作,在储能、智能微电网、智能运营等方面形成协同创新优势。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强化项目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4、自然条件风险
  公司风电项目均分布在浙江沿海地区,易受台风等恶劣天气威胁。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可能对设备、输电线路等造成损坏,进而影响项目发电能力,对风电场发电量和营收造成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系统安全绩效考核;推进风机技改,加强技术监督,强化定检维护和消缺工作,不断提高运行检修质量和设备健康水平,增强突发事件应对和防灾抗灾能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紧紧围绕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主要包括:
  (1)有序推进各类清洁能源项目尽早投运,通过“自建+并购”双轮驱动模式加速清洁能源资产布局,既契合电力行业低碳化发展趋势,又直接提升业绩规模,显示出公司在传统能源结构优化中的战略执行力。
  (2)持续维护自持物业的招商和稳健运营,探索新商业区域运营模式,增强自身竞争力。
  (3)坚守物业服务品质,加快物业服务发展升级,拓展多业态服务,赋能智慧管理,深耕增值服务领域,争优创优、提升品牌价值和形象。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组织发展新动能。围绕清洁能源领域,已建立并持续完善岗位任职资格评估体系,提升人岗匹配度及人才培养和培训的精准度,推动组织目标与个人成长深度融合,实现企业效益与员工价值协同共进;重点加强业务投拓、经营管理等关键部门建设,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5)持续加强资金监管、统筹管理和成本控制,不断降低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59.84万元,利润总额3,735.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9.07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11.43%、减少55.67%和减少77.59%。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