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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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1-12 | 首发A股 | 2010-01-20 | 7.83亿 | 2018-06-30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6-02-13 | 交易金额:4.1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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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 | ||
| 卖方: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25年11月30日,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华统集团将其持有的94,7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转让给黎曼云图、华统集团将其持有的37,88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黎曼云图行使。2025年11月30日,杨广城、興昌塑膠五金廠有限公司与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杨广城、興昌塑膠五金廠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58,222,6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5%)和15,087,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9%)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黎曼云图行使。2025年11月30日,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与杨广城、興昌塑膠五金廠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将与杨广城、興昌塑膠五金廠有限公司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和表决权委托。如上述协议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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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4-29 | 交易金额:5.1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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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华统集团有限公司,陈柱,王翔宇 | ||
| 卖方: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杨广城,普宁市园林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普宁市园林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为杨氏家族控制的企业,杨氏家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成员包括杨镇欣先生、杨镇凯先生、杨广城先生、杨旭恩先生及杨楚丽女士、杨康华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俭勇、朱俭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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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2-13 | 交易金额:41004.29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 % |
| 出让方: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未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 ||
| 公告日期:2023-04-29 | 交易金额:51784.87 万元 | 转让比例:25.00 % |
| 出让方: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杨广城,普宁市园林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华统集团有限公司,陈柱,王翔宇 | ||
| 交易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华统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13,260.8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00%);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控制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杨广城将合计其持有的公司合计73,311,628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74%)对应的表决权。因此,华统集团在高乐股份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05,919,62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74%),杨氏家族持股比例下降至7.74%,且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不再拥有对应持有股份的表决权,因此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俭勇、朱俭军。 | ||
| 公告日期:2026-06-2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关联方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公司其他股东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无抵押纯信用贷款的利率水平确定为年利率6.8875%,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关联方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经双方确认后可以提前或延后还款,该借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在不超过上述借款总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借款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融资、延期还款补充协议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20260521:股东大会通过。 20260625: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孙、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指合并报表范围内并包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外汇衍生产品等,申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及其他合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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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4-04 | 交易金额:85399.55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 交易方: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399.552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同时不超过132,608,000股(含本数),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14.00%,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认购对象为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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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4-07-04 | 原始质押股数:3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7-02至 -- |
| 出质人:杨广城 | ||
| 质权人:黄尔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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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杨广城于2024年07月02日将其持有的3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黄尔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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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3-07-25 | 原始质押股数:7956.4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7-21至 -- |
| 出质人: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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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07月21日将其持有的7956.48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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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5-12-31 | 本次解押股数:7956.48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5-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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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将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的7956.48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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