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78,339,961股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浙江灿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智度五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德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骏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修敬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天晟泰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温州成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通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仰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名正信融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5年10月19日,公司分别与前述发行对象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其中,浙江灿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德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温州成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分别以现金人民币120,600、50,000、49,000万元分别向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68,561,682股、28,425,241股、27,856,736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浙江灿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德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温州成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持股比例分别为12.61%、5.23%、5.13%,持有公司的股份将分别超过5%,所以浙江灿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德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温州成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51024:2015年10月23日,公司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方之一的浙江灿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灿翔”)的通知,浙江灿翔已取得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51112:股东大会通过
20160104: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20160109:董事会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20160305:董事会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20160323: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53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60613:董事会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0630:股东大会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0719:董事会通过《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
20160815:董事会通过《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六次修订稿)》
20161025:2016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20161111: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通过《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20161209:2016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6]5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