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是1993年12月10日经原四川省体改委[川体改(1993)200号]批准,由四川省射洪县氮肥厂与四川省第一建筑工业工程公司等5家单位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5月四川省射洪县氮肥厂在改制时委托射洪会计师事务所对其1993年3月31日全部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是总资产63,251,415.00元,净资产为43,817,251.00元,其中非生产经营性净资产为3,779,251.00元,生产经营性净资产为40,038,000.00元。评估结果经原射洪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射国资发(1993)10号]确...查看全部▼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是1993年12月10日经原四川省体改委[川体改(1993)200号]批准,由四川省射洪县氮肥厂与四川省第一建筑工业工程公司等5家单位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5月四川省射洪县氮肥厂在改制时委托射洪会计师事务所对其1993年3月31日全部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是总资产63,251,415.00元,净资产为43,817,251.00元,其中非生产经营性净资产为3,779,251.00元,生产经营性净资产为40,038,000.00元。评估结果经原射洪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射国资发(1993)10号]确认并界定了评估后净资产产权,将生产经营性净资产40,038,000.00元投入公司,为设立时的国家股。
1994年3月3日,公司正式成立,在射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2,234,000.00元,经营范围是主营合成氨、碳铵、尿素、复合肥、石灰、精细化工产品和煤气的生产和销售,兼营建筑材料、化工机械等。
1997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7)229、230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票,总股本达到75,234,000.00元。
1998年4月,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1997年度股票股利(每10股送3股),股本总额达到97,804,200.00元。
1998年4月30日,公司向射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是主营化学肥料、尿素、碳酸氢铵、合成氨、复合肥及化工产品,三聚氰胺、塑料编织袋、PVC管材管件制造、销售,国家外经贸部门核定的进出口业务,兼营石灰、金属门柜制造、销售。
1999年5月3日,公司第10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1999年度配股方案:以1997年末股本总额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其中国家股股东认购604万股,其余承诺放弃;法人股认购3万股,其余承诺放弃;内部职工股认购39.18万股,社会公众股认购690万股。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49号]批准实施。配股结束后,股本总额达到111,166,000.00元。
1999年9月向遂宁工商行政管理局射洪县分局申请换发了注册号为510922180004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9年9月16日,公司与原射洪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射洪县塑料纺织厂签订《收购协议书》,以原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东评所评报字(1999)第50号]评估的净资产711.66万元为收购价格,收购射洪县塑料纺织厂全部净资产,1999年9月27日支付全部收购款711.66万元。收购完成后,射洪县塑料纺织厂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更名为四川美丰射洪分公司,1999年9月2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收购事项于1999年9月15日经公司第2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1999年9月19日经射洪县人民政府[射府函(1999)56号]批准。
2000年5月公司实施了第十一次股东大会决议,以1999年末总股本111,166,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股本总额增至222,332,000.0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229号]规定,公司内部职工股4,179,200股自新股发行之日起已满3年,于2000年5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经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0年末总股本222,332,000股为基数,按10:
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可配售股份总额为66,699,600股。其中国家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可配股份43,365,840股,承诺全部放弃应配股份;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股份23,333,760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实际可配股份总数为23,333,760股,配股价为6.02元/股。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24号]核准实施,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3,333,700股。
2002年4月配股结束后,公司股本总额达到245,665,700.00元。
2002年4月公司向遂宁工商行政管理局射洪分局申请换发了注册号为510922180004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2年7月13日,公司与绵阳市联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星化工)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书》,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联评报字(2002)第31号]评估的结果38,373.19万元为收购价格,收购联星化工与合成氨、尿素生产经营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实际支付现金18,353.97万元,承担债务20,019.22万元。收购完成后,以所收购的资产设立了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2002年8月16日取得四川省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5107001903059号的营业执照。收购事项于2002年8月23日经本公司第15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2年7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丰集团公司)分别与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华川公司)及四川天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将持有国家股11,617.88万股中的4,503.347万股转让给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2,743.791万股转让给四川天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22日,国家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24,566.57万股,其中华川公司持有4,503.34万股,占总股本的18.33%,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美丰集团公司持有国家股4,370.742万股,占总股本的17.79%;四川天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743.791万股,占总股本的11.17%,为法人股。
2002年9月18日股权转让事项获财政部[财企(2002)381号]批准。股权转让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陈平变更为张晓彬。
2005年8月25日,美丰集团公司与新宏远创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国家股4,370.742万股中的2,456.657万股转让给新宏远创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24,566.57万股,其中美丰集团公司持有国家股1,914.085万股,占总股本的7.79%;新宏远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456.657万股,占总股本的10%,该股份属非国有股。股权转让事项于2005年12月31日经过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5)260号]批准,于2006年3月23日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6)273号]批准,于2006年5月19日获商务部[商资批(2006)1220号]批准。股权转让后,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2006年6月6日公司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企股川总字第02999号,企业类型变更为上市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商务部[商资批(2007)390号]《关于同意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及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7)69号]《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的精神,审议通过《关于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内容是:以现有流通股股本101,112,9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66,734,300股,流通股每10股约获得6.60股的转增股份,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3.05股。至此,总股本变更为312,400,000股,2007年9月27日公司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510000400002659号。
2008年2月29日,经公司2007年度(第三十二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6股,共转增187,44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12,400,000股增至499,840,000股。
2008年9月2日四川省商务厅[川商资(2008)237号]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1,240万元增至49,984万元,同年9月18日公司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经2009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和第三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668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6月2日公开发行人民币6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650万张)(以下简称“美丰转债”),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5年,即自2010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2日;第一年到第五年的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8%、第二年1%、第三年1.2%、第四年1.5%、第五年1.8%。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206号]同意,公司6.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0年6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转股183,312张,每张面值100元,转为2,490,893股;转股后公司股本由502,322,910.00元增至502,330,893元。
201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行使“美丰转债”赎回条款的议案》,决定行使“美丰转债”提前赎回权。
2013年4月16日,公司支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赎回款及手续费2,309,563.88元,全部赎回截至赎回日2013年4月15日尚未转股的22,426张“美丰转债”。赎回完成后,无“美丰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美丰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于2013年4月24日摘牌。
根据公司2013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1,644,352.00元,由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增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1,484,352.00元。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3CDA3023号验资报告。
2013年10月15日公司在四川省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度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1,986,072股。根据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减少注册资本11,986,072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3,737,680.00元。本次注册资本减少事项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23)第0075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73,737,680.00股,第一大股东持股金额及持股比例为: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持有72,053,552股、持股比例12.56%。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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