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焦作市多氟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1日,是由焦作市冰晶石厂、上海维来现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焦作市冰晶石厂工会委员会等三家法人单位及李凌云等31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10800100078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三家法人股东出资17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9.33%;李凌云等31名自然人股东出资12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67%。 2001年9月2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了《增资方案》...查看全部▼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焦作市多氟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1日,是由焦作市冰晶石厂、上海维来现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焦作市冰晶石厂工会委员会等三家法人单位及李凌云等31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10800100078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三家法人股东出资17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9.33%;李凌云等31名自然人股东出资12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67%。 2001年9月2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了《增资方案》及股东股权转让议案,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至696万元,股东由原3家法人单位及31名自然人变更为3家法人股东及18名自然人股东,其中:上海维来现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限公司的20万元股份全部转让给自然人股东李凌云;焦作市冰晶石厂工会委员会将其持有限公司的64万元股份全部转让给焦作市多氟多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等新老股东,增加了新法人股东焦作市多氟多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和焦作市冰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上述增资经河南江河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江河验字[2002]第002号验资报告。 2002年5月19日,有限公司召开第四次股东会,通过了《增资方案》,注册资本由696万元增至1,750万元,增加了焦作市中站区驻地企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河南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等新股东。上述增资经修武鑫源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修会验字[2002]52号验资报告。 2003年1月23日,有限公司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股东会,通过了《增资方案》,注册资本由1,750万元增至2,450万元;同意李世江、陈相举、王艳利、任子英等四位新自然人股东出资并受让李凌云等原股东股份;同意焦作市冰晶石厂100万元股份通过拍卖程序转让;焦作市多氟多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将其持有限公司的311万元股份全部转让给李世江等股东。上述增资经河南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豫瑞华会验字[2003]第261号验资报告。 2003年9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2003年度临时股东会,通过了法人股东焦作市中站区驻地企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其持有限公司的700万元股份分别转让给河南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及李世江等12名股东的议案。 2004年6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2004年度临时股东会,通过了法人股东焦作市冰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限公司的190万元股份转让给自然人股东李世江。 2004年8月29日,有限公司召开2004年临时股东会,通过了《增资方案》,注册资本由2,450万元增至3,331.25万元;同意河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投资公司、自然人李凌云作为新股东出资入股。上述增资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中和正信会验字[2004]第2-133号验资报告2004年11月24日,河南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与自然人阳廷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限公司的200万元股份全部转让给自然人阳廷树。 2004年11月24日,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了豫产交鉴[2004]29号焦作市多氟多化工有限公司股权交易鉴证书。 2004年11月24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预豫股批字[2004]34号文及河南省国资委豫国资产权[2004]33号文批准,有限公司按照截止2004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5,400万元,按1: 1的折股比例整体变更设立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二十三位股东所认购的公司股权同时转为本公司的发起人股份。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此出具了中和正信会审字[2004]第2-220号审计报告和中和正信会验字[2004]第2-145号验资报告。 2004年12月28日,经河南省工商局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设立。 根据2004年11月26日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此次依法变更为本公司属于整体变更,无资产重组、剥离等行为,本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后,原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变更后的本公司承继。 2006年7月18日,本公司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增资方案》,本公司新增股本1,600万元,增资后股本变更为7,000万元。新增的股本分别由中国环境保护公司、浙江大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李世江、周团章、杨晓英、李祎、冯国祚认购。上述增资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中和正信会验字[2006]第2-037号验资报告。 2006年6月5日,天津市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与自然人李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本公司的405万股份转让给自然人李祎。 2006年9月20日,浙江大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冯国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本公司的50万股份转让给自然人冯国祚。 2006年12月18日,自然人牛建伟与自然人李世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本公司的76.14万股份转让给自然人李世江。 2007年12月26日,本公司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增资方案》,本公司新增股本1,000万元,增资后股本变更为8,000万元。新增的股本分别由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恒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上述增资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XYZH/2007A5029号验资报告。 2008年2月4日,根据自然人高强、高杨、程国珍签订的《协议书》,自然人杨晓英持有本公司的600万股分别由自然人高强、高杨、程国珍继承。本次继承事项完成后,高强持有本公司400万股、高杨持有本公司100万股(由高强代为管理)、程国珍持有本公司100万股。 2010年4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03号《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 2,700万股2.发行价格: 39.39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59.6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2)44.76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4.募集资金总额106,3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268.1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9,084.84万元,根据证监会及财会[2010]25号的有关文件对发行费用进行调整,调整增加资本公积和募集资金净额3,291,983.00元。 5.股份承诺事项:除法定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世江先生及其关联方李凌云女士、侯红军先生、李祎先生和韩世军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此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规定,经国资委《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861号)批准由中国环保公司、焦作投资、河南创投拟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中国环境保护公司、河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投资公司的锁定承诺。 201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10,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140万元。 公司2010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7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3210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3,910万股。 201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2011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1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3,91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8,346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2,256万股。 2015年6月6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856万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总股本增至23,112万股。 2015年7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0,122,15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9.88元。截至2015年10月22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22,155股,募集资金总额601,249,991.40元。扣除发行费用10,870,122.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379,869.4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5]00102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变更后的总股本增至251,242,155股。 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251,242,1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7,686,323.25元。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51,242,15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376,863,232股,转增后总股本为628,105,387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28,105,38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2,134,097股,占总股本的16.2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5,971,290股,占总股本的83.74%。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世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87,481,960股,占总股本的13.93%。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46,430,38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9,053,652股,占总股本的16.8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7,376,735股,占总股本的83.1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世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87,481,960.00股,占总股本的13.53%。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世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719115730E. 公司注册地址: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 总部办公地址: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646,430,38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3,452,240股,占总股本的1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2,978,147股,占总股本的8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世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87,481,960.00股,占总股本的13.53%。 2018年7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9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5,540,077股(A)股股票,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4名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220,09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2.54元,共计募集人民币704,999,978.7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512,220.0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8,487,758.6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43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变更后的总股本增至702,650,481股。 2018年11月9日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上述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股份总数为18,730,000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683,920,481股。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190,432,56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0,117,993股,占总股本的9.2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80,314,576股,占总股本的90.7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世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122,475,444股,占总股本的10.29%。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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