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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北京市
英文名称:Beijing Honggao Creative Architectural Design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建筑装饰 — 装修装饰Ⅱ
曾 用 名:东光微电->弘高创意->*ST弘高->弘高创意->ST弘高 公司网址: www.honggao.com.cn
主营业务: 以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设计服务、建筑/装饰/幕墙/机电设备/软装家具/园林景观等采购安装施工服务。
产品名称: 产品销售 、设计业务 、装饰装修
控股股东: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6.74%)
实际控制人: 何宁,甄建涛 (持有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46%)
最终控制人: 何宁,甄建涛 (持有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46%)
董事长: - 董  秘: 苗强 法人代表: -
总 经 理: - 注册资金: 10.26亿元 员工人数: 70
电  话: 86-010-59123654 传  真: 86-010-85370018 邮 编: 100024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北花园村慧派写字楼2051室
公司简介: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以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设计服务、建筑/装饰/幕墙/机电设备/软装家具/园林景观等采购安装施工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为产品销售、设计业务、装饰装修等。公司目前拥24项实用新型专利,30余项工程技术科技创新成果,荣获全国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公司是国家与地方标准编修单位之一。连续多年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予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奖(综合类),中国医院建筑优质绿色供应商称号,最具影响力酒店空间设计机构称号,并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公司陆续荣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公司承做的项目多次获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张光华 副董事长,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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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何天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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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何宁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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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亿(估)
4 燕灏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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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乔琦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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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陈川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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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沈道富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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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8-08-31 发行数量:2700.00万股 发行价格:16.00元
上市日期:2010-11-18 发行市盈率:87.7800倍 预计募资:1.81亿元
首日开盘价:32.01元 发行中签率 0.26% 实际募资:4.32亿元
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系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微电),东光微电前身系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
  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于1998年8月31日成立,取得第320282110619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江苏省人民政府2003年4月21日苏政复[2003]41号文《省政府关于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2003年2月28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1:1比例折股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2,675,311.00元,并于2003年6月12日取得第32000021026...查看全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系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微电),东光微电前身系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
  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于1998年8月31日成立,取得第320282110619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江苏省人民政府2003年4月21日苏政复[2003]41号文《省政府关于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2003年2月28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1:1比例折股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2,675,311.00元,并于2003年6月12日取得第320000210266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0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东光微电在上市时所属行业为电子制造业类。
  2005年12月12日经东光微电股东会同意,东光微电将截止2005年5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中的20,000,000.00元按该日工商登记的股东投资比例转增资本,同时公司控制人沈建平先生及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每股人民币1.96元分别增资5,102,041股及20,408,163股。增资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185,515.00元,计为68,185,515股。
  2007年4月30日经公司东光微电大会同意,自然人丁达中以每股人民币2.12元增资11,814,485股。增资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计为80,000,000股。
  根据2007年6月26日股权转让协议,东光微电股东詹文陆、徐志祥、林钢、李国华、丁达中将所持有的东光微电部分股权转让给沈建平等13人,转让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不变。
  2008年2月28日东光微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320000000048470号。根据东光微电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86号)核准,东光微电2010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000.00元,并于2010年1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0,700万元。
  东光微电已于2010年12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东光微电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东光微电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10万元,以东光微电2013年7月23日的股本10,7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3股,共计转增3,210万股,并已于2013年7月24日实施。转增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3,910万元。东光微电已于2013年9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2014年6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东光微电拟与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的全体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天陆”)、李晓蕊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东光微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如下:
  重大资产置换:东光微电以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除6,000万元现金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持有的弘高设计的全部股权的等值资产进行置换,置出资产由弘高设计全体股东或其指定方承接。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7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置出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63,638.21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并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63,640.00万元;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239231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置入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283,750.00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并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82,000.00万元。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评估价值差额部分为218,360.00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于2014年3月28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并于2014年6月6日签署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晓蕊关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光微电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根据上述协议,东光微电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发行股份,购买上述置入资产作价超出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即218,360.00万元)。
  东光微电于2014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4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东光微电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东光微电于2014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22号)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14年9月28日,弘高设计股东由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变更为东光微电,弘高设计并于当日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东光微电自此持有弘高设计100%的股份。
  2014年9月10日,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东晨电子、沈建平签署了《置出资产交割协议》,各签署方同意:(1)以2014年6月30日作为置出资产的交割基准日;(2)以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晨电子”)作为其置出资产的承接主体,弘高慧目持有东晨电子46.16%的股权,弘高中太持有东晨电子44.61%的股权,沈建平持有东晨电子9.23%的股权;(3)对于无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可转移所有权的资产,其所有权自本公司将置出资产移交给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对于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方能转移所有权的资产,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及相关风险、义务和责任自东光微电将置出资产移交给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其所有权则自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转移至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4)过渡期的损益安排:过渡期指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交割完成日的期间,除东光微电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外,置出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由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按其所持东晨电子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2014年9月28日,东晨电子的股权已登记在弘高慧目、弘高中太与沈建平名下,其中:弘高慧目持有东晨电子46.16%的股权,弘高中太持有东晨电子44.61%的股权,沈建平持有东晨电子9.23%的股权。
  2014年9月29日,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东晨电子、沈建平签署了《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各方确认《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签署日即为资产交割完成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于2014年10月10日受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东光微电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73,634,085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273,634,085股)。本次股本增加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会师报字(2014)第2743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东光微电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何宁先生、甄建涛女士、李强先生、沈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征夫先生、刘晓一先生、李秉仁先生、宋长发先生、王焱先生为东光微电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东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东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何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甄建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甄建涛为东光微电总经理,全面负责运营管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东光微电累计对外发行股本总数为412,734,085股。
  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2015年7月15日,公司名称由东光微电变更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东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东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何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甄建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甄建涛为东光微电总经理,全面负责运营管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东光微电累计对外发行股本总数为412,734,085股。
  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2015年7月15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20000000048470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东光微电变更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3536127D号的营业执照。
  根据重组协议约定,弘高设计2015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本公司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减少注册资本和股本6,034,478.00元,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406,699,607.00元,股本为406,699,607.00元。
  根据本公司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619,100,916.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5,800,523.00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系由资本公积转增形成,以本公司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222560股。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由于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未完成2016年业绩承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方式进行业绩补偿,经计算,交易对方2016年分别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和补偿现金金额分别为139,203,893股、13,920,390元,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上述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
  截至2023年6月30日,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导致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3-04-27
参股或控股公司:12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11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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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28.20亿 -3010.11万 建筑装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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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600.00万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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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34.00% 206.45万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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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弘高尚易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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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尚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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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4.59亿 建筑装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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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孙公司 51.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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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羽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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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羽科文化创意产业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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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子公司 51.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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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子公司 51.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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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弘高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主营业务详情: