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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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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0 | 增发A股 | 2016-10-20 | 28.82亿 | 2022-06-30 | 8.43亿 | 77.2% |
2014-06-26 | 增发A股 | 2014-06-23 | 11.97亿 | 2017-06-30 | 0.00 | 100% |
2012-12-04 | 增发A股 | 2012-11-29 | 6.60亿 | 2015-12-31 | 0.00 | 100% |
2008-02-14 | 首发A股 | 2008-02-22 | 2.96亿 | 2011-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4-08-0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福基1号船舶,福基2号船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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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Alpha 13 Limited,Alpha 14 Limited | ||
卖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出售福基1号、福基2号船舶的议案》。在国际船舶价格高位运行的背景下,出于资产效益最大化,同时增强现金流安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盈利水平,公司同意与Alpha 13 Limited、Alpha 14 Limited签署协议,以不低于评估价值出售孙公司福基1号有限公司名下的福基1号船舶(以下简称“福基1号”)、福基2号有限公司名下的福基2号船舶(以下简称“福基2号”)。 |
公告日期:2024-04-11 | 交易金额:5.05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江苏东华能源仓储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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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
卖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签署《关于江苏东华能源仓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系公司业务转型及贸易资产剥离方案的一部分。 |
公告日期:2023-12-23 | 交易金额:19.77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5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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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了聚焦主业、深化转型,同时增强在LPG原料端的供应安全和成本优势,公司拟引入专业的LPG综合运营商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MATHESON ENERGY PTE.LTD)(以下简称“马森能源”)或其子公司、关联方作为战略投资者对宁波百地年增资,增强宁波百地年运营能力,同时公司及其他原股东放弃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增资后,宁波百地年地下洞库将优先保障公司使用。本轮投资方将以现金方式出资197,743.93万元,其中105,182.94万元计入宁波百地年注册资本,92,560.99万元计入宁波百地年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百地年注册资本由101,058.12万元增加至206,241.06万元,马森能源持有宁波百地年51.00%的股份。 |
公告日期:2023-04-11 | 交易金额:1.27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宁波优嘉清洁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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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海沣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宁波优嘉清洁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江海沣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海沣新材”)签署《关于宁波优嘉清洁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简称“协议”),为推进LPG液化气终端资产剥离及业务转型,公司拟向海沣新材转让所持有的宁波优嘉清洁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优嘉”)100%股权,交易价格为壹亿贰仟柒佰万元整。 |
公告日期:2022-12-14 | 交易金额:5.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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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东绿色烷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所属的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茂名”)拟引进广东绿色烷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方”)以现金增资5亿元。 增资资金主要用于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I)和配套库区、码头和管廊的建设及运营。 |
公告日期:2022-06-21 | 交易金额:7273.00万美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福基1号有限公司100%股权,福基2号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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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卖方: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东华新加坡”或者“受让方”)与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福基船务”或者“出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简称“协议”),拟由东华新加坡受让福基船务所持有的福基1号有限公司(简称“福基1号”)19,390,587股普通股股份、福基2号有限公司(简称“福基2号”)19,450,446股普通股股份,受让价格分别为3,522万美元、3,751万美元,共计7,273万美元。上述股份以下统称为“标的股份”,福基1号与福基2号以下合称为“标的公司”。 |
公告日期:2022-02-22 | 交易金额:100.00美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马森企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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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福基全球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王铭祥,周一峰 | ||
交易概述: 收购人分别向王铭祥先生、周一峰女士以65美元、35美元为对价,收购马森企业的全部股份,从而通过由马森企业100%持股的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7.69%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合并计算为38.87%。 |
公告日期:2021-12-23 | 交易金额:20.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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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所属的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或“标的公司”)拟引进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农银投资—宁波新材料债转股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农银投资计划”)、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投资”)、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分别以现金增资8亿元、7亿元、5亿元。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发放贷款所形成的债权,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 本次增资是公司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从而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的举措,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及公司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是宁波新材料的控股股东,拥有对宁波新材料的实际控制权。 |
公告日期:2020-12-24 | 交易金额:5.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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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所属的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新材料”或“标的公司”)拟引进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或“工银投资”)现金增资5亿元。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发放贷款所形成的债权,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 |
公告日期:2020-02-2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优嘉清洁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100%股权,钦州东华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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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马森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 ||
卖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为集中资源建设茂名、宁波烷烃资源综合应用产业基地、促进公司业绩稳定增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由全球最大的烷烃资源综合商社向全球领先的绿色化工生产商和优质氢能源供应商成功转型,拟退出LPG国际及国内贸易业务,并将相应的贸易类资产从公司剥离。 |
公告日期:2019-08-09 | 交易金额:3.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华硅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67%财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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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近日与嘉兴金宏、国投瑞银签署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华硅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变更决定书》,公司以人民币30,000万元受让国投瑞银在东华硅谷的66.67%财产份额(国投瑞银认缴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实缴3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9-04-19 | 交易金额:0.00美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84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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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KEEGAN NEW MATERIAL LIMITED | ||
卖方:中国华能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KEEGAN拟与华能建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能建设持有的目标公司3.846%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协议转让给KEEGAN。本次股权转让前,华能建设对东华新加坡认缴出资1,120万美元,其中0美元已实缴,1,120万美元未实缴,未实缴部分华能建设将对东华新加坡的出资义务转让给KEEGAN。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进一步增强对子公司东华新加坡的控股权。 |
公告日期:2019-04-19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26.3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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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金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现鉴于金涛投资和九西实业未能如期履行出资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金涛投资拟将目标公司南京东华的26.32%股权(出资义务)协议转让给东华能源。本次转让股权作价0元,但股权转让后,东华能源需履行对南京东华缴纳受让的这部分股权对应的认缴出资额的义务;九西实业拟将目标公司太仓东华的6.553%股权(出资义务)协议转让给东华能源控股子公司宁波百地年。本次转让股权作价0元,但股权转让后,宁波百地年需履行对太仓东华缴纳受让的这部分股权对应的认缴出资额的义务。 |
公告日期:2019-03-06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江苏东华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33.3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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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
卖方:王尚德 | ||
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华汽车拟与王尚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王尚德持有的目标公司33.33%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协议转让给东华汽车。 本次股权转让前,王尚德对东华清洁能源认缴出资1,000万元,其中0元已实缴,1,000万元未实缴,未实缴部分王尚德将对东华清洁能源的出资义务转让给东华汽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华清洁能源成为东华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8-08-22 | 交易金额:5.07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9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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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广西天昌投资有限公司,陈耀宗 | ||
交易概述: 天昌投资、陈耀宗合计共持有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天昌投资持有87.6%的股权,陈耀宗持有12.4%的股权)。各方约定,天盛港务将进行公司分立,分立后的天盛港务只保留油气码头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其他资产和负债将转移至派生分立出的新公司。天昌投资、陈耀宗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其各自持有的、完成公司分立后的天盛港务股权转让给东华能源;东华能源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以现金作为对价,收购天昌投资、陈耀宗各自持有的、完成公司分立后的天盛港务的全部股权。本次收购目标股权的价格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具体价格将依据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双方协商确定。 |
公告日期:2018-04-26 | 交易金额:1.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聚烯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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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
卖方:浙江聚烯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 | ||
交易概述: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为创新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提升产业链运营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拟以现金壹万元收购“浙江聚烯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该公司整体资产。 |
公告日期:2017-08-15 | 交易金额:17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宝应县金范水液化石油气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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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
卖方:宝应县金范水液化石油气销售有限公司股东 | ||
交易概述: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汽车”)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宝应县金范水液化石油气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该公司整体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拟由东华汽车出资1700万元收购“宝应县金范水液化石油气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该公司整体资产。 2、本次收购前,“宝应县金范水液化石油气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成立日期为2001年4月9日,注册地址为:宝应县氾水镇运河北路85号;法定代表人:陈得胜;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账面总资产为625.41万元,总负债为566.0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9.37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064.15万元,净利润为10.1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本次收购完成后,东华汽车持有“宝应县金范水液化石油气销售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6-08-24 | 交易金额:7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常州市金坛区天龙液化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市金坛区天龙钢瓶检测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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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
卖方:常州市金坛区天龙液化气有限公司股东,常州市金坛区天龙钢瓶检测有限公司股东 | ||
交易概述: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汽车”)拟收购“常州市金坛区天龙液化气有限公司”及“常州市金坛区天龙钢瓶检测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该公司整体资产,具体情况如下:1、拟由东华汽车出资不超过900万元收购“常州市金坛区天龙液化气有限公司”及“常州市金坛区天龙钢瓶检测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该公司整体资产。2、本次收购前,“常州市金坛区天龙液化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公司成立日期为2000年11月8日;注册地址为:常州市金坛区建昌镇;法定代表人:徐粉林;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账面总资产为253.55万元,总负债为142.0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1.51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为99.45万元,净利润为3.58万元。本次收购前,“常州市金坛区天龙钢瓶检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公司成立日期为2002年6月18日;注册地址为:常州市金坛区建昌镇;法定代表人:徐粉林;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无缝气瓶、液化石油气气瓶检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账面总资产为263.17万元,总负债为178.2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4.93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为134.59万元,净利润为16.53万元。3、本次收购完成后,东华汽车持有“常州市金坛区天龙液化气有限公司”及“常州市金坛区天龙钢瓶检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4、授权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收购事项并出具相关文件。5、本次交易对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管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6、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
公告日期:2016-02-27 | 交易金额:125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泰兴双榕液化气有限公司储配站及其名下的全部经营性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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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泰兴市东华燃气有限公司 | ||
卖方:泰兴双榕液化气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兴市东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东华”)收购“泰兴双榕液化气有限公司”储配站及其名下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同意泰兴东华以1250万元收购“泰兴双榕液化气有限公司”储配站及其名下的全部经营性资产。 泰兴市东华燃气有限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设立)是由本公司拥有100%权益的控股子公司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汽车”)投资300万人民币设立,成立于2016年01月0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1ME7FA1Y,从事瓶装液化气批发和零售、充装服务;钢瓶、灶具的批发和零售。 2、本次收购前,“泰兴双榕液化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成立日期为2002年04月29日,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通江西路1号;法定代表人:林明富;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的储存、批发、零售;燃气具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为南京双榕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本次收购完成后,东华汽车拥有“泰兴双榕液化气有限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 |
公告日期:2015-06-13 | 交易金额:5.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44.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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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5年5月22日,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收购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0,000万元收购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化工”)和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翔化工”)合计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石化”)44.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公告日期:2014-03-21 | 交易金额:10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1%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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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蔡欣 | ||
卖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已经不再从事钢材贸易相关业务,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所将所持有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攀宁”)21%的股权,以1050万元的人民币对价转让给蔡欣先生。 |
公告日期:2014-03-21 | 交易金额:605.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7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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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蔡欣 | ||
卖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已经不再从事钢材贸易相关业务,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所持有的上海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攀宁”)70%股权,以605万元人民币的对价转让给蔡欣先生。 |
公告日期:2014-03-21 | 交易金额:182.39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爱使液化加气站有限公司55.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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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受让了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爱使液化加气站有限公司55.00%股权,价格为182.39万元。 |
公告日期:2013-04-0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马森企业有限公司4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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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王铭祥 | ||
卖方:周汉平 | ||
交易概述: 周汉平先生将其所持有马森企业有限公司和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王铭祥先生。转让后,王铭祥先生持有马森企业有限公司和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4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15.57%的权益。 |
公告日期:2013-04-0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4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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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王铭祥 | ||
卖方:周汉平 | ||
交易概述: 周汉平先生将其所持有马森企业有限公司和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王铭祥先生。转让后,王铭祥先生持有马森企业有限公司和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4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15.57%的权益。 |
公告日期:2013-04-08 | 交易金额:3.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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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卖方: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资金收购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持有的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的 100%股权,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3-03-09 | 交易金额:204.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安徽省明光市万达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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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马国海 | ||
卖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安徽省明光市万达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明光")全部持有的51%股权以204万人民币的对价转让给马国海先生. |
公告日期:2013-01-1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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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
卖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理顺投资与管理关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东华能源在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按照已经出资实收资本金额,调整为由全资子公司持有,其中: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持有95%,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1)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东华能源的全资子公司)以货币出资76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5%,其中:首期出资12000万元,在公司设立登记前足额缴纳,其余部分在公司设立之日起两年内足额缴纳。 (2)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东华能源的全资子公司)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在公司设立登记前足额缴纳。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在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为100%。 |
公告日期:2012-04-25 | 交易金额:12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东华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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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联盟国际有限公司 | ||
卖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东华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东华国贸")的全部100%股权以 1,200 万人民币的对价转让给给联盟国际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2012-04-25 | 交易金额:1575.00万美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碧辟(无锡)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和苏州碧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99.11%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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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BP环球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综合实力,实施公司向终端业务延伸的战略目标,扩大公司在苏州、无锡地区的终端零售市场占有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决定由本公司拥有100%权益的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国际")收购碧辟(无锡)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碧辟")的100%股权和苏州碧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99.11%的股权(以下简称"苏州碧辟"). |
公告日期:2011-08-24 | 交易金额:239.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安徽明光市万达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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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
卖方:马新,马洪峰 | ||
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汽车加气项目的发展,董事会审议同意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汽车")收购《安徽明光市万达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由东华汽车出资239万收购《安徽明光市万达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121.84万元受让马新所持有的26%股权,以117.16万元受让马洪峰所持有的25%股权. |
公告日期:2011-07-27 | 交易金额:118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射阳县华伟石油有限公司人民西路油气站的全部实体资产和经营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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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射阳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
卖方:射阳县华伟石油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同意由拥有100%权益的射阳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收购射阳县华伟石油有限公司人民西路油气站的全部实体资产和经营资质.本次收购涉及交易金额为1180万元人民币.射阳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拥有100%权益的控股子公司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投资200万人民币设立,成立于2011年6月21日,注册号:320924000144997,从事汽车能源产品研发及相关技术研究、汽车配件销售等业务.(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告日期:2010-03-23 |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溧阳攀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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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苏省东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溧阳攀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江苏省东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00 万元人民币,依据该公司账面价值和所有者权益。 |
公告日期:2010-03-23 | 交易金额:548.5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优洁能汽车能源有限公司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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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陈金才 | ||
卖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优洁能30%股权作价伍佰肆拾捌万伍仟元转让给陈金才先生,持有的浙江优洁能21%股权作价叁佰捌拾叁万伍仟元转让给张玲梅女士;同意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优洁能9%股权作价壹佰陆拾伍万元转让给张玲梅女士.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09 年12 月24 日签署完毕 出售日:2009 年12 月28日 |
公告日期:2010-03-23 | 交易金额:165.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优洁能汽车能源有限公司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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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张玲梅 | ||
卖方: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优洁能30%股权作价伍佰肆拾捌万伍仟元转让给陈金才先生,持有的浙江优洁能21%股权作价叁佰捌拾叁万伍仟元转让给张玲梅女士;同意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优洁能9%股权作价壹佰陆拾伍万元转让给张玲梅女士.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09 年12 月24 日签署完毕 出售日:2009 年12 月28日 |
公告日期:2010-03-23 | 交易金额:383.5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优洁能汽车能源有限公司2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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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张玲梅 | ||
卖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优洁能30%股权作价伍佰肆拾捌万伍仟元转让给陈金才先生,持有的浙江优洁能21%股权作价叁佰捌拾叁万伍仟元转让给张玲梅女士;同意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优洁能9%股权作价壹佰陆拾伍万元转让给张玲梅女士.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09 年12 月24 日签署完毕 出售日:2009 年12 月28日 |
公告日期:2010-03-23 | 交易金额:1.17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苏州碧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和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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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
卖方:苏州碧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9年11月16日,太仓东华能源与苏州碧辟正式签署完毕有关资产收购协议书.公司决定由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100%权益的控股子公司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收购苏州碧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交易金额:172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1747 万元,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9 年9 月30 日.购买日:2009 年11 月23 日 |
公告日期:2008-12-24 | 交易金额:249.34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华液加气站有限公司51%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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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7 年 10 月 15 日,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和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签订了四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受让爱使股份拥有的上海爱使东方申苑加气站有限公司 70%的股权、上海爱使液化加气站有限公司 55%的股权、上海重油爱使迪友东方加气站有限公司 34%的股权、上海石化爱使东方加气站有限公司 46%的股权。受让上述股权总金额为 892.10 万元,在协议签订后 7 日内首付总价款的 30%,产权交割后 7 日内支付 40%,余款在工商登记变更后 7 日内付清。 |
公告日期:2008-12-24 | 交易金额:249.34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爱使液化加气站有限公司 55%股权、上海石化爱使东方加气站有限公司 46%股权、上海爱使东方申苑加气站有限公司 7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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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
卖方: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7 年 10 月 15 日,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和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签订了四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受让爱使股份拥有的上海爱使东方申苑加气站有限公司 70%的股权、上海爱使液化加气站有限公司 55%的股权、上海重油爱使迪友东方加气站有限公司 34%的股权、上海石化爱使东方加气站有限公司 46%的股权。受让上述股权总金额为 892.10 万元,在协议签订后 7 日内首付总价款的 30%,产权交割后 7 日内支付 40%,余款在工商登记变更后 7 日内付清。 |
公告日期:2008-10-07 | 交易金额:10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1%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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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华丰投资有限公司,黄海东 | ||
交易概述: 公司同意以 945 万元的价格收购江苏华丰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8.9%的股权;以 105 万的价格收购黄海东先生持有的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1%的股权;共计支付收购款:1050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江苏华丰投资有限公司占 71.1%、我公司占 21%、黄海东先生占 7.9%。我公司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 该公司其他股东已经声明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后签署协议。 |
公告日期:2008-10-07 | 交易金额:119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7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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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黄海东,李启谷,蔡欣 | ||
交易概述: 公司同意以 680 万元的价格收购蔡欣先生所持有的上海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40%的股权;以 289 万元的价格收购黄海东先生所持有的上海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7%的股权;以 221 万元的价格收购李启谷先生所持有的上海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3%的股权;共计支付收购款:1190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上海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我公司占 70%、李启谷先生占 27%、黄海东先生占 3%。我公司为成该公司第一大股东。该公司其他股东已经声明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后签署协议。 |
公告日期:2008-04-26 | 交易金额:3206.23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中油爱使东方申苑有限公司97.2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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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7年11月8日,公司向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了上海中油爱使东方申苑有限公司97.27%的股权,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1,401,676.19元,评估价值为30,241,529.56元,年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为-441,534.19元,实际出售金额为32,062,290.52元,产生损益660,614.32元。本次出售价格的确定依据是协议定价。资产出售已完成。 |
公告日期:2008-04-26 | 交易金额:109.22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中油爱使迪友东方加气站有限公司3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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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7年11月8日,公司向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了上海中油爱使迪友东方加气站有限公司34%的股权,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413,379.56元,评估价值为634,315.71元,年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为-319,058.43元,实际出售金额为1,092,204.65元,产生损益-321,174.91元.本次出售价格的确定依据是协议定价.资产出售已完成. |
公告日期:2008-04-26 | 交易金额:2268.12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液化加气站有限公司94.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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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7年11月8日,公司向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了上海液化加气站有限公司94.6%的股权,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2,094,641.95元,评估价值为22,421,854.98元,年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为-466,641.59元,实际出售金额为22,681,215.24元,产生损益586,573.29元。本次出售价格的确定依据是协议定价。资产出售已完成。 |
公告日期:2022-02-22 | 交易金额:0.01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王铭祥,周一峰 | 交易标的:马森企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福基全球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3-04-09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40.00 % |
出让方:周汉平 | 交易标的:马森企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王铭祥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3-04-09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40.00 % |
出让方:周汉平 | 交易标的: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王铭祥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0-04-17 | 交易金额:2616.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江苏省东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受让方: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提高自己周转使用能力 |
公告日期:2009-07-21 | 交易金额:1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江苏东华汽车能源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溧阳攀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江苏省东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12-24 | 交易金额:147.20 万元 | 转让比例:46.00 % |
出让方: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上海石化爱使东方加气站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12-24 | 交易金额:176.00 万元 | 转让比例:55.00 % |
出让方: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上海爱使液化加气站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12-24 | 交易金额:249.34 万元 | 转让比例:51.00 % |
出让方:上海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上海华液加气站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12-24 | 交易金额:334.40 万元 | 转让比例:70.00 % |
出让方: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上海爱使东方申苑加气站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12-24 | 交易金额:234.50 万元 | 转让比例:-- |
出让方: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上海中油爱使迪友东方加气站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10-07 | 交易金额:221.00 万元 | 转让比例:13.00 % | ||
出让方:李启谷 | 交易标的:上海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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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本次收购后,通过公司各业务团队和渠道的整合,以及公司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预计将在三个方面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增长:一是通过相互合作,可以使得多种经营业务大幅度增长;二是公司内部综合财务成本会出现下降;三是化工仓储与物贸、金融业务配合带来的附加增值效益;四是有利于液化气应用领域的拓展.从初步情况看,本次收购后,当年合并带来的新增投资收益预计不低于300 万. 由于本次收购后,公司的业务管理范围大幅度扩张,如何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将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
公告日期:2008-10-07 | 交易金额:945.00 万元 | 转让比例:18.90 % | ||
出让方:江苏华丰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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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本次收购后,通过公司各业务团队和渠道的整合,以及公司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预计将在三个方面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增长:一是通过相互合作,可以使得多种经营业务大幅度增长;二是公司内部综合财务成本会出现下降;三是化工仓储与物贸、金融业务配合带来的附加增值效益;四是有利于液化气应用领域的拓展.从初步情况看,本次收购后,当年合并带来的新增投资收益预计不低于300 万. 由于本次收购后,公司的业务管理范围大幅度扩张,如何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将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
公告日期:2008-10-07 | 交易金额:680.00 万元 | 转让比例:40.00 % | ||
出让方:蔡欣 | 交易标的:上海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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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本次收购后,通过公司各业务团队和渠道的整合,以及公司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预计将在三个方面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增长:一是通过相互合作,可以使得多种经营业务大幅度增长;二是公司内部综合财务成本会出现下降;三是化工仓储与物贸、金融业务配合带来的附加增值效益;四是有利于液化气应用领域的拓展.从初步情况看,本次收购后,当年合并带来的新增投资收益预计不低于300 万. 由于本次收购后,公司的业务管理范围大幅度扩张,如何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将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
公告日期:2008-10-07 | 交易金额:105.00 万元 | 转让比例:2.10 % | ||
出让方:黄海东 | 交易标的: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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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本次收购后,通过公司各业务团队和渠道的整合,以及公司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预计将在三个方面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增长:一是通过相互合作,可以使得多种经营业务大幅度增长;二是公司内部综合财务成本会出现下降;三是化工仓储与物贸、金融业务配合带来的附加增值效益;四是有利于液化气应用领域的拓展.从初步情况看,本次收购后,当年合并带来的新增投资收益预计不低于300 万. 由于本次收购后,公司的业务管理范围大幅度扩张,如何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将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
公告日期:2008-09-11 | 交易金额:945.00 万元 | 转让比例:18.90 % | ||
出让方:江苏华丰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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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本次收购后,通过公司各业务团队和渠道的整合,以及公司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预计将在三个方面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增长:一是通过相互合作,可以使得多种经营业务大幅度增长;二是公司内部综合财务成本会出现下降;三是化工仓储与物贸、金融业务配合带来的附加增值效益;四是有利于液化气应用领域的拓展.从初步情况看,本次收购后,当年合并带来的新增投资收益预计不低于300 万. 由于本次收购后,公司的业务管理范围大幅度扩张,如何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将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
公告日期:2008-09-11 | 交易金额:289.00 万元 | 转让比例:17.00 % | ||
出让方:黄海东 | 交易标的:上海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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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本次收购后,通过公司各业务团队和渠道的整合,以及公司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预计将在三个方面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增长:一是通过相互合作,可以使得多种经营业务大幅度增长;二是公司内部综合财务成本会出现下降;三是化工仓储与物贸、金融业务配合带来的附加增值效益;四是有利于液化气应用领域的拓展.从初步情况看,本次收购后,当年合并带来的新增投资收益预计不低于300 万. 由于本次收购后,公司的业务管理范围大幅度扩张,如何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将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
公告日期:2008-09-11 | 交易金额:105.00 万元 | 转让比例:2.10 % | ||
出让方:黄海东 | 交易标的:江苏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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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本次收购后,通过公司各业务团队和渠道的整合,以及公司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预计将在三个方面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增长:一是通过相互合作,可以使得多种经营业务大幅度增长;二是公司内部综合财务成本会出现下降;三是化工仓储与物贸、金融业务配合带来的附加增值效益;四是有利于液化气应用领域的拓展.从初步情况看,本次收购后,当年合并带来的新增投资收益预计不低于300 万. 由于本次收购后,公司的业务管理范围大幅度扩张,如何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将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
公告日期:2008-09-11 | 交易金额:221.00 万元 | 转让比例:13.00 % | ||
出让方:李启谷 | 交易标的:上海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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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本次收购后,通过公司各业务团队和渠道的整合,以及公司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预计将在三个方面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增长:一是通过相互合作,可以使得多种经营业务大幅度增长;二是公司内部综合财务成本会出现下降;三是化工仓储与物贸、金融业务配合带来的附加增值效益;四是有利于液化气应用领域的拓展.从初步情况看,本次收购后,当年合并带来的新增投资收益预计不低于300 万. 由于本次收购后,公司的业务管理范围大幅度扩张,如何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将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
公告日期:2008-09-11 | 交易金额:680.00 万元 | 转让比例:40.00 % | ||
出让方:蔡欣 | 交易标的:上海攀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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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公司本次收购后,通过公司各业务团队和渠道的整合,以及公司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预计将在三个方面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增长:一是通过相互合作,可以使得多种经营业务大幅度增长;二是公司内部综合财务成本会出现下降;三是化工仓储与物贸、金融业务配合带来的附加增值效益;四是有利于液化气应用领域的拓展.从初步情况看,本次收购后,当年合并带来的新增投资收益预计不低于300 万. 由于本次收购后,公司的业务管理范围大幅度扩张,如何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将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
公告日期:2008-04-08 | 交易金额:334.40 万元 | 转让比例:70.00 % |
出让方: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上海爱使东方申苑加气站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04-08 | 交易金额:249.34 万元 | 转让比例:51.00 % |
出让方:上海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上海华液加气站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04-08 | 交易金额:176.00 万元 | 转让比例:55.00 % |
出让方: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上海爱使液化加气站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04-08 | 交易金额:234.50 万元 | 转让比例:-- |
出让方: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上海中油爱使迪友东方加气站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04-08 | 交易金额:147.20 万元 | 转让比例:46.00 % |
出让方: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上海石化爱使东方加气站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4-05-11 | 交易金额:1124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 ||
交易简介: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及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与马森能源(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森张家港”)于2023年12月22日签署《增资协议》。2023年12月29日,马森张家港已按照协议约定完成首次出资实缴,宁波百地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前,公司为宁波百地年提供的担保属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增资后,将被动形成对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2024051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5-11 | 交易金额:980340.9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马森能源有限公司,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丙烷,提供转运仓储服务,转租船舶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1、公司根据《液化石油气销售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基本条款(公告号2020-011),与马森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分公司(简称“马森能源”)或者关联方签署各分协议,交易内容包括公司向其销售所采购的富余丙烷或丁烷等。该关联交易事项自本次审议通过生效后12个月内,预计发生的交易总额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2、2024年3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仓储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将分别位于茂名市吉达港区的码头及丙丁烷储罐、位于广西钦州港的5万吨级码头及丙丁烷储罐为马森能源有限公司含其境内子公司到港/到库的内外贸液化石油气提供装卸船、仓储保管、装车发运等服务,各方拟签署《液化石油气仓储转运合同》(具体内容见2024-010号公告)。该关联交易事项自本次审议通过生效后12个月内,预计发生交易总额不超过1.5亿元。3、公司根据与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福基船务”)所签署的《船队总体委托经营协议》(简称“《船队协议》”),以背靠背转租的方式,将船队的商务运营总体委托福基船务(具体内容详见2021-009号公告)。即公司将从原船东处租入的船舶,以同样的价格与条款租给福基船务。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从福基船务以同等价格与条款租回船舶。该关联交易事项自本次审议通过生效后12个月内,预计发生交易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4、2022年6月2日,因福基1号与2号船舶均转为公司自有,公司与福基船务签署了就上述《船队协议》的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由福基船务作为公司的授权代理人,代为经营福基1号、2号船舶,公司应就每条船每个月支付1万美金的代理费(具体内容见2022-032号公告)。此外公司计划与福基船务签署协议,由其代理公司的“冼夫人号”、“潘茂名号”。该关联交易事项自本次审议通过生效后12个月内,预计发生交易总额不超过48万(美金)。5、2024年3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仓储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采购仓储保管及配套服务(具体内容见2024-010号公告)。该关联交易事项自本次审议通过生效后12个月内,预计发生交易总额不超过1.5亿元。 2024051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4-18 | 交易金额:831185.9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丙烷,提供转运仓储服务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发生销售丙烷,提供转运仓储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30603:股东大会通过 20240418: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831185.93万元 |
公告日期:2024-03-26 | 交易金额:50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 ||
交易简介: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江苏东华能源仓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系公司业务转型及贸易资产剥离方案的一部分。 |
公告日期:2024-03-19 | 交易金额:19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马森能源(张家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与宁波百地年签订《液化石油气仓储合同》,租用宁波百地年仓储及配套设施,并向其支付租金。服务内容:货物仓储保管服务。费用结算:仓储服务费用为人民币80元/吨,按半年结算,结算数量以生产耗用量为准;其他作业服务及政府规费另计。公司拟与马森能源签订《液化石油气仓储转运合同》,为马森能源到港/到库的内外贸液化石油气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服务内容:A装车作业服务、B外贸货物或内贸货物的装卸船作业服务、C货物仓储保管服务。费用结算:仓储服务费用为人民币80元/吨,按半年结算,结算数量以生产耗用量为准;其他作业服务及政府规费另计。 |
公告日期:2023-12-0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扩股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了聚焦主业、深化转型,同时增强在LPG原料端的供应安全和成本优势,公司拟引入专业的LPG综合运营商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MATHESON ENERGY PTE.LTD)(以下简称“马森能源”)或其子公司、关联方作为战略投资者对宁波百地年增资,增强宁波百地年运营能力,同时公司及其他原股东放弃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增资后,宁波百地年地下洞库将优先保障公司使用。本轮投资方将以现金方式出资197,743.93万元,其中105,182.94万元计入宁波百地年注册资本,92,560.99万元计入宁波百地年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百地年注册资本由101,058.12万元增加至206,241.06万元,马森能源持有宁波百地年51.00%的股份。 |
公告日期:2023-04-28 | 交易金额:72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丙烷,提供转运仓储服务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发生销售丙烷,提供转运仓储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720000.0000万元。 20220521:股东大会通过 20220809:为对公司生产成本与产品包装质量进行高效管理与控制,经公司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新材料”或“买方”)计划与马森(宁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马森宁海”或“卖方”)签署《FFS袋用吹塑膜框架合同》(简称“吹塑膜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拟由马森宁海为宁波新材料提供FFS袋用吹塑膜,预计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去年实际发生与上述交易同类的关联交易总额为0元。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自股东大会审议生效后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双方若无异议且经当年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合同顺延。 20220826:股东大会通过 20230428:披露2022年发生金额。 |
公告日期:2022-06-2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委托经营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业务转型及贸易资产剥离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退出LPG国际和国内贸易业务,专注于绿色化工和氢能源产业的发展,将在手的8条租期10年的VLGC和4条租期1年的VLGC委托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MATHESONENERGYPTE.LTD.,以下简称“马森能源”)经营。在推动落实董事会决议过程中,马森能源提出,其将专注于LPG的国际贸易、国内分销和仓储业务,VLGC运营交由专门的船务公司接手更为合适。经与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KEEGANSHIPPINGHOLDINGPTE,LTD.,以下简称“福基船务”)友好协商,遵循“依法依规、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共享共赢”的原则,双方拟签署关于船队总体委托经营的协议。 20210319:股东大会通过 20220603:鉴于公司与福基船务良好且高效的船务合作,公司拟将自有的福基1号有限公司(KEEGANNO.1PET.LTD.,简称“福基1号”)、福基2号有限公司(KEEGANNO.2PET.LTD.,简称“福基2号”)所拥有的液化气船福基1号船舶、福基2号船舶委托福基船务经营,并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船队总体委托经营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062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6-03 | 交易金额:7273.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东华新加坡”或者“受让方”)与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福基船务”或者“出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简称“协议”),拟由东华新加坡受让福基船务所持有的福基1号有限公司(简称“福基1号”)19,390,587股普通股股份、福基2号有限公司(简称“福基2号”)19,450,446股普通股股份,受让价格分别为3,522万美元、3,751万美元,共计7,273万美元。上述股份以下统称为“标的股份”,福基1号与福基2号以下合称为“标的公司”。 |
公告日期:2022-04-21 | 交易金额:611381.5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丙烷,提供转运仓储服务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发生销售丙烷,提供转运仓储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720000.0000万元。 20210522:股东大会通过 20220421: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611381.56万元 |
公告日期:2021-07-0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胜帮(杭州)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聚丙烯树脂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华能源”)已于2021年6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胜帮(杭州)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签署<聚丙烯年度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聚烯堂(南京)供应链有限公司以及东华能源(宁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分别与胜帮(杭州)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胜帮能源”)签订相应的《聚丙烯年度销售合同》(简称“合同”)。按照约定,公司每月向胜帮能源销售1,200吨聚丙烯树脂(月度实际供应量视生产情况进行调整)。由于胜帮能源是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1070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4-22 | 交易金额:393537.9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丙烷,提供转运仓储服务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发生销售丙烷,提供转运仓储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020000.0000万元。 20200523:股东大会通过 20210422:2020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393537.93万元。 |
公告日期:2020-02-2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于2020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马森能源签订液化石油气销售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与马森能源签订液化石油气仓储转运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森能源”)含其境内子公司转售部分尚未到期的北美长约项下的货物、出售富余丙烷和进口丁烷,并向其提供仓储转运等服务。 2020022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2-1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马森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业务转型,业务剥离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为集中资源建设茂名、宁波烷烃资源综合应用产业基地、促进公司业绩稳定增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由全球最大的烷烃资源综合商社向全球领先的绿色化工生产商和优质氢能源供应商成功转型,拟退出LPG国际及国内贸易业务,并将相应的贸易类资产从公司剥离。 |
公告日期:2018-04-26 | 交易金额:6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京百地年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代理开证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充分利用公司的仓储能力和国内信用资源,实现公司的业务优势互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百地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百地年”)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书》,南京百地年拟开展的化工品业务优先仓储在公司的化工品仓储基地,公司为其业务开展提供代理开证服务。本此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生效后,自2018年6月1日起12个月内,代理开证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
公告日期:2018-04-2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船舶租赁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为适应公司向烷烃资源综合运营商战略转型的需要,2015年9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船舶租赁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同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能源或乙方”)与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或甲方”)签署《关于船舶租赁的合作协议书》,并经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10月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船舶租赁经营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告》。鉴于公司LPG深加工项目规划和各项目建设实际进度、大型液化气运输船市场目前的低靡市场环境等因素,经各方平等友好协商,公司同意与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香港昆仑船务有限公司(简称“昆仑船务”)签署《关于船舶租赁的合作协议书》(简称“原协议”)之补充协议《合同转让协议》(简称“本协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同意《关于签署<船舶租赁的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8042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11-25 | 交易金额: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凯凌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为扩大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张家港新材料”)和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新材料”)丙烯销售市场和提高装置副产物氢气的利用率,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凯凌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凌化工”)签署《丙烯、氢气销售框架协议》。 |
公告日期:2017-04-28 | 交易金额:7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京百地年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充分利用公司的仓储能力和国内信用资源,实现公司的业务优势互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百地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百地年”)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书》,南京百地年拟开展的化工品业务优先仓储在公司的化工品仓储基地,公司为其业务开展提供代理开证服务。本此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生效后,自2017年6月1日起12个月内,预计仓储业务的交易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代理开证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
公告日期:2016-12-29 | 交易金额: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凯凌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氢气,丙烯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为扩大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简称“扬子江石化”)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简称“宁波福基”)丙烯销售市场和提高装置副产物氢气的利用率,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凯凌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凌化工”)签署《丙烯、氢气销售框架协议》。 2016122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10-20 | 交易金额:29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张家港保税区祥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与祥毅投资于2015年5月22日在江苏省张家港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祥毅投资承诺认购总金额不低于3亿元且不超过15亿元的新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31.2元(以下简称“发行底价”),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5月23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4.32元/股的90%,即30.89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50610:股东大会通过 20150805: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50821: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0109: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解除公司与张家港保税区祥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20160127:股东大会通过 20160128:2016年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3155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的申请。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1月26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调整后的方案。公司将于近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恢复审查的申请及更新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20160224: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关于恢复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6年2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53155号)。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的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20160318:董事会通过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20160319:2016年3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20160607: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在公司201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由25.00元/股调整为12.48元/股。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在公司201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由不超过116,000,00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32,371,794股(含本数)。 20160621:董事会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60708:2016年7月7日,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关于核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93号) 20160709: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61020: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28,346,456股,发行价格12.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99,999,991.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81,752,655.90元。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29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
公告日期:2016-04-15 | 交易金额:7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京百地年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代理开证,仓储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充分利用公司的仓储能力和国内信用资源,实现公司的业务优势互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百地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百地年”)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书》,南京百地年拟开展的化工品业务优先仓储在公司的化工品仓储基地,公司为其业务开展提供代理开证服务。本此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生效后,自2016年6月1日起12个月内,预计仓储业务的交易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代理开证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
公告日期:2015-10-17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船舶租赁经营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适应公司向烷烃资源综合运营商战略转型的需要,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展远洋物流运输能力,为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能源、承租人或乙方”)与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出租人或甲方”)签署《关于船舶租赁的合作协议书》,由公司向东华石油长约租赁八艘5万吨级大型液化气冷冻船用于液化石油气的远洋运输;东华石油负责新建八艘5万吨级大型液化气冷冻船,船舶预计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期间分批交船,租期为自交船日起120个月;八艘船合计年租金预计不超过8000万美元。 2015101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5-06 | 交易金额:1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京百地年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业务合作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充分利用公司的仓储能力和国内信用资源,实现公司的业务优势互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与东华石油全资子公司南京百地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百地年”)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书》,南京百地年拟开展的化工品业务优先仓储在公司的化工品仓储基地,公司为其业务开展提供代理开证服务。本此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生效后,自2015年6月1日起12个月内,预计仓储业务的交易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代理开证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2015050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4-04-23 | 交易金额:1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京百地年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业务合作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充分利用公司的仓储能力和国内信用资源,实现公司的业务优势互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与东华石油全资子公司南京百地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百地年”)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书》,南京百地年拟开展的化工品业务优先仓储在公司的化工品仓储基地,公司为其业务开展提供代理开证服务。本此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生效后,自2014年6月1日起12个月内,预计仓储业务的交易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代理开证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201404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3-06-20 | 交易金额:2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代理开证业务,化工仓储业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1、为满足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东华能源”或“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最大限度的降低融资成本,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与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签署《代理开证业务(框架)协议书》,拟利用东华石油在香港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开立信用证。本此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生效后,预计自生效日起12个月内的交易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2、为实现公司与东华石油的业务优势互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与东华石油签署《化工仓储业务(框架)协议书》,东华石油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化工品业务优先仓储在公司的化工品仓储基地,公司为其业务开展提供代理开证服务。本此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生效后,预计自生效日起12个月内的交易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上述两项交易,预计自生效日起12个月内的交易额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 2013062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3-05-0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反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加快推进公司控股子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石化”)的项目实施,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化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扬子江石化的银团贷款提供担保,为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子江石化对华昌化工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华昌化工持有公司5.14%的股份。该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反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3050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3-05-08 | 交易金额:87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LPG采购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由公司全资子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东华”)受让了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所持有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100%股权,并已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依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二十二次会议及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丙烷、丁烷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原则协议和有关约定,公司在宁波百地年资产移交的同时,移交了东华石油拥有的液化石油气存货,并约定享有处置与收益权(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2013年3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经公司第二届董事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新加坡东华与东华石油签署《LPG采购合同》,购买东华石油拥有的7858.78吨液化石油气。公司在2012年度累计与股东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为927.12万元,2013年1-3月累计发生额为零万元。 2013050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3-04-08 | 交易金额:6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1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次发行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一峰女士,周一峰女士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收购东华石油所持宁波百地年100%股权,东华石油现持有公司36.1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3-02-0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项目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以及保障已进入建设期的张家港丙烷项目的后续物流供应等,公司与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签署《丙烷、丁烷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书》,在宁波大榭开发区以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的名义,计划申请投资“150万吨丙烷脱氢制丙烯项目”,其中:第一期申请投资“75万吨丙烷脱氢制丙烯项目”。 20120224:股东大会通过 20130117:以公司子公司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为主体申请投资的宁波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于 2013 年 1 月 14 日获得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甬发改备[2013]2 号),准予该项目备案。 2013020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2-12-0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周一峰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8000 万 A股股票,募集不超过 80,000万人民币的资金,用于投资丙烷脱氢制丙烯(一期)和收购宁波百地年 100%的股权。依据公司与周一峰女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周一峰女士同意以每股10元的价格,现金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3800万股A股股票。 20111029:董事会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0111118:股东大会通过 20120526:2012年5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20120920: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26号) 20121025:董事会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121204: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2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预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
公告日期:2012-02-24 | 交易金额:7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仓储与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自2009年起,与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先后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液化石油气仓储服务协议》和《液化石油气仓储及服务(框架)协议》等。在上述协议执行期内,公司与宁波百地年均能严格执行协议约定,未有任何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发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累计发生日常业务关联交易金额3650万元(未经审计)。目前,公司在浙江、福建等区域已经形成稳定的销售规模,利用宁波百地年开展的国际贸易业务大幅度增长,预计今后还将保持增长趋势。为此,经与宁波百地年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继续签署《液化石油气仓储与服务(框架)协议》。预计协议签署后,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12个月内与宁波百地年发生的仓储和服务费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 2012022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1-04-06 | 交易金额:7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仓储与服务(框架)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经第一届董事会第 29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 5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于与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和《液化石油气仓储服务协议》 。在上述协议执行期内,公司与宁波百地年均能严格执行协议约定,未有任何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发生,自 2010 年1月1日至 2011年 2月28日,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3115万元(未经审计) 。目前,公司在浙江、福建等区域已经形成一定的销售规模,预计今后还将保持增长趋势;同时,宁波百地年公司已经取得保税库资格。为此,利用宁波百地年的仓储服务,是公司拓展浙江、福建市场以及开展国际贸易业务的经营需要。经与宁波百地年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继续签署《液化石油气仓储与服务(框架)协议》,预计协议签署后,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12 个月内与宁波百地年发生的仓储和服务费用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 20110406:股东大会通过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3-28 | 原始质押股数:23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3-26至 --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24年03月26日将其持有的23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3-28 | 原始质押股数:31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3-26至 -- |
出质人: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于2024年03月26日将其持有的31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3-11-30 | 原始质押股数:371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11-28至 --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23年11月28日将其持有的371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4-01 | 原始质押股数:23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3-29至 --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23年03月29日将其持有的23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3-28 | 本次解押股数:23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3-25 |
解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24年03月25日将质押给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的23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4-01 | 原始质押股数:31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3-29至 -- |
出质人: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于2023年03月29日将其持有的31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3-28 | 本次解押股数:31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3-25 |
解押相关说明: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于2024年03月25日将质押给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的31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1-28 | 原始质押股数:23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1-26至 --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22年01月26日将其持有的23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2-10 | 本次解押股数:23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2-07 |
解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23年02月07日将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23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1-28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1-26至 -- |
出质人: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于2022年01月26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2-10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2-07 |
解押相关说明: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于2023年02月07日将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1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1-28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1-26至 -- |
出质人: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于2022年01月26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2-10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2-07 |
解押相关说明: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于2023年02月07日将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1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1-28 | 原始质押股数:11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1-26至 -- |
出质人: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于2022年01月26日将其持有的11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2-10 | 本次解押股数:11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2-07 |
解押相关说明: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于2023年02月07日将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11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11-27 | 原始质押股数:1178.5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1-25至 --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21年11月25日将其持有的1178.5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11-30 | 本次解押股数:243.3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23年11月27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43.3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9-24 | 原始质押股数:410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9-22至 2022-09-21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21年09月22日将其持有的4102.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9-27 | 本次解押股数:410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9-21 |
解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23年09月21日将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102.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3-11 | 原始质押股数:31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3-08至 -- |
出质人: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于2021年03月08日将其持有的31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01-28 | 本次解押股数:31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1-25 |
解押相关说明: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于2022年01月25日将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31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3-11 | 原始质押股数:23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3-08至 --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21年03月08日将其持有的23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01-28 | 本次解押股数:23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1-25 |
解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22年01月25日将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23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1-20 | 原始质押股数:6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1-18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于2021年01月18日将其持有的6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3-16 | 本次解押股数:6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3-12 |
解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于2021年03月12日将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6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24 | 原始质押股数:9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9-22至 2021-09-21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20年09月22日将其持有的9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9-24 | 本次解押股数:499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21年09月22日将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998.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12-18 | 原始质押股数:819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2-16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将其持有的8196.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1-06 | 本次解押股数:819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1-04 |
解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于2021年01月04日将质押给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8196.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10-11 | 原始质押股数:9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0-09至 2020-10-08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19年10月09日将其持有的9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9-24 | 本次解押股数:91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9-21 |
解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20年09月21日将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91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9-26 |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9-24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于2019年09月24日将其持有的3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8-11 | 本次解押股数:3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8-07 |
解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于2020年08月07日将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的3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7-09 | 原始质押股数:39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7-05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于2019年07月05日将其持有的39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7-16 | 本次解押股数:39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7-15 |
解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于2020年07月15日将质押给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39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2-04 | 原始质押股数:899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26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将其持有的8996.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12-06 | 本次解押股数:819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2-04 |
解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04日将质押给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8196.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09 | 原始质押股数:798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9-28至 2019-09-27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的通知:周一峰女士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983万无限售流通股用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权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该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9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9月27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10-09 | 本次解押股数:7983.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9-26 |
解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19年09月26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983.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22 |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20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用于融资担保,质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并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2月20日,期限至解除质押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9-26 | 本次解押股数:3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9-24 |
解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于2019年09月24日将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的3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1-24 | 原始质押股数:6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1-22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的通知:东华石油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2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用于融资担保,质权人为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1月22日,期限至解除质押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12-03 | 本次解押股数:6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1-29 |
解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将质押给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62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1-18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1-16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将其持有的5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12-04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2-03 |
解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03日将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5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2-25 | 原始质押股数:6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2-23至 -- |
出质人:施建刚 | ||
质权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今日接到公司股东施建刚先生的通知:施建刚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共计6,000万股股权(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2月2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2月22日。该质押式回购于2017年2月23日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质押之日起至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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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9-22 | 本次解押股数:1530.6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今日接到公司股东施建刚先生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施建刚先生将其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5,306,000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购回并解除质押,并于2017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2-22 | 原始质押股数:301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2-04至 -- |
出质人:施建刚 | ||
质权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今日接到公司股东施建刚先生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施建刚先生将其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024万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购回并解除质押,并于2017年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注:原质押式回购股数为3,012万股,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之后该笔质押式回购股数变为6,024万股。)上述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2月4日,到期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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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2-22 | 本次解押股数:602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2-20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今日接到公司股东施建刚先生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施建刚先生将其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024万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购回并解除质押,并于2017年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注:原质押式回购股数为3,012万股,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之后该笔质押式回购股数变为6,024万股。)上述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2月4日,到期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2月20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1-19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17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的通知:东华石油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用于融资担保,质权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并于2016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1月17日,期限至解除质押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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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12-22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20 |
解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将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5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3-31 | 原始质押股数:2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3-30至 --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16年03月30日将28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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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4-01 | 本次解押股数:5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3-30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今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周一峰女士分别将其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700万股限售流通股和1,1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本公司股份购回并解除质押,并于2017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注:原质押式回购股数为1,700万股限售流通股和1,1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之后该笔质押式回购股数变为3,400万股限售流通股和2,2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5,600万股。)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27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25至 --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16年01月25日将8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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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3-04 | 本次解押股数:1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3-02 |
解押相关说明:
周一峰于2017年03月02日将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6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0-24 |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0-22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的通知: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用于融资担保,质权人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5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0月22日,期限至解除质押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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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11-12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1-10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东华石油将其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5,000万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于2016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注原质押股数为2,500万股,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之后该笔质押股数变为5,000万股。)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8-29 | 原始质押股数:6564.835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8-26至 -- |
出质人: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第三大股东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的通知: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5,648,35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用于融资担保,质权人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8月26日,期限至解除质押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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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8-31 | 本次解押股数:13129.67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8-29 |
解押相关说明:
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于2019年08月29日将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13129.67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4-22 | 原始质押股数:301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4-20至 2017-02-27 |
出质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独墅湖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于2014年3月3日接到公司股东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化工”)的通知:华昌化工将其持有的东华能源30,120,000股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股权质押,用于融资担保,质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华昌化工按照主合同中约定的质押期限为三年。华昌化工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2月28日。 近日,应质押银行的要求,将质权人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转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独墅湖支行;其他质押条件等均未发生变化。上述转质押手续已于2015年4月20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3-31 | 原始质押股数:2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3-30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的通知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用于融资担保,质权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并于2015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3月30日,期限至解除质押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7-21 | 本次解押股数:5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7-19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东华石油将其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的5,600万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于2017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注:原质押股数为2,800万股,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之后该笔质押股数变为5,600万股。)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9-19 | 原始质押股数:5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9-17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万向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4年9月18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的通知: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2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用于融资担保,质权人为万向信托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9月17日,期限至解除质押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5-09-17 | 本次解押股数:5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9-16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东华石油将其质押给万向信托有限公司的5,200万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于2015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9-16 | 原始质押股数:141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9-11至 2016-03-04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的通知:周一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共计2,12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其中:(1)1,414万股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9月1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3月4日。该笔质押于2014年9月11日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质押之日起至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2)706万股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9月1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3月8日。该笔质押于2014年9月15日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质押之日起至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3-09 | 本次解押股数:141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3-04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今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周一峰女士分别将其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414万股和706万股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购回并解除质押,并分别于2016年3月4日和2016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9-16 | 原始质押股数:70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9-15至 2016-03-08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的通知:周一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共计2,12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其中:(1)1,414万股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9月1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3月4日。该笔质押于2014年9月11日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质押之日起至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2)706万股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9月1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3月8日。该笔质押于2014年9月15日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质押之日起至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3-09 | 本次解押股数:70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3-08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今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周一峰女士分别将其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414万股和706万股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购回并解除质押,并分别于2016年3月4日和2016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6-06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6-04至 --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4年6月5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的通知:周一峰女士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用于融资担保,质权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并于2014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6月4日,期限至解除质押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6-22 | 本次解押股数:6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6-20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今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周一峰女士将其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6,000万股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于2016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6-05 | 原始质押股数:301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6-03至 2016-01-25 |
出质人:施建刚 | ||
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4年6月4日接到公司股东施建刚先生的通知施建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12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6月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月25日。该笔质押于2014年6月3日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质押之日起至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2-22 | 本次解押股数:301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2-04 |
解押相关说明:
施建刚于2016年02月04日将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012.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5-10 | 原始质押股数:11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5-08至 2015-12-29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4年5月9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的通知周一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5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2月29日。该笔质押于2014年5月8日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质押之日起至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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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12-31 | 本次解押股数:11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2-29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周一峰女士将其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150万股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购回并解除质押,并于2015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上述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2月29日,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5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3-04 | 原始质押股数:301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2-28至 2017-02-27 |
出质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于2014年3月3日接到公司股东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化工”)的通知:华昌化工将其持有的东华能源30,120,000股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股权质押,用于融资担保,质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华昌化工按照主合同中约定的质押期限为三年。华昌化工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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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4-22 | 本次解押股数:301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4-20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应质押银行的要求,将质权人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转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独墅湖支行;其他质押条件等均未发生变化。上述转质押手续已于2015年4月20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3-11-12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11-11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的通知:东华石油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用于融资担保,质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并于2013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11月11日,期限至解除质押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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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10-11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10-09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东华石油将其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2,700万股和5,000万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于2014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分别详见2013年10月9日、2013年11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质押公告日期:2013-10-09 | 原始质押股数:6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9-30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的通知: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000万股非限售流通股、周一峰女士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用于融资担保,质权人均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并于2013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9月30日,期限至解除质押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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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1-07 | 本次解押股数:3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12-25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5年1月7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东华石油将其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3,300万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于2014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3-10-09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9-30至 -- |
出质人:周一峰 | ||
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的通知: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000万股非限售流通股、周一峰女士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用于融资担保,质权人均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并于2013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9月30日,期限至解除质押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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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3-11-12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11-08 |
解押相关说明: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周一峰女士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公司5,000万限售流通股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2013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2-11-20 | 原始质押股数:8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11-14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2年11月15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通知:公司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100万股流通股质押用于融资担保;并于2012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1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67%;上述质押的8,1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016%,累计质押数8,100万股,累计质押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6.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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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3-10-29 | 本次解押股数:10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10-25 |
解押相关说明: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将其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的公司10,200万股(原质押8,100万股,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后,变更为16,200万股,2013年9月已部分解除质押6,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于2013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6-04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5-30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1年6月2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通知:公司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000万股流通股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作为融资担保;并于2011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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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2-10-16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2-10-12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质押登记日)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本公司5,000万股流通股已于2012年10月12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截止目前,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1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67%;上述解除质押的5,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232%.本次解除质押后,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已无质押股份. |
质押公告日期:2009-08-01 | 原始质押股数:813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09-07-30至 -- |
出质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本公司的8,134万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作为融资担保;并于2009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09-08-01 | 原始质押股数:17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09-07-30至 -- |
出质人: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750万股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作为融资担保;并于2009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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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0-09-27 | 本次解押股数:17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0-09-20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科")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6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5%;优尼科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8%)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作为融资担保,并于2009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09年7月30日予以公告(详见2009年8月1日的《证券时报》).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接优尼科通知:根据质权人要求,质押双方已于2010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质押股份的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08-07-08 | 原始质押股数:1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08-07-04至 -- |
出质人: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600万股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融资担保;并于2008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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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09-06-24 | 本次解押股数:1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09-06-22 |
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原于2008年7月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00万股股份质押作为融资担保,已于2009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600万股质押股份的解押手续. |
近2年内上市公司无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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