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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

i问董秘
企业号

000712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5-11-27 交易金额:3.76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35%股权

买方:陈瑞岳,王梅耳,史幼君,成都金耀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卖方: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60),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所持有的合计30,000,000股股份于2025年10月12日10时至2025年10月13日10时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公告日期:2025-11-21 交易金额:1.58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51%股权

买方:王梓旭,成都金耀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卖方: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所持有的合计13,500,000股股份于2025年10月27日10时至2025年10月28日10时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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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交易性金融资产 2 1.42亿 1.91亿 4917.10万 每股收益增加0.05元
合计 2 1.42亿 1.91亿 4917.10万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其他 华强方特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未公布% 4349.53万
威宁能源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未公布% 567.57万

参股IPO

所持IPO对象 持股占比(%) 初始投资成本(万) 审核进度 所持对象所属行业 所持对象最新每股收益(元)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 60000.00 中止审查 资本市场服务 0.00

注:所持IPO对象为本公司或子公司持有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5-11-27 交易金额:37574.45 万元 转让比例:3.35 %
出让方: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陈瑞岳,王梅耳,史幼君,成都金耀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成交的拍卖股份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成交的拍卖股份最终全部完成过户,新世纪公司仍将持有公司股份14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杨志茂先生仍将持有公司股份3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新世纪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杨志茂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公告日期:2025-11-21 交易金额:15837.96 万元 转让比例:1.51 %
出让方: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王梓旭,成都金耀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1.本次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成交的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2.本次成交的拍卖股份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若相关成交的拍卖股份最终全部完成过户,新世纪公司仍将持有公司股份13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杨志茂先生仍将持有公司股份3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新世纪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杨志茂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5-09-25 交易金额:15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借款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
交易简介: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偿还公司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及其母公司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弘舜公司”)借款,借款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一年。在15亿元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时段的资金需求向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分期借款,分期还款。公司按照不超过新世纪公司、弘舜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的借款年利率向其计付借款利息,预计本次借款的年利率不超过10%。公司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20250222:股东大会通过。2025年2月21日,公司与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在东莞市签署了《借款合同》。 20250925: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展期的议案》

公告日期:2024-05-16 交易金额:15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借款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交易简介: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偿还公司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一年。在15亿元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时段的资金需求,分期借款,分期还款。公司按照不超过新世纪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的借款年利率向新世纪公司计付借款利息,预计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借款的年利率不超过10%。公司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20240220:股东大会通过 20240224:2024年2月23日,公司与新世纪公司在东莞市签署了《借款合同》。 20240420:经双方协商,双方同意对上述借款的借款利率自2024年4月起进行调整,即由公司按年利率10%向新世纪公司计付借款利息调整为无需向新世纪公司计付借款利息,公司仍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20240516: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与新世纪公司签署了《借款补充合同》。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5-12-09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5-12-05至 --
出质人: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质权人:东莞市雁晟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质押相关说明: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05日将其持有的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东莞市雁晟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质押公告日期:2025-11-26 原始质押股数:67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5-11-21至 --
出质人:朱凤廉
质权人:东莞市雁晟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质押相关说明:

朱凤廉于2025年11月21日将其持有的67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东莞市雁晟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