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原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外经贸资二函[2001]1251号文及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深外经贸资复[2001]1166号文批准的由深圳成霖洁具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31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公司于2002年1月3日经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1121582。本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桥塘大道。
本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330,000.00元,股本总数150,3...查看全部▼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原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外经贸资二函[2001]1251号文及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深外经贸资复[2001]1166号文批准的由深圳成霖洁具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31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公司于2002年1月3日经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1121582。本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桥塘大道。
本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330,000.00元,股本总数150,330,000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
根据本公司2003年2月9日第一届第九次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5]1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0,000股(A股),发行价为每股8.60元。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01,330,000.00元。
根据本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商务部以商资批[2005]2827号文批准,本公司以总股本201,33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1.1331股,共计转增22,812,702股,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转增股份17,033,887股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24,142,702.00元。
根据本公司2007年5月14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总股本224,142,702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1股,共计转增22,414,270股,并于2007年度实施。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46,556,972.00元。
根据本公司2008年5月9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总股本246,556,972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1.5股,共计转增36,983,545股,并于2008年度实施。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83,540,517.00元。
根据本公司2010年4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总股本283,540,517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6股,共计转增170,124,310股,并于2010年实施。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453,664,827.00元。
根据本公司2013年6月1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3]1509号文核准(《关于核准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古少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本公司向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原全部10名股东发行股份认购资产总计610,926,60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向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户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51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3元。重大资产重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263,101,435.00元。
根据本公司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6月2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08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2,642,317股新股。本公司向古少明、李素玉、古少波、古朴、古少扬等5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195,4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1元。本次增发股票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341,296,921.00元。
根据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回购计划。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本公司股份13,895,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6%,最高成交价为7.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9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90,023,021.6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期回购股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2020年1月14日,古少明先生、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古少明先生拟将其持有部分公司的267,022,53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91%),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部分公司的28,062,79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9%),合计295,085,32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00%)转让给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前述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古少明将所持有的未转让的剩余公司股份61,333,6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7%)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予航空城集团行使。
2020年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古少明先生及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给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295,085,323股股份已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交易完成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5,085,32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00%),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6,418,98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57%)。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航空城集团与大横琴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日古少明先生、航空城集团与大横琴集团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上述协议,航空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95,085,3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46%)协议转让给大横琴集团,同时航空城集团将所持公司174,951,772股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横琴集团,将古少明先生委托给航空城集团的公司61,333,6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5%)对应的表决权转委托至大横琴集团。上述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通过协议受让公司股份和接受表决权委托,大横琴集团合计拥有公司531,370,75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5.05%),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航空城集团变更为大横琴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变,仍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航空城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给大横琴集团的公司295,085,323股股份已于2023年3月7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大横琴集团。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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