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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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2 | 可转债 | 2020-06-04 | 18.16亿 | 2022-06-30 | 10.18亿 | 46.8% |
2019-06-19 | 增发A股 | 2019-06-21 | 7.28亿 | 2022-06-30 | 1605.34万 | 100% |
2019-01-23 | 增发A股 | 2019-01-25 | 7.96亿 | - | - | - |
2017-01-19 | 增发A股 | 2017-01-19 | 13.36亿 | 2022-06-30 | 827.91万 | 100% |
2015-12-22 | 增发A股 | 2015-12-14 | 3.90亿 | - | - | - |
2015-12-22 | 增发A股 | 2015-12-14 | 1.28亿 | 2016-06-30 | 0.00 | 100% |
2014-07-08 | 增发A股 | 2014-06-26 | 3.57亿 | - | - | - |
2014-07-08 | 增发A股 | 2014-06-26 | 1.15亿 | 2015-12-31 | 700.00 | 100% |
2007-08-31 | 首发A股 | 2007-09-10 | 3.87亿 | 2013-06-30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4-07-05 | 交易金额:10.6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9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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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缪云良,曹文玉,曹全中等 | ||
交易概述: 楚江新材拟向缪云良、曹文玉、曹全中、伍静益、曹国中、曹红梅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苏天鸟9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公告日期:2024-03-26 | 交易金额:6.6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17.8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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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了实现公司铜导体业务板块资源整合,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鑫海”)100%股权向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鑫海”)进行增资。江苏鑫海其他股东汤优钢、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电材”)、江苏海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海纳”)、张小芳同意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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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 | 3000.00万 | 5.41亿 | -- | |
合计 | 2 | 3000.00万 | 5.41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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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中复神鹰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
其他 | 顶立科技 | 其他 | - | 66.72% |
公告日期:2021-03-3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6.00 % |
出让方:姜纯 | 交易标的:芜湖森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受让方:吴明辉 | ||
交易影响: 姜文韵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纯先生之女,二人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完成后,楚江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没有发生变化,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完成后,姜纯先生直接持有楚江集团51%的股权,并与其一致行动人姜文韵女士通过森海管理咨询间接持有楚江集团28.42%的股权,二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楚江集团79.42%的股权。姜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文韵女士合计控制本公司25.71%的股权,姜纯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影响。 |
公告日期:2019-12-13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49.00 % |
出让方:姜纯,盛代华,王言宏 | 交易标的: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芜湖森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交易影响:姜文韵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纯先生之女,二人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楚江集团股权结构变更完成后,楚江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没有发生变化,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楚江集团股权结构变更完成后,姜纯先生直接持有楚江集团51%的股权,并与其一致行动人姜文韵女士通过森海管理咨询间接持有楚江集团31.36%的股权,二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楚江集团82.36%的股权。姜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文韵女士合计控制本公司26.66%的股权,姜纯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
公告日期:2024-12-12 | 交易金额:7009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安徽楚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芜湖森源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楚江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光伏用电,房屋租赁,采购原料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安徽楚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芜湖森源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楚江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发生的光伏用电,房屋租赁,采购原料交易金额合计为700950万元。 |
公告日期:2024-12-12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协议 | |
关联关系: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同意下属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高精铜带”)与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集团”)签订《楚江高精铜带2.2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楚江高精铜带将生产厂区建筑屋顶(面积约为2万平方米)及与屋顶光伏配套的地面设备安装空间免费租赁给楚江集团用于建设、安装、运营装机容量约为2.23MW分布式光伏电站,房屋租赁期限为25年,建成后楚江集团将光伏电站所发电力优惠出售给楚江高精铜带使用;2、同意下属子公司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精密带钢”)与楚江集团签订《楚江精密带钢0.2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楚江精密带钢将生产厂区建筑屋顶(面积约为3千平方米)及与屋顶光伏配套的地面设备安装空间免费租赁给楚江集团用于建设、安装、运营装机容量约为0.24MW分布式光伏电站,房屋租赁期限为25年,建成后楚江集团将光伏电站所发电力优惠出售给楚江精密带钢使用。 |
质押公告日期:2024-11-01 |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10-30至 -- |
出质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将其持有的3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8-03 | 原始质押股数:6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8-01至 -- |
出质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08月01日将其持有的6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