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一家在山东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4日经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山东翔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齐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代表淄博齐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临淄区南王镇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淄博齐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并经山东省淄博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300228122121。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部位于山东省临淄区杨坡路206号。
本公司前身为原淄博齐翔腾达化工有限公司,2007年10月在该公司基础上改组为股份有限...查看全部▼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一家在山东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4日经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山东翔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齐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代表淄博齐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临淄区南王镇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淄博齐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并经山东省淄博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300228122121。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部位于山东省临淄区杨坡路206号。
本公司前身为原淄博齐翔腾达化工有限公司,2007年10月在该公司基础上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5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0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后的总股本变更为25,956万元。2010年7月15日,本公司换发了注册号为370300228122121-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年5月,根据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以2010年末总股本25,956万元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8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20,764.80万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6,720.80万元。
2012年5月,根据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以2011年末总股本46,720.80万元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9,344.16万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6,064.96万元。
2014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61号批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240万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4,000万元,债券期限为5年,初始转股价格:14.34元/股,转股起止时期为2014年10月27日至2019年4月17日,2014年度40.86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普通股2.85万股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6,067.81万元。2015年除赎回633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按14.34元/股的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增加股本8,643.80万元,变更后本公司总股本为64,711.61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共计转增股本11,213.56万元,变更后本公司总股本为75,925.17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29号批文核准,本公司向高步良等49人发行股份购买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科力”)99%的股权。根据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中新评报字(2015)第0012号《资产评估报告》,齐鲁科力99%的股权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87,666.92万元,交易双方据此协商确定齐鲁科力99%的股权交易价格为87,615万元。根据《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49.49%即现金43,365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50.51%,股份公允价值44,250万元,共计划发行3,094.4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确定为16.82元/股。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15年6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4.30元/股,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2015年7月,高步良等49人已向本公司投入了齐鲁科力99%的股权,本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上述交易对方支付了交易对价,其中增加股本3,094.4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41,155.59万元,变更后本公司总股本为79,019.57万元。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7月3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A0353号验资报告。
同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29号批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01.63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最终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13.10元/股,确定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671.76万股,变更后本公司总股本为80,691.33万元。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8月27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A0394号验资报告。2016年2月3日,本公司换发了统一信用代码为9137030073470516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本公司2015年末的总股本806,913,297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177,520.92万元。2016年7月7日,本公司换发了统一信用代码为9137030073470516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11月11日,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君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实业”)与车成聚等48名自然人签订《关于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雪松实业受让车成聚等48名自然人持有的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8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车成聚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发生变化,通过齐翔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下降至10.47%。雪松实业因持有齐翔集团80%股权,而间接持有齐翔腾达41.90%的股份。因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控股”)持有雪松实业71.50%股权,且张劲直接和通过广州弘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雪松控股99.91%股权,同时张劲直接持有雪松实业28.50%股权,张劲成为齐翔腾达实际控制人。雪松实业于2016年11月30日公告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宣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向本公司除齐翔集团、车成聚之外的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期限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共30个自然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次全面要约收购已经实施完毕。2016年12月28日,车成聚等48名自然人股东与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要求顺利完成了股权交割,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总股本为2,842,833,993.00股。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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