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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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 增发A股 | 2015-11-24 | 4.61亿 | - | - | - |
2015-12-02 | 增发A股 | 2015-11-24 | 6528.50万 | 2016-12-31 | 0.00 | 100% |
2015-01-05 | 增发A股 | 2014-12-29 | 6.84亿 | 2016-12-31 | 0.00 | 100% |
2010-01-12 | 首发A股 | 2010-01-20 | 3.72亿 | 2015-03-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4-10-11 | 交易金额:48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江苏金丝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8.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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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苏健中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
卖方: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华制药”或“公司”)拟出售江苏金丝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丝利药业”或“交易标的”)18.6%股份,出售方式为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金额约4,800万元。交易完成后,精华制药将不再持有金丝利药业股权。 |
公告日期:2023-12-09 |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保和堂(亳州)制药有限公司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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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质押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苏06民初87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5月17日立案恢复执行。执行中,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6日-11月17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持有的保和堂(毫州)制药有限公司49%的股权进行第一次拍卖,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600138297660P)通过公开竟价最终以最高价人民币200万元竞得上述拍卖标的物且已将拍卖款全额汇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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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 2 | 0.00 | 3.59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2 | 0.00 | 3.59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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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森萱医药 | 长期股权投资 | 3.09亿(估) | 72.31% | |
其他 | 金丝利 | 长期股权投资 | - | 18.60% |
公告日期:2023-05-17 | 交易金额:17504.87 万元 | 转让比例:2.00 % |
出让方: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江苏综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综艺投资、昝圣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数量和表决权发生变化,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公告日期:2021-10-21 | 交易金额:50568.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29 % |
出让方:昝圣达 | 交易标的: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海安瑞海城镇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前,昝圣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422,757股,占公司股本的13.21%%,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昝圣达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24,422,757股,占公司股本的2.92%,一致行动人综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85%,合计持股9.78%,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前,海安瑞海城镇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安瑞海城镇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6,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0.29%,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公告日期:2024-05-18 | 交易金额:2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丝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采购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丝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采购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500.0000万元。 2024051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4-19 | 交易金额:176.5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通三越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南通三越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生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500.0000万元。 20230422:股东大会通过。 20240419: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176.58万元 |
质押公告日期:2021-11-09 |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9-15至 -- |
出质人: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9月15日将其持有的3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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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1-11-09 | 本次解押股数:3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11-05 |
解押相关说明: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05日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的3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11-09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1-05至 -- |
出质人: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05日将其持有的1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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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1-11-09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11-05 |
解押相关说明: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05日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的1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