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公司成立于1992年,前身为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电气”),原注册住所:福州市新店南平路天宇科技大楼。
1997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128号文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1997]14号文批准,公司发行了3,000万股社会公众股(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8,290万股;1999年6月,经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1999]11号文批准,以1998年末公司总股本8,29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股本5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2,435万股;1999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查看全部▼
公司成立于1992年,前身为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电气”),原注册住所:福州市新店南平路天宇科技大楼。
1997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128号文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1997]14号文批准,公司发行了3,000万股社会公众股(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8,290万股;1999年6月,经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1999]11号文批准,以1998年末公司总股本8,29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股本5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2,435万股;1999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04号文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1999]34号文批准,公司向股东配售1,524.9195万股普通股,配股后的总股本为13,959.9195万股。
2007年,公司进行了资产置换,美锦集团将其持有的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的90%股权(置入资产)交付给天宇电气,天宇电气将其全部资产、负债(置出资产)受美锦集团委托直接交付给许继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2007年8月3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晋工商企便字第056号文批准,本公司注册地由福州市新店南平路天宇科技大楼迁至太原市清徐县贯中大厦;2007年8月23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晋)名称变核准企字[2007]第0357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本公司名称变更为现名--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本公司持有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140000110105834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59.92万元;注册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贯中大厦;法定代表人:姚锦龙。
2013年5月,公司2012年股东大会决定,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599,1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27,919,839.00元;同时以公司总股本139,599,1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股票股利10股,共计增加139,599,195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79,198,390股。
2015年11月,根据公司2013年第六届十一次、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美锦能源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40号】核准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000,000.00元,股本1,680,000,000股,由美锦能源集团以其持有的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76.96%的股权、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天津美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大连美锦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作为出资对价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59,198,390.00元,股本1,959,198,390股。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0,000万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为7.68元/股。此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后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1,875,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81,073,390.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2,281,073,390.00元。
2017年5月,公司2016年股东大会决定,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81,073,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28,107,339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共计增加1,824,858,712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105,932,102股。
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93名激励对象3,444.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仍为2.86元/股。本次股权激励后实收资本为4,140,378,102元。
根据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计49,009,050股,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49,009,050元,其中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减少49,009,050元。公司按总价1元回购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49,009,050股股份并予以注销,同时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49,009,050元,增加资本公积49,009,049元。变更后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4,091,369,052元。
2021年4月28日,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94.7万股,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应为人民币4,270,271,048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4,270,271,048元。
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九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457名激励对象5,615.9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76元/股。本次股权激励后实收资本为4,326,430,548元。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美锦转债”因回售和转股合计减少数量3,166张,可转债金额减少316,600元,转股数量为16,919股。本次债转股后实收资本为4,326,447,467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美锦转债”因转股合计减少数量803张,可转债金额减少80,300元,转股数量为6,188股。本次转股后实收资本为4,326,453,655元。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16日,“美锦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为801张,可转债面值金额减少80,100元,转股数量为6,190股。2024年4月17日开始,美锦转债的转股来源变更为“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应为人民币4,326,235,637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4,326,235,637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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