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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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2 | 增发A股 | 2022-01-20 | 3.61亿 | 2022-06-30 | 2.38亿 | 34.47% |
| 2017-02-23 | 增发A股 | 2017-02-23 | 4.49亿 | 2021-12-31 | 0.00 | 100% |
| 2016-01-14 | 增发A股 | 2015-12-29 | 1.98亿 | - | - | - |
| 2010-05-28 | 首发A股 | 2010-06-07 | 5.33亿 | 2017-12-31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04-29 | 交易金额:1513.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神通半导体科技(南通)有限公司11.789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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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南通瑞稻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云港瑞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文浩,郁正涛,吴昱成,启东泉汇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韩力,章其强,沈捷美 | ||
| 卖方: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为满足神通半导体产业投资方对于其独立发展的要求、实现神通半导体的长足发展,公司现转变南通瑞恒的合伙人性质,上海神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神通”)由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所持有财产份额不变;同时南通瑞恒的有限合伙人变更为普通合伙人并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同时,公司拟将其直接持有神通半导体的部分股权分别以313万元、1,200万元转让给启东泉汇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泉汇通”)和公司高管团队及其他投资方。泉汇通为神通半导体核心团队组成的合伙企业,不涉及具体经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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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15 | 交易金额:1.55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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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负责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一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顺利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无锡法兰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项目实施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进行调整,由使用募集资金向无锡法兰借款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无锡法兰增资,公司将以募集资金15,550.00万元人民币对无锡法兰进行增资,其中10,000.00万元计入无锡法兰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无锡法兰的注册资本增至20,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无锡法兰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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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9-26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 |
| 出让方:王志娟,韩力 | 交易标的: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受让方:沈汉驰,韩敬华 | ||
| 交易影响: 聚源瑞利本次有限合伙人变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韩力先生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聚源瑞利93.08%的出资额,同时韩力先生仍然为聚源瑞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综上,韩力先生仍为聚源瑞利的实际控制人。 聚源瑞利的本次工商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聚源瑞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韩力先生。 | ||
| 公告日期:2019-04-30 | 交易金额:19732.36 万元 | 转让比例:5.72 % |
| 出让方:吴建新,张逸芳,黄高杨等 | 交易标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聚源瑞利将持有公司股份66,280,7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4%,宁波聚源瑞利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吴建新将持股公司股份41,111,592股,占总股本的8.46%,吴建新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 2、本次股份转让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宁波聚源瑞利本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主要系因看好江苏神通所在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认可江苏神通的长期投资价值。 | ||
| 公告日期:2025-11-12 | 交易金额:36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津西绿建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购买商品,租赁等 |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江苏神通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核能”)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度拟与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重工”)、北京津西绿建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绿建”)、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新能源”)等关联公司进行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6,500万元。 2025111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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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27 | 交易金额:367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津西绿建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购买商品,租赁等 |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江苏神通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核能”)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拟与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重工”)、北京津西绿建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绿建”)、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新能源”)等关联公司进行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6,700万元。 20241211:股东大会通过。 20251027:2025年1-9月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18,611.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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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5-09-02 | 原始质押股数:67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5-08-27至 -- |
| 出质人:宁波聚源瑞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质权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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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宁波聚源瑞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08月27日将其持有的672.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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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5-09-02 | 原始质押股数:33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5-08-28至 -- |
| 出质人:宁波聚源瑞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质权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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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宁波聚源瑞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08月28日将其持有的336.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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