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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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28 | 首发A股 | 2007-01-10 | 1.79亿 | 2015-12-31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11-0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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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陆娟 | ||
| 卖方:赵丙贤 | ||
| 交易概述: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赵丙贤先生和陆娟女士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就双方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万融投资集团)的股权的分割事宜,维持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即双方平均分割中证万融投资集团的股权,即赵丙贤和陆娟各持中证万融投资集团5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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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1-10 | 交易金额:6948.4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西沃华济顺医药有限公司29.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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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青岛中证万融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与青岛中证万融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证万融”)、何凯南、何凯峰等达成收购意向,按当时南昌济顺制药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西沃华济顺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华济顺”)净资产评估值作价11,985.00万元收购沃华济顺51%股权。同时,青岛中证万融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并与公司签订了《股权代管协议》,青岛中证万融同意将其持有沃华济顺的剩余29.4%股权委托公司代管,并自承诺函作出日起三年内,按照协商的公允价格将其余29.4%股权转让给公司。 后随着医药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国家医保支付控费等政策的推行,沃华济顺出现亏损,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19年1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暂缓收购沃华济顺剩余29.4%的股权,待沃华济顺扭亏为盈后,再继续推进收购股权事宜。后随着公司针对市场变化所做出的相应调整逐渐落实,推动沃华济顺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将其主要产品荷丹片作为公司的四大独家支柱产品之一加大扶持力度,与公司其他品种的资源共享、协同增效日益顺畅,学术推广能力不断增强,带动沃华济顺的业绩持续增长。截至目前,沃华济顺已连续三年实现盈利,公司继续履行前期收购承诺的机会已经成熟,拟恢复收购青岛中证万融所持有的沃华济顺29.4%股权。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以第三方的评估价格为依据,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948.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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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26 | 交易金额:585.3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通化卫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加工服务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24年度可能与通化卫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京药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592万元。 20250426:实际发生金额(万元)58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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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26 | 交易金额:1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通化卫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加工服务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通化卫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提供加工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1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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