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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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2 | 增发A股 | 2013-04-17 | 4.81亿 | 2019-12-31 | 0.00 | 100% |
2010-06-10 | 首发A股 | 2010-06-23 | 7.07亿 | 2013-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3-03-24 | 交易金额:9.7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2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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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晨巽(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
卖方: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2年12月28日,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管道”或“公司”、“上市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木隆投资”)与晨巽(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巽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晨巽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受让万木隆投资所持有的金洲管道110,559,27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1.24%),交易金额暂定为人民币97,36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或“本次交易”)。 |
公告日期:2020-10-24 | 交易金额:3.78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位于湖州八里店新大桥东南侧区域内的土地及不能搬迁的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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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 | ||
卖方:湖州金洲石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加快东部新城开发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合理调整新城区块产业布局,2019年8月15日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州金洲石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金洲”)与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八里店镇人民政府”)、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太湖建设”)签订《湖州金洲石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资产征收协议》,约定湖州金洲厂区项目土地、房产等资产以总计人民币37,808.2067万元的价格被政策性收购。 |
公告日期:2023-03-24 | 交易金额:9736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1.24 % |
出让方: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晨巽(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晨巽公司基于对上市公司的价值认同及发展前景的看好,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若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公司引入国有资本控股,有利于优化公司股东结构,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金融信用和资金实力,有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综合盈利能力。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保持发展战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
公告日期:2017-06-06 | 交易金额:68535.69 万元 | 转让比例:10.13 % |
出让方:金洲集团有限公司,俞锦方,沈淦荣等 | 交易标的: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保证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下称“关联企业”)。(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之间完全独立。3、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得超越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占用的情形。3、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关联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关联企业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公告日期:2024-05-16 | 交易金额:8004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出售商品,租赁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80,040.00万元,其中:公司预计向金洲集团租入房产20.00万元、出租房产2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预计向沙钢集团采购材料、劳务、租入房产合计60,000.00万元,销售产品、材料合计20,000.00万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5,671.05万元,其中:公司向金洲集团租入房产18.63万元、出租房产17.09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向沙钢集团采购材料、劳务、租入房产合计44,714.29万元,销售产品、材料合计921.04万元。 2024051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4-20 | 交易金额:45671.0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出售商品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等发生采购商品,出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80040万元。 20230429: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80,040.00万元,其中:公司预计向金洲集团租入房产20.00万元、出租房产2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预计向沙钢集团采购材料、劳务、租入房产合计60,000.00万元,销售产品、材料合计20,000.00万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9,368.80万元,其中:公司向金洲集团租入房产17.09万元、出租房产17.09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向沙钢集团采购材料、劳务、租入房产合计28,532.91万元,销售产品、材料合计801.71万元。 20230531:股东大会通过 20240420: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45671.05万元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4-12 | 原始质押股数:3928.5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4-10至 2025-04-10 |
出质人:晨巽(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晨巽(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10日将其持有的3928.58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4-12 | 原始质押股数:1571.42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4-10至 2025-01-17 |
出质人:晨巽(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晨巽(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10日将其持有的1571.42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