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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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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3 | 增发A股 | 2024-01-29 | 5.86亿 | - | - | - |
2014-09-19 | 增发A股 | 2014-09-19 | 4.39亿 | 2014-12-31 | 2.03万 | 100% |
1997-05-29 | 首发A股 | 1997-06-03 | 3.05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4-10-31 | 交易金额:5.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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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保障“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的开展,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达新材料”)增资5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美达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0万元增加至7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3-08-12 | 交易金额:1.66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江门市JCR2023-94(新会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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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 ||
交易概述: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达股份”)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以不高于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参与竞拍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江门市JCR2023-94(新会23)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上述竞拍土地使用权一切事宜,授权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转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22-01-08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在青岛蓝色星空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尚未实缴的人民币1000万元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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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平潭综合实验区永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聚焦公司主业发展,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不再对该产业基金继续出资。2022年1月7日,公司与平潭综合实验区永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青岛蓝色星空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基金认缴份额转让协议》,将公司在青岛蓝色星空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尚未实缴的人民币1000万元基金份额转让给平潭综合实验区永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款为0元。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在该产业基金已实缴的人民币2000万元基金份额将继续存续,公司与其他各方已于同日就本次份额转让事宜重新签署了《青岛蓝色星空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
公告日期:2021-08-0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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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乐中升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乐中升投资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事宜。本次重组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21-02-26 | 交易金额:3800.00万港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导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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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利冠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美达尼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美达股份”)全资控股子公司美达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尼公司”)持有导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导通投资”或“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将美尼公司持有的导通投资100%的股权转让给利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冠投资”),交易总价款为港币3800.00万元。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利冠投资将持有导通投资100%的股权,导通投资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公告日期:2020-12-10 | 交易金额:1538.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鹤山美华纺织有限公司8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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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四川元顺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卖方:新会新锦纺织有限公司,导通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美达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新会新锦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纺织”)、导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导通投资”)分别持有鹤山美华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山美华”或“标的公司”)59%、41%的股权。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将新锦纺织持有的鹤山美华40%的股权和导通投资持有的鹤山美华41%的股权一并转让给四川元顺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顺汇”),交易总价款为1538.00万元人民币。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元顺汇、新锦纺织将分别持有鹤山美华81%、19%的股权,鹤山美华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公告日期:2017-11-21 | 交易金额:13.6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1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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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7年10月27日,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美达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君合投资”),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简称“昌盛控股”)签署了《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公告日期:2017-02-16 | 交易金额:16.3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15.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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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7年1月13日,天昌投资(目前持有美达股份51,818,182股股票、占美达股份总股本9.81%)、天健集团(目前持有美达股份30,000,000股股票、占美达股份总股本5.68%)与昌盛日电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各自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 |
公告日期:2015-06-26 | 交易金额:696.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东通用数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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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太平洋技术创业有限公司 | ||
卖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长期投资资产项下持有广东通用数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公司”)40%的权益。通用公司于1999年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太平洋技术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公司”)出资600万元,占股60%,本公司出资400万元,占股40%。为实现投资收益,妥善解决与太平洋公司及通用公司之间的法律纠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通用公司股权的议案》,拟同意通用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全部香雪制药股权后,按通用公司税后收益的40%向本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后,本公司将持有通用公司40%的股权以696万元转让给太平洋公司或其指定的公司。 |
公告日期:2013-09-13 | 交易金额:1.3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69.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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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梁伟东 | ||
卖方: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3年8月28日,天健集团与梁伟东签署了《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天健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69.3%的股权,共13,860万元的出资额,以人民币13,8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梁伟东。 |
公告日期:2013-09-13 | 交易金额:1.4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12.8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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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3年8月27日,天健集团与天昌投资签署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转让)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天健集团愿意将其持有的美达股份的12.81%的股份(共51,818,182股)以每股人民币2.7018元共计14,000万元作价增资投入到天昌投资,成为天昌投资的股东;经天昌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天昌投资愿意接受天健集团投入的上市公司股份。 |
公告日期:2013-09-13 | 交易金额:14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0.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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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梁柏松 | ||
卖方: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3年8月28日,天健集团与梁柏松签署了《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天健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0.7%的股权,共140万元的出资额,以人民币1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梁柏松;梁柏松同意按上述价格购买天健集团转让的上述股权。 |
公告日期:2013-07-18 | 交易金额:1.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6.6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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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梁伟东 | ||
卖方:梁广义,梁少勋 | ||
交易概述: 中国工商部门登记资料显示,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7月2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变更前天健集团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股东为梁广义、梁少勋、梁伟东,持股分别占比33.34%、33.33%、33.33%,法定代表人为梁广义。变更后天健集团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股东为梁伟东,持股占比100%,法定代表人为梁伟东。 |
公告日期:2013-03-3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3.3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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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梁广义 | ||
卖方:梁少勋 | ||
交易概述: 2012年5月29日,本公司收到天健集团寄送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2012)中国贸仲深裁字第D70号《裁决书》部分内容,自2011年7月20日起,梁广义已受让梁少勋天健集团33.33%股权及间接持有的天健集团属下公司的全部股权,享有不可撤销、不受干涉、排他、完整的股东权利.该裁决书已于2012年5月25日生效. |
公告日期:2012-04-27 | 交易金额:6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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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于2011年7月27日以传真表决方式进行.2011年7月18日,本公司以书面送达或邮件方式通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9名,一致批准《关于认购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出资6000万元,认购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按每股3元计算(以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江门新会农村信用社改制为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时,最终确定的价格为准),可认购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约2000万股,占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总股本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05-02-19 | 交易金额:53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门外海大桥有限公司4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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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香港建旺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4年9月30日,本公司与香港建旺投资有限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以5300万元的价格,将在江门外海大桥有限公司中的40%股权转让给建旺投资。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05-02-19 | 交易金额:108.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染整设备及机配件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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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山溢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
卖方:新会新锦纺织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4年11月18日、19日,本公司子公司新会新锦纺织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山溢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及青岛宏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签定“设备转让协议”,新会新锦以108万元的价格,向中山溢盛转让染整设备及机配件一批;以90万元的价格,向青岛宏利转让印花设备及机配件一批。转让价格双方协商一致。 |
公告日期:2005-02-19 | 交易金额:1025.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燃气轮发电机组设备一批及配件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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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香港磊华发展有限公司 | ||
卖方:新会粤新热电联供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4年7月12日,本公司子公司新会粤新热电联供有限公司与磊华发展有限公司签定“设备转让合同”,粤新热电以1025万元的价格,向磊华发展转让燃气轮发电机组设备一批及配件一批。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04-11-27 | 交易金额:9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印花设备及机配件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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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青岛宏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
卖方:新会新锦纺织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4年11月18日、19日,本公司子公司新会新锦纺织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山溢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及青岛宏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签定“设备转让协议”,新会新锦以108万元的价格,向中山溢盛转让染整设备及机配件一批;以90万元的价格,向青岛宏利转让印花设备及机配件一批。 |
公告日期:2004-06-22 | 交易金额:45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香港锦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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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英属ABBA DEVELOPMENT LIMITED | ||
卖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4年6月18日,本公司与英属ABBA DEVELOPMENT LIMITED在香港签定《买卖股权协议书》。本公司以人民币4500万元等值港币42,412,818.00,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锦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ABBA DEVELOPMENT LIMITED及其信托持有人。转让交易价格以锦华公司2004年3月31日会计报告书为基础协商一致。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03-03-01 | 交易金额:1793.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新会劳动大学玉湖小苑部分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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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新会劳动大学玉湖小苑 | ||
交易概述: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盈利与抗风险能力,利于企业稳定发展,公司于2003年2月28日与新会劳动大学玉湖小苑(以下简称玉湖小苑)签订“土地使用权及资产转让合同”。根据合同,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1793万元的总价,受让玉湖小苑969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部分资产。 本次转让的玉湖小苑部分土地使用权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圭峰山风景名胜区内,依畔圭峰山玉湖,土地面积9,69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商场、旅业用地(土地使用证号:新府国用<1996>字第2200445号),本次转让该地块性质为商业综合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本次转让资产中,房屋建筑物2491.07平方米,有门楼、东轩楼、船厅、大堂、长廊、尾亭、办公楼等。低值品是上述建筑物内营业用配套设施。其建筑物红墙绿瓦,四檐滴水仿古建筑,且建筑在湖畔山坡,依山而建,错落别致,均可尽览湖光山色,风景秀丽。建筑物中大部分建成年月较久,但均于2000年进行重修和装修工作,均能正常使用。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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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239.00万 | 2104.89万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4元 | |
合计 | 1 | 239.00万 | 2104.89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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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交通银行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09.54万 | 0.00(估)%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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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239.00万 | 1327.94万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2元 | |
合计 | 1 | 239.00万 | 1327.94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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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交通银行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09.54万 | 0.00(估)%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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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 1 | 239.00万 | 1201.03万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239.00万 | 1201.03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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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交通银行 | 长期股权投资 | 309.54万 | 0.00(估)%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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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 1 | 239.00万 | 1170.07万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239.00万 | 1170.07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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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交通银行 | 长期股权投资 | 309.54万 | 0.00(估)%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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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 1 | 239.00万 | 1188.65万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239.00万 | 1188.65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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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交通银行 | 长期股权投资 | 309.54万 | 0.00(估)% |
公告日期:2017-11-21 | 交易金额:136881.87 万元 | 转让比例:13.00 % |
出让方: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收购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完整及独立。 |
公告日期:2017-02-16 | 交易金额:163063.64 万元 | 转让比例:15.49 % |
出让方: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3-09-13 | 交易金额:14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2.81 % |
出让方: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为保证 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收购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完整及独立,具体措施如下: 1、资产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自己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的情形。 2、人员独立上市公司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完全独立。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3、财务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能够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机构独立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业务独立上市公司将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技术、场地和品牌,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 |
公告日期:2013-09-13 | 交易金额:140.00 万元 | 转让比例:0.70 % |
出让方: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梁柏松 | ||
交易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收购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完整及独立,具体措施如下: 1、资产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自己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的情形。 2、人员独立上市公司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完全独立。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3、财务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能够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机构独立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业务独立上市公司将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技术、场地和品牌,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 |
公告日期:2013-09-13 | 交易金额:13860.00 万元 | 转让比例:69.30 % |
出让方: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梁伟东 | ||
交易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收购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完整及独立,具体措施如下: 1、资产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自己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的情形。 2、人员独立上市公司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完全独立。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3、财务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能够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机构独立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业务独立上市公司将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技术、场地和品牌,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 |
公告日期:2013-07-18 | 交易金额:10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66.67 % |
出让方:梁广义,梁少勋 | 交易标的: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梁伟东 | ||
交易影响: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收购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完整及独立,具体措施如下:1、资产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自己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的情形。2、人员独立上市公司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完全独立。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3、财务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能够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4、机构独立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5、业务独立上市公司将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技术、场地和品牌,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一)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美达股份的主营业务为锦纶6切片、长丝、化纤印染布的生产与销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参股企业均未从事与美达股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因此,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二)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为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与美达股份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1、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不从事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也不以独资经营、合资经营或其他拥有股票或权益的方式在其他公司或企业从事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在未来的投资方向上,避免投资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及企业;对上市公司已经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将不会进行建设或投资。4、如未来经营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形成实质性竞争,上市公司有权优先收购该等竞争业务有关的资产,或本人通过解散、对外转让等方法,处理所持从事竞争业务公司的全部股权,以消除同业竞争。5、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应对上市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做出及时和足额的赔偿。”三、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一)关联交易情况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二)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为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书面承诺如下:“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下的企业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3、若本人及关联方未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必要关联交易,本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依法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美达股份《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从制度上保证美达股份作为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保证不发生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美达股份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
公告日期:2013-03-3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3.33 % |
出让方:梁少勋 | 交易标的: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梁广义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02-19 | 交易金额:45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香港锦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英属ABBA DEVELOPMENT LIMITED | ||
交易影响:出售锦华公司股权能较好地化解锦华公司可能潜在的风险.既可利于公司集中资金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又因转让交易价格合理,本公司可实现较好回报.锦华公司转让交易总价45,000,000元,其中29,908,711元为锦华公司欠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债务,受让方确认偿还.本次交易转让所得15,091,289元,与本公司对锦华公司的长期投资10,636,068元相比,预计将实现4,455,221元的收益.同时为外海大桥项目引进新的股东,利于多方面多渠道加强外海大桥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
公告日期:2005-02-19 | 交易金额:4139.35 万元 | 转让比例:1.72 % |
出让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交易,公司将可获得约1963.652万元的帐面收益,且有利于公司集中资金发展主业,做强做大,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
公告日期:2005-02-19 | 交易金额:53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40.00 % |
出让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江门外海大桥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香港建旺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此次股权转让价为5300万元,与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初始出资7116万元扣减本公司投资外海大桥股权投资差额已摊销2116.02万元后相比,转让收益为300.02万元.出让该部分股权后,能在一定程度上减低外海大桥即将面临的行业竞争及地方过桥收费制度改革风险.回收资金用于发展主业,做大做强.也为外海大桥引入战略伙伴,对外海大桥以后的发展将起积极促进作用,更好地保障本公司持有的余下外海大桥30%股权的保值增值. |
公告日期:2004-10-16 | 交易金额:53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40.00 % |
出让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江门外海大桥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香港建旺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此次股权转让价为5300万元,与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初始出资7116万元扣减本公司投资外海大桥股权投资差额已摊销2116.02万元后相比,转让收益为300.02万元.出让该部分股权后,能在一定程度上减低外海大桥即将面临的行业竞争及地方过桥收费制度改革风险.回收资金用于发展主业,做大做强.也为外海大桥引入战略伙伴,对外海大桥以后的发展将起积极促进作用,更好地保障本公司持有的余下外海大桥30%股权的保值增值. |
公告日期:2004-09-28 | 交易金额:4139.35 万元 | 转让比例:1.72 % |
出让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交易,公司将可获得约1963.652万元的帐面收益,且有利于公司集中资金发展主业,做强做大,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
公告日期:2004-06-22 | 交易金额:45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香港锦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英属ABBA DEVELOPMENT LIMITED | ||
交易影响:出售锦华公司股权能较好地化解锦华公司可能潜在的风险.既可利于公司集中资金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又因转让交易价格合理,本公司可实现较好回报.锦华公司转让交易总价45,000,000元,其中29,908,711元为锦华公司欠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债务,受让方确认偿还.本次交易转让所得15,091,289元,与本公司对锦华公司的长期投资10,636,068元相比,预计将实现4,455,221元的收益.同时为外海大桥项目引进新的股东,利于多方面多渠道加强外海大桥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
公告日期:2003-09-16 | 交易金额:948.00 万元 | 转让比例:0.02 % |
出让方:深圳市泉来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广州市天秀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3-09-16 | 交易金额:495.00 万元 | 转让比例:0.88 % |
出让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综合服务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广州市天秀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3-09-16 | 交易金额:1419.00 万元 | 转让比例:2.51 % |
出让方:上海天迪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广州市天秀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3-05-20 | 交易金额:3440.00 万元 | 转让比例:5.85 % |
出让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州市盈富创展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3-05-20 | 交易金额:3440.00 万元 | 转让比例:5.85 % |
出让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广州市盈富创展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3-01-10 | 交易金额:169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95.00 % |
出让方:香港华贸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江门外海大桥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利用效率;有利于公司规避主业市场波动风险;有利于保证、提升公司预期的经营业绩. |
公告日期:2002-11-30 | 交易金额:169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95.00 % |
出让方:香港华贸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江门外海大桥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利用效率;有利于公司规避主业市场波动风险;有利于保证、提升公司预期的经营业绩. |
公告日期:2002-10-31 | 交易金额:18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3.92 % |
出让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10-31 | 交易金额:18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3.92 % |
出让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4-06-12 | 交易金额:1077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福建申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孚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省恒创优品科技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委托加工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关联方福建申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航贸易”)采购原材料,预计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82,500万元,2023年度无实际发生金额。2、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关联方孚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逸特化工”)采购原材料,预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1,143.74万元。3、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关联方福建省恒创优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创优品”)采购商品及委托加工,预计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2023年度无实际发生金额。4、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关联方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锦纶”)采购原材料,预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4,200万元,2023年度无实际发生金额。5、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关联方福建恒申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申寰宇”)销售切片产品,预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销售金额不超过8,500万元,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11,588.77万元。 2024061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5-22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孚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关联方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申远新材料”)采购原材料,预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向关联方孚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逸特化工”)采购原材料,预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同等价值美元金额),向关联方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邦特化工”)采购原材料,预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5,600万元,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关联方福建恒申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新材”)销售切片产品,预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销售金额不超过15,500万元。 20230427:股东大会通过。 20240522:披露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公告日期:2024-01-26 | 交易金额:59891.03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恒投资”)。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将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控股股东,陈建龙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力恒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0230318:股东大会通过 20230608: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407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062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0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相关审核问询问题。 20230726: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追加补充承诺。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向深交所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在修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后尽快重新申报。 20230728:公司于近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3]588号)。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20230731: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7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内容进行了修订。 20230824: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30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0906: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4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相关审核问询问题。 20230914: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同时,鉴于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内容更新。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等相关公告。公司将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及相关文件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2023110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担任美达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对美达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20231116: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31120: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以及有关审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20231216: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98号),批复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0240126: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公告日期:2023-04-06 | 交易金额:33239.6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孚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关联方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申远新材料”)采购原材料,预计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20220629:股东大会通过 20230406: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33,239.64万元。 |
公告日期:2022-11-10 | 交易金额:48958.54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7,507,522.04元(含本数),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58,441,886股(含本数),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恒投资”)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0210824:股东大会通过 20211110:考虑到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14元/股调整为3.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由497,507,522.04元调整为494,338,684.32元。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20211117:近日,鉴于公司与力恒投资已于2021年8月5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为进一步稳固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2021年1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先生与力恒投资签署了《合作协议》,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作出约定。 20220105: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558),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20128:公司本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355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查。 20220302:在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查。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355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发行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20220310: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558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20819: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2090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再次做出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12元/股调整为3.09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3.12元/股-0.03元/股=3.09元/股。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由494,338,684.32元调整为489,585,427.74元。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20221108: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2]296号)。因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558号)提交书面回复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20221110:2022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具体详见公司2022-049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受此影响,公司与力恒投资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未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终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李坚之先生。 |
公告日期:2022-03-30 | 交易金额:21509.1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孚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1.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关联方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申远新材料”)采购原材料己内酰胺,预计自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23,000万元。2.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关联方孚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逸特化工”)采购原材料己内酰胺,预计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20210930:股东大会通过 20220330: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21,509.15万元。 |
公告日期:2020-11-11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青岛旅投中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完善美达股份在军民融合行业内的产业布局,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达股份”)于2020年9月27日与青岛旅投中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骏”)签署《合伙协议》,共同设立“青岛蓝色星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青岛中骏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同时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基金管理人,美达股份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本合伙企业初始设立规模为人民币3010万元,其中美达股份拟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青岛中骏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0万元。 20201111:合伙企业已于2020年9月28日注册成立,并于2020年11于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
公告日期:2014-09-19 | 交易金额:2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向君合投资、太仓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122,282,608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4.08元/股)的90%,即3.68元/股;其中,君合投资拟以人民币现金认购67,934,782股,认购价格即为发行价格。君合投资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013年9月26日,君合投资与本公司签署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140311:2014年3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140325:2014年3月2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13号). 20140327:现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进行调整. 20140919:公司已于2014年9月16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02 | 原始质押股数:475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30至 -- |
出质人: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青岛城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将其持有的475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青岛城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11 | 原始质押股数:79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08至 -- |
出质人: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08日将其持有的792.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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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1-05-06 | 本次解押股数:79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4-29 |
解押相关说明:
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29日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792.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4-18 | 原始质押股数:158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4-16至 -- |
出质人: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为满足资金需求,昌盛控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办理借款,并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584万股向上述银行提供质押担保,于2018年4月16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8年4月16日起,至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08 | 原始质押股数:2867.8538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02至 -- |
出质人: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银行青岛香港路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2017年06月02日将其持有的2867.8538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行青岛香港路支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06 | 原始质押股数:2867.8538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02至 -- |
出质人: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青岛银行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2017年06月02日将其持有的2867.8538万股股份质押给青岛银行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06 | 原始质押股数:2446.1106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02至 -- |
出质人: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即墨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2017年06月02日将其持有的2446.1106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即墨支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1-16 | 原始质押股数:207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14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为满足资金需求,君合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075万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3%)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6年11月14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6年11月14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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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2-25 | 本次解押股数:207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2-23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君合投资将其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868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购回,并于2017年2月23日办理完成上述股票的解押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1-11 | 原始质押股数:299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09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为满足资金需求,君合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996万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7%)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6年11月9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6年11月9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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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2-25 | 本次解押股数:299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2-23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君合投资将其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868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购回,并于2017年2月23日办理完成上述股票的解押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1-05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03至 -- |
出质人: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为满足资金需求,天健集团于2016年11月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000万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9%)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6年11月3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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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2-08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2-06 |
解押相关说明:
天健集团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9%)购回。2017年2月6日,上述股票的解押手续已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1-03 | 原始质押股数:179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01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为满足资金需求,君合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797万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0%)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6年11月1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6年11月1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2-25 | 本次解押股数:1797.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2-23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君合投资将其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868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购回,并于2017年2月23日办理完成上述股票的解押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9-03 | 原始质押股数:164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31至 -- |
出质人:太仓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权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太仓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德源投资”)目前持有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股票54,945,0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4%,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近日,为满足融资需求,德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648万股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6年8月31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6年8月31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6-04 | 原始质押股数:528.9882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02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为满足融资需求,天昌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5,289,882股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6年6月2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6年6月2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2-08 | 本次解押股数:528.9882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2-06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天昌投资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26,508,182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2%)购回,同时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57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购回。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4-30 | 原始质押股数:8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4-27至 -- |
出质人: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以“2016-021”号公告披露,截止于2016年4月26日,天健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万股,其中1500万股被设置质押,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4%。为满足融资需求,天健集团于2016年4月2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830万股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6年4月27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天健集团另于2016年4月28日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30万股本公司股票购回,并办理完成解押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11-17 | 本次解押股数:8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1-15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天健集团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2000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9%)购回,并于2016年11月15日办理完成解押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4-28 | 原始质押股数:11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4-25至 -- |
出质人: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5年5月9日以“2015-029”号公告披露,截止于2015年5月7日,天健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万股,其中1830万股被设置质押。为满足融资需求,天健集团于2016年4月2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170万股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6年4月25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天健集团另于2016年4月26日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500万股本公司股票购回,并办理完成解押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11-17 | 本次解押股数:117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1-15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天健集团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2000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9%)购回,并于2016年11月15日办理完成解押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30 |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28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为满足融资需求,君合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50万股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6年1月28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6年1月28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11-12 | 本次解押股数:3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1-10 |
解押相关说明:
君合投资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75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3%)购回。2016年11月10日办理完成上述股票的解押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21 | 原始质押股数:24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19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为满足融资需求,天昌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450,000股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6年1月19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6年1月19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2-08 | 本次解押股数:24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2-06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天昌投资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26,508,182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2%)购回,同时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57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购回。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19 | 原始质押股数:45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15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为满足融资需求,天昌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4,580,000股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君合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6,450,000股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交易均于2016年1月15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均由2016年1月15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2-08 | 本次解押股数:45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2-06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天昌投资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26,508,182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2%)购回,同时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57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购回。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19 | 原始质押股数:64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15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为满足融资需求,天昌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4,580,000股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君合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6,450,000股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交易均于2016年1月15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均由2016年1月15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11-12 | 本次解押股数:64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1-10 |
解押相关说明:
君合投资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75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3%)购回。2016年11月10日办理完成上述股票的解押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14 | 原始质押股数:57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12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为满足资金需求,天昌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5,740,000股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6年1月12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6年1月12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11-12 | 本次解押股数:57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1-10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天昌投资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74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9%)购回,君合投资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75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3%)购回。2016年11月10日办理完成上述股票的解押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05 | 原始质押股数:10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2-31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为满足资金需求,君合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080万股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5年12月31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5年12月31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11-12 | 本次解押股数:108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1-10 |
解押相关说明:
君合投资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75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3%)购回。2016年11月10日办理完成上述股票的解押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0-14 | 原始质押股数:48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0-12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为满足融资需求,天昌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4,840,000股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5年10月12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5年10月12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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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2-08 | 本次解押股数:48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2-06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天昌投资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26,508,182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2%)购回,同时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57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购回。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0-09 | 原始质押股数:81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9-29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为满足资金需求,天昌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8,120,000股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5年9月29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5年9月29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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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2-08 | 本次解押股数:81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2-06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天昌投资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26,508,182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2%)购回,同时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57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购回。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7-01 | 原始质押股数:40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6-29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为满足资金需求,天昌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4,030,000股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5年6月29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5年6月29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于2015年6月29日,天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票51,818,182股,其中18,398,300股被设置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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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2-08 | 本次解押股数:403.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2-06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天昌投资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26,508,182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2%)购回,同时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57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购回。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6-19 | 原始质押股数:776.83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6-16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天昌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7,768,300股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5年6月16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5年6月16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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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2-08 | 本次解押股数:776.83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2-06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天昌投资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26,508,182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2%)购回,同时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57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购回。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5-09 | 原始质押股数:18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5-07至 -- |
出质人: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8%,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本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以“2014-040”号公告披露,截止于2014年9月29日,天健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均没有被设置质押。近日,天健集团为满足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830万股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5年5月7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于2015年5月7日,天健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万股,其中1830万股被设置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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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4-30 | 本次解押股数:3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4-28 |
解押相关说明:
为满足融资需求,天健集团于2016年4月2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830万股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6年4月27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天健集团另于2016年4月28日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30万股本公司股票购回,并办理完成解押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1-15 | 原始质押股数:266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1-13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以“2014-051”号公告披露,截止于2014年10月23日,君合投资持有本公司股票68,681,318股,其中41,960,000股被设置质押。近日,君合投资为满足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6,680,000股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4年11月13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4年11月13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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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1-16 | 本次解押股数:266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1-13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君合投资将其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668万股本公司股票购回,并于2016年1月13日办理完成解押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0-25 | 原始质押股数:419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0-22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君合投资为满足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4196万股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4年10月22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4年10月22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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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11-09 | 本次解押股数:299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1-07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君合投资将其质押给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996万股本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7%)购回,并于2016年11月7日办理完成解押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0-25 | 原始质押股数:419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0-22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天昌投资向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归还借款,并于2014年10月23日将原向债权人提供质押担保的11818182股本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君合投资为满足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4196万股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4年10月22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4年10月22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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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3-17 | 本次解押股数:419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12-31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9-27 | 原始质押股数:6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9-25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江门市丽苑置业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昌投资”)目前持有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518181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81%,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本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以“2014-037”号公告披露,截止于2014年9月19日,天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51818182股,其中41818182股被设置质押。近日,天昌投资为满足资金需求,向江门市丽苑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并于2014年9月25日以美达股份660万股向债权人提供质押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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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10-09 | 本次解押股数:6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9-30 |
解押相关说明:
天昌投资向江门市丽苑置业有限公司归还借款,并于2015年9月30日将原向债权人提供质押担保的6,600,000股本公司股票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8-05 | 原始质押股数:1181.8182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7-24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为满足资金需求,天昌投资向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时代证券”)借款,并于2014年7月24日以美达股份11818182股向新时代证券提供质押担保;天健集团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借款,并于2014年7月29日以美达股份3000万股向国信证券提供质押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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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10-25 | 本次解押股数:1181.8182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10-23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天昌投资向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归还借款,并于2014年10月23日将原向债权人提供质押担保的11818182股本公司股票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8-05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7-29至 -- |
出质人: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为满足资金需求,天昌投资向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时代证券”)借款,并于2014年7月24日以美达股份11818182股向新时代证券提供质押担保;天健集团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借款,并于2014年7月29日以美达股份3000万股向国信证券提供质押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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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10-08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9-29 |
解押相关说明:
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3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8%,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本公司于2014年8月5日以“2014-028”号公告披露,截止于2014年8月1日,天健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万股,均被设置质押。近日,天健集团向债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借款,并于2014年9月29日将原向债权人提供质押担保的3000万股美达股份解除质押。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于2014年9月29日,天健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没有被设置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5-05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4-29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钟银彩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向钟银彩借款,并于2014年4月29日以美达股份1000万股向钟银彩提供质押担保。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于2014年4月29日,天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51818182股,其中共有4000万股被设置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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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6-19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6-16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天昌投资分别向钟银彩、陈惠珍和陈彩霞归还借款,并于2015年6月16日将原向债权人提供质押担保的30,000,000股本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另外,为满足资金需求,天昌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7,768,300股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5年6月16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5年6月16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9-18 | 原始质押股数:1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9-16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钟银彩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昌投资”)目前持有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518181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81%,为本公司相对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于2013年9月16日,天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51818182股,其中3000万股被设置质押。天昌投资为满足资金需求,分别向钟银彩、陈惠珍和陈彩霞借款,并分别以美达股份1200万股、1000万股、800万股向上述三人提供质押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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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6-19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6-16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天昌投资分别向钟银彩、陈惠珍和陈彩霞归还借款,并于2015年6月16日将原向债权人提供质押担保的30,000,000股本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另外,为满足资金需求,天昌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7,768,300股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5年6月16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5年6月16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9-18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9-16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陈惠珍 | ||
质押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于 2013 年 9 月 16 日,天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51818182股,其中 3000 万股被设置质押。天昌投资为满足资金需求,分别向钟银彩、陈惠珍和陈彩霞借款,并分别以美达股份 1200 万股、1000 万股、800 万股向上述三人提供质押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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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6-19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6-16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天昌投资分别向钟银彩、陈惠珍和陈彩霞归还借款,并于2015年6月16日将原向债权人提供质押担保的30,000,000股本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另外,为满足资金需求,天昌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7,768,300股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5年6月16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5年6月16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9-18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9-16至 -- |
出质人: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陈彩霞 | ||
质押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于 2013 年 9 月 16 日,天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51818182股,其中 3000 万股被设置质押。天昌投资为满足资金需求,分别向钟银彩、陈惠珍和陈彩霞借款,并分别以美达股份 1200 万股、1000 万股、800 万股向上述三人提供质押担保。 |
||
解押公告日期:2015-06-19 | 本次解押股数:8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6-16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天昌投资分别向钟银彩、陈惠珍和陈彩霞归还借款,并于2015年6月16日将原向债权人提供质押担保的30,000,000股本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另外,为满足资金需求,天昌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7,768,300股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5年6月16日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由2015年6月16日起,至双方办理完成解押手续之日止。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8-13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至 -- |
出质人: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 | ||
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8000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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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07-15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7-11 |
解押相关说明:
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集团”)目前持有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42%,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此前,本公司已公告披露,天健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万股被设置质押。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4年7月11日提供的数据,天健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00万股已解除质押。 |
冻结公告日期:2015-12-17 | 原始冻结股数:120.0000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15-12-08至2017-12-07 |
股东: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 | ||
执行冻结机构: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
冻结相关说明:
近日,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其债务人追索借款本息,向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下称“新会法院”)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债务人相关财产,按规定,需向新会法院提供担保。君合投资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3%)向新会法院提供担保,并已办理司法冻结手续,冻结日期为2015年12月8日,冻结期限暂为两年。 |
||
解冻公告日期:2016-09-19 | 本次解冻股数:120.0000万股 | 实际解冻日期:2016-09-13 |
解冻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以“2015-078”号公告披露,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健集团”)向其债务人追索借款本息,向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下称“新会法院”)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债务人相关财产,君合投资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3%)向新会法院提供担保,并已办理司法冻结手续。现新会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天健集团不须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近日,新会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解除对君合投资持有的上述本公司股票120万股的司法冻结。解除冻结的手续已于2016年9月13日办理完成。 |
冻结公告日期:2013-08-01 | 原始冻结股数:8181.8182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至-- |
股东: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执行冻结机构: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
冻结相关说明:
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8181.8182万股股份。 |
||
解冻公告日期:2013-09-04 | 本次解冻股数:3000.0000万股 | 实际解冻日期:2013-09-04 |
解冻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3年8月30日提供的数据,天健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00万股已解除查封,2000万股解除质押. |
冻结公告日期:2013-08-01 | 原始冻结股数:8181.8182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至-- |
股东: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执行冻结机构: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
冻结相关说明:
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8181.8182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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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冻公告日期:2013-08-01 | 本次解冻股数:5181.8182万股 | 实际解冻日期:2013-07-31 |
解冻相关说明:
近日,本公司收到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3)江新法立保字第55-2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天健集团所持有的、除已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3000万股之外的、共计51818182股本公司股份的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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