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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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7 | 增发A股 | 2012-04-19 | 5.72亿 | 2015-12-31 | 0.00 | 100% |
1999-12-18 | 配股 | 2000-01-07 | 1.64亿 | - | - | - |
1997-01-11 | 首发A股 | 1997-01-15 | 4.58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3-04-2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相关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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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 ||
卖方: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收到河北装备发来的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冀06民初170号,中天建设就与公司子公司河北装备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项,对河北装备等提起诉讼。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冀06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根据上述《民事判决书》,中天建设与公司子公司河北装备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号:(2020)冀06民初170号),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一、被告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2348002.59元及利息(以60220655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8日起计算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8%计算。以2127347.59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1日起计算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8%计算);被告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对前述程款60220655元中的2987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给付责任;二、被告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前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对河北华讯证券代码:400126证券简称:华讯3主办券商:长城国瑞公告编号:2023-016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前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三、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在原告施工的保定市徐水区太赫兹国际科技产业基地二标段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四、驳回原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用353,540.01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58540.01元,由被告河北华讯方舟太赫兹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收到保定中院(2022)冀06执74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根据上述执行文书,中天建设与公司子公司河北装备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收到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保定中院”)(2022)冀06执恢49号《恢复执行通知书》:保定中院决定恢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建设”)与公司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装备”)、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 |
公告日期:2023-01-11 | 交易金额:1.8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国蓉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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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蓉科技”)增资人民币18,343.6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国蓉科技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0万元增加至28,343.60万元,公司仍持有国蓉科技100%股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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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1886.28万 | 0.00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2元 | |
合计 | 1 | 1886.28万 | 0.0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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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长江证券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 | 0.00(估)% |
公告日期:2019-07-31 | 交易金额:86206.95 万元 | 转让比例:18.94 % |
出让方: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引入远致投资或其指定的投资主体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股权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及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可以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混合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既保证公司创新活力,又提升了公司的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等多方面的利益。 |
公告日期:2014-12-30 | 交易金额:134063.31 万元 | 转让比例:29.80 % |
出让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1、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华讯方舟将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225,695,8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80%,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中国恒天变更为华讯方舟,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吴光胜。 2、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违反法定持股要求和原有的持股承诺。 |
公告日期:2024-10-29 | 交易金额:3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将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延续,本次续期的额度为不超过3.80亿元(该额度包含《财务资助续期协议》签署日2023年10月13日前华讯科技已实际向公司无偿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续期金额325,033,772.02元),资助的期限为一年。 20231102:股东大会通过 20241029: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将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延续,本次续期的额度为不超过3.60亿元(该额度包含《财务资助续期协议》签署日2024年10月28日前华讯科技已实际向公司无偿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续期金额328,065,457.10元),资助的期限为一年。 |
公告日期:2021-10-16 | 交易金额: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将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延续,本次续期的额度为不超过5亿元,资助的期限为一年。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1-06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29至 2023-11-15 |
出质人: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将1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延期至2023年11月15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4-15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5-15至 2020-07-23 |
出质人:吴光胜 | ||
质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光胜于2019年05月15日将其持有的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延期至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