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贵州中国第七砂轮股份有限公司,系经贵州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1992年10月28日以黔体改股字(1992)26号文批准,由中国七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第七砂轮厂,以下简称“七砂集团”)、中国第六砂轮厂(现已并入“七砂集团”)及贵州省电力局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1月20日正式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1443062,本公司设立时的股本为人民币6,252万元。
1995年9月6日,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特别会议决议,并经贵州省体改委以黔体改企字[1995]9号文批准、贵州省国有资产...查看全部▼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贵州中国第七砂轮股份有限公司,系经贵州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1992年10月28日以黔体改股字(1992)26号文批准,由中国七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第七砂轮厂,以下简称“七砂集团”)、中国第六砂轮厂(现已并入“七砂集团”)及贵州省电力局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1月20日正式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1443062,本公司设立时的股本为人民币6,252万元。
1995年9月6日,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特别会议决议,并经贵州省体改委以黔体改企字[1995]9号文批准、贵州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黔国资综评确[1995]103号文确认,本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吸收了七砂集团下属的磨料生产线等经营性资产及第七砂轮厂进出口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从而扩大本公司的经营规模。经此次增资后,本公司股本增加为人民币12,800万元。
1997年7月18日,本公司经贵州省人民政府以黔府函[1997]151号文审核批准,并于1998年4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字[1998]75号文审核批复,于1998年4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股本总额增加为17,300万元。本公司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于1998年6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本公司于2000年向所有股东按每10股送3股红股,共送出5,190万股,经此次送股后,本公司股本增至22,490万元。
2003年3月3日,经财政部财企(2002)532号文件批准,贵州达众磨料磨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众公司”)受让七砂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6,728.341万股。
2003年3月27日,经财政部财企(2003)127号文件批准,达众公司拟将持有6,728.341万股国家股中的5,282.8491万股转让给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电信院”),占总股本的23.49%,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拟将1,445.4919万股转让给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6.43%,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但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未能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2003年5月12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所拥有的从事磨料磨具业务的资产(包含相关负债)对达众公司投资,投资额为6,171.99万元,占达众公司注册资本的17.79%。
2003年5月19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本公司将所拥有的贵州七砂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七砂进出口公司”)100%权益及从事磨料磨具业务的资产(包含相关负债)换出,并换入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数据”)83.165%的股权。
2003年5月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名称由“贵州中国第七砂轮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1月27日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200001202072。
2005年3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351号文《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的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达众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6,728.341万股国家股中5,282.8491万股转让给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1,445.4919万股转让给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电信院持有本公司5,282.8491万股,占总股本的23.49%,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445.4919万股,占总股本的6.43%。
2005年10月31日,电信院与北京奈特高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特高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05年12月8日签署了《关于转让价款的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电信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41.5万股转让给奈特高科,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2%。本次转让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1548号)“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本次转让完成后,电信院持有本公司4,041.349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97%,股份性质仍为国有法人股;奈特高科持有本公司1,241.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2%,股份性质为非国有股,股权过户已于2006年6月20日完成。
2005年12月2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贵州省国资委下发国资产权[2005]1577号文“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原贵州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上市公司国家股1,241.5万股划转给贵州省金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性质为国家股,股权过户已于2006年6月19日完成。
2005年12月31日,电信院与贵州省金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茂”)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划转到贵州金茂名下的本公司国家股1,241.5万股,有关股权转让审批手续已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06]2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将贵州省金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持有的批复》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415号文)《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本次转让完成后电信院持有本公司5,282.8491万股,占总股本的23.49%。
2006年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原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对价股份,公司的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动,股份结构发生了变化。2006年6月30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
经公司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3月1日至3月9日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3,500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6.80元/股,并申请增加注册资本3,5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990万元。
2009年11月30日,经公司200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168号)的核准,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及其他八家投资者发行股份7,300万股,发行价格为6.70元/股,并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3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290万元。
根据公司2012年11月23日修改后的章程、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0号文《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的方式发行18,30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2元。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594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向电信技术科学研究院等非公开发行68,174,260.00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4]162号文件《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17号文件《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17.426万股购买相关资产;根据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等签订的《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规定,确定的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65元,购买相关资产公允价值为521,533,089.00元。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411.426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10月23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该激励计划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国资厅分配【2014】400号文件同意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向144名激励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7元。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136.426万元。
根据公司2016年6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第五十八次董事会决议,鉴于徐长斌、冯婧、杨梅、侯峰、郑娟、邓晖、黄睿明7人已经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其以货币方式归还人民币945,000.00元,现金分红人民币3,600.00元。同时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18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768,600.00元。公司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1,184,260.00元。
根据公司2016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第五十六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向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发行27,542,993.00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6]319号文件《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84号文件《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42,993股购买相关资产;根据公司与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规定,确定的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60元,购买相关资产公允价值为319,498,718.8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7,542,993.00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291,955,725.8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8,727,253.00元。
根据公司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第六十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1月1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4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377,77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2,105,028.00元。
根据公司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本648,307,048.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259,322,819.00股。公司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7,629,867.00元。
根据公司2018年4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9,322,819.00元,按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259,322,819.00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7,629,867.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157,860,020股,注册资本为1,157,860,020.00元。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