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综合智慧能源服务、房地产业和物业服务。
电力
电力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充电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水资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业务名称 | 2024-12-31 | 2024-06-30 | 2023-12-31 | 2023-06-30 | 2022-12-31 |
|---|---|---|---|---|---|
| 出租面积:主要项目出租情况:累计已出租面积(平方米) | 7.21万 | 5.92万 | - | - | - |
| 占地面积:累计土地储备情况:总占地面积(平方米) | 7.41万 | - | - | - | - |
| 可租面积:主要项目出租情况:可出租面积(平方米) | 8.56万 | - | - | - | - |
| 建筑面积:累计土地储备情况: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平方米) | 8.49万 | - | - | - | - |
| 建筑面积:累计土地储备情况: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8.49万 | - | - | - | - |
| 结算面积:主要项目销售情况:本期结算面积(平方米) | 2405.72 | 2232.44 | - | - | - |
| 结算面积:主要项目销售情况:累计结算面积(平方米) | 42.66万 | - | - | - | - |
| 计容面积:主要项目销售情况: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 47.66万 | 9.37万 | - | - | - |
| 销售面积:主要项目销售情况:本期预售(销售)面积(平方米) | 1361.99 | 1430.84 | - | - | - |
| 销售面积:主要项目销售情况:累计预售(销售)面积(平方米) | 42.67万 | - | - | - | - |
| 预售收入:主要项目销售情况:本期预售(销售)金额(元) | 5017.14万 | 3815.66万 | - | - | - |
| 可售面积:主要项目销售情况:浙江(平方米) | 45.45万 | 9.12万 | - | - | - |
| 储备面积:累计土地储备情况: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 | - | 8.49万 | - | - | - |
| 出租面积:主要项目出租情况:可出租面积(㎡) | - | 6.79万 | - | - | - |
| 占地面积: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 - | 7.41万 | - | - | - |
| 建筑面积: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 - | 8.49万 | - | - | - |
| 结算收入:主要项目销售情况:本期结算金额(元) | - | 7286.61万 | - | - | - |
| 营业收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元) | - | - | 20.13亿 | - | - |
| 销量:房地产开发项目(平方米) | - | - | 1800.00 | - | - |
| 储备面积: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 8.49万 | 8.49万 | 50.10万 |
| 储备面积: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淮国土挂06021地块三期(平方米) | - | - | 8.49万 | 8.49万 | 8.49万 |
| 储备面积:总占地面积(平方米) | - | - | 7.41万 | 7.41万 | 45.23万 |
| 储备面积:总占地面积:淮国土挂06021地块三期(平方米) | - | - | 7.41万 | 7.41万 | 7.41万 |
| 储备面积: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 8.49万 | 8.49万 | 50.10万 |
| 储备面积:总建筑面积:淮国土挂06021地块三期(平方米) | - | - | 8.49万 | 8.49万 | 8.49万 |
| 出租面积:已出租面积:佳境天城(平方米) | - | - | 729.90 | 729.90 | 729.90 |
| 出租面积:已出租面积:吉祥半岛(平方米) | - | - | 0.00 | - | - |
| 出租面积:已出租面积:和美家(平方米) | - | - | 4693.22 | 5120.94 | 4693.22 |
| 出租面积:已出租面积:旺角城一期(平方米) | - | - | 3682.38 | 3682.38 | 3682.38 |
| 出租面积:已出租面积:旺角城二期(平方米) | - | - | 4.87万 | 5.17万 | 5.24万 |
| 出租面积:已出租面积:泽润园一期(平方米) | - | - | 455.95 | - | - |
| 出租面积:已出租面积:美之园(平方米) | - | - | 5128.92 | 5128.92 | 5128.92 |
| 可售面积:吉祥半岛:浙江(平方米) | - | - | 13.71万 | - | - |
| 可售面积:恒园:浙江(平方米) | - | - | 11.11万 | 11.11万 | - |
| 可售面积:美之园东区:浙江(平方米) | - | - | 11.51万 | 11.51万 | - |
| 可售面积:美颂城:浙江(平方米) | - | - | 9.12万 | - | - |
| 土地面积:美颂城:浙江(平方米) | - | - | 3.75万 | 3.75万 | 3.75万 |
| 竣工面积:美颂城:浙江(平方米) | - | - | 9.12万 | 0.00 | 0.00 |
| 结算金额:吉祥半岛:浙江(元) | - | - | 1960.81万 | - | - |
| 结算金额:恒园:浙江(元) | - | - | 1809.52万 | 1809.52万 | - |
| 结算金额:美之园东区:浙江(元) | - | - | 785.54万 | 785.54万 | - |
| 结算金额:美颂城:浙江(元) | - | - | 6.28亿 | - | - |
| 结算面积:吉祥半岛:浙江(平方米) | - | - | 1233.86 | - | - |
| 结算面积:恒园:浙江(平方米) | - | - | 301.09 | 301.09 | - |
| 结算面积:美之园东区:浙江(平方米) | - | - | 309.19 | 309.19 | - |
| 结算面积:美颂城:浙江(平方米) | - | - | 6.28万 | - | - |
| 计容面积: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美颂城:浙江(平方米) | - | - | 9.37万 | 9.37万 | 9.37万 |
| 计容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吉祥半岛:浙江(平方米) | - | - | 13.87万 | - | - |
| 计容面积:计容建筑面积:恒园:浙江(平方米) | - | - | 11.28万 | 11.28万 | - |
| 计容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美之园东区:浙江(平方米) | - | - | 13.14万 | 13.14万 | - |
| 预售金额:吉祥半岛:浙江(元) | - | - | 2058.85万 | - | - |
| 预售金额:恒园:浙江(元) | - | - | 1900.00万 | 1900.00万 | - |
| 预售金额:美之园东区:浙江(元) | - | - | 856.10万 | 856.10万 | - |
| 预售金额:美颂城:浙江(元) | - | - | 0.00 | - | - |
| 预售面积:吉祥半岛:浙江(平方米) | - | - | 1233.86 | - | - |
| 预售面积:恒园:浙江(平方米) | - | - | 301.09 | 301.09 | - |
| 预售面积:美之园东区:浙江(平方米) | - | - | 309.19 | 309.19 | - |
| 预售面积:美颂城:浙江(平方米) | - | - | 0.00 | - | - |
| 出租面积:可出租面积:佳境天城(平方米) | - | - | - | 729.90 | 729.90 |
| 出租面积:可出租面积:和美家(平方米) | - | - | - | 5120.94 | 4693.22 |
| 出租面积:可出租面积:旺角城一期(平方米) | - | - | - | 3682.38 | 3682.38 |
| 出租面积:可出租面积:旺角城二期(平方米) | - | - | - | 5.37万 | 5.40万 |
| 出租面积:可出租面积:美之园(平方米) | - | - | - | 5128.92 | 5128.92 |
| 房地产开发项目销量(平方米) | - | - | - | - | 1500.00 |
| 房地产开发项目营业收入(元) | - | - | - | - | 6509.49万 |
| 可售面积:佳境天城:浙江(平方米) | - | - | - | - | 29.41万 |
| 可售面积:和美家:浙江(平方米) | - | - | - | - | 15.76万 |
| 可售面积:美哉美城:浙江(平方米) | - | - | - | - | 15.96万 |
| 结算金额:佳境天城:浙江(元) | - | - | - | - | 575.49万 |
| 结算金额:和美家:浙江(元) | - | - | - | - | 3434.58万 |
| 结算金额:美哉美城:浙江(元) | - | - | - | - | 4087.58万 |
| 结算面积:佳境天城:浙江(平方米) | - | - | - | - | 279.75 |
| 结算面积:和美家:浙江(平方米) | - | - | - | - | 1717.29 |
| 结算面积:美哉美城:浙江(平方米) | - | - | - | - | 503.45 |
| 计容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佳境天城:浙江(平方米) | - | - | - | - | 38.76万 |
| 计容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和美家:浙江(平方米) | - | - | - | - | 16.13万 |
| 计容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美哉美城:浙江(平方米) | - | - | - | - | 16.36万 |
| 预售金额:佳境天城:浙江(元) | - | - | - | - | 604.26万 |
| 预售金额:和美家:浙江(元) | - | - | - | - | 3606.31万 |
| 预售金额:美哉美城:浙江(元) | - | - | - | - | 4480.46万 |
| 预售面积:佳境天城:浙江(平方米) | - | - | - | - | 279.75 |
| 预售面积:和美家:浙江(平方米) | - | - | - | - | 1717.29 |
| 预售面积:美哉美城:浙江(平方米) | - | - | - | - | 503.45 |
| 储备面积:总建筑面积:淮南HGTP09015地块(平方米) | - | - | - | - | 41.61万 |
| 储备面积:总占地面积:淮南HGTP09015地块(平方米) | - | - | - | - | 37.82万 |
| 储备面积: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淮南HGTP09015地块(平方米) | - | - | - | - | 41.61万 |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加载中...
|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2.33亿 | 47.30% |
| 客户二 |
2942.13万 | 5.97% |
| 客户三 |
1907.46万 | 3.87% |
| 客户四 |
1690.35万 | 3.43% |
| 客户五 |
1334.80万 | 2.7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9883.76万 | 28.40% |
| 供应商二 |
7308.16万 | 21.00% |
| 供应商三 |
2713.44万 | 7.80% |
| 供应商四 |
1084.99万 | 3.12% |
| 供应商五 |
1070.14万 | 3.0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4081.77万 | 13.03% |
| 客户二 |
2300.71万 | 7.35% |
| 客户三 |
1452.93万 | 4.64% |
| 客户四 |
1221.10万 | 3.90% |
| 客户五 |
819.86万 | 2.6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6873.07万 | 29.65% |
| 供应商二 |
3157.85万 | 13.62% |
| 供应商三 |
1834.86万 | 7.92% |
| 供应商四 |
742.47万 | 3.20% |
| 供应商五 |
681.51万 | 2.9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3748.64万 | 1.68% |
| 客户二 |
1924.20万 | 0.86% |
| 客户三 |
1809.52万 | 0.80% |
| 客户四 |
1427.48万 | 0.64% |
| 客户五 |
895.87万 | 0.4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3885.94万 | 17.52% |
| 供应商二 |
1831.16万 | 8.26% |
| 供应商三 |
1579.73万 | 7.12% |
| 供应商四 |
912.03万 | 4.11% |
| 供应商五 |
608.06万 | 2.7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4207.06万 | 13.70% |
| 客户二 |
2876.42万 | 9.36% |
| 客户三 |
1760.64万 | 5.73% |
| 客户四 |
1673.94万 | 5.45% |
| 客户五 |
922.13万 | 3.0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2734.80万 | 11.46% |
| 供应商二 |
2646.10万 | 11.09% |
| 供应商三 |
1946.08万 | 8.16% |
| 供应商四 |
1885.00万 | 7.90% |
| 供应商五 |
1579.63万 | 6.6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3342.22万 | 12.29% |
| 客户二 |
2708.26万 | 9.96% |
| 客户三 |
2092.47万 | 7.69% |
| 客户四 |
424.76万 | 1.56% |
| 客户五 |
424.75万 | 1.5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1.84亿 | 73.55% |
| 供应商二 |
725.11万 | 2.90% |
| 供应商三 |
417.46万 | 1.67% |
| 供应商四 |
399.20万 | 1.59% |
| 供应商五 |
361.75万 | 1.45% |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和物业服务。 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经营模式:将风能、太阳能转换为绿电,以天然气为燃料生产电力后销售;主要产品:电力。公司目前主要运营天然气电厂、集中式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 综合智慧能源服务经营模式:提供综合智慧能源服务获取收益;主要产品:需求响应服务、分布式能源服务。项目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 物业服务经营模式:房产销售,并自持部分物业运营,以及提供物业服务。公司目前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杭州。 (二)公司主营业务所在市场分析 1...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和物业服务。
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经营模式:将风能、太阳能转换为绿电,以天然气为燃料生产电力后销售;主要产品:电力。公司目前主要运营天然气电厂、集中式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
综合智慧能源服务经营模式:提供综合智慧能源服务获取收益;主要产品:需求响应服务、分布式能源服务。项目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
物业服务经营模式:房产销售,并自持部分物业运营,以及提供物业服务。公司目前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杭州。
(二)公司主营业务所在市场分析
1、清洁能源电力市场分析
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同时是我国重要的电力负荷中心。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华东能源监管局、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和各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发电企业协同推进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构建“电力互济、错峰互补、容量互备、供需互动”的省市间电力互济市场化机制。
浙江省属于资源小省,用能大省,三分之一的用电量需要依靠省外输入。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浙江省持续增强电力供给能力,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以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正逐渐成为能源转型的主力军。2025年,全省新增电力装机3000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2000万千瓦。截至2025年底,浙江省内电源装机达到1.77亿千瓦,其中清洁电源装机首次突破1亿千瓦,达到1.0054亿千瓦,占省内电源装机比重56.8%;风光总装机约0.71亿千瓦,“十四五”期间实现两个翻番,光伏装机已超越煤电,成为浙江第一大电源。
(1)风电
风电布局上,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快推进存量风电项目的升级改造,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机组技改升级,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全国范围内优质风电资源的收并购工作,加快扩大风电装机规模。政策方面,浙江省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海上风电资源丰富,而陆上风电资源相对匮乏。2025年4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5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表》,共有19个海上风电项目列入项目清单,规模共计约7.9GW。2025年,浙江新增风电并网容量21.3万千瓦,同比下降67.23%。截至2025年底,浙江省累计风电装机容量670.3万千瓦,同比增长3.28%。2025年规模以上风电累计发电156.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1%,浙江省风电发电平均利用率为99.5%。
(2)光伏
光伏布局上,公司始终坚持“新建+并购”并举、“集中式+分布式”并举,围绕重点区域积极探索“光伏+”项目,探索通过“茶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创新模式,将光伏发电与农业、渔业等产业深度融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2025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提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光伏+”行动。2025年7月,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对一般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年自发自用比例不做要求,大型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2025年11月,《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标志着新能源进入市场化竞争新阶段。产业方面,浙江省光伏产业不断完善升级,已构建以嘉兴和金华为核心引领,杭州、宁波、湖州、衢州等地协同发展的智能光伏产业集群,形成国内领先的产业优势。浙江省太阳能资源属Ⅲ类地区,根据自身独特的资源和环境,适宜多场景分布式开发。省内全面贯彻“宜建尽建”原则,推动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各类“光伏+”复合项目,鼓励有条件地区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有序建设多类型光伏电站,配套建设独立储能电站,以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2025年,浙江新增光伏发电并网容量1701.9万千瓦,同比增长24.14%,其中新增集中式光伏311.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390.5万千瓦。截至2025年底,浙江累计光伏装机容量6429.4万千瓦,同比增长36%,其中集中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1145.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装机累计容量5284.1万千瓦,同比分别增长37.34%和35.71%。2025年规模以上光伏累计发电209.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浙江省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为100%。
(3)天然气发电
天然气布局方面,公司将天然气发电作为业务发展的重要抓手,凭借沿海区域优势积极扩张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一方面,提升在运机组运营效率,通过技改等手段实现存量项目提质增效;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在建项目加速落地。
浙江省作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大省,主要经济产业发达,电力需求旺盛,是电力“缺口”最大的省份之一,尤其在夏、冬季负荷高峰期间,电力供需矛盾突出。随着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其波动性、间歇性问题日益凸显,亟需灵活性电源平衡电网波动、保障电力稳定供应。天然气发电机组具备建设周期短、启停调峰灵活、爬坡速率快、调峰调压应用范围广、碳排放水平低等特性,在沿海负荷中心区域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价值。政策层面,浙江省在提升天然气供应能力和发挥燃气机组调峰方面持续发力,2025年3月,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浙江省天然气发电机组容量电价考核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省内燃气机组容量电价考核机制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天然气发电机保供作用,促进燃气机组提升顶峰能力。
2、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市场分析
(1)新型储能
随着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不断提升,电力供需匹配性问题日益突出,储能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器迎来快速发展。储能布局上,公司加速推动现有网侧储能项目投运,积极拓展外部优质电网侧储能资源,探索多元化商业模式,提升市场竞争力。
政策层面,浙江省积极推动新型储能的高质量发展。对于电网侧储能,现阶段可以通过接受统调获取相应服务收益,未来将随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逐步进入现货市场参与电能量套利,并凭借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而获取容量电价收入,收益模式预计将优化为“现货电能量套利+辅助服务+容量电价”。2025年3月,浙江省能源局印发《2025年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明确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建设目标为新增并网140万千瓦,48个项目可于上半年开工列入2025年建设计划,计划建设总规模1.93GW/3.79GWh;7个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储备计划,储备项目规模580MW/1480MWh。2025年7月,浙江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动态调整的通知》提出,电网侧储能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小于5万千瓦/10万千瓦时,按照“总量控制、退一补一”原则报送;不再对5MW及以上的用户侧储能项目进行省级年度计划管理,下放至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管理,简化备案流程。截至2025年底,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5GW。
(2)综合智慧能源服务
作为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与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引擎,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双碳“目标”引领和新型电力系统加速建设的背景下,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技术创新日趋活跃,应用场景逐渐丰富。长三角、珠三角作为全国经济发展水平领先区域,数字化水平高,政策响应快,在智慧能源供应市场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业务布局上,公司紧跟国家能源战略,在浙江、广东等经济活跃省份深度布局,依托项目经验,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数智化技术提供定制化综合能源服务,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行业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用户侧新增装机5.3GW,同比增长96.5%,是新型储能领域增长最快的应用场景,其中江苏项目数量和装机规模领跑全国,广东、河南、浙江、四川等地用户侧储能市场表现活跃。珠三角是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较活跃,企业规模相对较大、较稳定,在高耗能企业用电平衡的政策调节能力较强,尤其是广东地区电力市场改革走在前列,工商业场景丰富,激发市场活力;浙江省同样作为经济发达和能源转型先行区,在政策支持下新型储能产业得以快速发展。2025年6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印发《2025年浙江省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鼓励虚拟电厂、用户侧储能参与需求响应。未来随着需求侧响应、电力辅助服务等商业模式的多元化发展,用户侧储能的收益渠道将进一步拓宽。
3、产城综合运营服务市场分析
2025年,浙江省及杭州市持续深化产城融合发展,围绕物业服务、商业运营、产业发展全生命周期运营出台系列规范与支持政策,行业监管体系持续完善、市场容量稳步扩容、发展逻辑深度重构。本公司所处的长三角核心区域,凭借领先的经济活力、产业能级与消费潜力,成为全国产城综合运营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标杆阵地,为公司业务发展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与全新的发展机遇。
2025年,浙江省、杭州市两级政府持续完善产城综合运营服务全链条政策体系,从行业合规监管、服务品质提升、业态创新支持、核心要素保障四大维度出台系列政策文件,既为行业规范化发展划定刚性边界,也为综合运营服务商的业态延伸与模式创新释放了充足的政策空间。省级层面,浙江省修订并正式施行新版《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从业主权益保障、服务责任压实、行业分级监管、主体范围拓宽等方面完善行业顶层设计,同步推进全省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与公共收益专项治理工作,推动行业从粗放扩张向规范提质转型;出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将商业运营管理、产业园区运营纳入现代服务业重点赛道,支持业态融合与模式创新;发布《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工智能+工作方案(2025-2027年)》,为智慧物业、智慧园区、智慧商圈建设提供完整实施框架,以技术革新赋能行业降本增效。市级层面,杭州市围绕产城综合运营全场景出台系列落地政策,形成“规范+支持+创新”的政策闭环。物业服务领域,发布《杭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进一步开展住宅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完善维修资金全流程监管体系,明确与品质住宅匹配的物业服务标准,推广片区化大物业服务模式与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商业运营服务领域,出台《大力提振消费打造“赛会之城-购物天堂”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支持核心商圈提质升级、存量商业设施智慧化改造,培育首店经济、夜间经济、体验经济等新业态,对优质商业运营主体、总部企业给予资金奖励与政策倾斜。产城运营服务领域,发布《杭州市推进工商业用地改革促进空间精准有效配置的实施意见》,创新产业用地弹性管理模式,支持工业用地集约高效利用与“工业上楼”,统筹产业社区与工业邻里中心建设;同步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产业园区有机更新、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等核心任务,为具备全链条产城运营能力的市场主体提供了广阔的业务场景与政策支持。
2025年,产城综合运营服务行业已全面告别粗放式规模扩张阶段,进入理性回归、高质量发展的全新周期,行业发展逻辑从规模为王转向质效优先,业态边界持续拓宽,全链条产城综合运营成为行业核心增长方向。单一住宅物业服务的增长空间逐步收窄,行业头部企业纷纷向非住宅业态延伸,从物业服务逐步拓展至商业资管、产业园区运营、城市服务、产城融合全链条服务领域。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清洁能源电力行业
2025年,我国清洁能源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全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约4.0万亿千瓦时,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在制度建设层面,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6月1日为节点划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取消强制配储要求,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作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中的核心政策之一,与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规则共同构成电力市场基本规则体系的三大支柱,为新型电力系统下多元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解决高比例新能源消纳难题,推进电力体制改革。202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明确零碳园区建设八大任务,对零碳园区建设进行系统部署。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的价格机制、项目边界与保供责任。202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促进产业转移、提升通道效率、集中送出、设定消纳目标、促进自发自用等一揽子解决方案,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2025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能源发展理念和模式创新升级,坚持技术创新、产业协同,拓宽新能源与产业耦合发展新空间。
(1)风电
2025年,我国风能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关键节点,从“规模化扩张”转向以大型化、智能化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2亿千瓦,同比增长51%,其中陆上风电新增1.1亿千瓦,海上风电新增659万千瓦。截至2025年底,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6.4亿千瓦,同比增长23%,其中,陆上风电5.9亿千瓦,海上风电0.47亿千瓦。2025年,全国风电发电量1.1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0.82%,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为94.3%。
产业技术层面,陆上风电技术聚焦大型化和数智化,10MW陆上风电机组大批量投运;海上风电加速向大容量、深远海方向演进,漂浮式风电技术取得突破。同时,“以大代小”老旧机组改造市场兴起,推动存量风电项目提质增效;构网型风机技术突破,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提供稳定支撑。应用场景不断丰富,融合创新构建源网荷储新生态,为全球能源转型贡献中国方案。
政策和市场双轮驱动风电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2025年3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积极推进“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深入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202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推动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电力市场化改革同步深化,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6月1日为节点划分新能源存量和增量项目,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其中,存量项目可继续享受现行价格政策过渡;增量项目则通过市场化竞价确定机制电价。
(2)光伏
2025年,在政策和行业自律的共同作用下,国内光伏产业逐步走出“内卷”困局,产业链价格触底回升,进入从“规模竞争”转向“价值竞争”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过渡阶段。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3.17亿千瓦,同比增长14%,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1.64亿千瓦,分布式光伏新增1.53亿千瓦。截至2025年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同比增长35%,其中,集中式光伏6.7亿千瓦,分布式光伏5.3亿千瓦。2025年全国光伏发电量1.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1.26%,全国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为94.8%。
产业技术层面,光伏制造端在技术创新推动下实现降本增效,实验室电池效率持续突破,组件功率持续增长。N型电池占比进一步提升,其中TOPCon电池占比超87%,BC、HJT及钙钛矿等多种高效技术路线并行发展;双面发电组件市占率持续增长。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宽,光伏建筑一体化、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融合模式加速普及,光储一体化场景规模化落地,成为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的关键路径。
政策层面,2025年1月,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在上网模式、备案调整以及政策衔接等方面进行了优化,旨在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6月1日为节点划分新能源存量和增量项目。其中,存量项目可继续享受现行价格政策过渡;增量项目则通过市场化竞价确定机制电价。2025年6月,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三北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光伏治沙规划(2025-2030年)》,规划到2030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2.53亿千瓦,治理沙化土地1010万亩。2025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直指行业“同质化竞争、价格战激烈”的核心痛点,将“破解内卷式竞争”作为核心目标。
(3)天然气
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灵活的过渡性能源,在推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和实现经济低碳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全球范围来看,天然气发电是仅次于煤电的第二大主要电源,我国天然气发电装机受到资源禀赋和成本因素制约,整体发展水平仍低于全球平均水平。2025年,全国新增气电装机容量1992万千瓦,同比增长约5%。截至2025年底,全国气电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同比增长14%,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4.2%。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气电累计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187小时,同比降低190小时。
产业技术层面,天然气发电正向大容量、高效率、多元化发展,2025年新投产机组普遍采用大型高效燃气轮机,F级和H级成为主力机组。机组联合循环效率显著提高,重型燃机国产化水平突破,为我国天然气发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随着风电、光伏发电等随机性电源大规模并网,天然气发电凭借启停灵活、响应速度快、调节范围广、可靠性高等特点,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调峰价值日益凸显,成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灵活性资源。
2、综合智慧能源服务行业
(1)新型储能
2025年,新型储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国累计装机规模突破1亿千瓦。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36亿千瓦/3.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109%。平均储能时长2.58小时,较2024年底增加0.3小时。单站规模方面,新型储能向大型化、长时化发展趋势明显,1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装机占比达72%,较2024年底提高约10%;4小时及以上长时储能项目装机占比达27.6%,较2024年底提高约12%。应用场景方面,独立储能占比提升,2025年独立储能新增装机3543万千瓦,累计装机规模占比51.2%,较2024年底提高约5%。技术路线上,锂离子电池储能仍占据主导地位,2025年累计装机占比达96.1%。与此同时,新型储能调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据初步统计,2025年全国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达1195小时,较2024年提升近300小时。
政策层面,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首次把储能企业纳入辅助服务市场,明确储能可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在传统收益模式下拓展市场化收入。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以上,推动新型储能应用场景拓展、利用水平提升、创新融合、标准体系建设和市场机制完善。202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推进技术先进、安全高效的新型储能建设,挖掘新能源配建储能调节潜力,提升利用水平。
(2)综合智慧能源服务
综合智慧能源服务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能源用户,提供电、热、冷、气等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通过智能控制服务平台实现主体能源的梯级利用,各类能源的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用”各环节之间的协同和互动。“智慧化”是综合智慧能源服务最显著的特征,强调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智能化手段为能源发展赋能。
数字化技术与电力市场改革双重驱动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商业模式持续拓宽。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速建设,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不断提升,2025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规模再创新高,累计完成交易电量6.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64%,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跨省交易1.5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绿电交易电量迅猛增长,达到32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3%。136号文的落地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储能回归市场驱动逻辑,由“强制配储”转向“主动配储”,电网侧独立储能在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成熟后将打破原单一的调度调峰收益模式,且随着容量电价政策的落地缩短资金回收周期;用户侧储能在部分省受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影响峰谷套利价差收窄,但随着行政分时电价政策逐步退出,通过市场化削峰填谷仍能助力企业降本,作为优质分布式调节资源,通过虚拟电厂聚合优化交易策略,收益模式也将进一步拓宽。随着分布式光伏、充电桩、可调节负荷等其他分布式资源的增多,虚拟电厂将作为破解分布式消纳的关键技术,聚合各类分布式资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系统调节,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此外,通过引入绿电、绿证交易和碳交易,综合智慧能源服务的经济和环保效益得到优化。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25年,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29.47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8.93亿个;全国交易绿证9.3亿个,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5亿个。同时,碳市场作为一种减排机制,同样具有重要的环境和经济价值,2025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市场交易量显著提升。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布数据,2025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量2.35亿吨,成交额146.3亿元;截至2025年底,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8.65亿吨,累计成交额576.63亿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平稳起步,2025年3月首批CCER顺利完成登记并开展交易,2025年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成交量884.41万吨,成交额6.26亿元,累计成交均价70.76元/吨。
政策层面,国内持续发力,推动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发展。2025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虚拟电厂开展业务创新,提供节能服务、能源数据分析、能源解决方案设计、碳交易相关服务等综合能源服务,拓宽收益渠道。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人工智能技术赋能能源生产过程中的节能和碳排放管理,提升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电、热、冷、气联供的综合能效和降碳水平。推动人工智能在零碳园区、智能微电网、算电协同中的应用,提升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运行水平,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
3、产城综合运营服务
2025年,随着“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与“十五五”蓝图的铺展,物业、商业运营及产城服务领域共同迈入了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型的深水区。行业发展的核心逻辑已从增量开发转向存量提质,从单一服务转向多元融合,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运营。回归服务本质,通过科技赋能与模式创新,在融入城市治理、民生保障与消费升级中创造可持续的商业价值。
(1)商业资产运营服务:存量时代的体验重构与价值重塑
2025年,商业地产“存量时代”特征进一步凸显,增量大幅下滑成为新常态。在消费习惯变迁与电商冲击的双重压力下,商业运营从单纯的交易场所向体验、社交与文化交融的城市公共空间转型。在运营模式层面,轻资产模式成为行业主流。面对投资趋慎与资产沉淀的压力,越来越多企业转向品牌输出、管理输出与内容运营,从重资产持有转向轻资产运营,促使运营管理走向专业化与品牌化,推动提升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准。在空间形态层面,开放式商业与街区商业成为迭代方向。传统“大盒子”式购物中心影响力减弱,市场转向融合自然、艺术与市集元素的开放式商业空间。通过增加公共绿地、社交休憩区域与展演空间,商业项目正努力打破物理边界,强化其作为城市“第三空间”的公共属性,以满足消费者对体验与社交的深层需求。在竞争环境层面,国家政策着力为线下商业创造公平环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于2026年初施行,重点治理平台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引导市场从价格战转向价值竞争。同时,AI技术深度融入商业创新,从成本控制到场景体验,从会员服务到管理决策,AI正生态化地驱动商业运营的智能化升级。
(2)产城运营服务:从空间开发到城市生态的系统集成
2025年,产城运营服务的内涵进一步跃出园区管理范畴,升级为整合产业、城市与人文功能的系统性服务。政策鼓励盘活存量资产,推动产城融合向纵深发展,也进一步要求运营服务商具备更强的资源整合与生态构建能力。在存量盘活层面,政策鼓励对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与闲置商业设施进行功能转换与混合利用。通过植入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人工智能等新业态,产城运营商正将沉睡的存量资产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孵化平台,实现从“空间租赁”到“产业培育”的价值跃升。在服务集成层面,产城运营强调“社企融合”与“友好之城”建设。政策引导运营商不仅关注产业配套,更要关注人才的生活品质。挖潜停车资源、推进错时共享、加强电梯与消防安全管理、建设“骑手友好社区”等举措,成为衡量产城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通过完善“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构建职住平衡、宜业宜居的产业社区生态。在绿色发展层面,低碳与韧性成为产城运营的硬指标。大力推动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并要求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同时,城市安全韧性建设被提上重要日程,要求运营商加强地下管线、排水防涝、生命线工程等基础设施的智能化监测与运维,确保产业园区不仅是经济增长极,更是安全、绿色、智慧的城市单元。
(3)物业服务:迈向品质竞争与价值共生的新阶段
物业服务行业告别“规模为王”的旧时代,全面进入以“质量提升、质效优先、价值创造”为核心的新纪元。国家层面将物业服务定位为“鼓励类商务服务业”,政策重心从基础规范转向品质升级,引导行业从“价格竞争”向“价值竞争”跃迁。物业服务进一步深度纳入城市治理体系。《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好房子+好服务”确立为完整社区建设的关键,“十五五”规划建议更是首次提出“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为行业发展锚定了品质化方向,推动“优质优价”的市场共识逐步建立。在民生融合层面,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物业+养老”模式迎来进一步发展机遇。国务院及多部委连续发文,倡导“社区+物业+养老服务”融合,将其纳入“一刻钟生活圈”。在存量更新层面,城市更新与“好房子”建设为物业企业开辟了广阔赛道。房屋体检、养老金、保险“三项制度”,倒逼服务企业提升工程维修与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专业能力。同时,城中村改造与老旧小区升级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加速推进,物业服务不再局限于基础维护,而是深度参与到停车场智能化升级、电梯加装、充电桩布局等硬件焕新与长效运营中,成为基层治理创新的重要参与主体。
总体而言,2025年,物业服务向城市治理的微观单元深化,商业运营向城市公共生活的价值中心靠拢,产城服务向城市经济与社会功能的系统集成升级,三者业态紧密相连,共同指向一个核心趋势,通过精细化、专业化、智慧化的运营服务,激活存量资产,提升服务品质,最终实现社会价值与商业价值的共生共赢。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多业协同发展能力。公司依托清洁能源核心业务,积极拓展零碳园区等相关领域,推动产业协同发展与深度融合。通过整合风电、光伏、储能、智能微电网等多种能源技术,公司打造多能互补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充分发挥项目开发能力,积极争取优质产业资源,力争在市场中占得先机。
2、队伍优势。作为民营企业,精细化成本控制稳步增强了企业的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建立健全的能源政策获取及研究机制,通过及时响应政策变化,动态调整经营策略与运营方针;具有高度一致的核心价值观,保证了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3、公司目前现金流较充沛,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通过“自建+并购”双轮驱动模式加速清洁能源资产布局,不断扩大风电、光伏、气电、储能等业务规模。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了支持。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紧紧围绕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1)有序推进各类清洁能源项目尽早投运,通过“自建+并购”双轮驱动模式加速清洁能源资产布局,既契合电力行业低碳化发展趋势,又直接提升业绩规模,显示出公司在传统能源结构优化中的战略执行力。
(2)持续维护自持物业的招商和稳健运营,探索新商业区域运营模式,增强自身竞争力。
(3)坚守物业服务品质,加快物业服务发展升级,拓展多业态服务,赋能智慧管理,深耕增值服务领域,争优创优、提升品牌价值和形象。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组织发展新动能。围绕清洁能源领域,已建立并持续完善岗位任职资格评估体系,提升人岗匹配度及人才培养和培训的精准度,推动组织目标与个人成长深度融合,实现企业效益与员工价值协同共进;重点加强业务投拓、经营管理等关键部门建设,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5)持续加强资金监管、统筹管理和成本控制,不断降低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294.22万元,利润总额10,526.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97.71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增加57.38%、减少13.12%和减少30.53%;分别较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减少13.71%、40.31%、44.90%。
五、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1、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清洁能源主体地位提升
电力及能源板块的核心逻辑已从“保供稳价”转向“低碳转型”,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特征日益凸显,清洁能源发展正从“量的增长”转向“质的提升”。2025年,政策和市场共同驱动新能源发电行业迈入“重消纳、提质效”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政策层面,年初《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发布,取消强制配储,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随后,分布式光伏“7号文”、推动零碳园区建设“910号文”、促进绿电直连“650号文”到就近消纳“1192号文”、支持新型储能“1144号文”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密集出台,构建起多层次的新能源消纳政策保障体系。202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首次从电力系统整体适配性出发,对新能源开发、消纳、调控、入市提供了系统指导,推动新能源向“可靠替代”支撑高质量发展转型。资金支持方面,中央财政加大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支持力度,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规模,继续支持能源电力等领域设备更新。
2、智能电网和虚拟电厂重塑电力运营体系
电力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新能源消纳压力陡增。随着储能技术、氢能技术、智能电网等前沿领域不断成熟,将推动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能源的深度融合。智能电网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载体,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统筹“源-网-荷-储”各类资源的发展,实现电力高效、可靠、智能化管理,为清洁能源发电提供更好的接入与消纳条件。202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电网关键技术攻关,依托智能电网重大专项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新型电网平台先进技术研发应用,并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和数字化技术赋能电网发展。虚拟电厂作为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新型组织形态,对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具有重要作用。2025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7年、2030年,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分别达到20GW以上、50GW以上。2025年10月出台的《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推动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因地制宜推动智能微电网与大电网协同发展。充分发挥虚拟电厂聚合负荷侧调节资源作用,拓展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加快提升系统调节能力。
3、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推动企业能力升级
电力市场化改革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提升,推动新能源企业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零碳园区”、“虚拟电厂”等模式提升消纳水平,并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优化项目运营策略、辅助电力现货交易,进而提升盈利能力。目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基本建成,“统一市场、协同运作”的市场总体框架初步形成。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有山西、广东、山东、甘肃、蒙西、湖北、浙江7个省级现货市场及省间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陕西、安徽、辽宁、河北南网、黑龙江、江苏等省级现货市场已开启连续结算试运行。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全面开展连续结算运行,充分发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调节供需的关键作用。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践行以能源科技为主体,以各类清洁能源发电、清洁能源零碳资产和技术的投资业务拓展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发展格局。依托前期积累成果和优势,深入研究零碳园区、零碳城市建设和运营,致力于成为数字科技和能源科技赋能的、产融结合的清洁能源综合投资运营商及城市综合服务商。
(三)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稳健发展、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整合企业内外资源,加大优质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力度,积极推进业务发展,力争全年投运200兆瓦以上。公司将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清洁能源装机稳步增长,夯实优质资产底盘
(1)强化项目管理,提升经营质效
推动项目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建立标准化、数字化的项目管控体系。围绕设备、技术、生产等核心环节,落实全流程成本控制、进度管理和投产成效,提升清洁能源项目的综合收益;持续优化气电机组运行效能,加强燃料管理,提升机组运行经济性;建立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与评估机制,确保项目高质量落地。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年度安全管控指标。加强天然气发电机组的运行安全,完善风险预警与监测体系;强化新能源及新型储能涉网安全管理,提升涉网设备的安全性能;实施重大风险源头防范,分类建立项目安全标准体系与隐患排查机制;持续提升消防与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可控。
2、稳步拓展售电市场,提升综合能源服务能力
积极拓展售电业务,提升绿电交易和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推动从单纯售电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以用户为中心提供差异化增值服务。积极开发绿证、碳资产等衍生业务,延伸收益链条。同时,探索并总结电力现货市场的新商业模式、考核细则及盈利机会,积累交易经验;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的业务协同,为未来自营规模扩大做好准备。
3、提升物业管理能力,推进智慧服务升级
继续做好持有物业的招商和稳健运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推动物业服务内功提升与外延扩张并举。加快服务转型升级,拓展多业态服务,赋能智慧管理,注入新型运营模式;争优创先,持续提升品牌价值。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组织发展新动能
加大清洁能源领域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优化人才素质结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更好地引育、激励人才,加强业务投拓、经营等关键部门建设,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5、发挥预算引领作用,加强预算管理
保持财务稳健,确保项目拓展与经营发展持续可控。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在新项目拓展方面充分发挥财务预算引领作用;完善资金监管机制,严控项目建设成本与运维成本;积极争取信贷政策支持,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1、政策风险
国家宏观调控及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随着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新能源项目电价从政策主导过渡到市场主导。“136号文”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由于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新能源入市将加大电力现货市场价格的波动,在新能源集中出力时段可能出现较低电价情况。增量项目虽短期受机制电价保护,但未来机制电量比例将逐渐下降,可能对公司拓展新业务造成一定冲击。
对策:面对复杂的市场及政策形势,公司将紧密跟踪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变化,及时调整项目策略。面对电价政策变化,公司将积极储备优质项目资源,在确保投资收益的基础上加大新项目开发力度,充分论证项目经济性,提高项目抗风险能力;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从电力消纳、风光资源、造价等方面持续开展调研,努力抢抓优质资源,实现风险控制,最大限度降低电价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
2、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公司业务范围发生调整,对人才储备、运营管理及公司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对策:加速契合战略发展的专业人才储备,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水平、专业性人才;继续探索并试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人才凝聚力。同时,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保障企业有序发展。
3、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清洁能源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在项目开发、技术创新和资源获取方面面临较大挑战。随着行业集中度提升,优质项目资源日益稀缺,公司在市场开拓方面可能不及预期。同时,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加速推进,各省电力交易规则逐步完善,对企业的电力交易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可能对公司的售电量和交易电价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
对策:国家“双碳”目标为公司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公司将乘势而为,加快资源整合,确保优质项目资源获取与储备,扩大装机容量与资产规模,形成规模效应,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与自身“造血功能”,提升在清洁能源发电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与外部技术伙伴的战略合作,在储能、智能微电网、智能运营等方面形成协同创新优势。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强化项目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4、自然条件风险
公司风电项目均分布在浙江沿海地区,易受台风等恶劣天气威胁。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可能对设备、输电线路等造成损坏,进而影响项目发电能力,对风电场发电量和营收造成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系统安全绩效考核;推进风机技改,加强技术监督,强化定检维护和消缺工作,不断提高运行检修质量和设备健康水平,增强突发事件应对和防灾抗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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