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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4-08-09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4-2025年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07-18 非标审计意见: 2023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024-07-18 参控公司: 参控云南伊立浦工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8.81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伊立浦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伊立浦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4.38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佛山市伊立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4.38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佛山市伊立浦电器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9.01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佛山市南海邦芝电器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伊立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8.5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南通德奥斯太尔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南通德奥航空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广东伊立浦控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4.38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德奥无人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德奥直升机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德奥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德奥通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深圳前海伊立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聚汇至慧(云南)茶文化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39.52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蓝海实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伊陌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德奥进出口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深圳锦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深圳市迅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江西省菲客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2023-06-15 非标审计意见: 2022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022-06-16 退市提醒: 公司于2022-06-16停止交易(具体退市日期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退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请投资者事先做好规划,避免风险。
2022-04-30 非标审计意见: 2021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022-02-18 立案调查: 2022-02-18被立案调查,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详细内容▼
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1月24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2022-02-08 监管问询: 2022-02-08收到关注函
2021-04-28 非标审计意见: 2020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0-06-30 非标审计意见: 2019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0-06-30 破产重整: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进度:重整执行完毕
2020-05-29 破产重整: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进度:执行重整计划,预计2020-11-29执行完毕,具体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2020-04-27 破产重整: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进度:进入重整程序
2019-04-27 非标审计意见: 2018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18-06-07 资产出售: 拟出让拓浦精工智能制造(邵阳)有限公司9%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甲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之珩乙方:湖南汉森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令安第一条股权转让的内容1、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乙方同意于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日受让甲方所持拓浦精工9%的股权(简称“标的股权”),甲方亦同意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
2018-04-27 非标审计意见: 2017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高管持股变动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3-04-14 处罚金额:10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某宁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方某宁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公告日期:2022-02-1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6)22号)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0-11-1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戚勇,公司总经理张文彬,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国辉,公司财务负责人宋子超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ST德奥及戚勇、张文彬、陈国辉、宋子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0-08-0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8-09-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告日期:2018-09-1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王鑫文,时任总经理MichaelCreed,董事长、时任财务总监张之珩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鑫文、时任总经理MichaelCreed、董事长兼时任财务总监张之珩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王鑫文、MichaelCreed、张之珩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对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公告日期:2018-09-1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财务总监宋子超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财务总监宋子超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8-09-1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王鑫文,时任总经理Michael Creed,时任财务总监张之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鑫文、时任总经理MichaelCreed、董事长兼时任财务总监张之珩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告日期:2017-05-3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6-09-1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6-09-0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等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责令你公司对上述借款事项进行补充披露。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告日期:2016-03-1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5-06-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朱家钢,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正年,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国辉,时任财务总监张之珩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和第17.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公司董事长朱家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正年、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鑫文、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国辉、财务总监张之珩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