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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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4 | 增发A股 | 2023-01-12 | 11.92亿 | 2022-12-31 | 11.93亿 | 0% |
2016-03-08 | 增发A股 | 2016-03-09 | 17.67亿 | 2016-12-31 | 0.00 | 99.6% |
2012-12-27 | 增发A股 | 2012-10-26 | 39.67亿 | - | - | - |
1997-08-25 | 首发A股 | 1997-08-29 | 2.38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4-11-02 | 交易金额:76.28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6.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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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能源”)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乐公司”)66.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电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公告日期:2023-10-27 | 交易金额:5.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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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容公司”)参股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大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分别持股40%、60%。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6号)的规定,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法人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为使财务公司尽快满足相关要求,提升其对公司的金融服务能力,大容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拟同比例向财务公司分别增资2亿元、3亿元,其中大容公司2亿元增资金额由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增资方式注入大容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容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亿元,股权比例不变。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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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76.70万 | 0.00 | -- | |
合计 | 1 | 76.70万 | 0.0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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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酒钢宏兴 | 其他 | 52.73万 | 0.06(估)% |
公告日期:2012-09-19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9.27 % |
出让方:西北油漆厂 | 交易标的: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 本次收购前,甘肃电投未持有西北化工股份。 本次收购完成后,甘肃电投将成为西北化工控股股东。为保证西北化工的独立运作,甘肃电投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收购后的西北化工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完整及独立,具体措施及事项如下: 1、资产独立本次收购后,西北化工对自己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与西北化工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的情形。 2、人员独立西北化工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收购人完全独立。西北化工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甘肃电投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3、财务独立本次收购后,西北化工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西北化工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收购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能够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收购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机构独立西北化工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西北化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业务独立西北化工将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5-6-1-26场地和品牌,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次收购对西北化工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西北化工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与收购人保持独立。 |
公告日期:2009-07-23 | 交易金额:1748.00 万元 | 转让比例:71.80 % |
出让方: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甘肃陇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华龙证券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是公司收缩战线、突出主业的战略措施,本次转让行为对公司利润不会带来明显影响.本次转让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生效,转让行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本次转让行为完成,陇达期货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公告日期:2024-04-23 | 交易金额:1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九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为进一步提高中期票据信用评级、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拟为上述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经公司决策后将与电投集团签署担保协议。 202404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3-30 | 交易金额:1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九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为进一步提高中期票据信用评级、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拟为上述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经公司决策后将与电投集团签署担保协议。 |
质押公告日期:2021-10-16 | 原始质押股数:14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0-15至 -- |
出质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将其持有的14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1-11-09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9-07至 -- |
出质人:西北油漆厂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庆阳路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油漆厂通知,西北油漆厂已将2000万国有法人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庆阳路支行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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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1-11-09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1-11-07 |
解押相关说明: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油漆厂通知,西北油漆厂已将2011年9月7日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庆阳路支行的2000万国有法人股解除质押,上述股份已于2011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