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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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2 | 增发A股 | 2022-06-06 | 2.72亿 | 2022-06-30 | 2.88亿 | 0% |
2022-04-19 | 增发A股 | 2022-04-19 | 58.59亿 | - | - | - |
2021-07-02 | 增发A股 | 2021-07-05 | 7.94亿 | - | - | - |
2021-05-20 | 增发A股 | 2021-05-20 | 55.69亿 | - | - | - |
2014-04-25 | 增发A股 | 2014-04-25 | 99.65亿 | - | - | - |
2003-12-12 | 可转债 | 2003-12-16 | 19.43亿 | 2007-12-31 | 0.00 | 100% |
1999-09-17 | 首发A股 | 1999-09-21 | 17.69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4-09-11 | 交易金额:1.43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CCPP发电项目产生的CC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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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各受让方 | ||
卖方: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落实《首钢股份低碳行动规划》,推进公司碳排放管理工作,结合目前碳排放权市场交易价格走势,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迁钢公司与多家受让方签署《碳排放权交易协议转让合同》,通过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转让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迁钢公司已与各受让方签订了相关转让合同。本次迁钢公司转让CCER预计影响公司利润约1~1.2亿元(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数据为准)。 |
公告日期:2023-09-2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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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或“公司”)拟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及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拟于近期设立,以下简称“智新电磁员工持股平台”)共同向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电磁”)增资,增资金额预计不超过16.05亿元。其中,首钢集团拟以前期由智新电磁申请并拨付至首钢集团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预计不超过4.59亿元进行增资;首钢股份拟以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在建工程、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预计9.80亿元进行增资;智新电磁员工持股平台预计以不超过1.67亿元现金进行增资。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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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 | 3.11亿 | -- | |
合计 | 1 | 0.00 | 3.11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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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铁科轨道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24-12-11 | 交易金额:8198698.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接受服务,购买工程设备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生产、生活等服务,购买工程设备、接受工程服务等交易金额合计为8198698万元。 |
公告日期:2024-12-1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管理服务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在原《管理服务协议》执行过程中,首钢集团因业务调整,设立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首美分公司(以下简称“首美分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首公司”)的核心铁矿石业务划转至首美分公司,中首公司主营业务变为物业、酒店管理。考虑到分立后的中首公司主营业务与本公司提供的管理服务内容无关,首钢集团提出由首美分公司代替中首公司成为首钢股份的管理服务对象。经2023年9月28日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首钢股份与首钢集团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原《管理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原《管理服务协议》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鉴于原《管理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运营实际,经与首钢集团协商,现双方拟重新签署《管理服务协议》,管理服务期限3年。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6-10 | 原始质押股数:5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6-06至 -- |
出质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6月06日将其持有的57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6-10 | 原始质押股数:4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6-06至 -- |
出质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6月06日将其持有的4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