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1、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姆公司”):公司与雷姆公司于2012年1月1日在公司签订《代购代销协议》,该协议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如合同到期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存续生效。该协议约定:公司向雷姆公司提供代理采购的钢材等原材料,钢材主料价格按照公司统一采购价格计算,辅料价格按照公司实际采购价格加收3%的代理费计算,每月月底进行结算;另外,公司向雷姆公司提供热处理等部分劳务,劳务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每月月底进行结算。同时,公司代理销售雷姆公司产品,按照销售收入的5%收取代理销售费用,每笔业务进行结算。如发生退货、坏账等不可预见的损失,均由雷姆公司承担。公司预计2017年向雷姆公司销售商品金额为1,300万元,提供劳务的金额为600万元,代理销售雷姆公司产品金额为8,500万元。2、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威达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锯业”)与威达集团于2017年1月1日在公司签订《房租合同》,该合同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该合同约定:山东威达锯业有限公司承租威达集团位于文登市龙山路121号的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租金参照市场价格,年租金1,832,100.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年终付清;如合同到期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存续生效。3、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粉末”)与威达集团于2017年1月1日在公司签订《房租合同》,该合同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该合同约定:山东威达粉末有限公司承租威达集团位于文登市龙山路121号的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租金参照市场价格,年租金1,179,900.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年终付清。如合同到期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存续生效。4、威海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粉末冶金”):公司威海分公司与威海粉末冶金于2015年1月1日在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该合同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如合同到期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存续生效。该协议约定:公司威海分公司承租威海粉末冶金位于威海市文化西路288号的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租金参照市场价格,年租金1,421,600.00元,租金按季度结算。5、山东威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建筑公司”):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威达建筑公司为公司随时提供房屋维修、小规模的建筑施工等非经常性建筑施工劳务,预计2017年公司接受威达建筑公司该类劳务的总金额不超过150万元。未来公司产生实际需求时,将参照市场价格与威达建筑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后,接受其劳务服务。6、威海市盛鑫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盛鑫公司”):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威海盛鑫公司为公司随时提供制作门窗、看板、展示板、护栏等商品,预计2017年公司采购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未来公司产生实际需求时,将参照市场价格与威海盛鑫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后采购其商品。7、威海市威达农业种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农业公司”):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公司参照市场价格向威达农业公司采购农副产品发放员工福利、采购苗木用于厂区绿化,预计2017年公司向威达农业公司采购该类商品的总金额不超过70万元。
20170524:股东大会通过
20180424:2017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金额为8,933.3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