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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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5 | 增发A股 | 2012-05-04 | 1.92亿 | - | - | - |
2010-10-19 | 首发A股 | 2010-10-27 | 16.74亿 | 2014-06-30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1-04-30 | 交易金额:52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汉河(阳谷)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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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焦作汉河电缆有限公司 | ||
卖方:耐克森(阳谷)新日辉电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产业发展,推进公司业务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焦作汉河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焦作电缆”)于2020年4月30日与耐克森(阳谷)新日辉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克森”)签署《框架协议》,焦作汉河电缆同意以5,200万元购买耐克森部分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本次交易将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完成,具体交易流程为:耐克森以部分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作价5,198.47万元出资设立聊城耐新电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聊城耐新电缆”)。上述资产已经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出具的《耐克森耐克森(阳谷)新日辉电缆有限公司拟以资产出资事宜涉及的该公司部分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0]第17006号)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3月31,经评估,委估固定资产在原地持续使用假设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为5,198.47万元,较账面价值评估增资943.01万元,增值率为22.16%。聊城耐新电缆设立完成后,双方履行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完成后,焦作汉河电缆将持有耐新电缆10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20-12-22 | 交易金额:506.00万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青岛汉河新能源科技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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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青岛汉河氢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交易基本情况:2020年9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汉河氢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氢能装备”)与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汉河氢能装备拟以人民币506万元收购汉河集团持有的青岛汉河新能源科技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新能源”)51%的股权(认缴出资额2,55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59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汉河氢能装备将持有汉河新能源51%的股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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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4 | 254.64万 | 31.33万 | 每股收益增加-0.00元 | |
其他 | 1 | 0.00 | 2537.25万 | -- | |
合计 | 5 | 254.64万 | 2568.58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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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硅烷科技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
禾昌聚合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
力帆科技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
五新隧装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
永福股份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所持IPO对象 | 持股占比(%) | 初始投资成本(万) | 审核进度 | 所持对象所属行业 | 所持对象最新每股收益(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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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3.88 | 408.00 | 预先披露更新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0.70 |
注:所持IPO对象为本公司或子公司持有
公告日期:2021-09-24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附件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材料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公告日期:2020-12-22 | 交易金额:50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交易基本情况:2020年9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汉河氢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氢能装备”)与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汉河氢能装备拟以人民币506万元收购汉河集团持有的青岛汉河新能源科技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新能源”)51%的股权(认缴出资额2,55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59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汉河氢能装备将持有汉河新能源51%的股权。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3-06 | 原始质押股数:5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3-04至 2016-03-03 |
出质人: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集团”)的通知,汉河集团于2015年3月4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3,000,000股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用于其经营活动。根据汉河集团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3月4日,质押(365)天,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根据该协议约定汉河集团同意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冻结相应的证券或资金(包括交易费用和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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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4-09 | 本次解押股数:164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4-08 |
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3月4日,汉河集团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汉河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3,000,000股质押给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3月4日,质押(365)天,质押手续已于2015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见本公司2015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 汉河集团于近日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办理了解押手续,本次解押股份为164,3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4%。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2-19 | 原始质押股数:4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2-17至 -- |
出质人: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汉河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股票质押合同。为此,汉河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5,000,000股股份质押给工商银行,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4年12月17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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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12-05 | 本次解押股数:139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2-04 |
解押相关说明:
汉河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股票质押合同。为此,汉河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5,000,000股股份质押给工商银行,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4年12月17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由于2015年半年度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实施后汉河集团本次质押股数变为139,500,000股,2015年12月4日,因经营需要,汉河集团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的解除质押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