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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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2 | 增发A股 | 2021-03-15 | 50.01亿 | - | - | - |
2006-10-31 | 增发A股 | 2006-10-26 | 5.50亿 | - | - | - |
1999-08-30 | 首发A股 | 1999-09-01 | 3.24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19-12-2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4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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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2019年9月25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市国资委”)与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签署《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济南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集团”)45%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山东重工(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 2019年9月29日,山东重工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出具的《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45%国有产权有关事宜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字[2019]44号),山东省国资委批准本次无偿划转。 2019年9月27日,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投”)与山东重工签署《国有股权授权行使并一致行动协议》,山东国投将其持有的重汽集团20%股权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山东重工行使(以下简称“本次股权委托”)。 |
公告日期:2015-07-0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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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收到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通知称:山东省政府为支持济南市省会经济圈发展,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山东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享有的权益80%无偿划转给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无偿划转给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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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1 | 0.00 | 4943.49万 | 每股收益增加0.07元 | |
合计 | 1 | 0.00 | 4943.49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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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ST庞大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19-12-2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45.00 % |
出让方: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5-07-07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重汽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济南市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对中国重汽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中国重汽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与济南市国资委及山东省国投公司保持独立。 |
公告日期:2021-04-01 | 交易金额: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在关联董事刘正涛先生、孙成龙先生、曲洪坤女士、云清田先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以同意5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事项如下:为解决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公司通过与银行或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包括并不限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合作,为客户购车提供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同时,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对于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服务中达到回购条件的逾期客户,公司通过催收、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大部分客户通过催收不会形成最终风险。公司成立有专门法务机构及各派出办事处在客户所在地采取控制风险措施,使公司所承担的风险降至最低,且在可控范围之内。其中,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是基于与其签订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书》及《回购协议书》,并在约定的业务额度内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
公告日期:2021-03-1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货物,销售货物,金融业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主要负责重卡整车的生产和装配,目前已经在关键零部件总成、整车生产和装配、整车进出口等环节具备一体化的生产能力和竞争优势。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发生持续性的购销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从中国重汽集团和潍柴控股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发动机、变速箱、内饰件及其他相关零部件;接受中国重汽集团及其下属各改装厂的整车上装服务;向中国重汽集团下属的国际公司销售用于出口的整车;控股子公司桥箱公司向中国重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车桥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接受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票据承兑等金融服务。2020年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1,175,208万元人民币,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3,342,910万元人民币。公司在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结合2021年经营目标,预计了202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21年预计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1,842,300万元人民币,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4,441,7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金融业务预计情况详见列表。 20210317:股东大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