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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4-10-31 异动提醒: 更多>> 河化股份11:01分触及涨停,分析或为:银亿重整+三季报增长+CRO+维生素 涨停分析 ▼
银亿重整+三季报增长+CRO+维生素
1、10月25日晚公司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亿元,同比增长10.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28.87万元,同比上涨2,171.86%。 2、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7月26日公司大股东银亿集团的司法重整管理人与厦门象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9月19日互动:截止2024年9月19日,控股股东重整债权人会议的投票程序尚未结束。 3、根据公司官网:公司持有南松凯博93.41%股权。南松凯博积极开展CMO、CDMO业务,为国内外药品生产厂家提供优质的产品服务。 4、23年年报:子公司南松医药建立了可以根据工艺路线、生产规模进行灵活调整的多功能中试车间,并依托在医药中间体领域多年的研发生产经验和专业的技术团队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定制需求。该模式下主要产品为维生素 D3 中间体。
(免责声明:分析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根据不同行情独立判断)
2024-10-31 发布公告: 《河化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0-31 投资互动:
2024-10-30 龙 虎 榜:
2024-10-26 发布公告: 《河化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26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22元,净利润7928.87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171.86%
2024-10-26 股东人数变化:
2024-10-16 发布公告: 《河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
2024-10-10 发布公告: 《河化股份: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4-10-10 股票回购: 拟回购不超过833.3万股,进度:回购完成;已累计回购87.81万股,均价为2.551元
2024-10-08 发布公告: 《河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
2024-09-10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2024-08-23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4-08-23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中报每股收益0.0072元,净利润263.6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639.30%
2024-08-23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西部大开发”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西部大开发:公司注册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镇
2024-08-23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8-23 参控公司: 参控宁波河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重庆南松凯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3.41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3.41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08-19 龙 虎 榜:
2024-08-09 龙 虎 榜:
2024-08-01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CRO概念”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CRO概念:根据公司官网:公司持有南松凯博93.41%股权。南松凯博积极开展CMO、CDMO业务,为国内外药品生产厂家提供优质的产品服务。
2024-07-11 业绩预告: 预计中报业绩:净利润215.0万元至320.0万元,增长幅度为5.03倍至7.97倍 变动原因 
原因:
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主要原因:2024年上半年,子公司南松医药的部分医药中间体产品因市场需求增加,导致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营业收入、净利润相应增长。
2024-07-10 股东减持:
2024-07-03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维生素”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维生素:2023年年报,子公司南松医药建立了可以根据工艺路线、生产规模进行灵活调整的多功能中试车间,并依托在医药中间体领域多年的研发生产经验和专业的技术团队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定制需求。该模式下主要产品为维生素 D3 中间体。
2024-05-22 分配预案: 详情>> 2023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4-05-21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3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更新后)》 11.审议《关于增补李刚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24-05-15 监管问询: 2024-05-15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4-04-26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年报每股收益-0.03元,净利润-1155.9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88.49%
2024-04-26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32元,净利润-116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6.10%
2024-04-26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4-26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4-26 参控公司: 参控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重庆南松凯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3.41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3.41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01-25 业绩预告: 预计年报业绩:净利润-1500万元至-900万元,增长幅度为85.07%至91.04% 变动原因 
原因:
1、上年度全额计提了9,006.28万元的商誉减值准备。   2、2023年公司增加合同定制产品生产规模,但由于部分产品销售未达预期,导致产量低,单位生产成本增加,停工损失增加。   3、为了进一步开拓新产品,公司加大了研发和设备投入,因新产品从开发到形成量产需要一定时间,故对成本造成大的影响。
2023-12-27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转让公司尿素产能指标的议案》
2023-12-20 资产出售: 拟出让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末2020年初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公司主业由化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变更为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推广以及尿素委托加工销售业务。为强化战略引领、更好聚焦主业,公司拟将35万吨/年尿素产能置换指标(含中间产品“合成氨”21万吨/年)(以下简称“尿素产能指标”)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煤化工”)。经双方友好协商,拟以人民币9450万元进行转让。
2023-12-05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3-09-29 股东减持: 何卫国、何建国于2023.05.18至2023.09.21期间累计减持345.1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94% 详细内容 
何建国 于2023.05.31至2023.09.21期间 减持39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11%

何卫国 于2023.05.18至2023.08.24期间 减持306.1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84%

2023-08-24 参控公司: 参控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重庆南松凯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3.41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3.41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3-02-28 增减持计划: 公司其他股东何建国,何卫国计划自2023-03-21起至2023-09-20,拟减持不超过732.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00%
2022-08-06 增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一般股东何卫国、何建国计划自2022-08-29起至2023-08-28,拟减持不超过732.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00%
2022-07-13 增减持计划: 公司其他股东王进文,王翠莲计划自2022-07-13起至2023-02-02,拟减持不超过109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00%
2022-05-30 监管问询: 2022-05-30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2-05-26 监管问询: 2022-05-26收到关注函
2022-05-21 增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一般股东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2-06-14起至2022-12-13,拟减持不超过219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6.00%
2022-03-17 增减持计划: 公司其他股东王进文,王翠莲计划自2022-03-17起至2022-07-10,拟减持不超过109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00%
2021-09-14 增减持计划: 公司其他股东王进文、王翠莲计划自2021-09-14起至2022-04-13,拟减持不超过219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6.00%
2019-03-12 非标审计意见: 2018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18-02-28 非标审计意见: 2017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17-03-01 非标审计意见: 2016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高管持股变动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1-29至-
担 保 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12-14至2028-12-14
担 保 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1-29至-
担 保 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12-14至2028-12-14
担 保 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12-14至-
担 保 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12-14至2028-12-13
担 保 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12-14至-
担 保 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12-14至2028-12-13
担 保 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12-17至-
担 保 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12-14至2028-12-14
担 保 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12-17至-
担 保 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12-14至2028-12-14
担 保 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2-12-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王进文,公司股东王翠莲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股东王进文,公司股东王翠莲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7-11-2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3-08-2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汤广斌,副董事长李春啟,董事兼总经理赵光辉,总会计师莫理兵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汤广斌、公司董事长(时任副董事长)李春啟、董事兼总经理赵光辉、总会计师莫理兵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抄报有关部门。

公告日期:2013-08-0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发来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2号《关于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你单位应引以为戒,扎实做好财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增强信息披露的严肃性和谨慎性,并全面梳理公司控制风险点,建立完善覆盖公司全部业务的内容制度,尤其是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相关的内控制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你公司应当在2013年8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机构调研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1家,其中: 券商1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