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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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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 | 增发A股 | 2022-01-20 | 11.89亿 | 2022-06-30 | 0.00 | 100% |
2021-04-27 | 增发A股 | 2021-04-27 | 52.03亿 | - | - | - |
2007-10-20 | 增发A股 | 2007-10-17 | 11.40亿 | 2009-12-31 | 2.62亿 | 77.04% |
2000-02-15 | 首发A股 | 2000-02-17 | 5.31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3-11-3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国能长源谷城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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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低碳化发展趋势,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促进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谷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城新能源)增资不超过30,833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冷集光伏项目)。冷集光伏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冷集镇,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3万千瓦,静态总投资108,489万元,动态总投资110,243万元,均含送出工程3836万元。 |
公告日期:2023-07-15 | 交易金额:1.73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国能长源随县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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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本次以现金方式增资随县新能源17,298万元,增资金额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
公告日期:2023-05-10 | 交易金额:4548.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国能长源巴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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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巴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东新能源)资本金4,548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巴东县沿渡河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巴东光伏发电项目)。巴东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万千瓦,静态总投资48,103万元(含送出工程3,053万元),动态总投资48,493万元(含送出工程3,053万元)。 近日,公司已履行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同意增资巴东新能源并投资建设巴东光伏发电项目。 |
公告日期:2023-04-26 | 交易金额:26.21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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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低碳化发展趋势,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促进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公司)增资41,741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汉川基地三期项目)。汉川基地三期项目位于汉川市分水镇,项目规划40万千瓦光伏项目,静态总投资205,585万元,动态总投资208,706万元,均含送出工程1616万元。 为促进公司煤电产业结构优化,加快清洁高效环保煤电项目升级发展,增加公司大容量高参数煤电装机比重,增强公司煤电机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公司)增资220,356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汉川四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汉川四期项目)。汉川电厂位于汉川市新河镇汉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一二三期项目,汉川四期项目拟在三期项目预留扩建端西侧建设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湿冷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项目静态投资706,884万元,动态总投资734,520万元。 |
公告日期:2023-03-23 | 交易金额:2.15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国能长源潜江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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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低碳化发展趋势,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潜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新能源)增资21,550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潜江浩口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浩口光伏项目)。浩口光伏项目位于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0万千瓦,静态总投资104,319万元(含送出工程2800万元),动态总投资105,165万元(含送出工程28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3-01-12 | 交易金额:5996.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国能长源荆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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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荆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新能源)资本金5,996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荆州市纪南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荆州纪南光伏发电项目)。荆州纪南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北省荆州市,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万千瓦,静态总投资52,890万元(含送出工程1,850万元),动态总投资53,318万元(含送出工程1,850万元)。 |
公告日期:2023-01-12 | 交易金额:1405.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国能长源荆门屈家岭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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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荆门屈家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屈家岭新能源)资本金1,405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荆门屈家岭罗汉寺7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屈家岭光伏发电项目)。屈家岭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北省荆门市,项目规划装机容量7万千瓦,静态总投资37,711万元(含送出工程3,000万元),动态总投资38,017万元(含送出工程3,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2-12-21 | 交易金额:1752.55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303841吨碳排放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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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能内蒙古西来峰电力有限公司 | ||
卖方: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公司)拟通过大宗协议交易方式向国能内蒙古西来峰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西来峰)出售303,841吨碳排放配额,预计交易金额1,752.55万元。在本次碳排放配额交易完成后,预计汉川公司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存量仍可满足2023年的履约需要。本次碳排放配额交易产生的利润预计约为1,653.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65.22%。 |
公告日期:2022-09-30 | 交易金额:15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范围内的灰管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管线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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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 | ||
卖方: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推动土地确权办证、完善资产权属,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公司)拟与武汉市青山区政府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将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以下简称环科园)范围内的灰管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管线设施交由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收,并由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向青山公司支付补偿款(以下简称本次资产处置),预计征收补偿款约1,500万元(最终以评估审定的金额为准)。本次资产处置产生的利润预计为1,0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42.52%。 |
公告日期:2022-09-3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三渡峡水电站关停和其他5项打包的资产,利川市腾龙大道68号(城东安置小区民馨佳苑)部分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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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能长源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卖方:国能长源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按利川市人民政府要求关停其利川三渡峡水电站,并按等价互换、差价互补的方式,与利川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靓利城市建设)进行资产置换,换入利川市腾龙大道68号(城东安置小区民馨佳苑)部分房产和46.95万元现金差价,对三渡峡水电站关停和其他5项打包的资产进行置换补偿(以下简称本次资产置换)。本次资产置换产生的利润预计约为3,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30.18%。 |
公告日期:2022-09-3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14锅炉空气预热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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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 ||
卖方: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青山公司#14锅炉空气预热器因技改换型,原资产已拆除,目前已无使用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青山公司拟对#14锅炉空气预热器进行报废处置,并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在国资委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挂牌处置。 |
公告日期:2022-06-30 | 交易金额:2.62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国能长源荆门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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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拟以现金方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能长源荆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新能源公司)增资25,624万元,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51%增资13,069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荆门市源网荷储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掇刀200MW子项目(以下简称掇刀光伏项目)。掇刀光伏项目位于荆门市掇刀区麻城镇蔡院村,项目总装机容量29.86425万千瓦,静态投资116,825万元(不含送出工程),动态投资118,744万元(不含送出工程)。 |
公告日期:2022-01-21 | 交易金额:61.2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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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上市公司拟向国家能源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湖北电力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21-12-1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1.8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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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0年7月8日,华工创投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信息)94,126,270股股份,占天喻信息总股本的21.89%。 2020年12月11日,华工创投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意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喻投资)为转让天喻信息股份的受让方,授权天喻信息经营层与同喻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2021年9月3日,华工创投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其协议转让予同喻投资的94,126,27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1年9月2日。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前,华工创投持有天喻信息102,727,390股股份,占天喻信息总股本的23.89%,为天喻信息的控股股东;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华工创投持有天喻信息8,601,120股股份,占天喻信息总股本的2.00%,不再是天喻信息的控股股东。 |
公告日期:2021-10-0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13.3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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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 ||
卖方: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5.0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持有其3.85%的股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神马公司”)系荆门公司参股公司,荆门公司合法持有其13.33%的股权。根据经营战略需要,荆门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将其持有的神马公司13.33%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寻找意向受让方,初始挂牌交易价格以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审计、评估价值5,285.18万元为基础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荆门公司不再是神马公司股东。 |
公告日期:2019-08-02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7.3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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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9年8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根据其所载内容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国电集团所持公司414,441,332股股份已于2019年7月30日过户登记至国家能源集团名下。本次过户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持有本公司414,441,332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7.3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过户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
公告日期:2017-11-29 | 交易金额:2.44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2017年12月部分应收账款(电费)24,500万元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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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公司流动资产周转率和资金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热电”),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发电”)、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拟将其持有的2017年12月部分应收账款(电费)余额合计24,500万元(其中汉川一发拟转让金额为10,000万元,荆州热电拟转让金额3,500万元,荆门发电拟转让金额8,000万元,长源一发拟转让金额3,000万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转让价格在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并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等因素后,经评估确定为24,411.19万元。 |
公告日期:2017-09-19 | 交易金额:69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安兴煤矿和兴华煤矿60万吨/年关闭退出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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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 | ||
卖方:禹州市安兴煤业有限公司,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矿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609号)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以下简称“河南煤业”)的全资子公司禹州市安兴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兴煤业”)和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煤业”)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分别所属安兴煤矿和兴华煤矿各自30万吨/年,合计60万吨/年(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按80%比例折算后为48万吨/年)的关闭退出产能指标转让给关联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以下简称“锡林煤矿”),预计关联交易单价为80-100元/吨,总金额为3,840-4,8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5-09-09 | 交易金额:2104.6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湖北芭蕉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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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湖北芭蕉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芭蕉河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合法持有其30%的股权。因公司对芭蕉河公司股权投资属参股性质,缺乏应有的经营发展管控力,且公司自持有芭蕉河公司股权以来,一直未获得现金分红,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逐年递减。根据公司经营战略需要,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2003]3号令)、《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持有的芭蕉河公司30%的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寻找意向受让方,初始挂牌交易价格以经具备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价格为准,预计不超过2150万元。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损益由芭蕉河公司原股东享有或承担。 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1.8%的股权),其合法持有芭蕉河公司66%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能源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能源集团对公司拟转让的芭蕉河公司股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因此,该交易可能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转让湖北芭蕉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的议案》,参与会议表决的2名关联董事肖宏江、张国勇均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
公告日期:2015-02-12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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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收购了控股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的全部股权,使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了整合资源,解决一厂多制的问题,公司决定以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为主体,吸收合并汉新公司,合并完成后,保留汉川一发主体资格,汉新公司按法定程序予以注销(以上事项公司已于2014年9月30日、10月20日、10月31日、11月13日和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046、052、059、061、062)。2015年2月10日,汉新公司收到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注销登记的通知书,至此,汉川一发和汉新公司的吸收合并工作已全部完成,汉新公司依法注销。 鉴于上述两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公告日期:2014-11-15 | 交易金额:1.5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15%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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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为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持有其55%的股权,为解决一厂多制问题,为将来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整合创造条件,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协议方式收购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持有的公司汉新公司15%的股权,收购价格以已经湖北省国资委备案通过了的评估结果为基准,该部分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15,823.49万元,评估基准日(2014年5月31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损益由汉新公司原股东享有或承担,预计收购价格不超过16,600万元。能源集团为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1.8%的股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
公告日期:2014-11-15 | 交易金额:3.16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3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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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法持有其55%的股权,为解决汉新公司一厂多制的问题,为将来公司内部整合创造条件,公司拟以协议方式收购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电集团)持有的汉新公司30%的股权,收购价格以已经湖北省国资委备案通过了的评估结果为基准,该部分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31,646.99万元,评估基准日(2014年5月31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损益由汉新公司原股东享有或承担,预计收购价格不超过33,2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公告日期:2014-09-3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5.27%股权,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3.8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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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交易概述: 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和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分别持有69.15%、95.05%的股权,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分别持有长源一发15.27%和荆门公司3.85%的股权,其为了优化产权结构,拟将其分别持有的长源一发和荆门公司全部股权无偿划转给其全资企业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湖北”)。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所持长源一发、荆门公司股权不变,国电湖北持有长源一发15.27%股权、荆门公司3.85%股权。 根据《公司法》和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国电湖北为上述股权受让方。由于国电湖北是中国国电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国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7.39%股权,公司与国电湖北属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5号——放弃权利》的相关规定,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
公告日期:2014-04-11 | 交易金额:11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华山、乐城山、双峰山等在内的10个风电项目前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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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的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公司决定整体打包收购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所属包括中华山、乐城山、双峰山等在内的10个风电项目前期成果,收购价格以评估确定的价值1,148.79万元为作价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为1,150万元。 |
公告日期:2013-10-08 | 交易金额:202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关停机组(1*220MW)相关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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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 | ||
卖方: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与长源一发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分别对上述有关关停资产的拆除和转让采取打包进场挂牌方式予以处置。目前,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竞价平台动态报价和意向受让方多轮报价,长源一发关停资产于2013年9月12日产生被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通公司”)以2,020万元摘牌,该摘牌价较长源一发关停资产评估值1910.01增加109.99万元。2013年9月13日,长源一发按照摘牌价格与显通公司签署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
公告日期:2013-10-08 | 交易金额:692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荆门热电厂#4、#5(2*220MW)关停发电机组相关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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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西电力工程建设公司 | ||
卖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荆门电厂关停资产于2013年9月12日被广西电力工程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公司”)以6,920万元摘牌,摘牌价格较评估值3,191.02万元增加3,728.98万元。2013年9月18日,公司按照摘牌价格与广西公司签署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
公告日期:2012-08-24 | 交易金额:36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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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煤炭供应保障水平,充分发挥武汉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燃料")专业优势,适度介入水运煤运销存管理,加强公司对水运煤的控制力,公司拟出资3,600万元参股投资武汉燃料的增资扩股,出资方式为:以经评估后的内部核算电厂--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沙市热电厂(已关停,相关公告详见2009-025关于公司沙市热电厂9#机组关停的公告、2009-047关于公司所属沙市热电厂7、8号机组退出商业运行的公告、2010-00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沙市热电厂")的部分储运资产(主要包括江边码头、卸煤、输送设备和储煤设施等)实物资产出资1,788.33万元,现金出资1,811.67万元.目前,武汉燃料为国电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燃料")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500万元,暂定其增资扩股完成后注册资本金增加到18,000万元,公司出资3,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 本次参与武汉燃料增资扩股的另一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电燃料,国电燃料目前持有武汉燃料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本次参与武汉燃料增资扩股的行为,将导致公司与国电燃料在武汉燃料形成关联共同投资,上述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2-07-03 | 交易金额:10.7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国电长源陡岭子水电有限公司63.04%股权,国电长源堵河水电有限公司60%股权,国电长源老渡口水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富水水力发电厂全部资产和外部负债,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河水力发电厂全部资产和外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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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大渡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拟转让的资产(股权)为公司所属的5家水电企业,其分别为公司所持有的国电长源陡岭子水电有限公司63.04%股权、国电长源堵河水电有限公司60%股权、国电长源老渡口水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所属内部核算电厂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富水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国电长源富水电厂)全部资产和外部负债、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河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国电长源南河水电厂)全部资产和外部负债(上述转让股权及资产以下统称为拟转让资产(股权)). 由于新能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37.39%)下属企业,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1-02-1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取水设施、灰场、部分办公用品、工器具、运输设备及厂区外房屋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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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 | ||
卖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减值确认及核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中瑞岳华鄂专审字[2011]第号004 号《关于国电长源沙市热电厂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审核,沙市电厂非挂牌交易实务资产处置,拟列入2010 年损益金额共计1,736.95 万元,其中核销资产损失金额469.00 万元(燃料盘亏105.7 万元、燃料和材料报废损失256.31 万元、固定资产盘亏损失79.37 万元、固定资产报废损失27.62 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267.95 万元.此外,拟将取水设施、灰场、部分办公用品、工器具、运输设备及厂区外房屋建筑物,按审计确认的账面价值转让给国电长源荆州发电公司;拟将345 吨库存煤炭,以市场价格转让;拟对关停处置固定资产在计提减值准备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上述资产处置损失对公司2010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已包含在公司于2011 年1 月28 日披露的公司2010 年度业绩修正公告中(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1-001).公司将根据上述资产处置方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告日期:2010-12-30 | 交易金额:1901.18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国电长源咸丰小河水电有限公司2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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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卖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恩施市长兴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恩施洲水利电力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张俊,朱华军,邓传立 | ||
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老渡口水电有限公司控股的国电长源咸丰小河水电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恩施自治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恩施市长兴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恩施洲水利电力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自然人股东张俊,朱华军,邓传立等6位股东将其合法持有的小河水电共计24%的股权以19,011,763.83元的价格转让给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公告日期:2010-08-26 | 交易金额:1.17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颊县东升煤业有限公司5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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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
卖方:武汉新谷燃料集团有限公司,李丁仁 | ||
交易概述: 2010年3月23日,公司与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武汉新谷燃料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颊县东升煤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由煤层气公司收购新谷燃料持有的颊县东升煤业有限公司30%股权中的26%的股权,收购价格为5859.23万元. |
公告日期:2010-04-15 |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咸丰县景丰水电开发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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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浙江景宁康顺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以不高于4000 万元价格收购浙江景宁康顺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顺水电公司)持有的咸丰县景丰水电开发公司51%股权. 公司已于近日以4000 万元价格完成了对浙江景宁康顺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咸丰县景丰水电开发公司51%股权的收购工作,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股权购买日期:2009 年09 月29 日 |
公告日期:2010-04-15 | 交易金额:2.2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禹州市安兴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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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 | ||
卖方:禹州市安华投资有限公司,芜湖裕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正豫置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以15,785万元收购了禹州市安华投资有限公司和芜湖裕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禹州市安兴煤业有限公司60%股权和40%股权,以6,642万元收购了郑州正豫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完成了对安兴公司和兴华公司有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
公告日期:2009-04-15 | 交易金额:28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湖北省恩施老渡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1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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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北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湖北省恩施老渡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280 万元价格购买湖北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湖北省恩施老渡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17%股权,2008 年6 月,相关股权转让价款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业已办理完毕,至此,湖北省恩施老渡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08-12-28 | 交易金额:3251.59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5.2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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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卖方:湖北省电力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受让方)于2007 年6 月在北京与湖北省电力公司(转让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见证方)签署了关于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更名为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的目标股权为长源一发15.27%股权.经协商确定,长源一发15.27%股权的转让价款为32,515,874.00 元.公司日前收到了该协议,并获悉国电集团已完成该部分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
公告日期:2008-08-08 | 交易金额:1074.7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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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东方博润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以人民币1074.7万元收购东方博润有限公司所持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49%股权 |
公告日期:2008-08-08 |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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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武汉华天置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000 万元全资收购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使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增资9000 万元,使新国电公司资本金达到1 亿元,以定向开发建设公司办公大楼国电长源大厦。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华天置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 万元,主要经营电力工程开发、设计、安装,电力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等。本次收购行为不构成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08-08-08 | 交易金额:91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20%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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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北省电力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8年4月14日,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北省电力公司持有的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20%的股份。根据国务院有关决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920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简称“920”项目)变现工作.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汉新公司”)为“920项目”所涉企业之一(湖北省电力公司持有的该公司20%股权为“920”项目).2008年4月8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作为见证方,我公司与湖北省电力公司签署了《关于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决定出资人民币9,100万元,收购湖北省电力公司持有的汉新公司20%股权。 |
公告日期:2008-08-08 | 交易金额:9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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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000 万元全资收购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使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增资9000 万元,使新国电公司资本金达到1 亿元,以定向开发建设公司办公大楼国电长源大厦。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华天置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 万元,主要经营电力工程开发、设计、安装,电力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等。本次收购行为不构成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08-05-08 | 交易金额:1.0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30.68%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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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北省电力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国务院有关决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920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简称“920”项目)变现工作。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汉川一发”)为“920项目”所涉企业之一(湖北省电力公司持有的该公司30.68%股权为“920”项目)。2008年4月28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作为见证方,我公司与湖北省电力公司签署了《关于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决定出资人民币10,500万元,收购湖北省电力公司持有的汉川一发30.68%股权。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08-03-27 | 交易金额:13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湖北恩施老渡口水电公司3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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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北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收购湖北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老渡口水电公司39%的股权,该股权帐面价值1092万元,协议收购价格为1300万元。 |
公告日期:2008-03-2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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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中联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于2007 年11 月20 日召开董事会,批准中联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将所持汉新公司30%股权有偿转让给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2007-09-1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6.0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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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 | ||
交易概述: 近日,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从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获悉, 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国资产权[2007]283 号文批准,原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持有的长源电力5946.2553 万股(其中:可流通股份1850.7102 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4095.5451 万股)的股份由能源集团持有,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原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已于今年7 月办理完成工商注销登记.能源集团正按规定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
公告日期:2007-02-01 | 交易金额:3.9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4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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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与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拟收购省国投所持湖北汉元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8%的股权,交易总价为人民币39469万元。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获汉元公司股东会通过,并已获得湖北省国资委的批准。标的公司现由“湖北汉元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2006-03-1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8.7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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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 | ||
交易概述: 经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办函[2005]11号文批准,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我公司6948156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8.77%)和湖北省清江水电投资公司已于2005年2月28日整体合并,成立能源集团,原两家公司同时注销,其所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统一并入新的公司。 |
公告日期:2005-08-05 | 交易金额:4575.13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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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4年11月17日与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拟收购开发公司所持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5%的股权,转让价格以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4575.13万元)为基础确定,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5-03-01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湖北芭蕉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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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北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决定出资3000万元收购湖北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芭蕉河公司28%的股权,该交易金额占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的28.84%. |
公告日期:2005-03-01 | 交易金额:1.77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湖北荆门热电厂、沙市热电厂、南河水力发电厂的全部资产负债(土地和职工宿舍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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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4年8月10日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签署了产权有偿转让协议,拟收购国电集团全资拥有的湖北荆门热电厂、沙市热电厂、南河水力发电厂的全部资产负债(土地和职工宿舍除外),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6239.46万元。转让价格以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荆门热电厂等三家电厂的净资产评估值1.77亿元即为转让价格。 |
公告日期:2004-09-1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5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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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卖方:华中电力开发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4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国有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将公司原股东湖北省电力公司、华中电力开发公司分别持有的“长源电力”国有法人股133692480股、5616000股(合计139308480股)过户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至此,公司国有法人股东的变更手续已经全部完成。 |
公告日期:2004-09-1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6.1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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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卖方:湖北省电力公司 | ||
交易概述: 湖北省电力公司所持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33692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2%)在内的139308480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4%)将以行政划拨方式无偿划转至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公告日期:2004-04-02 | 交易金额:1.8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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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国投电力公司 | ||
交易概述: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与国投电力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8500万元受让国投电力公司所全部持有的汉新公司20%股权。2003年12月31日,国家商务部向汉新公司下发了《批准证书》,同意了本次股权转让行为。 |
公告日期:2004-04-02 | 交易金额:1362.28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5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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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北企业家实业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与湖北企业家实业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362.28万元受让湖北企业家实业公司所全部持有的长源一发3.458%股权,并确定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03年9月30日。受让该部分出资后,本公司在长源一发资本金中的出资比例将由65.69%增加为69.15%。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其他 | 1 | 4.36万 | 4.36万 | -- | |
合计 | 1 | 4.36万 | 4.36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立立电子 | 其他 | 2000.00 | 0.00(估)%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其他 | 1 | 4.36万 | 4.36万 | -- | |
合计 | 1 | 4.36万 | 4.36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立立电子 | 其他 | 2000.00 | 0.00(估)%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其他 | 2 | 5.14万 | 4.94万 | -- | |
合计 | 2 | 5.14万 | 4.94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福晶科技 | 其他 | 1000.00 | 0.00(估)% | |
立立电子 | 其他 | 2000.00 | 0.00(估)%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其他 | 2 | 5.14万 | 5.22万 | -- | |
合计 | 2 | 5.14万 | 5.22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福晶科技 | 其他 | 1000.00 | 0.00(估)% | |
立立电子 | 其他 | 2000.00 | 0.00(估)%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其他 | 1 | 7800.00 | 1.57万 | -- | |
合计 | 1 | 7800.00 | 1.57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福晶科技 | 其他 | 1000.00 | 0.00(估)% |
公告日期:2019-08-02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7.39 % |
出让方: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9-10-09 | 交易金额:4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51.00 % |
出让方:浙江景宁康顺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咸丰县景丰水电开发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小河电站项目为已投产电站,收购该水电项目不仅克服了水电项目建设周期长、见效慢的缺点,同时又可规避了水电项目移民安置、搬迁补偿费用日益增加和费用不可控的风险,收购该水电项目能增加公司的水电装机容量,改善公司装机结构,又能充分利用公司全资的恩施老渡口水电公司现有管理资源和平台,统一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并通过优化其债务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可获得基本投资回报. |
公告日期:2009-08-26 | 交易金额:4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51.00 % |
出让方:浙江景宁康顺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咸丰县景丰水电开发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小河电站项目为已投产电站,收购该水电项目不仅克服了水电项目建设周期长、见效慢的缺点,同时又可规避了水电项目移民安置、搬迁补偿费用日益增加和费用不可控的风险,收购该水电项目能增加公司的水电装机容量,改善公司装机结构,又能充分利用公司全资的恩施老渡口水电公司现有管理资源和平台,统一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并通过优化其债务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可获得基本投资回报. |
公告日期:2009-04-15 | 交易金额:28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17 % |
出让方:湖北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湖北省恩施老渡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9-01-17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60.00 % |
出让方:禹州市安华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禹州市安兴煤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通过在河南禹州市设立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并以其为投资主体收购安兴、兴华两煤业公司全部股权,有利于公司控制煤炭资源、保障煤炭供应,进而降低燃料成本、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同时,也为公司下一步争取河南地方政府支持,扩大煤炭产能,更好地实施煤炭资源的专业化开发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经初步测算,该公司收购安兴、兴华两公司全部股权并扩大产能后,年生产能力可达到120 万吨,投资内部收益率预计可达到20%以上,该项投资能满足公司对煤炭项目投资经济性的要求. |
公告日期:2009-01-17 | 交易金额:6642.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郑州正豫置业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通过在河南禹州市设立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并以其为投资主体收购安兴、兴华两煤业公司全部股权,有利于公司控制煤炭资源、保障煤炭供应,进而降低燃料成本、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同时,也为公司下一步争取河南地方政府支持,扩大煤炭产能,更好地实施煤炭资源的专业化开发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经初步测算,该公司收购安兴、兴华两公司全部股权并扩大产能后,年生产能力可达到120 万吨,投资内部收益率预计可达到20%以上,该项投资能满足公司对煤炭项目投资经济性的要求. |
公告日期:2009-01-17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40.00 % |
出让方:芜湖裕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禹州市安兴煤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通过在河南禹州市设立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并以其为投资主体收购安兴、兴华两煤业公司全部股权,有利于公司控制煤炭资源、保障煤炭供应,进而降低燃料成本、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同时,也为公司下一步争取河南地方政府支持,扩大煤炭产能,更好地实施煤炭资源的专业化开发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经初步测算,该公司收购安兴、兴华两公司全部股权并扩大产能后,年生产能力可达到120 万吨,投资内部收益率预计可达到20%以上,该项投资能满足公司对煤炭项目投资经济性的要求. |
公告日期:2008-08-08 | 交易金额:91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0.00 % |
出让方:湖北省电力公司 | 交易标的: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收购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20%股权一是有利于实现公司对该公司的绝对控股,提高控制力;二是可通过进一步整合汉川电厂发电资产,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资产结构,实现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三是可以更好地实行统一管理,体现对各机组管理的对等关系和规模效应,达到集约化经营目标.经初步测算,收购汉新公司20%股权后,在其经营期内,按照公司9,100万元的收购价款计算,该项投资能满足公司对电力投资经济性的要求. |
公告日期:2008-08-08 | 交易金额:1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 % |
出让方:武汉华天置业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08-08 | 交易金额:1074.70 万元 | 转让比例:49.00 % |
出让方:东方博润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08-08 | 交易金额:9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90.00 % |
出让方: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05-08 | 交易金额:105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0.68 % |
出让方:湖北省电力公司 | 交易标的: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一是有利于实现公司对该公司的绝对控股,提高控制力; 二是可通过进一步整合汉川电厂发电资产,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资产结构,实现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 三是可以更好地实行统一管理,体现对各机组管理的对等关系和规模效应,达到集约化经营目标. |
公告日期:2008-04-30 | 交易金额:105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0.68 % |
出让方:湖北省电力公司 | 交易标的: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一是有利于实现公司对该公司的绝对控股,提高控制力; 二是可通过进一步整合汉川电厂发电资产,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资产结构,实现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 三是可以更好地实行统一管理,体现对各机组管理的对等关系和规模效应,达到集约化经营目标. |
公告日期:2008-04-23 | 交易金额:1074.70 万元 | 转让比例:49.00 % |
出让方:东方博润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04-12 | 交易金额:91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0.00 % |
出让方:湖北省电力公司 | 交易标的: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收购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20%股权一是有利于实现公司对该公司的绝对控股,提高控制力;二是可通过进一步整合汉川电厂发电资产,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资产结构,实现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三是可以更好地实行统一管理,体现对各机组管理的对等关系和规模效应,达到集约化经营目标.经初步测算,收购汉新公司20%股权后,在其经营期内,按照公司9,100万元的收购价款计算,该项投资能满足公司对电力投资经济性的要求. |
公告日期:2008-03-27 | 交易金额:13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9.00 % |
出让方:湖北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老渡口水电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03-01 | 交易金额:9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90.00 % |
出让方: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03-01 | 交易金额:1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 % |
出让方:武汉华天置业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02-05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0.00 % |
出让方:中联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7-12-28 | 交易金额:3251.59 万元 | 转让比例:15.27 % |
出让方:湖北省电力公司 | 交易标的: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7-10-25 | 交易金额:3251.59 万元 | 转让比例:15.27 % |
出让方:湖北省电力公司 | 交易标的: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7-09-15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6.06 % |
出让方: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 | 交易标的: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7-09-15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6.06 % |
出让方: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7-09-13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6.06 % |
出让方: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 | 交易标的: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7-02-09 | 交易金额:13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9.00 % |
出让方:湖北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老渡口水电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7-02-01 | 交易金额:39469.00 万元 | 转让比例:48.00 % |
出让方: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一、实现公司的规模扩张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二、提高公司在湖北电力市场的份额; 三、理顺汉元公司与汉新公司的管理体制; 四、优化以上两厂的调度运行,降低经营管理成本. |
公告日期:2006-12-29 | 交易金额:39469.00 万元 | 转让比例:48.00 % |
出让方: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一、实现公司的规模扩张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二、提高公司在湖北电力市场的份额; 三、理顺汉元公司与汉新公司的管理体制; 四、优化以上两厂的调度运行,降低经营管理成本. |
公告日期:2006-03-1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8.77 % |
出让方: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 | 交易标的: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08-05 | 交易金额:4575.13 万元 | 转让比例:5.00 % |
出让方: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 | 交易标的: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一)持股比例上升,获得实际控制权 收购汉新公司5%股权后,我公司持有的汉新公司股权比例由30%上升至35%,成为该公司拥有最多股份的股东,从而获得实际控制权,其会计报表也将合并进我公司.本次收购将有利于增加公司在湖北电力市场所占份额,同时我公司按出资比例也将从该公司获得更多的净利润. (二)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 公司通过银行融资解决收购所需部分资金,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预计不高于55%. |
公告日期:2005-03-01 | 交易金额:3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8.00 % |
出让方:湖北安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湖北芭蕉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报告期内,芭蕉河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44.94万元,净利润137.58万元. |
公告日期:2004-11-23 | 交易金额:4575.13 万元 | 转让比例:5.00 % |
出让方: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 | 交易标的: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一)持股比例上升,获得实际控制权 收购汉新公司5%股权后,我公司持有的汉新公司股权比例由30%上升至35%,成为该公司拥有最多股份的股东,从而获得实际控制权,其会计报表也将合并进我公司.本次收购将有利于增加公司在湖北电力市场所占份额,同时我公司按出资比例也将从该公司获得更多的净利润. (二)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 公司通过银行融资解决收购所需部分资金,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预计不高于55%. |
公告日期:2004-09-1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52 % |
出让方:华中电力开发公司 | 交易标的: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09-1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6.12 % |
出让方:湖北省电力公司 | 交易标的: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04-02 | 交易金额:1362.28 万元 | 转让比例:3.46 % |
出让方:湖北企业家实业公司 | 交易标的: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04-02 | 交易金额:185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0.00 % |
出让方:国投电力公司 | 交易标的: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会议认为该项收购行为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主业规模,增强对汉新公司的控制力度和本公司盈利能力. |
公告日期:2004-01-03 | 交易金额:185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0.00 % |
出让方:国投电力公司 | 交易标的: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会议认为该项收购行为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主业规模,增强对汉新公司的控制力度和本公司盈利能力. |
公告日期:2003-11-11 | 交易金额:1362.28 万元 | 转让比例:3.46 % |
出让方:湖北企业家实业公司 | 交易标的: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3-08-12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52 % |
出让方:华中电力开发公司 | 交易标的: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3-04-1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6.12 % |
出让方:湖北省电力公司 | 交易标的: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3-01-28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52 % |
出让方:华中电力开发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3-01-28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6.12 % |
出让方:湖北省电力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1-08-16 | 交易金额:11204.00 万元 | 转让比例:16.00 % |
出让方:(香港)中联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4-03-13 | 交易金额:1156844.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物资,采购煤炭,销售水电热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之间发生的采购物资、采购燃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据初步统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为927,064万元(实际数据以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未超过1,691,839万元的预计总额。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1,156,844万元。 2024031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3-1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预计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能财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40亿元,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预计2024年国能财务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200亿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024031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3-05 | 交易金额:72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4年2月4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国际工程中[2024]01114号),确定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能水务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水务)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公司)长源电力荆州热电二期2×350MW扩建工程厂界降噪治理EPC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720.0033万元。 20240305:2024年3月1日,荆州公司与国能水务签署了《长源电力荆州热电二期2×350MW扩建工程厂界降噪治理EPC工程合同》 |
公告日期:2024-02-23 | 交易金额:927064.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提供劳务,接受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之间发生的采购物资、采购燃料、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据初步统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892,318万元(实际数据以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未超过1,231,270万元的预计总额。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1,577,347万元。 20230323:股东大会通过 20230426:经统计测算,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将由年初预计的1,577,347万元调整为1,691,839万元,增加114,492万元。 20230519:股东大会通过 20240223: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927,064万元 |
公告日期:2024-02-2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3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能财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35亿元,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预计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国能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亿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累计发生关联贷款利息额不超过1.5亿元。 20230323:股东大会通过 20240223:2023年1-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的存款余额最高上限发生数为18.19亿元,未超过年度预计额35亿元,关联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公司向国能财务贷款余额为92.01亿元,票据业务余额为1.75亿元,合计未超过年度预计额100亿元。 |
公告日期:2023-12-07 | 交易金额:1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824,798,309股(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国家能源集团拟认购金额不低于90,000万元(不含本数)且不超过150,000万元(不含本数)。 20230712:股东大会通过。 20230809:公司于2023年8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10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0822: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3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20230907: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深入核查和逐项落实,并结合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更新。现根据相关要求将问询函回复及更新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披露后,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20231102: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6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20231207: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第二轮问询函回复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上述文件披露后,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
公告日期:2023-11-22 | 交易金额:897.7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近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国际工程中[2023]11430号),确定国能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智深)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国能长源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公司)老渡口、野三河等四座水电站自主可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总金额为1102.606万元。根据报价结果,除去公司代管的国能大渡河老渡口水电有限公司所属老渡口电站升级改造项目金额204.828万元,本次恩施公司野三河、罗坡坝等三座水电站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97.778万元。 20231122:2023年11月21日,恩施公司与国能智深签署了《国能长源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野三河、罗坡坝及龙王塘电站自主可控系统升级改造合同》。 |
公告日期:2023-10-10 | 交易金额:18197.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中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3年9月8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国际工程中【2023】09581号),确定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朗新明)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水岛EPC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8,197万元。 20231010:2023年9月28日,汉川公司与国能朗新明签署了《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水岛EPC合同》。 |
公告日期:2023-09-13 | 交易金额:2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相关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额(含相关费用)每年不超过20亿元,协议有效期两年。由于国能融资租赁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国能融资租赁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30913:2023年9月11日,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相关服务协议》 |
公告日期:2023-09-09 | 交易金额:1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并与其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含相关费用)金额每年不超过10亿元,协议有效期两年。由于国能保理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国能保理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30909:2023年9月7日,公司与国能保理签署了《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 |
公告日期:2023-08-25 | 交易金额:18423.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3年7月17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国际工程中[2023]07212号),确定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公司)长源电力荆州公司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8,422.99541万元。 20230815:2023年8月10日,荆州公司与龙源环保签署了《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合同》。 2023082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6-29 | 交易金额:129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中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3年6月7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国际工程中【2023】05425号),确定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干排渣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290万元。 20230629:6月27日,汉川公司与龙源环保签署了《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干排渣设备采购合同》。 |
公告日期:2023-03-23 | 交易金额:892318.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提供劳务,接受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2年,公司预计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49,570万元。 20220310:股东大会通过 20220930:经统计测算,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将由年初预计的1,149,570万元调整为1,231,270万元,增加81,700万元。 20221027:股东大会通过 20230225:据初步统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892,318万元(实际数据以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未超过1,231,270万元的预计总额。 202303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3-23 | 交易金额:14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国能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出租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增加收入,盘活固定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武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实业)将公司自用外的部分物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部分下属企业。2022年,武汉实业出租房屋收取关联方的租金约693.04万元,物业费约297.65万元,上述收入合计990.69万元,未超过年初预计的1,300万元。预计2023年出租房屋收取租金不超过1,050万元,收取物业费不超过400万元,合计收入不超过1,450万元。 202303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2-17 | 交易金额:1963.4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3年2月16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3】01083号),确定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州公司)长源电力随州公司全厂燃料除灰系统运行(三年)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963.47万元。 |
公告日期:2022-12-21 | 交易金额:1752.5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内蒙古西来峰电力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碳排放配额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公司)拟通过大宗协议交易方式向国能内蒙古西来峰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西来峰)出售303,841吨碳排放配额,预计交易金额1,752.55万元。在本次碳排放配额交易完成后,预计汉川公司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存量仍可满足2023年的履约需要。本次碳排放配额交易产生的利润预计约为1,653.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65.22%。 |
公告日期:2022-10-22 | 交易金额:1058.5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2年9月6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2】08943号),确定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龙源)为公司所属公司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公司)长源电力青山热电#14机组深度调峰改造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058.5万元。 20221022:2022年10月20日,青山公司与烟台龙源签署了《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14机组深度调峰改造合同》。 |
公告日期:2022-06-07 | 交易金额:6790.7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2年5月13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2】03804号),确定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朗新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公司)长源电力荆州热电全厂废水综合治理EPC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6790.77万元。 20220607:2022年6月1日,荆州公司与国能朗新明签署了《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全厂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合同》 |
公告日期:2022-05-07 | 交易金额:195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2年4月6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2】01879号),确定国能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智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公司)二期2×350MW扩建工程分散控制系统及智能发电控制系统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955万元。 20220507:2022年4月19日,荆州热电与国能智深签署了《长源电力荆州热电二期2×350MW扩建工程分散控制系统及智能发电控制系统合同》。 |
公告日期:2022-04-09 | 交易金额:2729.0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2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2】01431号),确定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公司)长源电力荆门公司2×640MW机组液氨改尿素EPC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2,729.0841万元。 20220409:2022年3月24日,荆门公司与龙源环保签署了《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2×640MW机组液氨改尿素EPC工程合同》 |
公告日期:2022-04-02 | 交易金额:10177.1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2年1月29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2】00197号),确定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朗新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公司)长源电力荆州热电二期2×350MW扩建工程化水系统、全厂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0,177.17万元。 20220402:2022年3月31日,荆州公司与国能朗新明签署了《长源电力荆州热电二期2×350MW扩建工程化水系统、全厂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项目合同》 |
公告日期:2022-03-30 | 交易金额:4186.8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2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2】01433号),确定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信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州公司)随州发电新建工程智慧管理平台(IMS)建设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4,186.815703万元。 20220330:2022年3月23日,随州公司与国能信控签署了《国家能源集团随州火电项目智慧管理平台(IMS)建设合同》 |
公告日期:2022-03-1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2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能财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20亿元,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预计2022年国能财务对公司的授信为22亿元,公司向国能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不超过22亿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不超过5,500万元。 2022031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3-10 | 交易金额:1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国能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1.为增加收入,盘活固定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武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实业)将公司自用外的部分物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部分下属企业。2021年,武汉实业出租房屋收取关联方的租金约573.33万元,物业费约241.85万元,上述收入合计815.18万元,未超过年初预计的1,110万元。预计2022年出租房屋收取租金不超过950万元,收取物业费不超过350万元,合计收入不超过1,300万元。 2022031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2-19 | 交易金额:679063.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提供劳务,接受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之间发生的采购物资与燃料、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据初步统计,公司2020年完成日常关联交易额约193,466万元(实际数据以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79,300万元。 20210224:股东大会通过 20210731: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合法持有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100%股权,湖北公司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公司关联方发生了变更,加之目前情况较年初有所变化,需对重组后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重新预计。经统计测算,2021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由年初预计的279,300万元调整为655,650万元,增加376,350万元。 20210818:股东大会通过 20211029:经统计测算,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将由年中预计的655,650万元调整为970,313万元,增加314,663万元。 20211126:股东大会通过 20220219: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之间发生的采购物资、采购燃料、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据初步统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679,063万元(实际数据以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未超过970,313万元的预计总额。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49,570万元。 |
公告日期:2022-02-1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1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能财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10亿元,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预计2021年国能财务对公司的授信为22亿元,公司向国能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不超过22亿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不超过4,500万元。 20210224:股东大会通过 20210521: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同意,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将其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100%股权转让至公司,湖北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预计将影响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额度,具体调整如下:湖北公司2020年在国能财务日存款最高余额为5.4亿元,贷款余额为2亿元;同时考虑公司随州、荆州项目在投产运营后,预计将增加日存款余额4亿元左右。2021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能财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将由10亿元调整至20亿元,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执行;鉴于公司资产重组完成后,在金融市场融资能力有所增强,国能财务2021年对公司的授信不做调整,仍为22亿元,公司向国能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不超过22亿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不超过4,500万元。 20210609:股东大会通过 20220219:2021年1-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的存款余额最高上限发生数为11.88亿元,未超过年度预计额20亿元。关联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授信为22亿元,期末贷款余额为1.77亿元。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为539万元,未超过2,000万元的预计数。 |
公告日期:2022-02-19 | 交易金额:815.1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增加收入,盘活固定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武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实业)将公司自用外的部分物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在汉的部分企业。2020年,武汉实业出租物业收取关联方的租金约943万元,物业费约388万元,上述收入合计1,331万元,未超过年初预计的1,350万元。预计2021年出租物业收取租金不超过800万元,收取物业费不超过300万元,合计收入不超过1,110万元。 20210224:股东大会通过 20220219:为增加收入,盘活固定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武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实业)将公司自用外的部分物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部分下属企业。2021年,武汉实业出租房屋收取关联方的租金约573.33万元,物业费约241.85万元,上述收入合计815.18万元,未超过年初预计的1,110万元。 |
公告日期:2022-01-21 | 交易金额:612161.0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股权 |
交易方: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上市公司拟向国家能源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湖北电力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21-12-29 | 交易金额:397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1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1】09126号),确定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朗新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州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EPC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3,970万元。 |
公告日期:2021-12-21 | 交易金额:14137.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随州国能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按照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和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鄂环发﹝2011﹞60号)的有关规定,随州火电项目需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并满足超低排放要求,脱硫脱硝新建工程静态投资2,3076万元。为充分发挥环保企业的专业优势和管理优势提高工程建设和运行质量,降低环保风险,同时节省项目投资,随州公司脱硫脱硝新建工程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与具有资质的环保企业合作实施。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是指燃煤电厂将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环保电价,以合同形式特许给环境服务公司,由专业化的环境服务公司承担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建设(或购买已建成在役的污染治理设施资产)、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并完成合同规定的污染治理任务。鉴于龙源环保在特许经营项目规范化管理、技术保障、安全运营、脱硫脱硝经济性等方面具有可比优势,推荐龙源环保为随州火电项目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首选合作单2位。经多轮谈判,近期随州公司已与龙源环保就随州火电项目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拟与其全资子公司随州龙源环保签订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 20211126:股东大会通过 20211221:2021年12月17日,随州公司与随州龙源环保签署了《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合同》及《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烟气脱硝特许经营合同》 |
公告日期:2021-11-26 | 交易金额:15338.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中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1年9月24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1﹞06836号),确定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技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3、#4锅炉贫煤改烟煤改造EPC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5,338万元。 20211113:2021年11月9日,汉川一发与烟台龙源签署了《汉川一发#3、#4锅炉贫煤改烟煤改造EPC合同》 2021112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11-26 | 交易金额:97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中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1年9月27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1】06833号),确定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技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热电)350MW超临界对冲炉防结焦提效智能燃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976万元。 2021112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11-26 | 交易金额:1089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国能龙威发电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中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1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1〕07791号),确定北京国能龙威发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龙威)为公司所属公司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热电)#13、#14汽轮机通流改造EPC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0,896万元。 2021112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8-11 | 交易金额:4788.7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中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1年8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广水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水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1】05340号),确定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为其乐城山二期21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公开招标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4,788.72万元。 |
公告日期:2021-08-04 | 交易金额:2999.7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中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1年8月2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1】05049号),确定国能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智深)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州公司)发电新建工程分散控制系统(DCS)及智能发电系统(ICS)设备采购公开招标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2999.71万元。 |
公告日期:2021-08-04 | 交易金额:12930.7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中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1年8月2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1】05209号),确定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朗新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州公司)水岛EPC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2,930.6972万元。 |
公告日期:2021-03-11 | 交易金额:28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设备采购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1年2月8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1﹞00588号),确定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龙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州公司)低温省煤器及热媒水暖风器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2,850万元。 20210311:2021年3月8日,随州公司与烟台龙源签署了《长源电力随州发电新建工程低温省煤器及热媒水暖风器设备采购合同》。 |
公告日期:2021-02-24 | 交易金额:19346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提供劳务,接受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生采购,销售,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307450.0000万元。 20200429:股东大会通过 20200815:经统计测算,202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将由年初预计的307,450万元调整为264,670万元,减少42,780万元。 20200904:股东大会通过 20210204:公司2020年完成日常关联交易额约193,466万元。 2021022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2-0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0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10亿元,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预计2020年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授信为22亿元,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实际贷款额度不超过22亿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不超过2000万元(预计10月-12月期间)。 20201030:股东大会通过。 20201031:由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10月30日,经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协商,双方正式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 20210204:由于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财务)进行重组整合,国电财务公司将清算注销,其原有金融业务由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承接。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终止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11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陆续在国能财务开设结算账户;12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结算账户全部注销。2020年1-10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的存款余额最高发生数为人民币(下同)9.32亿元,未超过年度预计限额10亿元。关联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国电财务对公司的授信为22亿元,期末贷款余额为0。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为2,448.17万元,未超过4,500万元的年初预计数。2020年11-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能财务的存款余额最高发生数为4.44亿元,未超过年度预计限额10亿元。关联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国能财务对公司的授信为22亿元,期末贷款余额为0。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为0,未超过2,000万元的预计数。 |
公告日期:2021-01-21 | 交易金额:4357.1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系统增容改造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0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0﹞08478号),确定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朗新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公司)化学制水系统增容改造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4,357.1275万元。 20210121:2021年1月19日,荆门公司与北京朗新明签署了《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化学制水系统增容改造项目合同》。 |
公告日期:2020-09-0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0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9亿元,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执行;预计2020年国电财务对公司的授信为22亿元,公司向国电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不超过22亿元,贷款利率范围原则上按照贷款发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0 bp以上水平执行;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不超过4500万元。 20200429:股东大会通过 20200815:2020年上半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存款余额最高上限发生数为9.32亿元,超过年初预计上限9亿元0.32亿元,导致该情形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属企业均在国电财务开设结算账户用于资金集中支付。2020年上半年与国电财务累计贷款发生额为1亿元,期末贷款余额为7.4亿元;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为1,744.91万元,未超过4,500万元的年初预计数。 鉴于公司下半年依然存在发行债券资金集中到账的预期,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的预计数将由9亿元调整至10亿元,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执行。2020年国电财务对公司授信的预计数本次不调整,仍为22亿元,公司向国电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不超过22亿元,贷款利率范围原则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上、下浮10%的区间内或一年期LPR减50bp以上水平执行;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的预计数本次也不调整,仍为不超过4500万元。 2020090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6-06 | 交易金额:2277.2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改造扩容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0年5月25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20﹞00602号),确定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朗新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热网系统三期增容水源改造扩容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2,277.2695万元。由于北京朗新明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持有公司37.39%股权)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北京朗新明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00606:2020年6月5日,汉川一发与北京朗新明签署了《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热网系统三期增容水源改造扩容项目工程合同书》。 |
公告日期:2020-04-29 | 交易金额:13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增加收入,盘活固定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武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实业)将公司自用外的部分物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在汉的部分企业。预计2020年出租物业收取租金不超过1,000万元,收取物业费不超过350万元,合计收入不超过1,350万元(由于单一关联方涉及金额较小未达披露标准,故采取与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预计)。 2020042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4-0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9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发生贷款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90313:股东大会通过 20200403: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下同)8.61亿元,超过年初预计上限8亿元0.61亿元。导致该情形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均在国电财务开设账户用于电费资金收缴和相关成本支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电力公司)于每月底前与公司所属火电企业结算电费到该账户。 |
公告日期:2020-04-03 | 交易金额:2111.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租赁,支付保险费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2019年预计收取国电集团所属单位的租金、物业管理费1,750万元和支付给长江财险的财产保险费用1,300万元,共计3,050万元。 20190313:股东大会通过 20200403:2019年,武汉实业出租物业收取关联方的租金约1,207万元,物业费约415万元,上述收入合计1,622万元,未超过年初预计的1,750万元。2019年共支付保险费489万元,财产保险费率根据保监会相关文件协商确定,未超过年初预计的1,300万元。财产保险关联交易费用较年初预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与长江财险的财产保险协议于2019年6月到期后,公司根据市场化原则,未与其订立后续财产保险协议,导致该笔费用低于年初预计。 |
公告日期:2020-04-03 | 交易金额:244283.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提供劳务,接受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9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生采购,销售,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311179.0000万元。 20190313:股东大会通过 20190828:预计2019年公司所属电厂向关联人采购煤炭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在年初预计的275,350万元的基础上,将减少17,730万元,变更为257,620万元。调整后,公司及所属电厂2019年预计与国电物资、国电物流、国电经贸、国电配送之间采购物资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10,000万元、800万元、30万元、3,900万元;物资采购累计金额在年初预计的19,060万元的基础上,将减少4,070万元,变更为14,990万元。调整后,公司所属火电厂2019年预计与青山热电、龙源博奇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2,120万元、250万元;预计2019年公司所属火电厂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年初预计的4,800万元的基础上,将减少530万元,变更为4,270万元。 20190918:股东大会通过 20200403:2019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244,283万元。 |
公告日期:2020-03-21 | 交易金额:2259.3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中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0年1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神华工程中﹝2019﹞18419号),确定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技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公司持有其69.15%股权)12号(1×330MW)机组烟囱白羽治理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为2,259.35万元。 20200321:2020年3月20日,长源一发与龙源技术签署了《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1×330MW)机组“烟囱白羽”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书》。 |
公告日期:2019-09-20 | 交易金额:4291.2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9年8月2日,公司收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热网系统三期增容水源改造PC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郎新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热网系统三期增容水源改造PC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4,291.202万元。 20190828: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汉川一发热网系统增容水源改造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0918:股东大会通过 20190920:2019年9月18日,汉川一发与北京郎新明签署了《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热网系统三期增容水源改造工程合同书》。 |
公告日期:2019-09-18 | 交易金额:1395.8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低温省煤器改造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9年5月23日,公司收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12炉低温省煤器改造]的中标通知书》,确定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技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公司持有其69.15%股权)12号炉低温省煤器改造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395.80万元。由于龙源技术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持有本公司37.39%股权)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龙源技术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20190531:2019年5月30日,长源一发与龙源技术签署了《#12炉低温省煤器改造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20190828: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源一发低温省煤器改造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091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6-1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8年,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存款余额最高上限为8亿元,预计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约为5,000万元。 20180301:股东大会通过 20190223:2018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下同)5.33亿元,未超过年初预计额8亿元;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为3,157.10万元,占同类交易的13.64%,未超过5,000万元的年初预计数(公司2018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于2018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进行了披露)。 20190619:公司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后,因财务公司经营管理相关业务制度发生变更,故该公司拟对《金融服务协议》授信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由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协议内容已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全文披露,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反复沟通、协商,双方同意按原定协议内容签署合同。2019年6月18日,公司与财务公司正式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 |
公告日期:2019-05-10 | 交易金额:1675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风机设备采购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9年5月5日,公司收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招标]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广水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水风电”)中华山二期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6,7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39,284.24万元的4.94%。 20190510:2019年5月8日,广水风电与联合动力签署了《国电广水中华山二期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 |
公告日期:2019-04-12 | 交易金额:14471.4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原煤筒仓建设改造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9年1月21日,公司收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1煤场原煤筒仓建设改造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源工程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公司持有其69.15%股权)1号煤场原煤筒仓建设改造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4,471.4005万元。由于龙源工程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持有本公司37.39%的股权)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龙源工程公司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20190412:2019年4月10日,长源一发与龙源工程公司签署了《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煤场原煤筒仓建设改造工程》 |
公告日期:2019-02-23 | 交易金额:2452.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出租物业和财产保险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为增加收入,盘活固定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武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实业”)将公司自用外的部分物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的部分在汉企业。2017年,武汉实业出租物业收取关联方的租金1,280万元,物业费428万元,合计1,708万元,未超过1,750万元的年初预计数。预计2018年出租物业收取租金不超过1,310万元,收取物业费不超过440万元,合计不超过1,750万元(由于单一关联方涉及金额较小未达披露标准,故采取与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预计)。 2.为完善公司所属子公司财产保险管理,防范财产损失风险,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险”)投保财产保险。2017年,公司向长江财险支付保险费1,050万元,未超过1,300万元的年初预计数。预计2018年,公司向其支付保险费不超过1,300万元。 20180301:股东大会通过 20190223:2018年,武汉实业出租物业收取关联方的租金1,106万元,物业费377万元,合计1,483万元,未超过1,750万元的年初预计数。2018年,公司向长江财险支付保险费969万元,未超过1,300万元的年初预计数。 |
公告日期:2019-02-23 | 交易金额:2237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家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或销售商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与国电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之间存在的采购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资产等关联交易。据初步统计,公司2017年完成日常关联交易额约129,375万元(实际情况以审计结果为准),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33,687万元。 20180301:股东大会通过 20180829:预计2018年公司所属电厂向关联人采购煤炭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在年初预计的196,360万元的基础上,将增加82,320万元,达到278,680万元。2018年初,公司根据全年采购需求预计与国电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经贸”)之间采购物资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为充分发挥上述电商采购优势,公司拟增加国电配送作为新的供应商,同时等额调减向国电经贸的采购计划。预计2018年公司及所属电厂通过国电配送采购物资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50万元,调整后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物资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发生变化。预计2018年公司所属电厂与电科院之间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将达到2,000万元,较年初预计数增加676万元。 20180914:股东大会通过 20190223:公司2018年与国电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223,760万元。 |
公告日期:2018-12-29 | 交易金额:90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转移电量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根据《湖北省小火电机组向高效率机组转让发电量指标的实施办法》(鄂价能交[2007]108号)的规定,综合考虑机组实际运行状况、节能环保等因素,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拟将其2018年度上网电量中的1亿千瓦时电量指标转移给关联方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汉川)代发,关联交易金额906万元(不含税)。 20181229:2018年12月27日,汉川一发与国电汉川签署了《电量指标转让协议》 |
公告日期:2018-12-29 | 交易金额:2947.6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燃料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受用电需求季节差异及水电出力下降影响,2018年底至2019年初为湖北省火电机组发电高峰期,当期电煤需求量大,考虑到目前铁路运力紧张、水路运输周期延长等因素,为控制燃料成本,保障煤炭供应,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拟向关联方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热电)采购部分发电用煤,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200万元。 20181229:2018年12月27日,长源一发与青山热电签署了《煤炭购销合同》 |
公告日期:2018-04-11 | 交易金额:18177.3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广水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水风电”)吉阳山风电场项目风机设备采购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仅有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一家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公开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水风电拟采取协议方式与联合动力签订采购合同。经协商,上述项目的采购费用以公开招投标的价格为上限,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总金额18,250万元。 20180301:股东大会通过 20180411:经广水风电与联合动力再次协商,联合动力同意在原定18,250万元采购价款的基础上适当让利,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吉阳山风电场项目风机设备采购价款最终确定为181,773,423.15元。 |
公告日期:2017-12-19 | 交易金额:24411.1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转让应收账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公司流动资产周转率和资金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热电”),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发电”)、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拟将其持有的2017年12月部分应收账款(电费)余额合计24,500万元(其中汉川一发拟转让金额为10,000万元,荆州热电拟转让金额3,500万元,荆门发电拟转让金额8,000万元,长源一发拟转让金额3,000万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转让价格在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并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等因素后,经评估确定为24,411.19万元。 20171215:股东大会通过 20171219:2017年12月15日,汉川一发、荆州热电、荆门发电、长源一发(卖方,下同)分别与国电集团(买方,下同)签署了《应收账款资产转让协议》,并于同日收到了全部转让价款共计24,411.19万元。 |
公告日期:2017-08-21 | 交易金额:69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矿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609号)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以下简称“河南煤业”)的全资子公司禹州市安兴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兴煤业”)和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煤业”)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分别所属安兴煤矿和兴华煤矿各自30万吨/年,合计60万吨/年(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按80%比例折算后为48万吨/年)的关闭退出产能指标转让给关联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以下简称“锡林煤矿”),预计关联交易单价为80-100元/吨,总金额为3,840-4,8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7-08-21 | 交易金额:1620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陕西燃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煤炭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对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于2017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6-009),其中,预计2017年公司所属火电厂向关联方国电陕西燃料有限公司(简称“陕西燃料”)采购煤炭不超过16,205万元。 |
公告日期:2017-07-06 | 交易金额:10372.5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中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7年4月24日,公司收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1、2机组脱硫提效改造、#1、2机组新增湿式除尘器改造]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1、2号机组脱硫除尘提效改造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0,372.5万元。 20170706:2017年7月5日,汉川一发与龙源环保签署了《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合同书》。 |
公告日期:2017-06-21 | 交易金额:829.2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龙威发电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中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7年3月29日,公司收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3汽轮机本体完善化改造]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北京龙威发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龙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3号机组汽轮机本体完善化改造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829.21万元。 20170621:2017年6月19日,汉川一发与北京龙威签署了《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3汽轮机本体完善化改造工程合同》 |
公告日期:2017-03-0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7年,预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存款余额最高上限为8亿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与国电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余额的存放数之和。预计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约为6,000万元。 2017030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3-01 | 交易金额:14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电物流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物资,采购煤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及其下属各单位之间存在的采购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资产等关联交易。据初步统计,公司2016年完成日常关联交易10.66亿元(实际情况以审计结果为准),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为14.30亿元。 2017030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3-01 | 交易金额:30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出租物业,购买保险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1.为增加收入,盘活固定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武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实业”)将公司自用外的部分物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的部分在汉企业。2016年,武汉实业出租物业收取关联方的租金935万元,物业费285万元,合计1,220万元,未超过1,400万元的年初预计数。预计2017年出租物业收取租金不超过1,310万元,收取物业费不超过440万元,合计不超过1,750万元(由于单一关联方涉及金额较小未达披露标准,故采取与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预计)。2.为完善公司所属子公司财产保险管理,防范财产损失风险,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险”)投保财产保险。2016年,公司向长江财险支付保险费997万元,未超过1,000万元的年初预计数。预计2017年,公司向其支付保险费不超过1,300万元。 2017030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2-09 | 交易金额:1066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煤炭,销售煤炭,接受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6年,公司预计在大宗材料等物资采购、采购煤炭、煤炭等商品销售、接受劳务、租赁土地等方面与中国国电及其下属的国电物资、国电燃料、国电湖北及其下属公司、电科院、新能源院、龙源博奇等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73,650万元。 20160226:股东大会通过 20160614:由于武汉燃料经营状况的变化,公司拟将向其采购燃料的部分计划调整到陕西燃料、山西燃料和山东燃料。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预计的总金额没有发生变化 20160630: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20170209:公司2016年与中国国电及其下属单位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10.66亿元 |
公告日期:2016-11-17 | 交易金额:2854.2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项目改造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6年9月20日,公司收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3、#4机组除尘提效改造]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3、4号机组除尘提效改造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2,854.28万元。由于龙源环保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持有本公司37.39%的股权)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龙源环保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20161117:2016年11月16日,汉川一发与龙源环保签署了《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3、#4机组除尘提效改造EPC总承包合同》 |
公告日期:2016-08-25 | 交易金额:22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转移电量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按照国家能源局和湖北省经信委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的有关通知要求,公司于2013年关停了内部核算电厂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荆门热电厂(以下简称荆门电厂)两台22万千瓦的小火力发电机组,按照湖北省发改委及省经信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关停机组可保留三年(2014年-2016年)电量计划,2016年是三年电量保留的最后一年。根据《省经信委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及发电量计划的通知》,荆门电厂2016年关停机组保留上网电量为11.77亿千瓦时。从效益最大化原则出发,荆门电厂拟将上述关停机组上网电量中的1.75亿千瓦时电量指标转移给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汉川)代发,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 2016082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08-25 | 交易金额:24929.4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威发电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经公开招投标,公司全资企业国电长源广水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水风电)确定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为其所属乐城山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8,392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公司,公司持有其95.05%的股权)确定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技术)为其所属两台燃煤发电机组GGH(烟气-烟气换热器)改造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5,915万元;公司全资企业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确定北京龙威发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龙威)为其所属4号机组汽轮机本体完善化改造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622.46万元。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7月7日和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056、057。 2016082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08-25 | 交易金额:591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环保技改项目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6年7月6日,公司收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6、#7机组超低排放(GGH改造)]的中标通知书》,确定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技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公司,公司持有其95.05%的股权)两台燃煤发电机组GGH(烟气-烟气换热器)改造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5,915万元。 20160802:2016年8月1日,荆门公司与龙源技术签署了《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6、#7机组超低排放改造(GGH改造)EPC总承包合同》 2016082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08-25 | 交易金额:622.4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龙威发电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项目改造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6年7月19日,公司收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4汽轮机本体完善化改造]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北京龙威发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龙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4号机组汽轮机本体完善化改造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622.46万元。由于北京龙威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持有本公司37.39%的股权)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北京龙威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016082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07-01 | 交易金额:7579.9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承包工程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公开招标,将其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系统提效改造项目委托关联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实施,项目中标金额为7,579.95万元 |
公告日期:2016-06-24 | 交易金额:958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6年5月19日,公司收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新增湿式电除尘工程、#1、2机组超低排放脱硫系统提效改造]的中标通知书》(国电诚信[GDCX-JGZB16-273/01])。根据国家环保部等部委《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的有关要求,为使公司所属火力发电机组烟尘和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热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将对其拥有的2台33万千瓦的火电机组(机组编号为#1、2机组,下同)进行电除尘和脱硫系统提效改造。上述环保技术改造项目采取了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经过投标、开标和评标环节,确定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为上述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9,580万元。 20160624:2016年6月22日,荆州热电与龙源环保签署了《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脱硫除尘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
公告日期:2016-06-23 | 交易金额:18392.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设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6年6月22日,公司收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国电诚信[GDCX-ZJZB16-005/01]),确定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广水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水风电)乐城山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8,392万元。由于联合动力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持有本公司37.39%的股权)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联合动力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
公告日期:2016-06-15 | 交易金额:13619.9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项目中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6年5月12日,公司收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3、#4机组脱硫系统提效改造]的中标通知书》(国电诚信[GDCX-CBZB16-004/01])和《关于[#6、#7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吸收塔提效)]的中标通知书》(国电诚信[GDCX-JGZB16-063/01])。根据国家环保部等部委《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的有关要求,为使公司所属火力发电机组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将对其拥有的2台33万千瓦的火电机组进行脱硫系统提效改造,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公司,公司持有其95.05%的股权)将对其拥有的2台64万千瓦的火电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脱硫吸收塔提效)。上述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均采取了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经过投标、开标和评标环节,确定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为上述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分别为7,579.95万元(汉川一发脱硫提效改造)和6,040万元(荆门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上述环保技术改造项目中标金额合计13,619.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3%。 由于龙源环保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持有本公司37.39%)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龙源环保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开招标导致,根据公司章程114条“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低于5%的关联交易行使决策权。因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导致的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其交易金额符合前述标准的,可不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免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0160615:2016年6月13日,荆门公司与龙源环保签署了《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6、#7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吸收塔提效)EPC总承包合同》 |
公告日期:2016-05-26 | 交易金额:530.7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脱硝提效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6年5月25日,公司收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硝提效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国电诚信[GDCX-JGZB16-254/01])。根据国家环保部等部委《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的有关要求,为使公司所属火力发电机组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热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将对其拥有的2台33万千瓦的火电机组(机组编号为#1、2机组,下同)进行脱硝提效改造。上述环保技术改造项目采取了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经过投标、开标和评标环节,确定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为上述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530.70万元。 |
公告日期:2016-02-26 | 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一)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财务”)2015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及发生的情况201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的存款余额最高为人民币(下同)4.07亿元,关联存款余额未超过年初预计额8亿元,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为0.7亿元,未超过1亿元的年初预计数。公司2015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于2015年3月18日、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进行了披露。(二)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国电财务2016年存、贷款关联交易的预计2016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存款余额最高上限为8亿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与国电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余额的存放数之和;预计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约为1亿元,不超过同类交易金额比例的24%。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张玉新、杨勤、袁天平、薛年华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016022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02-26 | 交易金额:24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物业出租,投保财产保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为增加收入,盘活固定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电”)继续将公司自用外的部分物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的部分在汉企业,该物业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国电大厦,对外出租总面积27,257.6平方米,平均月租金约80.58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约21.47元/平方米。目前,新国电向中国国电所属在汉单位出租物业总面积约9,686平方米。2015年,新国电出租物业收取关联方的租金950万元,物业费253万元,合计1,203万元,没有超过1,400万元的预计数。预计2016年出租物业收取租金不超过1100万元,收取物业费不超过300万元,合计不超过1,400万元。 2.为完善公司所属子公司财产保险管理,防范财产损失风险,公司所属子公司继续向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险”)投保财产保险,投保资产总额为250亿元,财产一切险费率0.037%,机器损坏险费率0.062%。2015年,公司向长江财险支付保险费916.35万元,没有超过1,000万元的预计数。预计2016年,公司向其支付保险费不超过1,000万元。 2016022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8-27 | 交易金额:3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转移电量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下达2015年度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及发电量计划的通知》(鄂经信电力[2015]41号),公司内部核算电厂国电长源荆门热电厂(以下简称荆门热电)关停机组年度上网电量为13.15亿千瓦时(按综合厂用电率分别折算)。按照上述经信委文件规定,从效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公司拟将其中1.4亿千瓦时转移给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公司)代发,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100万元(不含税)。 2015082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8-27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电量转移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下达2015年度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及发电量计划的通知》(鄂经信电力[2015]41号),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公司持有其69.15%股权)关停机组年度上网电量为6.81亿千瓦时(按综合厂用电率折算)。按照上述经信委文件规定,从效益最大化原则出发,长源一发拟将其中1.02亿千瓦时关停机组电量转移给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汉川)代发,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不含税)。 2015082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8-2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放弃优先购买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9.15%的股权。近日,持有长源一发5.19%股权的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拟对外转让其持有的长源一发全部股权,公司同意其转让并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015082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5-22 | 交易金额:9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5年,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存款余额最高上限为8亿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与国电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余额之和;预计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约为1亿元,不超过同类交易金额比例的24%。 20150415:股东大会通过 20150522: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与财务公司正式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 |
公告日期:2015-04-15 | 交易金额:159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物资、煤炭,接受、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等发生采购、销售物资、煤炭,接受、提供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59300万元。 2015041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4-15 | 交易金额:5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汉川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脱硝特许经营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使发电机组烟气中的长期平均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共四台30万级发电机组(含已合并的原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两台机组)的脱硝技术改造工程交由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按照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根据龙源环保与汉川一发于2012年签署的《烟气脱硝特许经营合同》,由龙源环保在脱硝特许经营的建设期(或运行期)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具体履行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脱硝装置投运后,按国家颁布的脱硝电价和双方约定的电量计算标准计价与龙源环保结算。(本次交易相关内容及决议公司已于2012年3月10日、3月29日、5月5日,201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2-005、2012-010、2012-013、2012-027、2014-015)。2014年,汉川一发向龙源环保控股子公司汉川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系龙源环保为履行《烟气脱硝特许经营合同》而专门设立的公司,以下简称“龙源博奇”)支付的费用为3,800万元,没有超过5,500万元的预计数。预计2015年汉川一发向龙源博奇支付的费用不超过5,500万元。 由于龙源博奇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7.39%)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公司向其支付脱硝费用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5041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4-15 | 交易金额:24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在汉单位,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租物业,支付财产保险费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简称“新国电”)继续将公司自用外的部分物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的部分在汉企业,该物业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国电大厦,对外出租总面积27,034平方米,平均月租金约80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约21.47元/平方米。目前,新国电向中国国电所属在汉单位出租物业总面积约9,641平方米。2014年,新国电出租物业收取关联方的租金917万元,物业费387万元,合计1,304万元,没有超过1,500万元的预计数。预计2015年出租物业收取的租金约1,100万元,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约300万元,上述合计1,400万元。 2.为完善公司所属子公司财产保险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公司所属子公司继续向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险”)投保财产保险,投保资产总额为250亿元,财产一切险费率0.037%,机器损坏险费率0.062%。2014年,公司向长江财险支付保险费约846万元,没有超过1,000万元的预计数。预计2015年,公司向其支付保险费1,000万元。 3.本次出租新国电物业关联交易的相对方都是中国国电的成员单位,中国国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7.39%的股份),财产保险关联交易的相对方为中国国电相对控股的长江财险(中国国电持有其2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5041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4-15 | 交易金额:6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从国电资本控股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取得的委贷资金余额为1.10亿元,该笔委贷将于2015年内到期。目前,公司在商业银行新增贷款存在难度,融资成本较高,因此,公司将努力争取资本控股金支持,以扩大融资来源,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预计201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资本控股获得6亿元的财务资助,预计支付资本控股的财务资助利息约3,421万元;201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没有新增财务资助,但预计支付以前年度结转的中国国电财务资助利息为772万元。故2015年预计将支付财务资助利息合计4,193万元。 本次交易相对方资本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5041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3-18 | 交易金额:10656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电物资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货物、煤炭,销售商品,转移电量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1.采购货物的关联交易预计2014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委托国电物资集团及其下属的国电物流、国电经贸以招标方式采购大宗材料等货物,长源一发向青山热电采购物资,合计不超过2.5亿元。 2.采购煤炭的关联交易预计2014年,长源一发以青山热电名义采购发电所需煤炭不超过6.5亿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国电燃料公及其下属的国电武汉燃料、国电陕西燃料、国电河南燃料采购电煤不超过6亿元,共计12.5亿元。 3.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预计2014年,河南煤业、河南能源向青山热电、汉川发电、民权发电、荥阳煤电、驻马店热电等国电下属单位销售煤炭不超过6.5亿元,汉新公司和汉川一发向汉川发电销售煤炭不超过1.7亿元。汉新公司和汉川一发向汉川发电销售商品不超过5000万元.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8.7亿元。 4.转移电量的关联交易预计2014年,长源一发转移电量到青山热电代发,关联交易金额5755万元,荆门电厂转移电量到国电汉川代发,关联交易金额14591万元,合计转移电量的关联交易不超过21,000万元。 5.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2014年,公司所属火电厂向国电燃料支付中介服务费约700万元,接受电科院和新能源院的技术支持,支付服务费共计800万元。合计接受劳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6.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2014年,公司继续受托管理国电湖北公司资产,中国国电将向本公司支付不超过1,100万元管理费用。 7.租赁土地的关联交易预计2014年,公司将继续租赁中国国电拥有的国电长源荆门热电厂生产经营用相关土地,租赁费为78.5万元。 共计256700.0000万元。 2014071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2014年以前,电科院只承担技术服务工作,今年起,电科院将同时负责公司系统各单位的技术监督与技术服务工作,公司接受电科院的服务费用将有所增加,导致公司接受劳务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调整为不超过2,100万元。根据省经信委下达2014年度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及发电量计划的通知,长源一发和荆门电厂的转移电量都有所增加,导致2014年公司转移电量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调整为不超过23,000万元。 重新预计后总交易额为25100万元。 20150318: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6,565万元。 |
公告日期:2015-03-18 | 交易金额:642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4年,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存款余额最高上限为6亿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与国电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余额的存放数之和;预计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约为1.10亿元,不超过同类交易金额比例的23%。 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4年公司出租物业和财产保险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会议的3名关联董事沈冶、王眉林、赵虎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40822:董事会通过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20150318:2014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存款余额最高为人民币(下同)5.82亿元,未超过年初预计额6亿元,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为0.60亿元,未超过1亿元的年初预计数。 |
公告日期:2015-03-18 | 交易金额:6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3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预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预计2014年公司从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取得约15.85亿元的转贷资金,支付利息和相关费用约9,250万元。为了规范财务资助行为,从2014年起,中国国电对所有新增财务资助将采取由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通过国电财务公司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因此,2014年上半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从中国国电获得新的财务资助。截止2014年6月底,公司从中国国电获得(以前年度)财务资助余额为2.25亿元,共支付结转财务资助的利息3235万元。 预计201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从资本控股获得6.40亿元人民币以内的贷款资金(具体额度视资本控股的筹资情况而定),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本次交易相对方资本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持有本公司37.39%的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50318:201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从国电资本控股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取得的委贷资金余额为1.10亿元,该笔委贷将于2015年内到期。 |
公告日期:2015-02-17 | 交易金额:2104.6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挂牌出售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湖北芭蕉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芭蕉河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合法持有其30%的股权。因公司对芭蕉河公司股权投资属参股性质,缺乏应有的经营发展管控力,且公司自持有芭蕉河公司股权以来,一直未获得现金分红,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逐年递减。根据公司经营战略需要,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2003]3号令)、《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持有的芭蕉河公司30%的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寻找意向受让方,初始挂牌交易价格以经具备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价格为准,预计不超过2150万元。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损益由芭蕉河公司原股东享有或承担。 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1.8%的股权),其合法持有芭蕉河公司66%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能源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能源集团对公司拟转让的芭蕉河公司股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因此,该交易可能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转让湖北芭蕉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的议案》,参与会议表决的2名关联董事肖宏江、张国勇均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
公告日期:2014-11-15 | 交易金额:49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龙威发电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项目改造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为提高其#2机组(330MW)高压缸效率、降低机组热耗、改善机组运行的经济性和安全可靠性,拟对该机组进行汽轮机本体完善改造。该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仅有北京龙威发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龙威”)一家产生投标意向。根据公开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两次招标,投标人均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按照上述规定,汉川一发拟采取协议方式与北京龙威签订《工程合同书》,经协商,上述项目的技术改造费用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总金额不超过495万元。由于北京龙威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37.39%股权)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北京龙威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20141024:股东大会通过 20141115:根据上述会议决议,汉川一发于2014年11月14日与北京龙威正式签订了《#2汽轮机本体完善改造工程合同书》. |
公告日期:2014-11-15 | 交易金额:15823.4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法持有其55%的股权,为解决一厂多制问题,为将来公司内部整合创造条件,公司拟以协议方式收购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持有的公司汉新公司15%的股权,收购价格以已经湖北省国资委备案通过了的评估结果为基准,该部分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15,823.49万元,评估基准日(2014年5月31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损益由汉新公司原股东享有或承担,预计收购价格不超过16,600万元。能源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1.8%的股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
公告日期:2014-11-05 | 交易金额:3017.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为实现雨污分流,将厂区废水进行合理回收利用,使废水排放完全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拟对其拥有的火电机组实施废水治理改造EPC项目(EPC范围包括项目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原有旧设备拆除及升级改造、控制系统新建及改造、新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质保期服务以及性能试验配合等技术服务等)。上述废水治理改造EPC项目采取了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该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关于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废水治理改造EPC项目招标的中标通知》,确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间接控股的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朗新明环保”)为中标方,根据公开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汉川一发拟于近期与朗新明环保签署相关协议文件,上述项目的中标总金额为30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公告日期:2014-10-2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放弃优先购买权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和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分别持有69.15%、95.05%的股权,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分别持有长源一发15.27%和荆门公司3.85%的股权,其为了优化产权结构,拟将其分别持有的长源一发和荆门公司全部股权无偿划转给其全资企业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湖北”)。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所持长源一发、荆门公司股权不变,国电湖北持有长源一发15.27%股权、荆门公司3.85%股权。根据《公司法》和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国电湖北为上述股权受让方。由于国电湖北是中国国电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国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7.39%股权,公司与国电湖北属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5号——放弃权利》的相关规定,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2014102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4-05-09 | 交易金额:5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脱硝项目特许经营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使发电机组烟气中的长期平均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将其分别拥有的两台(共四台)30万级发电机组的脱硝技术改造工程交由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按照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整个特许期内的费用和风险由龙源环保自行承担(本次交易相关内容及决议公司已于2012年3月10日、3月29日、5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2-005、2012-010、2012-013、2012-027)。在龙源环保特许的脱硝装置投运后,按国家颁布的脱硝电价和双方约定的电量计算标准计价并与龙源环保结算。 2013年公司所属企业向龙源环保支付的费用为2120万元,没有超过2,500万元的预计数(公告编号:2013-007)。预计2014年公司所属企业向龙源环保支付的费用不超过5,500万元。 由于龙源环保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37.39%)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龙源环保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2014050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4-04-24 | 交易金额:472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项目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使公司火力发电锅炉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有关标准,公司所属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拟对其拥有的2台30万千瓦级的火电机组进行脱硫提效改造。 上述脱硫提效技术改造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仅有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一家企业符合标书要求,根据公开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汉新公司拟采取协议方式与龙源环保签订改造合同,经协商,上述项目的技术改造费用以公开招投标的价格为上限,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总金额4,720万元。 20140424:汉新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与龙源环保正式签订了《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硫增容提效改造工程EPC合同书》 |
公告日期:2014-04-11 | 交易金额:11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项目前期成果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优化公司的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公司决定整体打包收购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所属包括中华山、乐城山、双峰山等在内的10个风电项目前期成果,收购价格以评估确定的价值1,148.79万元为作价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为1,150万元。 |
公告日期:2014-01-17 | 交易金额:3958.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脱硫提效改造项目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3年11月1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关于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脱硫提效改造工程招标的中标通知》,其拥有的1台33万千瓦的火电机组脱硫设施进行脱硫提效技术改造EPC项目(“EPC”是指整套完整的烟气脱硫装置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含桩基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于2013年8月8日和9月12日在“中国电力商务网(http://www.powerec.net)”上两次公开挂网招标,并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投标、开标、评标等程序,经三个以上投标方公开竞标和多轮报价,最终评标委员会通过综合考虑各投标方报价情况、设备质量和技术能力,确定中标方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中标金额3,9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9%。 上述公开招投标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结果公正、公平、公开。 20140117:根据上述会议决议,长源一发于2014年1月16日与龙源环保正式签订了《#12机烟气脱硫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上述2013-083号公告。 |
公告日期:2013-12-11 | 交易金额:158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接受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将于2014年里继续通过各种方式筹集资金,用于解决其本部及其所属单位的融资问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14年从中国国电取得约15.85亿元的转贷资金(具体额度视中国国电筹资情况而定),支付利息和相关费用约9,250万元(按预计资金占用时间计算)。 公司获取上述转贷资金的年利率预计将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该利率及合理分摊的相关费用按照中国国电的实际融资成本为标准确定,此外将不再增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预计2014年底公司从中国国电取得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7.85亿元(包含以前年度结转部分),公司全年将支付财务资助利息和相关费用共计为1.05亿元。 本次交易相对方中国国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7.3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3-12-11 | 交易金额:2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在汉单位,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租物业,支付财产保险费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4年,为增加收入,盘活固定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电”)将公司自用外的部分物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的在汉单位,该物业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国电大厦,对外出租总面积27,034平方米,平均月租金约81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约21元/平方米。目前,新国电向中国国电所属在汉单位出租物业总面积约8,123平方米,预计2014年出租物业收取的租金约1,000万元,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约500万元,上述合计1,500万元。 为完善公司所属子公司财产保险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险”)投保财产保险,投保资产总额为250亿元,财产一切险费率0.037%,机器损坏险费率0.062%。预计全年向其支付保险费1,000万元。 本次出租物业关联交易的相对方都是中国国电的成员单位,中国国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7.39%的股份),财产保险关联交易的相对方为中国国电相对控股的长江财险(中国国电持有其2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3-11-15 | 交易金额:6298.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项目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使公司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烟气中的长期平均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符合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公司持有其69.15%的股权)拟对其拥有的1台33万千瓦的火电机组进行烟气脱硝EPC(“EPC”是指整套完整的烟气脱销改造装置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含桩基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改造。上述电除尘和锅炉煤种变更适应性改造项目均采取了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关于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烟气脱硝装置(尿素法)EPC总承包工程招标的中标通知》,确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间接控股的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为中标方,根据公开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源一发公司拟于近期与龙源环保签署相关协议文件,上述项目的中标总金额为6,2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8%,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公告日期:2013-11-13 | 交易金额:4038.2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项目招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使公司火力发电燃煤机组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拟对其拥有的2台33万千瓦的火电机组脱硫设施进行增容提效技术改造即脱硫增容提效改造EPC项目(“EPC”是指整套完整的烟气脱硫装置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含桩基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上述脱硫增容提效改造EPC项目采取了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关于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增容提效改造EPC项目招标的中标通知》,确定中标方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根据公开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汉川一发公司拟于近期与龙源环保签订《工程合同书》,上述项目的技术改造费用总金额为4,038.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4%)。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告日期:2013-10-19 | 交易金额:523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中标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提高公司火力发电燃煤锅炉燃烧效率、降低机组烟气中的粉尘排放浓度,使之符合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公司持有其69.15%的股权)拟对其拥有的1台33万千瓦的火电机组的电除尘和锅炉煤种变更适应性进行EPC(“EPC”是指整套完整的改造装置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含桩基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改造。上述电除尘和锅炉煤种变更适应性改造项目采取了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经过投标、开标和评标环节,确定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环保”)为电除尘改造项目的中标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龙源”)为锅炉煤种变更适应性改造项目的中标方,根据公开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源一发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分别与南京环保和烟台龙源签署《#12炉电除尘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书》和《#12炉煤种变更适应性改造工程合同书》,上述电除尘项目的技术改造费用为1,256万元,锅炉煤种变更适应性项目的技术改造费用为3,980万元,总金额合计5,236万元。 由于南京环保和烟台龙源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37.39%)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南京环保和烟台龙源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
公告日期:2013-08-28 | 交易金额:630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货物,销售商品,代发电量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3年,公司预计在设备、大宗材料等物资采购、采购煤炭、煤炭等商品销售、代发电量、接受劳务、租赁土地等方面与中国国电及其下属的国电物资、国电燃料、国电湖北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电科院、新能源院、龙源环保等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90,800万元。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2年关联交易审核确认和2013年经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张玉新、沈冶、王眉林、赵虎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198,400万元,全年实际发生金额为119,488万元。具体定价原则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8月1日、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2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9;2012-036,2012-058,)。 2013041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3-08-28 | 交易金额:6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煤炭等商品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程序和披露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年初已对201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于2013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3-012)。其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预计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煤业”)、国电长源河南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源”)向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热电”)、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发电”)等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下属单位销售煤炭不超过2.1亿元,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和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向汉川发电销售煤炭不超过11.2亿元、汉新公司和汉川一发向汉川发电销售商品不超过5000万元。上述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13.8亿元。 |
公告日期:2013-08-06 | 交易金额:7328.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使公司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烟气中的长期平均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符合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有关规定,公司所属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和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热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拟对其各自拥有的2台30万千瓦级的火电机组(共6台)进行低氮燃烧器改造。上述技术改造项目均分别实施了两次公开招标,但仅有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技术”)一家企业产生投标意向,根据公开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汉新公司、汉川一发和荆州热电拟采取协议方式与龙源技术签订《改造合同书》,经协商,上述项目的技术改造费用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总金额7,328万元,其中汉新公司和汉川一发分别为2,424万元,荆州热电为2,480万元。 20130716:股东大会通过 20130806:根据公司上述会议决议,汉新公司和汉川一发于2013年8月2日与龙源技术正式签订了《改造合同书》 |
公告日期:2013-07-16 | 交易金额:1199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烟气脱硝技术改造项目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使公司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烟气中的长期平均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符合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发电”,公司持有其95.05%的股权)拟对其拥有的2台60万千瓦的火电机组进行烟气脱硝改造。上述脱硝改造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仅有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一家产生投标意向,根据公开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荆门公司拟采取协议方式与龙源环保签订《改造合同书》,经协商,上述项目的技术改造费用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总金额1.199亿元。 2013071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3-04-25 | 交易金额:6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3年,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存款余额最高上限为6亿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与国电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余额的存放数之和。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约为1亿元,不超过同类交易金额比例的18%。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张玉新、沈冶、王眉林、赵虎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30412:股东大会通过 20130425:2013年4月23日,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财务”)签署《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煤业”)一笔向国电财务的1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公告日期:2013-04-12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物业出租,投保财产保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3年,为增加收入,盘活固定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新国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电”)将公司自用外的部分物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在汉的一些单位,预计2013年出租物业收取的租金约1000万元,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约500万元,上述合计1500万元。为完善公司所属子公司财产保险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险”)投保财产保险,预计全年向其支付保险费1,500万元。 2013041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3-04-12 | 交易金额:159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接受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将于2013年里继续通过各种方式筹集资金,用于解决其本部及其所属单位的融资问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13年从中国国电取得约15.9亿元的转贷资金(具体额度视中国国电筹资情况而定),支付利息和相关费用约7,000-8,000万元(按预计资金占用时间计算)。公司获取上述转贷资金的年利率预计将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该利率及合理分摊的相关费用按照中国国电的实际融资成本为标准确定,此外将不再增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预计2013年底公司从中国国电取得财务资助的余额为22.90亿元(包含以前年度结转部分),公司全年将支付财务资助利息和相关费用共计为1.30亿元。 2013041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3-04-12 | 交易金额:119488.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电燃料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代发电量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2年,公司预计在设备、大宗材料等物资采购、采购煤炭、煤炭等商品销售、代发电量、接受劳务、租赁土地和设备、出租物业、财产保险等方面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物资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国电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燃料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等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67,300万元。 20120329:股东大会通过 20120801:董事会通过《关于2012年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20120823:股东大会通过《关于2012年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20121227:董事会通过了关于2012年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20130319: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的确认议案 20130412: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1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审核确认和201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公告日期:2013-04-12 | 交易金额:739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2 |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2年,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存款余额最高上限为6亿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与国电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余额的存放数之和。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约为1亿元,不超过同类交易金额比例的14%。 20120329:股东大会通过 20120509:公司于2012年5月8日与财务公司在武汉正式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 20130319: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审核确认和2013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30412: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12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审核确认和2013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公告日期:2012-09-28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2 年9 月26 日,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财务”)签署《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煤业”) 一笔向国电财务的5,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关于2012 年度在国电财务的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已于2012 年3 月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
公告日期:2012-08-24 | 交易金额:36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实物资产 |
交易方:武汉燃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扩股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煤炭供应保障水平,充分发挥武汉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燃料”)专业优势,适度介入水运煤运销存管理,加强公司对水运煤的控制力,公司拟出资3,600万元参股投资武汉燃料的增资扩股,出资方式为:以经评估后的内部核算电厂——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沙市热电厂(已关停,相关公告详见2009-025关于公司沙市热电厂9#机组关停的公告、2009-047关于公司所属沙市热电厂7、8号机组退出商业运行的公告、2010-00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沙市热电厂”)的部分储运资产(主要包括江边码头、卸煤、输送设备和储煤设施等)实物资产出资1,788.33万元,现金出资1,811.67万元。目前,武汉燃料为国电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燃料”)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500万元,暂定其增资扩股完成后注册资本金增加到18,000万元,公司出资3,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 本次参与武汉燃料增资扩股的另一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电燃料,国电燃料目前持有武汉燃料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本次参与武汉燃料增资扩股的行为,将导致公司与国电燃料在武汉燃料形成关联共同投资,上述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2-08-23 | 交易金额:20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获得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财务资助18亿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09年度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获得中国国电财务资助8亿元;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11年度获得中国国电财务资助12亿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年初预计2012年公司从控股股东中国国电获得13.2亿元的财务资助,支付利息及相关费用合计约4,000-5,000万元(已于2012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2-022)。预计全年公司从中国国电取得财务资助的余额为20.2亿元(包含以前年度结转至今年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资金),公司全年将支付财务资助利息为1.19亿元。 本次交易相对方中国国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参与会议表决的4名关联董事张玉新、沈冶、王眉林、赵虎均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01208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2-07-0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管理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逐步降低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为公司提供新的收入来源,会议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中国国电将国电湖北公司及由国电湖北公司管理的中国国电位于湖北省境内的其它发电企业或资产(包括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国电荆门江山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湖北省松木坪电厂、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湖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委托本公司管理,中国国电将向本公司支付约 900万元至1100万元管理费用。 20120704: 公司于2012年7月2日与中国国电在北京正式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 |
公告日期:2012-07-03 | 交易金额:107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大渡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转让股权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本次拟转让的资产(股权)为公司所属的5家水电企业,其分别为公司所持有的国电长源陡岭子水电有限公司63.04%股权、国电长源堵河水电有限公司60%股权、国电长源老渡口水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所属内部核算电厂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富水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国电长源富水电厂)全部资产和外部负债、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河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国电长源南河水电厂)全部资产和外部负债(上述转让股权及资产以下统称为拟转让资产(股权))。 由于新能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37.39%)下属企业,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2-05-09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接受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将于2012年里继续通过各种方式筹集资金,用于解决其本部及其所属单位的融资问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12年从中国国电取得约13.2亿元的转贷资金(具体额度视中国国电筹资情况而定),公司获取上述转贷资金的年利率预计将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该利率及合理分摊的相关费用按照中国国电的实际融资成本为标准确定,此外将不再增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预计2012年公司将支付利息及相关费用合计约4,000-5,000万元(按平均资金占用时间半年计算)。 2012050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2-05-05 | 交易金额:4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技术改造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按照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和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鄂环发﹝2011﹞60号)的有关规定,为使发电机组烟气中的长期平均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拟将其分别拥有的两台(共四台)30万级发电机组分期于2012年和2014年完成脱硝技术改造。为降低运行成本、节约财务费用、控制环保风险,公司所属企业拟将上述机组脱硝技术改造工程交由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按照特许经营模式进行出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和参照国家相关脱硝补贴电价政策获取收益,整个特许期内的费用和风险由龙源环保自行承担。鉴于目前国家出台了部分地区试行脱硝电价的政策,试行脱硝电价暂按0.8分/千瓦时执行,而湖北不在试行范围,在龙源环保公司特许的脱硝装置投运后,暂按不高于国家试行的0.8分/千瓦时脱硝电价和双方约定的电量计算标准计价并与龙源环保公司结算。国家出台湖北省脱硝电价政策后,按脱硝电价与龙源环保公司结算。按照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脱硝技术改造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假定其于2012年四季度完成,预计2012年公司所属企业向龙源环保支付的费用不超过870万元,2015年全部4台机组脱硝投入运行后,按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数5000测算,公司所属企业全年预计将向龙源环保支付约4,800万元。 20120329:股东大会通过 20120505:签署《烟气脱硝特许经营合同》 |
公告日期:2012-04-18 | 交易金额:18915.3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1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间接控股的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30亿元。为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提高业务规模和经济效益,增强同业竞争力,财务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20.5亿股,将注册资本由30亿元增至50.5亿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7.5亿股(按各股东2011年12月31日所持财务公司股权比例以每股一元价格转增);其余13亿股由现有各股东以现金方式按现有股权比例同比例认购,认购价格以财务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各股东出资总金额约20亿元。公司目前持有财务公司股份为28,534.5万股,占其注册资本的9.51%,按照本次增资方案,在保持财务公司现有股比不变的前提下,公司需以现金方式认购的股份为12,363万股,出资金额约19,02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财务公司的股份将增加至48,025.5万股。由于财务公司的股东各方为中国国电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公司,上述各方属本公司关联法人,因此,公司参与财务公司增资扩股的此项交易构成了本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20120329:股东大会通过 20120418:签署了《关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
公告日期:2011-12-10 | 交易金额:13461.4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扩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提高业务规模和经济效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控股子公司——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决定进行增资扩股,新增注册资本9.5亿股,将注册资本由20.5亿元增至30亿元。 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于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现有股权比例的前提下,以经评估后确定的价值为依据,出资约2亿元参与财务公司的增资扩股,认购股份为9034.5万股,并同意如中国国电放弃本次增资,则该部分增资额由资本控股公司认购(本次交易相关内容及决议公司已于2011年4月30日和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1-019、2011-022、2011-024)。2011年12月8日,公司收到财务公司经股东各方签署的《关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公司本次认购的股份为9,034.5万股,共需出资134,614,050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在财务公司所持的股权比例保持9.51%不变。因财务公司股东方中国国电放弃本次增资,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放弃对该部分增资份额的优先认购权,并同意该部分增资份额由中国国电全资的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股东现有股东,持有财务公司21.95%的股权,以下简称“资本控股公司”)认购。 |
公告日期:2011-09-06 | 交易金额:628.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京国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高频电源改造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1年9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和控股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发电”,公司持股55%)与南京国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环保”)就锅炉电除尘器高压高频电源改造项目分别签署《#1炉电除尘器高压高频电源改造合同》和《#4炉电除尘器高压高频电源改造合同》,合同涉及的费用分别为304万元和324万元,共计628万元。本次交易相对方国电环保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37.39%)全资的国电环保研究院的控股子公司(国电环保研究院持股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1-06-09 | 交易金额:327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电煤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拓展公司电煤采购渠道,加大商业储煤力度,优化来煤结构,提高电煤保障能力,控制标煤单价,公司所属的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5.05%)和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69.15%)等火力发电企业(以下统称“公司所属企业”)拟向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庄煤业”)按照煤炭重点合同价格采购约10 万吨发电用褐煤,预计总金额约为3275万元(含税)。 |
公告日期:2011-05-11 | 交易金额:130229.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物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国电燃料公司和国电物资集团等 | 交易方式:采购货物、提供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1年本公司预计与国电物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国电燃料公司和国电物资集团等采购货物、提供劳务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130229万元 2011051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1-05-11 | 交易金额:1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将于2011 年里继续通过各种方式筹集资金,用于解决其本部及其所属单位的融资问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11 年从中国国电取得约12 亿元的转贷资金(具体额度视中国国电筹资情况而定),公司获取上述转贷资金的年利率预计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至上浮10%之间,预计2011 年将支付利息及相关费用合计约3200-4200 万元(按平均资金占用时间半年计算)。 2011051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0-12-3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10 年12 月21 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老渡口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渡口水电”)控股的国电长源咸丰小河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河水电”)法人股东恩施自治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恩施市长兴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恩施洲水利电力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自然人股东张俊、朱华军、邓传立等6位股东(以下简称“少数股东”)《关于对外转让国电长源咸丰水电有限公司股权的函》,该函就上述少数股东将其合法持有的小河水电共计24%的股权以19,011,763.83 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事项书面征求老渡口水电的意见,考虑到本公司已对小河水电拥有绝对的控制力,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放弃老渡口水电对该部分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
公告日期:2010-10-22 | 交易金额:641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处置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号)文件精神,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妥善处理关停资产,实现处置效益最大化,公司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公司内部核算电厂国电长源沙市热电厂(以下简称“沙市电厂”)已关停的7#、8#、9#机组部分固定资产(以下简称“部分固定资产”)采取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转让,挂牌价格6415万元人民币。截至2010年10月8日挂牌期间结束时止,只产生国电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于2010年10月21日与燃料公司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按照挂牌价格6,415万元向其转让上述资产。 |
公告日期:2010-09-15 | 交易金额:4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2010年通过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方式筹集低成本资金,用于降低其本部及所属单位的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第三季度从中国国电取得4亿元的财务资助,其中2亿元为中期票据,期限5年,年利率为3.86%,发行手续费年3‰,年综合资金成本4.16%,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低约30%;其余2亿元为短期融资券,期限1年,年利率为2.86%,发行手续费4‰,年综合资金成本3.26%,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低约39%。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在2010年二季度分两批从中国国电取得4亿元的1年期短期融资券.本次4亿元资金到位后,2010年度公司将合计取得中国国电8亿元的低成本资金资助。 |
公告日期:2010-06-10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贷款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的全资子公司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资本控股”)拟通过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财务”)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丰县景丰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景丰水电”)发放5000 万元委托贷款。景丰水电将按每年0.1%的手续费率向国电财务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不超过5 万元/年,此收费标准不高于由于景丰水电为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本公司与国电资本控股、国电财务又同为中国国电下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0-06-05 | 交易金额:3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对外担保 | |
关联关系: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0年6月4日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财务”)签订两份《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煤业”)两笔分别为10,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关于2010年度在国电财务的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已于2010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同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河南煤业一笔20,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河南煤业提供上述三笔担保后,累计为河南煤业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总额为35,000万元。本公司于201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于2010年4月13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河南煤业提供总额为4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其审批程序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公告日期:2010-04-29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融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2010 年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方式筹集低成本资金,用于降低其本部及所属单位的融资成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10 年二季度分批从中国国电取得4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使用期限1 年,预计年利率及相关费用合计不高于3.13%。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借款额0.8亿元 |
公告日期:2009-01-05 | 交易金额:10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国电财务的净资产在业内处于较低水平,从而严重制约了其的业务发展和资产规模的扩张。因此,国电财务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7亿元,即将注册资本从6亿元增加到13亿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增资人民币1.05 亿元,使公司出资总额占国电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的比例不变。 |
公告日期:2007-03-15 | 交易金额:777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77,760万元用于荆门发电的增资扩股,即将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9,600万元增加为96,000万元。增资时,本公司增持该公司股份,出资比例由原55%增加到该公司注册资本的86.50%。控股股东国电集团作为该公司出资方之一,公司本次增资构成与国电集团的共同投资行为,属重大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公告日期:2005-08-05 | 交易金额:4575.1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 | 交易方式:股权转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04 年11 月17 日与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拟收购开发公司所持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5%的股权,2005年1月31日,公司与开发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
公告日期:2004-10-19 | 交易金额:177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买卖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04年8月10日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签署了产权有偿转让协议,收购国电集团全资拥有的湖北荆门热电厂、沙市热电厂、南河水力发电厂的全部资产负债(土地和职工宿舍除外),转让价格以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荆门热电厂等三家电厂的净资产评估值1.77亿元即为转让价格。 |
公告日期:2004-09-17 | 交易金额:9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组建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实现公司多元化投资,分散经营风险,拓展公司融资渠道,促进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的提高和配置的优化,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公司电源项目建设和存量资产收购 广开筹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几家股东方共同投资组建中国国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其中,公司拟出资9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5%。 |
公告日期:2004-09-17 | 交易金额:62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组建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04年9月16日在北京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嘉里电力(江西)有限公司、余干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拟共同出资组建国电长源嘉里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并以此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投资兴建江西黄金埠电厂一期工程。 |
公告日期:2004-04-02 | 交易金额:52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出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以此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投资兴建湖北荆门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
公告日期:2003-09-1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湖北省电力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湖北省电力公司签订的为期三年的荆门热电厂经营租赁合同已于2003年6月30日到期。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湖北省电力公司原所属荆门热电厂资产划转到国电集团,为了保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会议同意继续租赁经营荆门热电厂资产。 |
公告日期:2003-09-1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湖北省电力公司 | 交易方式:购销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源一发与湖北省电力公司于2003年3月31日在武汉市签订《2003年度购销送华东电量协议》,确定本公司向华东电网送电量共计20000万千瓦时,长源一发送电量为8000万千瓦时。 |
公告日期:2003-08-12 | 交易金额: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十堰陡岭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担保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十堰陡岭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保。 |
公告日期:2003-08-12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股权转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湖北省电力公司持有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被行政划拨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公告日期:2003-08-12 | 交易金额: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担保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保。 |
公告日期:2003-08-12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十堰陡岭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担保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十堰陡岭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保。 |
公告日期:2003-08-12 | 交易金额:1200.00万元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十堰陡岭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担保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十堰陡岭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保。 |
公告日期:2003-08-12 | 交易金额:27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担保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暂无简介 |
公告日期:2003-08-12 | 交易金额:1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担保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保。 |
公告日期:2002-03-2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湖北省电力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所属各电厂耗用燃料委托湖北省电力公司控股的湖北电力燃料公司进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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