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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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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002480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轨道交通业务、桥梁功能部件业务、光伏发电业务。

  • 产品类型:

    轨道交通产品、桥梁功能部件、光伏发电

  • 产品名称:

    轨道交通产品 、 桥梁功能部件 、 光伏发电

  • 经营范围:

    金属桥梁结构及桥梁零件的设计制造;建筑用金属结构、构件的设计制造;橡胶制品的设计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和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的设计制造;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交通安全及管制专用设备、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城市低地板车辆及配件的设计、制造,租赁及相关领域的技术服务;合成材料制造;塑料制品业;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施工;公路工程总承包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城市轨道交通运输;铁路工程、隧道工程和桥梁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6-04-17 
业务名称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产量:光伏发电(千瓦时) 16.35亿 12.82亿 9.61亿 - -
产量:板式橡胶支座(立方米) 786.10 754.53 687.67 - -
产量:轨道交通车辆(新造)(辆) 14.00 200.00 247.00 - -
产量:轨道交通车辆(架修)(辆) 244.00 295.00 161.00 - -
产量:非板式橡胶支座(座) 1.46万 3.23万 1.90万 - -
销量:光伏发电(千瓦时) 16.09亿 12.69亿 9.50亿 - -
销量:板式橡胶支座(立方米) 443.50 718.41 742.78 - -
销量:轨道交通车辆(新造)(辆) 14.00 200.00 247.00 - -
销量:轨道交通车辆(架修)(辆) 244.00 295.00 161.00 - -
销量:非板式橡胶支座(座) 1.78万 2.87万 1.96万 - -
光伏发电业务营业收入(元) 6.69亿 6.47亿 - - -
光伏发电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3.39 8.67 - - -
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元) 8784.45万 - - - -
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20.25 - - - -
桥梁功能部件营业收入(元) 3.20亿 4.45亿 - - -
桥梁功能部件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28.14 5.84 - - -
轨道交通营业收入(元) 4.14亿 - - - -
轨道交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68.56 - - - -
上网电量(千瓦时) 16.09亿 12.69亿 9.50亿 - -
利用小时(小时) 1310.67 1325.52 1481.70 - -
发电量(千瓦时) 16.35亿 12.82亿 9.61亿 - -
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元) - 7305.10万 - - -
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 13.41 - - -
轨道交通业务营业收入(元) - 13.18亿 - - -
轨道交通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 -7.77 - - -
专利数量:授权专利(件) - 54.00 30.00 - -
专利数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件) - 1.00 - - -
专利数量:授权专利:发明专利(件) - 25.00 - - -
专利数量:申请专利(件) - - 10.00 - -
光伏发电产量(千瓦时) - - - 8.11亿 -
光伏发电销量(千瓦时) - - - 8.03亿 -
板式橡胶支座产量(立方米) - - - 696.48 -
板式橡胶支座销量(立方米) - - - 1026.20 -
轨道交通车辆(新造)产量(辆) - - - 83.00 126.00
轨道交通车辆(新造)销量(辆) - - - 83.00 126.00
轨道交通车辆(架修)产量(辆) - - - 180.00 156.00
轨道交通车辆(架修)销量(辆) - - - 180.00 156.00
非板式橡胶支座产量(座) - - - 2.79万 1.92万
非板式橡胶支座销量(座) - - - 2.57万 2.23万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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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加载中...
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0.5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0.91%
  •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4.71亿 31.56%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4.37亿 29.29%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8918.08万 5.98%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3176.35万 2.13%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907.75万 1.9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44亿元,占总采购额的23.57%
  • 上海奥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 成都市本盛轨道客车装备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津新锚路桥机械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上海奥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732.42万 7.76%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79.78万 6.86%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1876.56万 3.08%
成都市本盛轨道客车装备有限公司
1816.69万 2.98%
成都市新津新锚路桥机械有限公司
1763.28万 2.89%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9.7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9.46%
  • 成都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与中车长春轨
  • 客户B
  • 客户C
  • 客户D
  • 客户E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成都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与中车长春轨
13.53亿 54.48%
客户B
4.08亿 16.43%
客户C
8591.22万 3.46%
客户D
6571.38万 2.65%
客户E
6067.61万 2.44%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74亿元,占总采购额的24.22%
  • 供应商A
  • 供应商B
  • 供应商C
  • 供应商D
  • 供应商E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A
8762.47万 7.75%
供应商B
5264.02万 4.66%
供应商C
4594.58万 4.06%
供应商D
4428.18万 3.92%
供应商E
4335.00万 3.8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0.0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9.87%
  • 成都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与中车长春轨
  • 客户B
  • 客户C
  • 客户D
  • 客户E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成都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与中车长春轨
14.54亿 57.96%
客户B
3.68亿 14.68%
客户C
9824.20万 3.91%
客户D
4486.52万 1.79%
客户E
3836.29万 1.5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52亿元,占总采购额的27.96%
  • 供应商A
  • 供应商B
  • 供应商C
  • 供应商D
  • 供应商E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A
1.18亿 7.27%
供应商B
9205.76万 5.69%
供应商C
8669.10万 5.36%
供应商D
8018.59万 4.95%
供应商E
7595.56万 4.69%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0.9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6.13%
  • 成都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与中车长春轨
  • 客户B
  • 客户C
  • 客户D
  • 客户E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成都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与中车长春轨
6.00亿 36.40%
客户B
3.46亿 20.95%
客户C
6799.47万 4.12%
客户D
4329.89万 2.63%
客户E
3353.54万 2.0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72亿元,占总采购额的23.56%
  • 供应商A
  • 供应商B
  • 供应商C
  • 供应商D
  • 供应商E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A
5256.72万 7.22%
供应商B
4014.24万 5.51%
供应商C
3264.40万 4.48%
供应商D
2427.62万 3.33%
供应商E
2200.96万 3.0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7.9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3.47%
  •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中车长
  • 客户B
  • 客户C
  • 客户D
  • 客户E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中车长
6.24亿 49.96%
客户B
6831.31万 5.47%
客户C
5015.02万 4.02%
客户D
2758.47万 2.21%
客户E
2270.90万 1.8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79亿元,占总采购额的23.98%
  • 供应商A
  • 供应商B
  • 供应商C
  • 供应商D
  • 供应商E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A
6175.91万 8.26%
供应商B
3887.25万 5.20%
供应商C
2745.25万 3.67%
供应商D
2696.79万 3.61%
供应商E
2421.38万 3.24%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业务介绍  1、轨道交通业务  公司轨道交通业务由城轨车辆造修及新制式轨道交通业务组成,城轨车辆造修业务市场目前集中在成都市场,新制式轨道交通业务重点聚焦旅游轨道交通领域,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低运量市场。  2、桥梁功能部件  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新筑交科实施。桥梁功能部件是指桥梁及其它类似建筑设施中所必需的用于重要承力与传力部位,并能满足桥梁运动与运营功能,其性能符合行业标准的功能部件,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产品主要为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预应力锚具等。  3、光伏发电  公司控股子公司晟天新能源坚持以光伏电站投资建设为主,探索出“光...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业务介绍
  1、轨道交通业务
  公司轨道交通业务由城轨车辆造修及新制式轨道交通业务组成,城轨车辆造修业务市场目前集中在成都市场,新制式轨道交通业务重点聚焦旅游轨道交通领域,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低运量市场。
  2、桥梁功能部件
  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新筑交科实施。桥梁功能部件是指桥梁及其它类似建筑设施中所必需的用于重要承力与传力部位,并能满足桥梁运动与运营功能,其性能符合行业标准的功能部件,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产品主要为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预应力锚具等。
  3、光伏发电
  公司控股子公司晟天新能源坚持以光伏电站投资建设为主,探索出“光伏+牧业”“光伏+渔业”“光伏+农业”等发展模式,形成以大基地项目、整县分布式项目、常规项目为基本格局的光伏业务形态。截至2025年12月,晟天新能源已在全国范围内投资建设20座光伏电站,总装机规模1757.32MW(含在建项目),其中,运营电站1,256.71MW,在建电站500.61MW。晟天新能源光伏电站主要位于四川、湖南、河北、山西、甘肃、西藏、云南等地区,电站类型以集中式为主,按电站区域分布统计,西南区域运营电站946.66MW,华北区域运营电站151.25MW,华中区域运营电站120MW,西北区域运营电站40MW。
  报告期内,晟天新能源完成雅江500MW项目转商运,持续推进乡城正斗40万千瓦“1+N”光伏项目开工、小金县地面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及云南楚雄100MW整县分布式项目建设及并网工作。
  (二)产品介绍
  1、轨道交通业务
  轨道交通业务产品主要为地铁车辆、现代有轨电车和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系统等。
  (1)地铁车辆
  地铁是地下铁路的简称,指的是在地下运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地铁使用方便、占用陆地地面面积较少、对地面环境造成污染较小,建成后能明显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地铁系统由地铁车辆、隧道、动力系统和操作系统组成,地铁车辆是地铁系统运营的核心之一。
  (2)有轨电车
  有轨电车指的是采用电力驱动并在轨道上行驶的轻型轨道交通车辆,公司现代有轨电车产品主要为地板距轨面距离低于40厘米的低地板有轨电车。按照低地板高度划分,低地板有轨电车可分为70%低地板车辆和100%低地板车辆。根据住建部《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70%低地板车辆指的是约 70%客室通道地板面可无台阶通过,100%低地板车辆指的是全部客室通道地板面水平或坡度不大于6度。
  (3)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系统
  磁悬浮系统的运作原理是运用电磁力将车辆悬浮至一定高度,使车辆与磁悬浮轨道梁间无机械接触,并由电磁吸力和电动斥力产生的导向力以及直线电机产生的牵引力驱动车辆运动,从而克服轮轨列车的粘着限制。从定义上看,运行时速在120公里至200公里之间的为中速磁悬浮,运行时速低于120公里的称为低速磁悬浮。相较于传统轮轨系统,磁悬浮系统的爬坡能力强、转弯半径小,修建时受地形影响较小,能够减少工程量;磁悬浮系统的运行噪音小,可以深入繁华市区,避开重要的建构筑物,减少工程拆迁量和地下建设里程。
  2、桥梁功能部件
  桥梁功能部件产品主要为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预应力锚具等。
  (1)桥梁支座
  桥梁支座是连接桥梁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的关键部件,架设于桥梁墩台上,其顶面支承桥梁上部结构,将桥梁上部结构固定于墩台,承受作用在桥梁上部结构的各种力,并将其可靠地传递给桥梁墩台。桥梁支座能适应因荷载、温度、混凝土收缩和徐变作用下桥梁上部结构产生的转角和位移,使桥梁上部结构可自由变形而不产生额外的附加内力,是桥梁安全运营至关重要的保障。按照用途,桥梁支座可分为铁路桥梁支座和公路桥梁支座两大类;按照结构形式,桥梁支座可分为板式橡胶支座、盆式橡胶支座及球型支座等。
  (2)桥梁伸缩装置
  桥梁伸缩装置安装于桥梁上部结构活动端、桥面断缝处,主要起到传力支撑作用和位移控制作用。按照用途,桥梁伸缩装置分为公路桥梁伸缩装置和铁路桥梁伸缩装置;按照桥梁位移量大小,桥梁伸缩装置分为单缝、双缝或多缝装置。
  (3)预应力锚具
  预应力锚具是桥梁关键部件之一,用于锚固预制桥梁中的预应力钢筋,决定了桥梁的安全性和承载能力。公司生产的锚具产品主要有预应力锚固体系、预应力低回缩锚固体系及各种规格弗式锚、墩头锚具、冷铸墩头锚具等。
  (4)桥梁检查车
  桥梁检查车是用于桥梁日常检查和维修的平台设备,可解决桥梁检修时的人员、设备、机具、材料等运输问题,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可靠的作业平台。按照用途,桥梁检查车可分为梁底检查车、梁内检查车、拱上检查车、主缆检查车、索塔检查车、智能无人巡检车等。
  (5)嵌入式连续支承轨道系统
  嵌入式连续支承轨道系统(以下简称“嵌入式轨道”)是采用连续支承、弹性锁固的设计理念将钢轨嵌入到承轨槽中,通过高分子阻尼材料实现约束,改善了轮轨接触关系,从源头和传播途径上控制轨道及车辆振动的一种全新结构形式的轨道系统。经线路跟踪检测验证,该系统具备主动减振、兼具降噪,防杂散电流及日常维养工作量小等特点。嵌入式轨道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线路,如有轨电车、地铁、市域等线路。
  3、光伏发电产品介绍
  光伏发电业务的主要产品为电力,通过光伏组件等发电装置,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经过配电、变电和输电将电力供应到各用户,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
  (三)主要经营模式
  1、轨道交通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轨道交通业务的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包括车体钢结构、转向架、耐候钢板材、不锈钢板材、型材(含铝型材)及焊丝、油漆、胶等,国内市场供应充足,且均有多家合格供应商,公司主要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取零部件委外加工,然后再由公司进行车辆总装的模式进行。
  (3)销售模式
  2014年11月,公司与长客股份共同出资设立成都北车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成都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简称“成都中车长客”),其中长客股份持股80%,公司持股20%。长客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成都中车长客未在成都地区建立生产基地,而是通过对长客新筑进行技术授权生产。从业务分工上,长客新筑开展地铁车辆、城市有轨电车的生产、维修业务,长客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成都中车长客在成都及周边市场获取订单交由长客新筑生产。目前公司轨道交通业务主要集中在成都市场,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的方式获取业务,其中整车车辆制造由长客新筑负责。
  2、桥梁功能部件
  (1)采购模式
  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一般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集中供货,因此需要提前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对于常规小批量原材料,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和询价;对于钢材、橡胶等重要大批量原材料,公司则主要采用招标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对主要生产工序实行自主生产,对部分辅助工序和无生产成本优势工序采用产业链协作委托加工。同时,公司按照产品生产周期、供货计划准备库存,以保证及时供货。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参与客户招标方式获取订单。
  3、光伏发电
  (1)开发模式
  晟天新能源光伏项目开发模式包括自主开发模式、合作开发模式及项目并购模式。自主/合作开发模式主要流程包括进行前期项目筛选及可行性论证、内部评审、项目公司筹备设立、签署前期开发协议,前期相关手续办理及投资决策等。项目并购模式主要流程包括项目筛选、并购意向洽谈、项目开发评审、项目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并取得项目公司控制权等。
  (2)采购模式
  晟天新能源主要采购为EPC招标和主要发电设备采购,对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和分散实施相结合的管控模式,主要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3)生产运营维护模式
  晟天新能源通过下属电力工程公司或聘请的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对光伏电站项目进行运营监控和日常维护,确保光伏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4)销售模式
  晟天新能源的集中式电站销售模式为下属各电站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合同,并根据相关交易规则,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分布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全额上网、余电上网的交易方式。
  (四)行业地位
  1、轨道交通业务
  公司通过与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合作获得了地铁车辆生产所需的相关技术,公司地铁车辆已应用于成都市多条地铁线路。公司布局的新制式产品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现代有轨电车系统,能够覆盖目前市域(郊)、现代有轨电车、单轨、中低速磁悬浮等应用场景,形成了多层次、多场景、多种运量水平的产品类别,可有效满足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各种需求,公司是国内新制式轨道交通重要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2、桥梁功能部件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桥梁功能部件行业中拥有 CRCC认证产品品种最齐全、产品链最完整的企业之一,同时也是行业内率先通过欧盟CE国际认证的企业,公路桥梁支座、公路桥梁伸缩装置拥有CCPC交通产品认证,能够为客户提供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到现场售后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国内绝大部分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世界级桥梁工程均应用了公司的桥梁功能部件产品,并远销亚洲、欧洲、非洲、美洲的多个国家和地区,排名行业前列。
  3、光伏发电
  晟天新能源作为四川省光伏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本土企业,深耕四川省光伏行业多年,在项目建设经验、人才储备等方面积累较强先发优势。未来晟天新能源将继续发挥国有资本在新能源领域的带动力和影响力,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力争成为四川省落实“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国家能源战略的先行者。
  (五)竞争优劣势
  1、竞争优势
  (1)技术水平先进
  桥梁功能部件方面,公司与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中铁第一至第五勘察设计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学等专业机构和科研院所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桥梁功能部件产品及相关技术进行合作研发。轨道交通产品方面,公司通过技术引进和技术合作的方式,引进了长客股份、德国福伊特公司、德国马克斯-博格公司等世界领先企业的先进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持续研发,树立公司产品的技术优势。
  (2)品牌影响力较高
  公司是首批通过客运专线铁路桥梁支座 CRCC认证的、首批掌握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桥梁支座全系列产品生产技术的企业。公司是桥梁功能部件行业内首批通过客运专线铁路桥梁支座CRCC认证的企业之一,是首批掌握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桥梁支座三种主要结构型(KTPZ、CKPZ、TGPZ)全系列产品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是国内最早研制开发出模数式型钢桥梁伸缩装置并投入生产的企业之一,公司在桥梁功能部件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3)产品质量稳定
  公司桥梁功能部件、轨道交通产品均是所属公共交通设施或公共交通工具的重要部件或核心产品,公司产品的质量水平对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安全性有着重大影响。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在设计、生产、测试、交付的全流程进行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和质量稳定。公司先后获得“全国用户满意产品”、“中国交通企业名牌产品”、“京沪高铁优秀供应商”、“杭州湾跨海大桥优秀供应商”、“铁道科技奖”、“城市轨道交通科学进步奖”、“中国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等100余项省市及行业协会荣誉称号。
  2、竞争劣势
  轨道交通和光伏发电均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其中,公司城市轨道交通产品的竞争对手主要为大型国有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企业和海外知名轨道交通系统供应商,与之相比公司的资本实力较弱,资本实力的不足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和市场竞争造成不利影响;光伏发电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需要持续大规模的资金支持,资本实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光伏发电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1、轨道交通行业
  轨道交通装备行业准入门槛较高,行业内竞争者数量较少,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具有逆周期性的特点。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累计有58个城市投运城轨交通线路382条,线路长度累计13,071.58公里,2025年新增城轨交通运营路线910.80公里,整体市场已从大规模建设期转入平稳运营期。近年来,由于城轨审批门槛的提升,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明显趋于放缓。
  2、桥梁功能部件
  桥梁功能部件是桥梁设施的重要承力和功能构件,其技术性能由部门(行业)标准规定。桥梁功能部件行业主要与我国铁路、公路建设相关,近年来,公司还将桥梁功能部件的应用延伸至城轨领域,以提升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铁路、公路建设行业受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较大,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因此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导致了桥梁功能部件业务存在一定的周期性。相较于铁路市场,公路市场的门槛、行业集中度较低,竞争尤为激烈。2025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015亿元、同比增长6%,投产新线3,109公里,其中高铁2,862公里,铁路投资拉动作用充分显现。截至2025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6.5万公里,其中高铁营业里程超5万公里。
  3、光伏发电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5年全国电力统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12.0亿千瓦,同比增长35.4%;风电装机容量6.4亿千瓦,同比增长22.9%。2025年度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达到约3.17亿千瓦,再创历年新高,同时光伏产业链各主材环节价格整体处于低位,推动光伏电站建设成本继续降低。
  报告期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国内新能源行业从政策兜底的“保量保价”时代,全面转向市场定价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从长期行业发展维度来看,该政策将持续倒逼全行业加快技术进步、推动产业链成本持续下降,加速行业低效产能出清,推动新能源行业从过往的规模扩张模式,向效益优先的高质量发展模式深度转型。短期来看,受区域电力供需格局、电力市场结构、新能源消纳能力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国内新能源项目结算电价存在阶段性下行的不确定性,该市场环境变化将直接影响行业内新能源存量项目的整体盈利水平,同时也将对行业增量项目的投资回报测算与投资决策形成直接影响。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一直秉承“技术领先”的企业方针,注重研发创新投入。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与西南交通大学合作共建了“综合交通运输智能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陆地交通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四川省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系统集成工程实验室”等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公司拥有由行业知名专家、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等组成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与西南交通大学、中交公路长大桥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铁科院等国内顶尖研发机构开展了长期、紧密、广泛、深度的技术合作,构建了完善的技术研发组织和运行体系,建立了有效的“产、学、研、用”一体化机制,形成了强大的技术研发、协同创新和吸收转化能力,在行业中拥有先进的技术优势。
  (二)品牌与质量优势
  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产品先后获得“全国用户满意产品”、“中国交通企业名牌产品”、“京沪高铁优秀供应商”、“杭州湾跨海大桥优秀供应商”、以及中国铁道学会颁发的“铁道科技奖”、中国公路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一等奖、特等奖”,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城市轨道交通科学进步奖”、“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中国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等荣誉称号,主编和参编了30余项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彰显了公司经营所涉及领域在技术研发、市场认可度等方面的优势和影响力,为公司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始终奉行“质量成本是企业最大的成本”的价值观,使之成为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公司的桥梁功能部件产品、嵌入式连续支承无砟轨道系统先后取得了CRCC产品认证,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取得了CCPC产品认证,桥梁支座、预应力锚具产品通过了欧盟CE认证。公司已建立了完善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顺利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确保了产品具有较高的质量水平;公司打造PLM信息化系统,提高设计、工艺、生产、售后全流程效率;公司通过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心实验室通过了CNAS实验室认可,并取得CMA计量认证证书,拥有完善的测量管理控制流程和中高端产品的检测手段,为公司产品质量提供了可靠保证。
  (三)人才优势
  桥梁功能部件产业设有院士(专家)工作站、四川省工程实验室、中心实验室,为成都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通过外引内培,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和谐稳定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主要技术、经营和管理人员长期从事与桥梁功能部件相关的工作,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对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具有深刻理解和独到见解。公司不但拥有由核心技术人员、技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组成的多层次研发梯队,而且还云集了多名行业知名专家。公司多名核心技术人员先后参与了桥梁功能部件、嵌入式连续支承无砟轨道系统等多项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稳定、勤勉、专业、进取的研发队伍和核心管理团队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
  (四)光伏发电的核心竞争优势
  晟天新能源作为四川省光伏发电企业,目前投资、建设、运营的光伏电站主要位于四川省境内,在资源获取、资本成本等方面具有优势。在业务发展方面,晟天新能源持续在光伏发电主业基础上积极拓展新能源综合服务,增强新能源业务多元化。在区域战略方面,晟天新能源持续深耕四川,抢抓光伏项目资源,同时积极在其它适宜地区开展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本期营业收入149,089.43万元,同比减少99,226.23万元,降幅39.96%,其中,轨道交通业务41,429.12万元,同比减少68.56%,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7.79%;桥梁功能部件32,009.69万元,同比减少28.14%,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1.47%;光伏发电业务66,866.16万元,同比增加3.39%,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4.85%;其他业务收入8,784.45万元,同比增加20.25%,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89%。
  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6,845.70万元,同比减亏24,068.89万元,减亏幅度58.83%。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奥威科技35.90929%股权、川发兴能60%股权确认投资处置收益14,427.97万元;二是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3,005.06万元,系上年同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对R1线项目资本金和投资收益以及对已签订合同但尚未交付的有轨电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091.9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3,617.54万元,合计金额9,709.47万元。
  
  五、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轨道交通业务
  公司轨道交通业务产品涉及地铁、有轨电车和中低速磁悬浮等领域。在地铁领域,行业技术门槛高、集中度高,国际上以中国中车、庞巴迪、阿尔斯通、西门子等为主导,公司通过技术引进和自主研发,已成为成都市地铁车辆的主要生产商之一。在有轨电车领域,国内在车辆制造、车辆系统、通讯系统等方面技术逐渐成熟,公司能够提供全套系统产品,生产的有轨电车已在成都蓉2号线和都江堰M-TR线实现商业运行。在中低速磁悬浮领域,国内技术依托高校和企业合作研发,公司通过技术引进掌握内嵌式磁悬浮技术,建成3.6公里的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试验线,国产化磁浮系统产品成功下线。近年来,随着磁悬浮技术的日臻完善,国内中低速磁悬浮商业运营线路应用案例正在逐步增加。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具有明显的公益属性,在服务市民交通出行和城市能级提升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财务可持续的挑战。长期以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以国有资本和政府融资平台为主,使得部分地方政府财政负担过重;过于超前的规划与相对滞后的建设标准使后期线路运营财务长期收不抵支。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和运营企业的全生命周期经济效益普遍较差,部分地区政府或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压力大,城市轨道交通已从关注规模扩张向关注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转变。我国轨道交通建设已进入高位平稳发展阶段,建设强度趋缓趋稳。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2025年度新增城轨交通运营路线910.80公里,线路涵盖了 10种系统制式,其中市域快轨制式占比缓步提升,占比13.07%,磁浮交通占比7.02%。相较于去年新增的城轨交通运营路线953.04公里,减少了42.24公里。轨道交通建设投入巨大,国家支持有财力支撑、有客流基础、有发展需求的城市建设轨道交通,审批门槛的不断提升,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强度趋缓。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主要依托于各城市群、都市圈的发展,其先导为基础设施一体化,轨道上的都市圈是重要目标。
  2、桥梁功能部件
  (1)铁路桥梁功能部件
  铁路桥梁根据用途主要分为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客货共线铁路和货运专线铁路桥梁,对相关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等要求较高。2002年,铁路主管单位建立了铁路产品认证机构(“CRCC”),实施铁路产品和城市轨道交通装备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及产品检验检测/校准等技术服务,对铁路专用设备产品实行准入管理,包括铁路桥梁支座、铁路桥梁伸缩装置、铁路桥梁预应力锚具在内的重要铁路产品均在认证目录内,因准入要求较高,竞争较为有序。2023年,铁路产品认证全面调整为自愿性产品认证,取消“列入采信目录的铁路产品,依法取得认证后,方可在铁路领域使用”“获证产品被注销、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铁路产品使用单位不得继续采购该产品”等强制使用要求。由于准入要求放宽,铁路产品市场的潜在竞争者将会进一步增加,但行业新进入者由于缺乏产品实际应用于项目的业绩支撑,短时间内难以冲击CRCC认证厂家市场地位,行业竞争仍将主要集中在具备CRCC认证的厂家之间。
  (2)公路桥梁功能部件
  公路桥梁根据跨径主要分为大跨度公路桥梁和中小跨度公路桥梁。其中,大跨度公路桥梁功能部件的各方面要求较高,支座方面对产品承载力、减隔震性能、耐久性以及智能化等均有不同程度需求;伸缩缝方面主要是对产品的位移量、伸缩形式、降噪性能、安全可靠度以及可维护性有多方面需求;桥检车产品为了满足桥梁全方位的检查需求,对其结构形式、材料性能、电控稳定性以及智能巡检等方面要求较高。特殊需求的桥梁功能部件产品研发投入多、设计周期长、加工制造难度大、售后服务专业性强,对企业自身综合实力要求很高,国内参与大吨位支座、大位移伸缩装置等特殊桥梁功能部件领域竞争,完全具备设计、生产制造、履约售后等全流程专业化服务和具有良好应用业绩的企业较少,小部分国内外品牌企业在该细分市场一直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中小跨度公路桥梁方面,由于中小跨度公路桥梁市场较大,其功能部件市场规模亦较大,但目前行业标准技术水平及相关门槛较低,面临的中小桥梁构件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3)发展趋势
  到“十五五”末,我国将基本建成“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建成率,将从现在的90%提升到95%以上。预计到2035年,全国铁路网达20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7万公里左右。2026年至2035年需建成铁路3.5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2万公里左右,平均每年铁路投产新线3,500公里左右,其中高铁2,000公里左右。为桥梁功能部件产业提供了稳定的市场发展空间。同时城市轨道交通和建后维养市场的发展,还将为桥梁功能部件行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3、光伏发电
  晟天新能源作为四川省光伏发电企业,目前投资、建设、运营的光伏电站主要位于四川省境内,少数位于西藏、湖南、河北、山西等地。与国内主要电力公司如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在项目重叠的区域存在一定的竞争。项目开发资源获取能力、低息资金筹措能力以及在全面电力市场交易背景下的电力营销能力是决定该业务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二)未来发展的战略思路
  公司控股股东于2025年5月16日变更为蜀道集团,并随即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拟通过退出磁浮及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收购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解决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完成主营业务战略转型。未来公司将聚焦清洁能源产业,依托控股股东蜀道集团的资源优势,夯实发展基础,持续提升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三)可能面临的风险
  1、公司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磁浮技术转化效率低,迟迟未实现市场突破,磁浮业务长期亏损;桥梁功能部件业务虽为传统主业,但行业竞争呈现逐渐加剧的态势。虽然上市公司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加大技术营销等方式推动业务发展,但业务调整尚未取得预期的效果。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已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本次交易,退出磁浮和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注入资源优势明显的清洁能源资产,实现主营业务整体转型,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
  2、晟天新能源部分资产土地及房产权属瑕疵风险
  公司2022年收购晟天新能源51.60%股权时,其下属子公司存在部分光伏电站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甚至并网发电后再将所占用土地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情形,部分升压站、开关站及其附属设施亦尚待取得房产权属证书,部分租赁土地尚未办理转建设用地手续。并购重组过程中原控股股东已经采取措施或出具承诺控制相关权属瑕疵风险,但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的流程多、时间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最终未能办妥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及建筑物权属证书事项,仍可能对晟天新能源的该等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晟天新能源在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前提下,倒逼细化项目建设关键节点,充分考虑项目建设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介入、及时处置,特别是针对土地问题,积极与当地土地主管部门沟通,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加快办理占用土地之土地取得手续。
  3、晟天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变动风险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明确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方式形成。根据该通知要求,各省将建立健全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该机制的电量实施差价结算;其中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与现行政策做好妥善衔接,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通知同时明确,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其补贴标准仍按原有规定执行。本次电价市场化改革,将使得晟天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水平出现波动,同时也对新能源消纳形成一定促进作用。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一方面,晟天新能源将严格遵循各省电力交易市场整体情况与专项政策要求,坚持以数据化思维为指引、市场化手段为支撑,精准开展市场数据分析与市场走势研判,结合电站实际运行情况动态优化交易策略,最大限度提升交易综合效益。另一方面,晟天新能源将加快智能化管理升级,着力构建多维收益模式,切实对冲电价波动风险,有效应对市场化改革带来的各项挑战。
  4、公司生产要素成本上涨的风险
  公司生产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化会对公司产品成本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原材料及零部件采购价格上涨,以及人工成本的上升将对公司成本控制带来较大压力。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实施全面预算管理;通过事前研判和库存管理等多种措施严格执行成本预算和费用控制;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材料的利用率和工艺水平;通过在制造业务能力的提升以及整合供应链降低采购成本;通过持续推进人力资源和流程管控方面的优化工作,明确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责权利的对等统一,注重关键岗位的人才培养,完善薪酬绩效管理机制,从而逐步提高人员的效率,缓解人工成本的上升对公司成本控制带来的压力。
  (四)2025年度各经营情况
  轨道交通业务:公司轨道交通业务2025年度收入4.14亿元,同比降低68.56%,主要受成都轨道交通线路建设进度及客户提货周期的影响。城轨车辆造修方面,强化精益化生产管理,新造车辆、检修车辆以及车体大部件按期交付,精益管理体系优势持续显现。制定实施多项减亏措施,通过采用供应链产品及银行票据等融资方式,实现银行贷款金额大幅降低,有效压降成本费用。新制式轨道交通业务方面,聚焦磁浮商业化应用,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两编组商用化列车高原适应性研究,悬浮控制算法与硬件集成达到7mm稳定静态悬浮,直线电机牵引系统完成装车验证,车辆网络控制系统通过样机三级验证,为商业化应用奠定坚实基础。市场推广方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多层次、多制式市场布局:齿轨系统完成稻城亚丁项目技术经济分析及川主寺至九寨沟项目前期工作;智轨系统成功完成花湖景区、达州市场对接。
  桥梁功能部件: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业务2025年度收入3.20亿元,同比降低28.82%,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积极稳固公路、铁路构件市场业务基本盘,推进新业务布局,依托产业基础,设立以检测业务和聚氨酯高分子材料为核心的检测公司和新材料公司;新业务能力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完成三体系、CRCC、CE等多项认证审核,新获CMA、CNAS等资质,为拓展检测业务奠定基础;在技术研发方面,车间智改数转、屋顶分布式光伏等项目正式启动并按计划推进,推动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型。科技创新方面,围绕智能化产品研发持续发力,“桥梁梁底智能化无人巡检装备”“全状态感知智能支座”等产品入库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光伏发电:公司光伏发电业务 2025年度收入6.69亿元,同比增加 3.39%。项目建设方面,乡城正斗 40万千瓦“1+N”光伏项目实现形象开工并启动场区招标。运营管理方面,建立季度动态分析机制,优化电力交易策略,全年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8亿度,实现电价补贴回款超2亿元。
  (五)2026年度重点经营计划
  2026年是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公司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实现主业向清洁能源全面转型的攻坚之年。公司将坚持“稳中优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确保重组圆满收官、推动新主业落地、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三大核心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全力推进重组并深化产业协同
  全力推进磁浮、桥梁功能部件业务退出,蜀道集团清洁能源资产注入,实现主业向清洁能源领域转型,从根本上改善经营状况,提升资产质量;深化蜀道集团内部产业协同,整合优质资源,推动特色场景与清洁能源深度融合,加快打造示范项目,增强发展后劲。
  2、各经营板块经营计划
  (1)轨道交通业务:城轨车辆造修方面,做好订单交付与生产工作。磁浮业务方面,在重组方案框架下,有序推进技术成果梳理与知识产权保护,为后续商业化合作奠定基础。
  (2)桥梁功能部件:“降成本、提效益、控风险、促转型”,保障产业经营稳定增长,快速推进轨道构件、新材料公司产业化发展,优化构件产业布局。积极配合重组工作,做好资产清查与剥离准备,确保相关业务平稳过渡。持续推动车间智改数转与智能化产品研发,巩固行业技术领先地位。
  (3)光伏发电:突出项目开发和做精电站运营,继续做强光伏主业,深度参与四川“三州一市”光伏能源开发基地建设,全力推动重点项目落地;立足蜀道集团资源优势和丰富应用场景,推动项目落地,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3、持续深化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依托科技部川藏铁路课题《高原铁路复杂环境绿色施工装备能源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加快完成项目及课题最终评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成果;加快推进移动式光储供电系统研发及现场应用成果评审,尽快完成成果认定并获取应用证明;紧密对接新藏铁路等重大工程需求,形成定制化产品方案,推动“交通+能源”融合技术从示范走向应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新的技术增长点。
  4、深化提质增效
  持续调整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加大与子公司的融资互动,形成融资协同效应;推进司库系统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统筹政策资金申报,最大化争取补贴支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