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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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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3 | 增发A股 | 2014-04-25 | 18.95亿 | 2014-06-30 | 0.00 | 100% |
2006-09-08 | 首发A股 | 2006-09-22 | 1.78亿 | 2012-06-30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0-12-22 | 交易金额:668.45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1.1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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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张宇 | ||
卖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通知,根据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2020年12月2日,用户姓名张宇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长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5,929,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成交价格为6,684,526.32元。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
公告日期:2020-12-03 | 交易金额:7154.28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9.5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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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与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影视”)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的股权质押回购纠纷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在阿里拍卖-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质押股份进行公开拍卖,均已流拍,中原证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2020年11月27日,中原证券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1、将长城集团持有的长城影视证券50,400,000股以第二次拍卖流拍价抵偿中原证券7,154.28万元债务,该50,400,000股证券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人时起转移。2、解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执保16号裁定对上述50,400,000股股票的查封,并转移登记至中原证券名下,中原证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本次被司法裁定划转的50,400,000股长城影视股份为长城集团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9%;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原证券未持有长城影视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原证券持有长城影视股份5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9%。 |
公告日期:2020-11-03 | 交易金额:2606.83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4.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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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张宇 | ||
卖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通知,根据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2020年10月30日,用户姓名张宇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长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3,716,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成交价格为26,068,290.92元。 |
公告日期:2020-09-29 | 交易金额:3.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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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绍兴优创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影视”)于2018年9月25日与绍兴优创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优创健康”)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影视城”)100%股权出售给优创健康。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告日期:2020-06-19 | 交易金额:3.4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6家单位的应收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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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影视”)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长城集团。鉴于,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完成对应收账款的评估工作,并出具了文号为“华亚正信评报字【2019】第A16-0048号”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拟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所涉及的应收账款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确定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44,424,104.40元(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122,656,697.40元,账面净值221,767,407.00元),评估值为339,879,104.40元。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价格为344,424,104.40元。 |
公告日期:2019-04-29 | 交易金额:1.7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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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
卖方:郑鸯 | ||
交易概述: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长城影视”)于2017年7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2017年7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长城”)与交易对方郑鸯签订了《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收购前,东阳长城持有浙江中影51%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东阳长城将持有浙江中影100%股权,浙江中影成为东阳长城的全资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9-04-24 | 交易金额:4.35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账面余额43537.15万元的应收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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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影视”)于2019年4月23日与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及其子公司账面余额43,537.15万元的应收账款(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14,668.64万元,账面价值28,868.51万元)转让给长城集团。 双方初步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本次拟转让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3,537.15万元,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应收账款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 |
公告日期:2018-09-08 | 交易金额:10.59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北京首映时代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87.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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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井冈山市乐意传媒中心(普通合伙),韩伟等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中,长城影视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乐意传媒、韩伟及顾长卫等6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首映时代87.5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以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本次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配套资金,同时,本次募集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20%。 |
公告日期:2018-05-10 | 交易金额:5004.53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1.2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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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国投瑞银资本长影增持一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
交易概述: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于2015年7月6日至2016年5月24日期间通过“国投瑞银资本长影增持一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长影一号资管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350,93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1%。上述增持事项详见2015年7月6日至2016年5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8年5月9日,公司收到长城集团通知: 长影一号资管计划即将到期,到期后不再续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长城集团已于2018年5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长影一号资管计划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交易均价为7.88元/股,交易总金额5,004.53万元。 |
公告日期:2018-04-27 | 交易金额:2.16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海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南京四海一家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杭州春之声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安徽宝中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南京凤凰假期旅游有限公司51%股权,杭州金榜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杭州世茂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莲花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河北非凡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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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武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文韬基金持有的上海海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南京四海一家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杭州春之声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安徽宝中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以及武略基金持有的南京凤凰假期旅游有限公司51%股权、杭州金榜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杭州世茂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莲花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河北非凡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公告日期:2018-04-27 | 交易金额:1.7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玖明广告有限公司2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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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
卖方:宁波灵微投资合资企业(有限合伙),崔志钢 | ||
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拟与上海玖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明广告”、“标的公司”)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东阳长城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17,107.2万元人民币收购灵微投资、崔志钢持有的玖明广告24%股权,并根据玖明广告2017年度、2018年度分别及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情况调整收购对价。 |
公告日期:2017-12-28 | 交易金额:1.5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83.3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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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影视”或“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于2017年12月7日签署《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83.34%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长城集团持有的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长城”)83.34%股权。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7)第1804号《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项目涉及的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7年9月30日,淄博长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9,007.55万元,据此确定淄博长城83.34%股权的转让对价为15,840.89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淄博长城83.34%股权,淄博长城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7-12-16 | 交易金额:1.6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安徽马仁奇峰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64.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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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芜湖红花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收购芜湖红花山持有的安徽马仁奇峰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仁奇峰”)64.5%股份。参考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马仁奇峰的评估价值,经双方协商确定芜湖红花山将马仁奇峰64.5%股份转让给长城影视的对价为16,770万元。收购对价将根据马仁奇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分别或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情况作相应调整。 |
公告日期:2016-04-06 | 交易金额:4.5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西藏山南东方龙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0%股权,上海玖明广告有限公司 25%股权,上海微距广告有限公司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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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美福景,沈笑丹,汪卿等 | ||
交易概述: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具体包括西藏山南东方龙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0%股权、上海微距广告有限公司30%股权和上海玖明广告有限公司25%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为45,162.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5-07-16 | 交易金额:1.2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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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
卖方:郑鸯,陈小玲 | ||
交易概述: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长城影视”)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长城”)于2015年6月26日与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影”、“标的公司”)的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东阳长城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12,903万元人民币收购郑鸯、陈小玲合计持有的浙江中影51%股权,并根据浙江中影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分别及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情况调整收购对价。本次收购前,东阳长城不持有浙江中影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东阳长城将持有浙江中影51%股权,浙江中影成为东阳长城的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5-07-16 | 交易金额:2.5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玖明广告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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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
卖方:宁波灵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崔志钢 | ||
交易概述: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长城影视”)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长城”)于2015年6月26日与上海玖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玖明”、“标的公司”)的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东阳长城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25,245万元人民币收购宁波灵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灵微投资”)、崔志钢合计持有的上海玖明51%股权,并根据上海玖明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分别及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情况调整收购对价。本次收购前,东阳长城不持有上海玖明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东阳长城将持有上海玖明51%股权,上海玖明成为东阳长城的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5-07-01 | 交易金额:8.4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西藏山南东方龙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60%股权,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微距广告有限公司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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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
卖方:美福景,沈笑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 ||
交易概述: 为继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确保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稳步落实“全内容、全产业链”战略规划,科学布局公司产业结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长城”)拟通过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创意园”)100%股权、西藏山南东方龙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龙辉”)60%股权、上海微距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距广告”)60%股权。 |
公告日期:2015-04-28 | 交易金额:1.26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胜盟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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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
卖方:丁李,苏轶群,张宇鹏,夏丹 | ||
交易概述: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长城”)拟与上海胜盟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胜盟”或者“标的公司”)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东阳长城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14,000万元人民币收购丁李、苏轶群、张宇鹏、夏丹四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上海胜盟100%股权,并根据标的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对最终对价进行调整。本次收购前,东阳长城不持有上海胜盟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东阳长城将持有上海胜盟100%股权,上海胜盟成为东阳长城的全资子公司。按上海胜盟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协同业务产生的净利润后预计实现净利润1,400万元、对应市盈率9倍估值,目标股权的预估价值为12,600万元。在前款所述目标股权预估价值的基础上,甲方以现金12,600万元为对价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股权。 |
公告日期:2015-04-28 | 交易金额:1.8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光线影视策划有限公司8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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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
卖方:宁波聚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长城”)拟与浙江光线影视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光线”或者“标的公司”)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东阳长城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18,400万元人民币收购宁波聚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聚网”)持有的浙江光线80%股权,并根据标的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对最终对价进行调整。本次收购前,东阳长城不持有浙江光线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东阳长城将持有浙江光线80%股权,浙江光线成为东阳长城的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4-04-23 | 交易金额:22.9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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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如山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 ||
卖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如山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宏宝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长城集团等61位交易对方拥有的长城影视100%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依据江苏中天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47号评估报告书,本次交易的置出资产参照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价为39,569.26万元,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3280号评估报告书,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长城影视100%股份按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价为229,051.76万元。 |
公告日期:2009-12-30 | 交易金额:962.28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3,347.90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43.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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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张家港市水利局 | ||
卖方: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张家港市水利局就房屋拆迁补偿事项达成协议,签署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协议书主要条款1,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3,347.90㎡,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43.90㎡.2,根据有关拆迁政策,张家港市水利局对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补偿总金额为962.28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张家港市大新镇财政集中收付中心支付的上述拆迁补偿款中的288.68万元,余款待公司房屋拆除后收回. |
公告日期:2009-03-26 | 交易金额:548.07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江苏宏宝锻造有限公司5.2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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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朱玉良 | ||
交易概述: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以江苏宏宝锻造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截止200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10419.67万元为依据,使用自有资金548.07万元,收购另一股东朱玉良所持有的5.26%股权,收购完成后江苏宏宝锻造有限公司成为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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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700.00万 | 2324.35万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9元 | |
合计 | 1 | 700.00万 | 2324.35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新朋股份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03.00万 | 0.45(估)%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700.00万 | 2481.58万 | 每股净资产增加0.10元 | |
合计 | 1 | 700.00万 | 2481.58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新朋股份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01.50万(估) | 0.67%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700.00万 | 2526.00万 | 每股净资产增加0.10元 | |
合计 | 1 | 700.00万 | 2526.0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新朋股份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01.50万(估) | 0.67%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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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700.00万 | 1983.00万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7元 | |
合计 | 1 | 700.00万 | 1983.0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新朋股份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01.50万(估) | 0.67%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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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700.00万 | 1746.00万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6元 | |
合计 | 1 | 700.00万 | 1746.0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新朋股份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01.50万(估) | 0.67% |
公告日期:2020-12-22 | 交易金额:668.45 万元 | 转让比例:1.13 % |
出让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宇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0-11-03 | 交易金额:2606.83 万元 | 转让比例:4.51 % |
出让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宇 | ||
交易影响:截至2020年10月30日,长城集团持有公司174,454,7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20%,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公告日期:2018-05-10 | 交易金额:5004.53 万元 | 转让比例:1.21 % | ||
出让方:国投瑞银资本长影增持一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交易标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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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04-28 | 交易金额:548.07 万元 | 转让比例:5.26 % |
出让方:朱玉良 | 交易标的:江苏宏宝锻造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0-06-19 | 交易金额:34442.41万元 | 支付方式:债权 |
交易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债权转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影视”)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长城集团。 |
公告日期:2019-04-24 | 交易金额:43537.1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转让应收账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影视”)于2019年4月23日与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及其子公司账面余额43,537.15万元的应收账款(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14,668.64万元,账面价值28,868.51万元)转让给长城集团。双方初步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本次拟转让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3,537.15万元,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应收账款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 |
公告日期:2018-12-29 | 交易金额:481.5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石家庄新长城国际影视城有限公司,兰州新区长城旅游文创园有限公司,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房屋租赁,商品采购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石家庄新长城国际影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基地”)、兰州新区长城旅游文创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基地”)、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动漫”)、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药业”)进行房屋租赁、门票及商品采购等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事项。上述交易对方石家庄基地、兰州基地、长城动漫及天目药业均为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0.1.3条规定,石家庄基地、兰州基地、长城动漫及天目药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8-09-08 | 交易金额:14677.3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顾长卫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次交易中,长城影视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乐意传媒、韩伟及顾长卫等6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首映时代87.5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以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本次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配套资金,同时,本次募集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20%。 |
公告日期:2018-02-06 | 交易金额:5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诸暨长城御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影视”或“公司”)拟与诸暨长城御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城御田投资”)共同出资成立金寨长城红色教育基地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5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51%,长城御田投资以现金方式出资49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49%。 20180127:股东大会通过 20180206:2018年2月5日,公司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公告日期:2017-12-28 | 交易金额:15840.8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影视”或“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于2017年12月7日签署《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83.34%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长城集团持有的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长城”)83.34%股权。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7)第1804号《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项目涉及的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7年9月30日,淄博长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9,007.55万元,据此确定淄博长城83.34%股权的转让对价为15,840.89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淄博长城83.34%股权,淄博长城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7-12-28 | 交易金额:392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影视”或“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共同出资成立宜宾长城神话世界影视基地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39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49%,长城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40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51%。 |
公告日期:2017-04-19 | 交易金额:454.3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系统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影视”)全资子公司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创意园”)与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境科技”)于2017年4月13日在诸暨签署了关于西施·吴越争霸的三自由度行进式体验系统采购事宜的《合同书》,交易金额为454.3万元。 |
公告日期:2015-10-14 | 交易金额:33194.73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杭州长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本公司拟向长城基金、浙江天堂硅谷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聚合创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宁波聚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硕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响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6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8,759,660股。其中,长城基金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7,154,900股。 2014年7月9日,长城基金与本公司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签署了《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长城集团持有公司34.40%股份,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赵锐勇、赵非凡父子合计持有长城集团100%股权,为长城集团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方长城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长城集团,有限合伙人为赵锐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长城基金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41107: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1171号) 20150210:董事会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 20150303:股东大会通过 20150915:2015年9月14日,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20151014:201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5】144号)。 |
公告日期:2015-07-01 | 交易金额:33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太子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为继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确保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稳步落实“全内容、全产业链”战略规划,科学布局公司产业结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长城”)拟通过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创意园”)100%股权、西藏山南东方龙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龙辉”)60%股权、上海微距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距广告”)60%股权。 |
公告日期:2014-04-2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其他 |
交易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置换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江苏宏宝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长城集团等61位交易对方拥有的长城影视100%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依据江苏中天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47号评估报告书,本次交易的置出资产参照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价为39,569.26万元,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3280号评估报告书,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长城影视100%股份按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价为229,051.76万元。 |
公告日期:2012-04-25 | 交易金额:754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宏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光电”)因根据光伏市场的恢复情况,适时完成主体设备订货安装,适时完成项目投产,需增加项目建设资金。由于自去年以来光伏行业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市场需求疲软,银行对光伏企业项目贷款授信比较谨慎,宏宝光电预计在近期内还不能取得银行的项目贷款授信,宏宝光电需要由其股东以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其提供股东借款13,000万元,根据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的情况,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借款期限为二年。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为支持本公司发展,代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宝锻造有限公司及朱礼君向宏宝光电提供股东借款7,540万元(目前宏宝集团取得资金的实际成本为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 |
公告日期:2007-08-22 | 交易金额:7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董事长朱剑峰先生及其他投资投资者共同对上海新朋实业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本公司投资700万元。上海新朋本次拟引进的投资者合计对该公司投资8,364.76万元,按7.409:1折为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注册资本1129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10,629万元。本公司拟以货币资金认缴上述增资中的94.48万元,增资对价为700万元,占上海新朋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0.8889%。同时,本公司董事长朱剑峰先生拟认缴上述增资中的80.31万元,增资对价为595万元,占上海新朋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0.7556%。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4-03 |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4-01至 --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4月01日将其持有的2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12-06 | 本次解押股数:2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2-03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03日将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的2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3-22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3-20至 --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3月20日将其持有的8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12-06 | 本次解押股数:8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2-03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03日将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的8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1-30 | 原始质押股数: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1-28至 --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1月28日将其持有的9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11-05 | 本次解押股数:9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1-01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01日将质押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9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19 | 原始质押股数:64.5982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16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将其持有的64.5982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19 | 原始质押股数:4.0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9-05至 -- |
出质人:杨逸沙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杨逸沙于2018年09月05日将其持有的4.08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19 | 原始质押股数:16.31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9-05至 -- |
出质人:杨逸沙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杨逸沙于2018年09月05日将其持有的16.31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19 | 原始质押股数:5.51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17至 -- |
出质人:杨逸沙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杨逸沙于2018年10月17日将其持有的5.51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19 | 原始质押股数:7.07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22至 -- |
出质人:陈志平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陈志平于2018年08月22日将其持有的7.07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19 | 原始质押股数:21.9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17至 -- |
出质人:杨逸沙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杨逸沙于2018年10月17日将其持有的21.98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19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12至 -- |
出质人:陈志平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陈志平于2018年10月12日将其持有的8.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11 | 原始质押股数: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09至 --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09日将其持有的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10-19 | 本次解押股数: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0-16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的6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02 | 原始质押股数: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30至 --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30日将其持有的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12-06 | 本次解押股数: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2-03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03日将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的6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02 |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31至 --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31日将其持有的3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1-12 | 本次解押股数:3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1-08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1月08日将质押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3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02 |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31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31日将其持有的3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10-19 | 本次解押股数:3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0-12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将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7-24 | 原始质押股数:83.6332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19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19日将其持有的83.6332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支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7-13 | 原始质押股数: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11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11日将其持有的6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7-03 | 原始质押股数:29.5982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29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6月29日将其持有的29.5982万股股份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10-19 | 本次解押股数:29.5982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0-12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将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9.5982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7-03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27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6月27日将其持有的8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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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8-02 | 本次解押股数:3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30日将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7-03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29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6月29日将其持有的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30 | 原始质押股数: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26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6月26日将其持有的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28 |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25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6月25日将其持有的2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28 | 原始质押股数:23.6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22至 -- |
出质人:杨逸沙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杨逸沙于2018年06月22日将其持有的23.68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28 | 原始质押股数:9.72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22至 -- |
出质人:陈志平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陈志平于2018年06月22日将其持有的9.72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4-13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4-11至 --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4月11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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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12-06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2-03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03日将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的1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3-24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3-21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3月21日将其持有的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2-12 | 原始质押股数:26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2-08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将26500000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23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18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23日将其持有的3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04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26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将其持有的4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3-24 | 本次解押股数: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3-13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3月13日将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04 | 原始质押股数:135.24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26至 -- |
出质人:杨逸沙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杨逸沙于2017年12月26日将其持有的135.24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26 | 原始质押股数:67.62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22至 -- |
出质人:陈志平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陈志平于2017年12月22日将其持有的67.62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26 | 原始质押股数:33.81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22至 -- |
出质人:杨逸沙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杨逸沙于2017年12月22日将其持有的33.81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1-16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1-13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将其持有的1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1-01 | 原始质押股数:25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30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将其持有的252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19 | 原始质押股数:25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17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将其持有的252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8-24 | 原始质押股数:19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8-21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08月21日将其持有的193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支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24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19至 2019-05-10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05月19日将其持有的1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3-28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3-26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3月26日将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的1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2-14 |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2-10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02月10日将其持有的2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2-28 | 本次解押股数:2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2-09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2月09日将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2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27 | 原始质押股数:106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15至 2019-12-07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将其持有的1068.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8-02 | 本次解押股数:106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7-23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23日将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的1068.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13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11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三路证券营业部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将5,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三路证券营业部。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10-19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0-11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三路证券营业部的5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4-07 | 原始质押股数: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4-05至 --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4月05日将9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3-28 | 本次解押股数:9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3-26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3月26日将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的9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3-18 | 原始质押股数:123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3-08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3月08日将1236.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2-20 | 原始质押股数:5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2-18至 --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2月18日将5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1-12 | 本次解押股数:5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1-08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1月08日将质押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5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19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15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1月15日将3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1-23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1-12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将其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3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19 | 原始质押股数:2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15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1月15日将28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1-23 | 本次解押股数:28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1-15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将其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8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19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15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1月15日将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1-23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1-15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将其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0-19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0-15至 --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5年10月15日将上述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30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上述解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9-30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9-25至 2018-09-21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5年9月2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中的3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7%)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质押期限至2018年9月21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1-22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1-18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1月18日将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3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9-22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9-17至 2018-01-04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5年9月1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中的2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8%)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质押期限至2018年1月4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8-21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8-14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14日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的2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9-18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9-16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的通知,长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5,0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52%)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并已于2015年9月1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9月16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10-13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9-28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9月28日,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原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本公司5000.0000万股股份办理完成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8-25 | 原始质押股数:1557.64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8-21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的通知,长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1,557.64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6%)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支行,并已于2015年8月2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8月21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10-19 | 本次解押股数:1557.64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8-29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08月29日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支行的1557.64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4-21 | 原始质押股数:123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4-16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的通知,长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1,236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5%)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已于2015年4月1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4月16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2-02 | 本次解押股数:123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1-29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的通知,长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1,236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5%)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已于2015年4月1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4月16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上述质押股份已于2016年1月29日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1-13 | 原始质押股数:2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1-08至 2018-01-04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5年1月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中的2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3%)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质押期限至2018年1月4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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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8-11 | 本次解押股数:28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8-09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09日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的28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2-11 |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2-10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的通知,长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2,5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6%)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并已于2014年12月1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4年12月10日起至长城集团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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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2-14 | 本次解押股数:2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1-17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01月17日将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2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9-10 | 原始质押股数:106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9-05至 2016-09-04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于2013年2月21日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的1,068万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本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于2014年9月9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4年9月5日将上述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的1,068万股全部解除质押。同日,宏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6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3%)继续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质押期限至2016年9月4日止。上述解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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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12-27 | 本次解押股数:106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2-12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将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的1068.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8-22 | 原始质押股数:2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8-20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的通知,长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2,2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9%)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4年8月20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5-03-21 | 本次解押股数:2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3-19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于2014年8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2,2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9%)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质押本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2)。本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接到长城集团通知,长城集团于2015年3月19日将上述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本公司2,200万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8-06 | 原始质押股数:2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8-05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8月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的通知,长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2,3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8%)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并已于2014年8月5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4年8月5日起至长城集团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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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9-14 | 本次解押股数:2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9-11 |
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接到长城集团通知,长城集团于2015年9月11日将上述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2,30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上述解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8-05 | 原始质押股数:19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8-01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1,93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7%)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并已于2014年8月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4年8月1日起至长城集团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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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8-24 | 本次解押股数:19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8-07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08月07日将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193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8-05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7-18至 -- |
出质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1,0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并已于2014年7月18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4年7月18日起至长城集团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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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12-29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2-25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于2014年7月18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1,0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8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质押本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6)。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接到长城集团通知,长城集团于2015年12月25日将上述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1,00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上述解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7-30 | 原始质押股数:44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7-24至 2016-07-22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4年7月2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中的44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5%)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质押期限至2016年7月22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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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5-16 | 本次解押股数:44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5-11 |
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5年5月11日将上述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的445万股全部解除质押。上述解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6-26 | 原始质押股数:68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6-23至 2016-06-19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4年6月2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中的68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0%)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质押期限至2016年6月19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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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4-22 | 本次解押股数:68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4-20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质押公司股份684万股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5-16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5-06至 2016-04-30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4年5月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中的4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6%)质押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至2016年4月30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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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3-02 | 本次解押股数: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2-29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4年5月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中的4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6%)质押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至2016年4月30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该笔质押已于2016年2月29日解除了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4-30 | 原始质押股数:9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4-29至 2014-06-30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4年4月2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中的9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1%)质押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宏宝工具有限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至2014年6月30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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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07-07 | 本次解押股数:9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7-03 |
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4年7月7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4年7月3日将上述质押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95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上述解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3-28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3-24至 2016-03-19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4年3月24日将上述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50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同日,宏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中的3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3%)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为张家港市宏大钢管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至2016年3月19日止。上述解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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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5-21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5-15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于2014年3月24日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中的300万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本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5年5月15日将上述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30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上述解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2-23 | 原始质押股数:106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2-21至 2015-02-03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大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于2012年3月6日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的688万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3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于2013年2月22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3年2月21日将上述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的688万股全部解除质押。同日,宏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6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0%)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为张家港市宏大钢管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至2015年2月3日止。上述解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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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09-10 | 本次解押股数:106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9-05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于2013年2月21日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的1,068万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本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于2014年9月9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4年9月5日将上述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的1,068万股全部解除质押。同日,宏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6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3%)继续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质押期限至2016年9月4日止。上述解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1-11 | 原始质押股数:91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1-08至 2014-12-17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3年1月10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3年1月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1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5%)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最高融资额提供担保,股权质押期限至2014年12月17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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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1-17 | 本次解押股数:91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1-14 |
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5年1月14日将上述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的91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上述解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2-12-11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12-07至 2014-11-28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0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5%)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为张家港保税区康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的最高额用信提供担保,股权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12月7日,质押期限至2014年11月28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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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08-08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8-05 |
解押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于2012年12月7日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的1,500万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本公司于2014年8月7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4年8月5日将上述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的1,50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上述解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2-11-10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11-08至 2014-11-05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为张家港市宏大钢管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最高融资额提供担保,股权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11月8日,质押期限至2013年11月5日止;同日,宏宝集团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质押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张家港保税区康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股权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11月8日,质押期限至2014年11月5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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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05-27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5-22 |
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4年5月22日将上述质押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上述解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2-11-10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11-08至 2013-11-05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为张家港市宏大钢管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最高融资额提供担保,股权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11月8日,质押期限至2013年11月5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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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03-28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3-24 |
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4年3月24日将上述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50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同日,宏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中的3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3%)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为张家港市宏大钢管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至2016年3月19日止。上述解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2-07-10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07-05至 2013-06-26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大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于2011年4月18日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的300万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股权质押公告》.本公司于2012年7月9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2年7月5日将上述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30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同日,宏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3%)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至2013年6月26日止.上述解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2-03-09 | 原始质押股数:68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03-06至 2013-03-05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2年3月8日接到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8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4%)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为张家港市宏大钢管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至2013年3月5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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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3-02-23 | 本次解押股数:68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2-21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大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于2012年3月6日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的688万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3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本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于2013年2月22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3年2月21日将上述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的688万股全部解除质押。同日,宏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6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0%)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为张家港市宏大钢管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至2015年2月3日止。上述解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1-12-31 | 原始质押股数:5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12-28至 2012-12-22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80万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最高融资额提供担保,股权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12月28日,质押期限到2012年12月22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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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3-01-11 | 本次解押股数:58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1-09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大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于 2011年 12月28日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的580万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12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2013年1月9日宏宝集团将2011年12月28日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的58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上述质押及解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4-20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4-18至 2012-04-12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00万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最高融资额提供担保,股权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4月18日,质押期限到2012年4月12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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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2-07-10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2-07-05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大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于2011年4月18日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的300万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股权质押公告》.本公司于2012年7月9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2年7月5日将上述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300万股全部解除质押.同日,宏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3%)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至2013年6月26日止.上述解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3-25 | 原始质押股数:49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3-23至 2012-03-22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1年3月24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1年3月23日将上述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的686万股以及因公司实施200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所增加的343万股合计1,029万股全部解除质押.同日,宏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91万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为张家港市宏大钢管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至2012年3月22日止.上述解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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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2-03-09 | 本次解押股数:491.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2-03-06 |
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2 年3 月8 日接到大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6日将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的491万股全部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1-21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1-18至 2012-12-09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00万股质押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张家港保税区康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股权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1月18日,质押期限到2012年12月9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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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2-12-18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2-12-17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大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于2011 年1 月18 日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的1000 万股质押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见本公司于2011 年1 月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本公司于2012 年12 月17 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2 年12 月17 日将上述质押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 万股全部解除质押。上述解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截至目前,宏宝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7,629.22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46%,累计质押4,568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82%。 |
质押公告日期:2010-03-05 | 原始质押股数:68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0-03-03至 -- |
出质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86万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为张家港市宏大钢管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股权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3月3日.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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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1-03-25 | 本次解押股数:1029.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1-03-23 |
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1年3月24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1年3月23日将上述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的686万股以及因公司实施200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所增加的343万股合计1,029万股全部解除质押. |
冻结公告日期:2019-01-11 | 原始冻结股数:17009.2314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19-01-08至2022-01-07 |
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执行冻结机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冻结相关说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01-08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17009.231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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