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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4-09-14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05-06 退市提醒: 公司于2021-05-06停止交易(具体退市日期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退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请投资者事先做好规划,避免风险。
2021-04-29 非标审计意见: 2020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
2021-04-29 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微距广告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微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上海海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上海玖明广告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上海胜盟广告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上海莲花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微距时代广告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北京盛世华信国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北京金桥佳人传媒影视广告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南京凤凰假期旅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南京四海一家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宁波卓影士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30.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安徽宝中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安徽马仁奇峰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4.5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宜宾长城神话世界影视基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9.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山东新长城影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山东长城暾澜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拉萨聚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无锡微距广告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5.9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曲水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世茂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春之声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金榜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河北非凡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浙江光线影视策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浙江新长城影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83.34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滁州新长城影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芜湖马仁奇峰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8.05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西藏古邑广告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西藏嘉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西藏山南东方龙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西藏畅明广告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诸暨长城影视发行制作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诸暨长城新媒体影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7.62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金寨长城红色教育基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0-12-22 股权转让: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1.13%股权给张宇,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通知,根据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2020年12月2日,用户姓名张宇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长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5,929,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成交价格为6,684,526.32元。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2020-12-03 股权转让: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9.59%股权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与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影视”)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的股权质押回购纠纷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在阿里拍卖-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质押股份进行公开拍卖,均已流拍,中原证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2020年11月27日,中原证券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1、将长城集团持有的长城影视证券50,400,000股以第二次拍卖流拍价抵偿中原证券7,154.28万元债务,该50,400,000股证券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人时起转移。2、解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执保16号裁定对上述50,400,000股股票的查封,并转移登记至中原证券名下,中原证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本次被司法裁定划转的50,400,000股长城影视股份为长城集团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9%;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原证券未持有长城影视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原证券持有长城影视股份5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9%。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原证券持有长城影视股份5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9%。
2020-11-03 股权转让: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4.51%股权给张宇,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通知,根据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2020年10月30日,用户姓名张宇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长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3,716,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成交价格为26,068,290.92元。
2020-08-27 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海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莲花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南京凤凰假期旅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南京四海一家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南京龙腾九州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宁波卓影士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30.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安徽宝中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安徽马仁奇峰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4.5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宜宾长城神话世界影视基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9.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山东新长城影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山东长城暾澜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拉萨聚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杭州世茂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春之声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金榜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河北非凡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83.34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滁州新长城影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芜湖马仁奇峰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8.05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金寨长城红色教育基地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上海微距广告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上海微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上海玖明广告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上海胜盟广告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微距时代广告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北京盛世华信国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北京金桥佳人传媒影视广告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无锡微距广告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5.9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曲水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浙江光线影视策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浙江新长城影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西藏古邑广告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西藏嘉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西藏山南东方龙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西藏畅明广告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诸暨长城影视发行制作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诸暨长城新媒体影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7.62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霍尔果斯嘉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2020-06-19 非标审计意见: 2019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
2020-06-19 资产出售: 拟出让6家单位的应收账款,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影视”)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长城集团。鉴于,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完成对应收账款的评估工作,并出具了文号为“华亚正信评报字【2019】第A16-0048号”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拟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所涉及的应收账款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确定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44,424,104.40元(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122,656,697.40元,账面净值221,767,407.00元),评估值为339,879,104.40元。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价格为344,424,104.40元。
2020-04-12 立案调查: 2020-04-12被立案调查,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详细内容▼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0-03-05 高管减持:
2020-03-04 高管减持:
2020-03-03 高管减持:
2020-03-02 高管减持:
2019-11-09 立案调查: 2019-11-09被立案调查,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详细内容▼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影视”)于2019年11月7日关注到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动漫”)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锐勇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9年11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2019056号)。
2019-04-29 非标审计意见: 2018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19-04-24 资产出售: 拟出让账面余额43537.15万元的应收账款,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影视”)于2019年4月23日与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及其子公司账面余额43,537.15万元的应收账款(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14,668.64万元,账面价值28,868.51万元)转让给长城集团。   双方初步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本次拟转让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3,537.15万元,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应收账款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
2018-09-26 资产出售: 拟出让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影视”)于2018年9月25日与绍兴优创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优创健康”)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影视城”)100%股权出售给优创健康。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高管持股变动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2 担保金额:1.55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8-18至2021-08-18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质押担保
被担保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3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12-12至2019-12-12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质押担保
被担保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39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9-07至2020-09-07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1.55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12-20至2022-12-20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1.3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10-18至2019-10-18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7 担保金额:2.03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3-26至2021-03-26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8 担保金额:1.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1-12至2021-01-12
担 保 方:杭州天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赵锐勇,赵非凡,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9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9-10至2022-09-10
担 保 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0 担保金额:1.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10-28至2021-10-28
担 保 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1 担保金额:6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3-28至2020-12-31
担 保 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55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8-18至2021-08-18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质押担保
被担保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3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12-12至2019-12-12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质押担保
被担保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55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12-20至2022-12-20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1.3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10-18至2019-10-18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2.03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3-26至2021-03-26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39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9-07至2020-09-07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7 担保金额:1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12-31至2022-12-31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8 担保金额:41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12-31至2022-12-31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9 担保金额:2.03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1-04-01至2024-04-01
担 保 方:赵非凡,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赵锐勇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0 担保金额:1.9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10-18至2022-08-19
担 保 方:赵锐勇,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3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12-12至2019-12-12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质押担保
被担保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55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8-18至2021-08-18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质押担保
被担保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39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9-07至2020-09-07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1.3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10-18至2019-10-18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2.03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3-26至2021-03-26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7 担保金额:1.55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12-20至2022-12-20
担 保 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8 担保金额:1.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1-12至2021-01-12
担 保 方:杭州天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赵锐勇,赵非凡,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0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9-10至2022-09-10
担 保 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1 担保金额:1.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10-28至2021-10-28
担 保 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2 担保金额:6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3-28至2020-12-31
担 保 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1-12-01 处罚金额:14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警告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锐勇,公司时任董事长赵锐均,公司时任副董事长赵非凡,公司时任总经理胡晓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认为,长城影视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第六十六条第六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项和第十二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对长城影视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时任董事长赵锐均明知长城影视存在未披露的重大担保和重大诉讼、仲裁,时任副董事长赵非凡、时任总经理胡晓芳明知长城影视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但均未安排公司相关人员依法进行信息披露,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中赵锐均违法情节较为严重。   此外,长城影视实际控制人赵锐勇决策、指使长城影视为长城集团提供违规担保,知悉所有重大诉讼、仲裁,并隐瞒有关涉及长城影视应予披露的担保、诉讼和仲裁事项,导致长城影视信息披露违法,其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情形,情节严重。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长城影视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罚款;   二、对实际控制人赵锐勇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三、对时任董事长赵锐均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四、对时任副董事长赵非凡、时任总经理胡晓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还应将注有其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20-12-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陈志永,公司董事蒋建林,公司董事陈军,公司董事于波,公司时任董事陈向明,公司时任董事顾桂新,公司监事郑希来,公司监事夏传宾,公司监事朱领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董事陈志永,公司董事蒋建林,公司董事陈军,公司董事于波,公司时任董事陈向明,公司时任董事顾桂新,公司监事郑希来,公司监事夏传宾,公司监事朱领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20-12-1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锐勇,公司时任董事长赵锐均,公司董事长赵非凡,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胡晓芳,公司董事、总经理彭清燕,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周满华,公司财务总监沈建华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锐勇、时任董事长赵锐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四、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胡晓芳、时任财务总监周满华、董事长赵非凡、董事兼总经理彭清燕、财务总监沈建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告日期:2020-09-1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0-04-2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19-05-2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锐勇,时任董事长赵锐均,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胡晓芳,时任财务总监周满华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第七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赵锐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锐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四、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晓芳、财务总监周满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告日期:2019-03-2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赵锐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9-01-0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了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7-07-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公告日期:2014-12-04 处罚金额:19.7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汪东,孔继东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汪东、孔继东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江苏宏宝”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行为。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没收汪东违法所得147,020.15元,并处以147,020.15元罚款。 二、对孔继东处以5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机构调研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10家,其中: 其他5家、 私募2家、 公募2家、 券商1家、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公募
私募
券商
其他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4家,其中: 其他1家、 券商3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券商
其他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6家,其中: 其他3家、 私募1家、 公募1家、 券商1家、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公募
私募
券商
其他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2家,其中: 私募1家、 公募1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公募
私募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83家,其中: 公募18家、 其他26家、 海外2家、 私募15家、 保险7家、 券商14家、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公募
私募
券商
保险
海外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